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教學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實施方案.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5628
2023-11-15
18頁
52.04KB
1、中心小學教學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實施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中心小學“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實施方案為了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和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凈化學校周邊環境,我校決定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一、“創建平安校園”領導小組組 長:副組長:、成 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教導處,由同志負責具體工作。二、規范學校內部管理制定和完善“創建平安校園”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理工作預案體系2、,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建立和落實門衛制度,實行責任獎懲制度。三、完善安全防范體系學校建立健全安全保衛機構,加強學校防范網絡建設,抓好校園報警電話落實工作,完善各類安全設施,標識清楚醒目,設立護校隊,定期培訓和學習,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良、作風優良、能吃苦、能戰斗、能奉獻的安全保衛隊伍。四、力爭師生安全滿意率高及時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和極積化解人員內部矛盾糾紛,防止群傷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學校治安安定,無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及責任事故的發生。校園內無違章建筑,防火、防震設施齊全有效,加強對小學生校園外午餐飲食安全衛生教育管理,防止食物中3、毒事件的發生,加強飲水源的管理,校園內教學,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動場所治安秩序良好,師生員工對校園治安的滿意程度不斷提高。五、維護穩定、教育到位從維護政治穩定方面,及時掌握上報各種境內外敵對勢力對校園內的滲透破壞情況,加強法制道德教育,各班每期必須召開一次法律道德教育宣傳學習活動,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學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六、整治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學校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努力創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確保學校周邊200m內沒有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歌舞廳,及時治理學校周邊不健康的音像書刊點,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七、完善創建“創建平安校園”活動資料檔案4、。學校派專人將創建“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的資料收集齊全,并妥善存檔,設立專項檔案,隨時備查。教學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學校總務處應定期組織對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并落實專項經費配備配齊各種消防設施。二、各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本班教室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嚴格禁止學生在教室內點明火、點蠟燭、使用電爐等用電器,嚴格禁止學生破壞消防設施。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及處理,并向學校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三、行政值周、值周教師在教學時間段內,應對教學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四、行政值周、值周教師、各班主任如沒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責任事故者,應負直接責任并接受處理。五、教室5、內開展易引起火災的教學實驗、使用電器設備的各課任老師應在課前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情況檢查,并有責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學過程中各課任教師為第一責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應按緊急事故預案程序進行妥善處理。六、總務部門應定期做好各教室內的電器設備、開關線路等易引發火災事故點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技術原因不能及時處理的應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或停用該教室,啟用備用教室。學生外出活動安全制度1、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一定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不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活動。班級組織的活動要經過學校的行政批準方可組織,否則不得擅自組織外出活動。2、學校組織外出活動時,學校領導一定要做活動6、的安全總動員。安排行政值班,作好安全預案。3、外出活動的學生不得攜帶煙花、爆竹、小刀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在身上,不得在不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明火等易燃的物品,要防火、防毒等事故的發生。另外,禁止一個人單獨進行外出活動或脫離班級,以免發生有人走失迷路等意外。4、要遵守交通安全,要按照活動內容的要求進行活動,不經過教師或學校的允許不得做危險的動作。5、外出活動時教師要根據活動的要求安排相應的負責學生,要及時掌握學生活動的情況,一旦發生意外在第一時間內上報學校領導,學校領導在逐級上報,不準隱瞞或不報,否則要追究相關責任。6、外出活動和回來要嚴格清點學生人數,防止發生學生走失或拉下的意外。7、學校行政值班直7、到學生活動全部結束或全部返校方可離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管理制度一、對學生外出活動嚴格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動,一般不組織出勉縣地界的春游、秋游和夏令營活動確需外出的,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確活動的責任人,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二、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前的踩點,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要制定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發放書面家長通知。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三、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活動,要上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8、活動要向學校申報,由校長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切實做好活動的組織工作和師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崗位責任。組織學生出勉縣地界的集體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活動結束后,組織者要及時向審批者匯報活動情況。 四、集體外出活動的報批手續和程序是:1、組織者的書面申請,包括外出活動的事由、地點、時間、組織形式,主要組織者和有關帶隊教師、交通工具、聯系方式、住宿安排、安全措施、活動計劃和應急預案。2、校長審核意見,然后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3、凡安全措施不得力或者班以上單位組織外出活動無教師帶隊,或有其他不妥之處時不予批準。4、外出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或批準部門匯報活動情況9、。五、活動組織者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法、遵章守規的責任感,增強安全意識。六、外出活動前,班主任要集隊清點人數并做好紀錄,同時向學生宣布活動安排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注意安全。 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在分散活動時,要求學生按小組活動,不要個別行動,要教育學生不到危險和偏僻的地方玩耍,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帶班教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活動結束后,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紀錄,組織學生有秩序上下車,分管領導、班主任及帶班老師要跟車回校。七、組織學生10、活動若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簽訂責任協議,租用的車輛必須是有正規的營運執照、證件齊全的客車和司機。嚴禁車輛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運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嚴禁形成超載情況,副駕駛座不得坐學生。每輛車配備教師人數不少于1人,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告誡學生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八、到游覽區、游樂場等地方活動,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場所、設施的安全性,防止擠壓、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要特別重視消防安全。學校內組織的大型活動要做好場地的規劃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強對學生的11、組織管理,制定應急預案。九、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十、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十一、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的領導、教師要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如有突發情況,現場負責的領導、教師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以便控制事態的發展。十二、寒暑假及節假日前要及時對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盜、防自然事故,注意游12、泳安全、爆竹安全、交通安全。十三、凡未經學校批準,私自組織外出活動的,學校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外出活動中出現意外事故的要視情節,給予組織者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并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學生社會實踐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及其他外出活動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應經校長會議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并將活動方案上報縣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將活動方案向學校申報,經審批后方13、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3、出發前要以班級為單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動安排,向學生全面進行紀律及行車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將班主任和下班老師移動電話號碼告知學生。活動前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對身體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學生,要酌情處理,并取得家長配合。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 4、外出集體活動原則上要求統一穿著校服、帶好紙筆以便做好記錄。 5、學從校出發前各班清點人數上報教導(少先隊)處,中途不得離隊,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老師請假,老師聯系家長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車輛14、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客車,并要求車隊作出安全承諾。 7、每輛車的負責老師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勸阻將頭手伸出窗外的同學。 8、注意自身言行舉止的得體,盡量避免與人爭執,采取克制忍讓的態度。本校同學之間產生任何矛盾必須聽從每一位老師的勸說或待回校后處理,如與活動地人員、其他學校或社會人員發生爭吵甚至斗毆,現場同學應盡快及時制止,防止事態惡化并及時匯報老師;情況嚴重者,應迅速聯系公安、衛生等相關部門。 9、教育學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標志,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鬧,不走路觀景,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未經同意不從事劃船等危險性活動,15、盡量避免到人群擁擠的地方,參加大型活動時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護。 10、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組活動,嚴禁擅自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課任老師要加強巡視,對個別調皮學生多加注意。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11、學生在外出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要增強自我安全意識,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飲食安全和財物安全。 12、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課任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后,才能離開。實驗室消防制度1、實驗室應有良好的通風照明條件; 2、實驗室配電線路、裝置(開關、插座、保險盒等)必須布局合理16、完整無損,帶電部分不得外露;3、實驗室內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和便于取得的位置;4、實驗室出口、過道、走廊不能堆放包裝箱等雜物;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衛生,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5、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動用明火,不準私自安裝電器照明設備,不準隨意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和劇毒危險品。6、實驗前要檢查儀器設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不得帶故障操作。7、實驗需用的電熱設備(電爐子、電烙鐵、加熱器等)必須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管理。8、每次實驗前,要向參加實驗人員講清安全注意事項,在實驗操作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9、實驗結束后,要及時關閉17、儀器設備電源,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方可離崗。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1、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及火災發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2、定期維護、保養安全消防器材,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3、組織對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滅火訓練。4、發生火災時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5、確立部門的防范重點部位和防范對策。6、對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備有記錄。7、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滅火器具定點、定位,并指定專人負責。8、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房、儲存場地、原材料及成品倉庫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緊急照明裝置和必要的消防設施。9、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設備,18、必須是有國家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的產品。10、使用的電器設備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11、禁止在危險場所擅自動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應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批準后才予以使用。12、對電焊、氣割、砂輪切割、煤氣燃燒以及其他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必須依照有關安全要求操作。13、禁止在辦公和宿舍地使用電爐等。14、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15、任何人發現火災或其他安全問題都應迅速報警,各部門或員工應為報警無償提供方便,有為撲救火災提供幫助的義務。16、對各種安全消防事故的責任人和違反本制度的,將從嚴處罰,嚴重者送交司19、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學校衛生防疫管理制度 1貫徹落實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意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確保青少年、兒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加強學生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購買小商小販食品,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3堅持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校園環境衛生清潔。建立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4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5建立傳染病疫情通報制度、學生健康狀況登記制度。依據相關規定組織預防接種工作。 6加強廁所衛生管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7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記錄。 8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設立健康卡,20、建立健康檔案。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并采取相應隔離防范措施,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 9開展健康教育活動,上好健康課。 10環境責任區衛生由少先隊組織實施,其他部分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學校處置突發事件快速反應組織為確保校園突發事件的快速處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學校快速反應組織,現將組成人員名單公布如下:組 長:副組長:組 員:、教室發生突發事件,先向班主任通報。如果班主任不在,向課任教師報告,由課任教師報告反應小組值日老師。體育課發生突發事件,由體育教師處理并及時向反應小組值日老師報告。實驗室發生突發事件,由實驗員處理并及時向反應小組值日老師報告。外來人員入校園發生突發事件,由門衛處理,并向反應小21、組值日老師報告。學校其他地方發生突發事件,向反應小組值日老師報告。如發生重大事件,反應小組值日老師須馬上向組長報告。學校安全保障制度安全是學校進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穩定的前提,也是社會穩定與興旺的重要條件。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我校在安全工作方面,從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學習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入手,不斷的對學生進行教育,并從校內到校外,從老師到學生,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全校形成了“人人參與,嚴格管理”的良好局面。一 對教職工的規定1、全校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把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2、教師要不斷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導處,大隊部每周為全校學生上一次安全教育22、課,并對各班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3、“四送活動”:放學前把注意安全的一句話送給學生;外出前把安全教育送給學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給學生;開家長會把安全工作中好的作法送給家長。4、班主任老師要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作到定期講,及時講,并能實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學校也把安全問題與班級工作掛鉤,作為評選文明班級的重要條件。對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級進行獎勵。5、值勤老師在值勤時要注意學生的安全,做到課間巡視,監督教育學生不做危險的游戲,并做到按時靜校。6、體育老師上體育課時,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要給學生明確的活動范圍及活動要領,不能隨便解散學生,自由活動時間,體育老師要在操場里巡視,不能放任自流,對23、于體育課中出現的問題,學校將嚴格予以處罰。7、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活動器械進行檢查,管理好食堂、鍋爐房,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還要做到在放學后及節假日嚴格管理學校秩序,不準附近的學生和居民到校玩耍。8、外出活動要經學校批準,并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師帶隊,任課老師跟隊管理,任何老師都不準單獨行動。9、任何教師都不準把學生單獨留在校內內,如出現問題,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二 對學生的管理工作1、要求學生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2、路對時學生要堅持戴小黃帽,并要求隊伍整齊,要靠馬路右邊走。3、要求12歲以下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騎自行車和坐汽車上學的學生都要與學校簽定安全協24、議書。4、要求學生課間做到上下樓梯靠右邊走,1-3年級走西樓梯,4-6年級走東樓梯,課間不能追跑,打鬧,要做有意義的活動,值勤學生要嚴格監督管理。5、上體育課時,學生要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進行活動,并要做到:老師不讓做的動作不做,老師讓去的地方不去。6、設立安全員,外出活動時學校為低年級每班配備6-8人的安全員(高年級的學生)協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級同學。7、放學后要求學生立即離校,節假日學生一律不準到校玩耍,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8、節家日期間,要求學生在校外不做危險游戲,不到危險的地方去,外出要與家長講明還要做到防火,防盜,防溺水,防觸電。9、學生上學不準帶任何玩具及食品進校園。三 設立保險措施學25、生(包括幼兒園生)一入校都要加入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出事故有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新轉來的學生,當時不能保險的,要與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學生出事故,學校不承擔醫療費和營養費等,此事有教導處,班主任,會計負責辦理。安全經費保障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貫徹落實,為學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特制定本制度。1、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2、學校堅持定期大檢查與日常巡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原則。定期大檢查由學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于26、每月底共同實施檢查。范圍包括各班教室設施(門、窗、黑板、電燈、吊扇、電線插座等)、公共線路及配電箱(柜)、戶外體育設施、食堂及小賣部食品衛生狀況、實驗室(重點易燃易爆品)、學生宿舍設施(電路、門窗、電扇、插座、床鋪等)、消防器材,以及家屬宿舍電路、消防通道等,發現隱患應及時向相關人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期限整改,由安全員檢查整改結果,匯報給學校,做到不完成整改絕不放過。日常巡查制度包括班主任對教室設施的日常檢查責任制及總務處工作人員對教室等公共設施的日常檢查責任制,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總務處當天完成維修任務。因責任人不作為而造成學生損失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3、參與安全檢查的27、工作人員應本著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開展此項工作,做到按時、保質、高效、務實,確保學校的穩定局面。4、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學校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規定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維護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外來人員,是指進入校區內務工和從事經營、基建、維修等活動的校外人員。第三條學校的門衛應當認真負責,協同配合,共同實施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條外來人員應當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尊重社會公德,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第五條學校原則上不準外來人員住宿。第六條嚴禁在校內違章建設、搭建外來人員住宿場所。因基建施工需要臨時搭建的,應經學校同意后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工程結束后立即拆除。第七條用工部門負責對外來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安全、法制和校規校紀教育。第八條門衛負責對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和監督。第九條外來人員違反校紀校規和本規定,經批評教育不改或拒不接受管理的,應當予以辭退并負責清理出校。第十條本規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第十一條本規定中的條款若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抵觸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第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