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范圍內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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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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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范圍內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安全培訓教育,使安全教育貫穿全員、全面、全方位、全過程,提高新入廠員工、在職員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適應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級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3.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3號令)、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等法律、法規。 4.職責及要求 4.1公司主要負2、責人職責 4.1.1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 4.1.2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自任職之日起6個月內,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領取安全合格證。 4.2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4.2.1公司安環部根據上一年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和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情況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組織安全培訓教育,健全培訓教育檔案,對各職能部門、各崗位的日常培訓教育進行監督檢查。 4.2.2負責組織、參與本公司安全培訓,如實、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4.2.3應當接受安全培3、訓,必須具備與本公司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自任職之日起6個月內,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領取安全合格證。 5.公司各級人員培訓內容及要求 5.1公司主要負責人培訓及要求 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培訓必須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4、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5.2 安全分管負責人的培訓及要求 安全分管負責人的安全培訓必須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5、內容 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5.3特殊作業人員培訓及要求 (1)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自主培訓為主,并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安排、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委托其他機構對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時,保證安全技術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公司負責。 (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公司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6、并提交下列材料: 1)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2)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3)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4)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5.4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內容及要求 (1)除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分管負責人、特殊作業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應當接受7、公司安全培訓,未經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新進從業人員、離崗6個月以上的或者換崗的從業人員,以及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后的“四新”人員,應當及時參加上崗前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3)公司外來人員,如: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必須參加強制性安全培訓。 (4)新進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級(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1)公司級(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8、: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有關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有關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級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9、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5安全活動 (1)公司安全活動分為管理部門和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計劃由公司生產部、安環部年初制定, (2)公司管理部門和班組按照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要求、有記錄。安全活動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學習、討論、觀摩、參觀、競賽等。 (3)安全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 學習國家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10、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開展崗位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開展查隱患、反習慣性違章活動; 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像; 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防范控制措施; 其他安全活動。 (4)車間班組安全活動由班長負責組織,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 6. 培訓形式及培訓結果考核要求 為最大限度保證培訓的實效性和渲染力,在進行培訓時以激發員工的學習興趣為導向,以提升員工的安全素養為目標,靈活創新培訓形式,采取職工喜聞樂見、公眾易于參加的形式,讓員工在無形中受到啟發,受到教育,進而達到培訓目的。 公司采取的11、培訓形式有: (1)、外派培訓。 (2)邀請有關專業老師來公司講課。 (3)公司內部教育培訓。 1)會議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識講座、班組安全活動學習會。 2)宣傳教育形式,主要有:安全宣傳橫幅、標語、圖片、安全宣傳欄等。 3)觀看音像形式,主要有:事故案例光碟、安全講座錄象等。 4)集中上課形式,主要有:新員工崗前“三級”教育培訓。 5)現場操作演示、展示。 6)事故應急處置模擬演練。 7)事故案例分析討論前會、事故現場會等。 (4)公司每季度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并于培訓后一周左右進行答題考試。得分70分以下的將繼續再教育、再考核直至考核合格,并將考試結果錄入培訓檔案。 7.培訓教育其他管理工作 (1)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時,應記錄變更情況; (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3)培訓主管部門應對每次安全培訓教育的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保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并應對參加培訓人員達到的能力水平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