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檢查、衛生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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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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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檢查、衛生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一、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需經過三級(管理級、廠務級、安全主任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1)、管理級安全教育(一級)由安全生產負責人,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規定,本單位的概況,生產過程及特點,一般安全知識,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重大事故教訓,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消防、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知識。2)、廠務級安全教育(二級)由廠務經理負責,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2、點、工藝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制度,事故教訓,防塵防毒設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項。3)、安全主任級安全教育(三級)由安全主任負責,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工藝及流程,主要設備結構原理,崗位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排除故障的方法,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2、本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安全主任、從業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3、凡從事叉車駕駛、電氣、壓力容器、金屬焊接、起重機、危險品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4、日常安全活動要做到有領3、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有明確規定。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主任要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5、對來廠參觀檢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內容為: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外來人員要有專人陪同,在生產不正常的情況下或危險性大的崗位一般不接待外來人員。6、對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要進行處罰,若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二、安全檢查制度1、日常巡回檢查1)、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安全主任必須做到定時定點按規定內容進行檢查,并作詳細記錄。2)、各崗位操作人員應根據本身崗位的職責要求和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都要4、對工作環境、安全措施、防護用品以及應注意的事項等進行檢查,消除一切隱患,努力做好工作中不發生事故。3)、安全主任和組長上班后,應監督和檢查在崗人員對本崗位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查處不安全因素。4)、晚間停止生產時,安全值班人員必須定時檢查生產場所、儲存場所易發生泄漏的部位,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杜絕一切事故隱患。2、定期檢查在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由安全主任組織各級負責人,到現場進行定期檢查。1)、季節性檢查: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觸電為重點;夏季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和冬季以防火和安全設備為重點。2)、節日前檢查:指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5、日前的檢查。主要檢查節日的安全保衛措施,節日前夕和節日期間生產、儲存場所對外來人員、車輛的安全管理情況。3)、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4)、檢查環境衛生、文明生產的情況。3、專業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是根據生產、儲存要求和一些專業用設備存在的問題而專門組織的檢查,以便發現某專業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通過檢查加以改進和消除。內容包括:防火、防爆、防雷電、電器、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等。4、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修為了確保消防設施器材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以便在初起火時能及時有效把火撲滅,安全主任及相關人員應做好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工作。1)、安全主任應每月檢查所有的滅火器6、的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膠管是否有龜裂現象,有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充藥或更換,并做好記錄。2)、安全主任應每月檢查一次廠內消防栓系統并試運轉,做好記錄。3)、安全主任應定期(每二個月一次)匯同有關人員,檢查試驗消防栓系統的各項功能是否正常,并有記錄。4)、各部門安全員應至少每周檢查一次轄區內消防器材的狀況,平時,因應急情況(如施工燒焊等)使用過消防器材的應及時上報安全主任。三、安全隱患整改制度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2、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各級檢查組織要下達“隱患整改7、通知書”,由整改部門負責人簽收,要按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回復發整改通知書的部門。3、對所有的隱患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應訂出計劃,按期解決,做到件件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解決前要制定確保安全的臨時性防范措施。4、廠務部不具備條件整改的隱患,應及時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或主管部門統籌計劃,組織限期整改,在未整改前必須采取臨時防范措施,確保安全。5、凡因無故或借故拖延問題解決而發生事故者,必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四、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動火、用火管理1)日常用火管理(1)進入生產、儲存場所作業區域,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打火8、機、火柴、香煙,違反規定或造成事故者給予警告、解雇、勒令離站直至提出訴訟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2)任何人進入生產、儲存場所作業區域,必須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傳呼機,對不聽從勸告者,工作人員有權制止進入經營、儲存場所。(3)生產、儲存場所工作人員嚴禁使用鐵錘及其他非防爆工具敲打設備設施,以防產生機械火星。(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機器的潤滑油量,及時加注潤滑油,嚴防因轉動部位摩擦生熱起火。(5)掌握危險化學品的物理、化學性質,在發生火災初期能有針對性地利用滅火器材將火撲滅。(6)配置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7)每季度進行全面的安全防火檢查,及時解決消防工作中的問9、題,消除事故與火災隱患。(8)發生火災時,立即組織人員作好個體防護后滅火,需要時通知當地消防部門,請求援助。2)施工動火管理(1)動火作業分三級管理: 特殊動火:指在處于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指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及特殊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2)一級動火由安全主任審批,二級動火由廠務經理審批,特殊動火由生產部門復查后,報主管安全的領導審批。(3)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經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4)動火部位應備有適量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5)實施動火,10、應預先由動火單位負責人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對動火現場進行認真檢查,制定出可靠的動火施工安全方案,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6)動火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用火制度,沒有動火負責人時不許動火,危險區域動火許可證未經批準不許動火,防火措施未逐項落實不許動火。(7)動火期間必須有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動火作業的檢查和監督,在不具備動火條件或遇有險情時,有權制止動火作業。(8)動火期間,必須做到及時掌握現場用火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發生。(9)在用火過程中,萬一出現有引起火災和爆炸的可能性時,要立即制止繼續用火。2、消防組織與設施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11、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2)、應根據本單位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3)、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4)、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規范、規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器材。5)、企業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6)、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12、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7)、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領導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3、其它消防安全規定1)、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2)、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3)、應隨進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4)、廠區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13、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5)、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6)、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7)、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8)、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9)、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4、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1)、崗位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法、生產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檢修規定和塵毒監測制度等,杜絕違章作業。2)、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各類人員的培訓與發證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業務素質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3)、全14、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決制止串崗、離崗、睡崗現象,防止事故發生。4)、改革工藝、革新技術,采用較安全的工藝條件(溫度、壓力、操作等)是防止和減少毒物逸(溢)散的基本措施。5)、以低毒、無毒的物料代替高毒、有毒物料。6)、采用吸收、凈化、回收等有效措施,化害為利,防止有毒物質的外逸(溢)。7)、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現象,是減少毒物危害的重要管理措施。8)、普查確定工業衛生塵毒監測點,提供工業衛生監護和改善工作環境依據并應及時整治。9)、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崗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防護器具,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有毒物質侵入人體。10)、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15、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5、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為提高職工的身體健康水平,凡直接或間接接觸粉塵、毒物和其它職業危害因素的,從事科室、后勤工作的職工,列為監護對象。1)監護周期(1)一年監護周期從事毒物、粉塵、高溫、焊工、噪聲作業、司機、飲食的職工。2)二年監護期辦公室人員、后勤職工。體檢工作是一項涉及廣、工作量的工作,為保證體檢率的完成,特規定如下:(1)凡新入職的員工都要有針對性進行體檢,才能上崗。(2)凡不參加體檢的員工取消當月獎金。3)體檢項目全廠職工必須按化工部化工健康監護技術規定進行職業性體檢,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工人體檢除進行職業性體檢外,特殊項目有:甲苯:肝功、血小板、白細胞分類;粉塵作業:16、胸片、肺功能;高溫作業:尿常規、心電圖;噪聲作業:電測聽。4)職業病管理制度(1)職業病的診斷應按衛生部頒發的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執行。(2)接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后,由工業衛生醫生填報。(3)職工被確診職業病醫治或療養后被確認不宜繼續從事原有害作業或工作的,應在確認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新發現的職業病不論與現工作有無關系,其職業病待遇由新單位負責,過去按有關規定已做處理的不再改變。五、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對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的有功人員的獎勵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有關部門上報公司,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給予適當的獎勵:1)提出合理化建議,解決本單位重大勞動衛生課17、題,有一定成效的單位或個人。2)認真檢查及時發現,妥善處理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或個人。3)企業出現突發性事件時,能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在搶險救災或保護他人免受傷害方面有所貢獻者。4)在及時撲滅災害方面,指揮得力,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使經濟損失盡量減少的有功者。5)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制止違章、違紀,在安全管理方面有較大貢獻者。6)抓好企業員工安全技術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有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2、對事故及違章違紀的處罰1)工傷事故處理工傷事故只對責任事故進行處罰,而對非責任性的意外傷害原則上不予處罰,但其中如有管理者的領導責任的,只對管理者作適當的處罰。各級別的工傷事故處罰細則如下:(118、) 發生一起輕微人身傷害的: 班組(或所在單位,以下同)每一人次扣罰集體本月獎1%。 負有直接責任的人扣月獎10%。(2) 發生一人輕傷的事故(二人以上輕傷的事故,懲罰加倍): 班組扣罰集體月獎5%。 班組長扣月獎10%,生產安全責任人扣月獎5%。 負有直接責任的人扣月獎50%,取消年度安全獎。a) 發生一人重傷的事故(二人以上重傷的事故,懲罰加倍): 班組扣罰集體月獎30%。 班組長扣月獎50%,生產安全責任人扣月獎30%。 負有直接責任的人扣月獎100%,取消年終獎及年度安全獎。b) 發生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群傷惡性事故的:i. 班組扣罰集體月獎100%,生產辦公室扣集體月獎3019、%。ii. 生產安全責任人扣罰月獎100%。iii. 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取消月獎、年終獎、年度安全獎,并依法律程序進行處理。2)其他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質量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處理:按事故的等級,分別作如下處罰:(1) 發生輕微事故的: 損失額在1千元以下的,責任者由廠務經理作適當經濟處罰。 損失額在1千元以上的(含本數,以下同)3千元以下的,班組扣集體月獎10%,直接責任者扣月獎20%,取消年度安全獎,其他責任者扣月獎510%。(2) 發生重大事故及一般火災事故的:班組扣集體月獎50%,生產辦公室扣集體月獎20%,班組長扣月獎100%,生產安全負責人扣月獎50%,直接20、責任者取消月獎、年終獎及年度安全獎,并依法律程序追究責任,其他責任者扣月獎50100%,取消年終獎及年度安全獎。(3) 發生特大設備事故及重大火災事故的:班組及生產辦公室扣罰月獎100%,取消年終獎和年度安全獎,各級有關責任者經濟處罰參照有關規定,并依法律程序追究責任。3)事故處理的其他規定(1)兩年內在同一生產車間發生相同性質、相同直接原因的事故稱重復事故。發生重復事故時,要追究領導責任,發生重復事故的責任者,處罰加倍。(2)由于工藝設計、設備選用不當,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使用要求,造成事故或損失的,比照有關事故進行處理。(3)無論發生何種類別或級別的責任事故,責任者必須寫出書面檢討,并賠償21、直接損失額的10%(多個責任者的,按責任的輕重進行攤分)。(4)破壞事故應賠償直接損失的100%,并由人事保衛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5)發生事故上報不及時的,扣罰單位安全責任人月獎5%。有意瞞報事故的,一經發現,扣罰單位安全負責人月獎50%,取消其年度安全獎。4)違章、違紀或違反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處理(1)無證動火每次扣罰班組及生產辦公室集體月獎10%,班組長及廠務經理、安全生產責任人個人扣月獎20%,外單位每次罰200元。(2)動火證過期或超越規定動火范圍,每次扣罰班組集體月獎5%,班組長及廠務經理、主管安全生產責任人個人月獎10%,外單位每次罰100元。(3)未按章22、辦理動土、斷路、高處作業、罐內作業、起重吊裝的安全票證和臨時用電證的,每次扣罰班組集體月獎3%,班組長及廠務經理、主管安全生產責任人個人月獎5%,外單位每次罰100元。(4)擅自改裝電氣線路、設備、亂拉亂接的,扣班組集體月獎5%,班組長及主管安全生產責任人扣月獎10%,人離不熄燈,每次每支罰款5元,用電器長時間無效開通,每次罰款30100元。(5)危險區域(樓層預留孔、坑、井等)無安全防護措施或安全標志,扣所在單位月獎3%,因施工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無臨時安全措施,或完工時沒有恢復原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扣施工組織者個人月獎10%。(6)擅自拆除安全裝置(安全閥、防爆膜、壓力表、防護罩、降溫、通排風23、消聲等裝置),扣罰責任者個人月獎20%,因施工而暫時拆除,但完工時沒有恢復或重新安裝的,扣施工組織者個人月獎10%。(7)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或消防器材,責任者個人每次罰款100元,因而損壞的要照價賠償。(8)禁火區內違章吸煙,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在場的組員或組長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員加罰款50元,在防火轄區內發現煙頭每個扣罰集體30元。(9)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又無安全措施),交叉作業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10元。(10)危險作業(如:動火、進罐、高處作業、起重吊裝等)無監護人,施工組織者扣月獎3#,監護人擅離現場的,每次罰款50元。(11)機動車輛(包括摩托車)不戴防火罩在廠區內行駛,每次罰24、款50元,防火罩因綁扎不牢而脫落,每次罰款20元,遺失防火罩者應照價賠償。(12)工作場所、生產場地亂停亂放汽車的,每輛每次罰款100元,停放摩托車的,每輛每次罰款20元,停放自行車的,每輛每次罰款10元。(13)違反廠區內安全管理制度的,罰款100200元。(14)不按規定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復工教育、換崗教育就擅自安排工作的,有關責任者扣罰個人月獎20%。(15)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安全技術考核,特種作業人員要參加專業培訓或復審考核,無故缺考或考試不合格者,扣罰個人月獎50%,補考不合格者,取消上崗作業資格。六、事故調查處理制度1、事故的分類事故可分以下幾類分別進行管理:1)生產(工藝)事故:指25、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的事故。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3)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達不到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的事故。4)交通事故:指由于違反交通運輸規則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6)火災事故: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產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事故。7)蓄意制造的事故,稱破壞事故。8)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各種類型的事故由相關部門和26、分管負責人管理。2、事故處理程序1)當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2)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3)應急救援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到現場,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好現場,搶救設備、物資和傷員。4)在搶救時,應注意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志。5)對有害物質大量泄漏的事故和火災事故現場,必須設置警戒線。6)搶救人員應佩戴好防護器具,對中毒、燒傷、燙傷等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搶救。3、事故報告、處理程序1)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領導或主管報告,而后逐級上報。2)對各類重大事故,要立即將27、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用快速的方法在24小時內向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若事態仍在繼續,要隨時上報。3)為了便于調查取證事故發生的原因,發生事故人員的所在部門主管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內向安全主任和領導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過程”的書面報告。4)事故當事人應在一天半內寫出“事故過程”的書面報告,報部門主管領導,書面報告必須有現場目擊人員及當班班長等二人以上證明和部門主管簽名確認。部門主管在收到事故的書面報告后應及時送交公司行政部登記備案。5)事故發生后,安全主任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目的是將事故發生的原因調查清除,從中吸取教訓,以教育員工引以為戒,并制定、完善28、相應的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七、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廠內設專人管理安全設施、設備。負責制定全廠設施、設備維修、改造和更新計劃,并組織實施。2、安全設施、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制定設備運行操作規程,各崗位職工必須切實執行。3、做好安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操作人必須做到: 掌握使用設施、設備的基本構造、性能和維護方法。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章操作。 在生產過程中,對運行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固定螺絲、安全防護裝置有無松動脫落,潤滑情況是否良好,溫度有無超高等,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主管人員。 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帶病工作。4、安全設施、生產設備必須定期檢修。設備在檢修前,必須處29、理合格,以保證檢修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5、安全設施、設備檢修前,必須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6、安全設施、設備檢修需要動火作業時,需要辦理“動火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7、長期停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進行保養維護。8、各類安全設施、設備主管負責人要按有關規程,對主管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9、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放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10、建立健全設備檔案。八、勞動保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本單位應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發放標準。2、班組長應按時、按量30、將勞動保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給各位員工。3、所有人員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準穿化纖類服裝。4、操作人員應自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下班后,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隨意亂丟,應集中管理。5、班組長負責檢查和督促當班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情況。6、在易燃、易爆工作場所禁止穿化纖服和地面摩擦會產生火花的鞋。7、接觸有毒物質的操作工、包裝工、檢修工及其他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穿著水鞋,戴膠手套。8、機械加工生產的操作者,應配戴防防刺激性的護目鏡,衣服扣好鈕扣。9、在轉動設備工作時嚴禁戴手套操作,留長發的員工必須戴工作帽,并把頭發穩固地卷進帽內。10、立體交叉作業大修和登高作業時必31、須戴安全帽,登高作業須系安全帶。11、焊工、電工操作時必須分別穿戴高溫鞋、絕緣鞋和皮手套、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如發現受潮或磨損嚴重,禁止使用。焊工、電工必須穿棉質工作服,不準穿化纖工作服。12、存在著有害氣體、蒸汽和粉塵的作業現場,須配戴好防毒面具、防塵口罩。13、各級管理人員(包括生產辦公室人員)到生產區域時同生產員工一樣要求,必須穿勞保服、勞保鞋以及必要的勞保用品。14、公司每月定期派發兩次純牛奶給員工飲用,以降低有害油漆氣味對身體造成的傷害率,增強自身的抵抗能力。15、保健品必須定期服用以增強身體的免疫力,不得無故拒食。16、保健品除發生緊急事件需急用時可領用外,其它領用時間必須定時領取32、。17、所有勞保用品必須愛護使用,妥善保養和保管,切勿人為造成損壞和失效,對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者,給予罰款處理。18、凡來本單位實習的人員,必須按本規定執行。凡進入本單位生產現場的外來參觀人員,必須遵守本規定。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及生明火,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理。2、不準坐在原料和成品上休息,防止原料破損及濺漏。3、經常檢查倉庫內物料的存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4、裝卸原材料之前機動車輛和相關設施要接地,以防靜電產生。5、要講究文明、小心輕放,不得在易燃易爆區內穿釘鞋作業,不得野蠻裝卸,對物品的堆放應指定位置。6、進倉原材料及物品應分類堆放,不得混堆一起,并留有消33、防通道,保持清潔;對紙箱、布碎、雜物不得亂堆亂放,應分類入倉。7、對原料的儲存應按先入先出的原則,以防過期變質。8、倉庫應保證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風機及其它電器設備是否安全可用;配電設備處禁止堆放原料及雜物,防止因電線短路而發生事故。9、倉庫內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堆放任何雜物,應留有防火通道,不得隨意搬遷和動用消防設備。10、嚴禁一切在性質上能互相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如:氧化劑和還原劑)堆放在一起。11、生產車間內只能存放24小時內使用生產原料,車間內的成品要隨時運出入庫。12、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一般要做到當天生產使用需要多少,由專人到倉庫領多少,用后及時將余料歸還倉庫。車間停車時,不34、應留有余料過夜。十、廢棄物處理管理制度1、由工廠檢驗人員確定廢棄物的品種和數量,并裝入指定的容器內,確保操作安全。2、處置前廢棄物應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專用倉儲室內,遠離火種、熱源。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泄漏。注意個人防護。3、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4、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5、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6、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它危險的廢棄化學品,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同意。7、根據廢棄物的種類和性質,選擇科學的方法處置廢棄物,危35、險廢棄物應交由有資質的部門進行處理。十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1、使用管理1)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符合國家規定。2)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3)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4)配備專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5)生產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6)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7)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8)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36、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9)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2、裝卸運輸1)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線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2)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337、)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4)裝運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5)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38、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6)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掛上“危險品”標志。7)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陰等措施。8)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9)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3、報廢處理1)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2)危險化學品等廢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3)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化學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4)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