化工公司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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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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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1第二章 外來施工單位管理1第三章 外來施工人員管理2第四章 考 核3第五章 附 則4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外來施工人員及施工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由公司外部單位或個人承接的基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及大型維修、工程改造、房屋裝修裝飾施工、設備廠房拆除、各類物資及廢棄物清運等外來施工或作業單位(以下簡稱“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第三條 管理2、職責 1. 外來施工單位是項目施工的主要責任單位,負責施工項目各項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管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是項目施工期間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2. 公司項目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對施工安全管理負責,負責該項目的安全措施落實、日常檢查及管理;施工現場所屬的生產車間、部門必須以施工作業禁令、區域危險源及應急防護措施告知函的形式書面告知區域危險源并協助安全管理。3. 安環部負責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的督查督辦,有權對安全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力的施工單位、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及車間進行通報考核并責令停工,糾正違章違規行為。第二章 外來施工單位管理第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3、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單位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及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到安全環保部備案,并簽訂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指定施工作業項目安全負責人。第五條 外來施工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第六條 外來施工單位應當會同公司主管部門,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業技術規范、及施工作業場所的施工作業禁令、區域危險源及應急防護措施告知函等。第七條 外來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第八條 外來施工單位負責人是其所在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應遵照“管施工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施工中4、要帶頭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員工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當施工進行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先解決安全問題,后施工。第九條 未經安環部審查批準,施工單位不準在生產區內搭設工棚等臨時場所。第十條 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八大作業”,必須到安全環保部申請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安環部對作業安全條件進行檢查核準后,方可進行施工。第十一條 施工作業中需臨時用電,事先必須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項目主管部門協調公司電工組搭接送電。第十二條 外來施工單位自備的機電設備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確保裝置安全、可靠,對安環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機電設備必須停用,否則按照違章行為進行處理。設備電源由生產與設備部指5、定并負責管理,施工單位不得私自亂接或隨意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第十三條 公司所屬的機電設備、車輛、工器具未經允許,施工單位嚴禁擅自動用,若因使用不當造成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及其業務單位所屬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接受公司門崗管理制度,嚴禁超速,非物資運輸、工程專用或特種作業車輛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及其業務單位所屬物資運輸、工程專用或特種作業車輛進入廠區,必須在進入廠區時必須佩戴阻火器,按規定行車路線限速行駛,主動避讓車輛,不準在非施工區停車占道。第十六條 當同一項目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公司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管理;當同一項目6、由總包單位承接并分包其他單位施工時,總承包單位為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責任單位,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第十七條 施工作業必須保持道路暢通,施工過程中的垃圾、雜物、易燃物品清除到指定地點,做到文明施工。第十八條 外來施工涉及到易燃易爆設備、容器、工藝管道生產裝置的防腐施工項目或其他重大的土建、安裝、拆除施工項目時,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或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全過程現場安全監管。第三章 外來施工人員管理第十九條 長期或經常來公司的外來施工人員,應由所屬施工單位到安全環保部備案并建立檔案,內容包括:施工單位、負責人、人員姓名、工種、聯系方式等。如果人員更換,要及時到安全環保部備7、案更新。第二十條 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在指定的范圍內進行作業,不許擅自進入生產車間、廠房、倉庫等場所;不得在非作業時間在生產區休息、逗留、閑逛;施工作業中不得隨意亂動設備開關、按鈕、閥門、器具,以免發生事故。第二十一條 如確需進入生產車間及危險場所,需公司項目施工主管部門人員或生產車間人員陪同,必須規范佩戴安全防護用品,要時刻提高警惕,防止個人受到傷害。第二十二條 外來施工人員嚴禁在廠區內吸煙、飲酒、滋事等,一經發現從嚴處理。第二十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章 考 核第二十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不簽訂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擅自施工的,考核2000元并責令停工;公司項目8、管理責任人負管理責任,按照公司相關考核辦法執行。第二十五條 外來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未建檔備案或人員變更未及時更新備案的,每人每日考核100元。第二十六條 外來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考核2000元并責令停工;公司項目管理責任人負管理責任,按照公司相關考核辦法執行。第二十七條 施工過程期間,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應將本制度及施工作業禁令、區域危險源及應急防護措施告知函和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三項文件妥善保管,安環部在執行檢查過程中對保管不當或遺失的給予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每件200元罰款;安監職能部門檢查另行考核。第二十八條 外來施工單位在生產區內擅自搭設工棚等臨時場所的責令立即拆除9、。第二十九條 外來施工單位未辦理安全作業證私自在生產區進行“八大作業”或者私自搭電的,一次考核2000元。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第三十條 凡違章對公司造成事故損失的,由外來施工單位負責賠償,并依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第三十一條 外來施工人員出現事故或受到個人傷害,按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第三十二條 發現外來人員違章現象,未造成事故或傷害的,按其性質對其施工單位給予200-500元處罰/次,違章人員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給予相應考核。第三十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對其單位給予2000元/人的罰款并責令整改。第三十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將施工材料堆放在通道上堵塞安全通道,如違反一次罰款100元,重復發生加倍處罰。第三十五條 凡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限速行駛,車輛進入廠區后,如有超速現象按嚴重違章進行處理,屢次出現超速現象加倍進行處罰。第五章 附 則第三十六條 “八大作業”指: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吊裝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高處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互相補充,其他與本制度有不一致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