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展建設員工勤績考核整體管理制度(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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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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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發展建設員工勤績考核整體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企業員工勤績考核管理制度附件一:XX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第一條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員工的愛崗敬業及團隊精神,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獎懲制度。第二條 員工的獎勵。公司在崗員工(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及員工特別貢獻獎五種。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其處理范圍如下: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1)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在客2、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3)拾金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4)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5)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公司樹立形象并獲得榮譽者。受嘉獎員工每次加發相當于本人3天工資的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1)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3)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4)檢舉違反公司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者。(5)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防止損害有較大功績者。受記功員工每次加發相當于本人10天工資的獎金,并于年終3、獎金時一并發放。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2)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4)有其他重大功績者。受記大功員工每次加發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1)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顯著增加者。(2)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3)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4)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一次性給予500-2000元獎金。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享受員工特別貢獻獎:(1)一4、年內曾記大功三次以上者。(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顯著者。以上特別貢獻獎可視情況分為一至二級。一級特別貢獻獎5000元,二級特別貢獻獎3000元,每年評定一次,一次性發放獎金。第三條 員工的懲罰。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及辭退五種。懲罰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其處理范圍如下: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警告處分:(1)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物品者。(2)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3)因個人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4)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5)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5、者。(6)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7)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8)一個月內曠工超過1天者。受警告處分的員工每次減發相當于本人3天工資的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過處分:(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導致影響公司權益者。(2)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3)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4)因工作疏忽或過錯導致用戶有理申告者。(5)工作中酗酒導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6)輪班制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等候接班人員接班而先行下班者。(7)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6、他人者。(8)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要害部門參觀者。受記過處分的員工每次減發相當于本人10天工資的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大過處分:(1)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2)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3)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4)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5)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6)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7)工作時間內,做其他事情,如睡覺、吃飯、上網炒股或娛樂游戲等與工作無關事情等(部門、中心經理連帶處分)。(8)一個月累計曠工達5日者。(9)設備、車輛、儀7、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10)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11)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受記大過處分的員工每次減發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1)在公司或宿舍院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6)一年內記過二次者。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相應核減薪資。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辭退(解除勞動8、關系):(1)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2)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3)在公司大樓、宿舍內賭博者。(4)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5)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6)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7)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8)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9)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累計曠工達12日者。(10)煽動怠工或罷工者。(11)吸食海洛因或其他毒品者。(1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離間造成不良影響者。(13)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14)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9、品進入公司者。(1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16)故意泄漏公司技術、業務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17)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18)參加非法組織者和非法組織群體上訪者。(19)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20)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而引發事故,造成重大損失者。(21)發生主要責任重傷事故或死亡事故,或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直接責任人。(22)違規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23)其他違反法令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24)其他經公司認定的重大錯誤。以上情況一經核實并報總經理核定后予以解除勞動關系。情節嚴10、重,達到除名、開除或追究刑事責任條件的,按除名、開除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第四條 公司員工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報人力資源部實施獎懲。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報分管副總經理核定,其余須呈請總經理核定。第五條 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第六條 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三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銷,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第七條 本獎懲制度未包含事項,按國家及企業有關規定辦理。以前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執行。第八條 本獎懲制度由11、分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九條 本獎懲制度自行文之日起執行。附表:XX公司員工獎懲審批表填報日期:被 建議 人部 門 職 位姓 名學 歷出生年月進入公司時間建 議類 別獎勵級別懲罰級別事 實說 明所在部門意 見 (蓋 章) 部門主管: 日期:相關職能部門意見 (蓋 章) 部門主管: 日期:人力資源部意 見 (蓋 章) 部門主管: 日期:公司領導意 見附件二:XX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為嚴格公司勞動紀律,保障工作秩序順暢,形成良好工作作風,針對各部門不同工作性質及方式,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條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12、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級領導必須給予重視。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由部內綜合員或指定專人負責,各職能管理部門需負責所轄生產中心的考勤管理。各中心應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載考勤。第二條 考勤員職責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考勤。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的問題。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4及時將單位考勤結果匯總上報。第三條 記載考勤符號: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公傷假、倒休、公差、公休假。第四條 各中心應在8日前將上月本部門的考勤匯總報人力資源部核算工資獎金;季初10日前將上季考勤匯總報公司人力資13、源部。第五條 事假員工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每人每季可享受有薪事假1天,(不累計使用),除此之外請事假員工按:請假天數基本工資20.92天計扣工資。每月事假時間累計達5天者,扣除月生產獎金,并按實際請假天數扣除基本工資。全年累計30天者扣發當年年終獎。第六條 病假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公司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核給病假(病假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超過的解除勞動關系)。病假期間工資計發標準如下:連 續 工 齡不滿5年滿5年不滿10年滿10年不滿15年滿15年不滿20年滿20年以 上6個月以內病假工14、資按基本工資(扣除月獎、相應年終獎)60%70%80%90%100%連 續 工 齡滿10年不滿15年滿15年不滿20年滿20年以 上連續病假6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按基本工資(扣除月獎、相應年終獎)65%70%80%2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辦理。病假3天內不扣工資,4天以上10天以內,按病假天數(基本工資+獎金)20.92天計扣工資,10天及以上按上表標準計發工資。3長期病休人員,從病休時起,一年內的任何時間累計超過6個月(或153個工作日),從超過之日起,停發工資,改發疾病救濟費,累計辦法:每月以24為截止日期往前推12個月,凡在這12個月內病休累計達6個月(或153個工作日)時15、,從超過之日起停發工資,改發疾病救濟費。4凡領取疾病救濟費者,如病愈需要復工時,經醫生證明,先行試復工兩個月。在試工期,又患病累計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試工,停發(病假)工資,發給疾病救濟費。試復工期滿,連續工作兩個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時間可重新累計計算。5病假期間均不發生產獎,政策性津貼照發。6員工工傷,應按規定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工傷期間的待遇按勞動部門規定享受。如因員工工作過錯造成的,應相應追究過錯責任。第七條 婚假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3天。男女雙方都達到晚婚年齡(男滿25歲、女滿23歲)增加婚假10天。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計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16、路費不予報銷。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第八條 喪假員工配偶、父母、子女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給喪假2天,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第九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1女工產假按下列標準核給:假期內容假期天數說 明產 假90天難產或雙胞胎加15天晚育假30天年滿24周歲生育為晚育獨生子女假30天憑獨生子女證核給2勞務工按常德移動通信企業勞務用工管理實施細則執行。3產婦(不含勞務工)如遇實際困難,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75%發給。4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生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日,手術后7日17、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日;(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日,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日;(4)懷孕不滿3個月人工流產的,休息15天;3個月以上的,休息42天;一年內做二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5)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假期時,由醫生確定。第十條 探親假。1已婚員工,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為30天。2未婚員工探望定居外省、市父母每年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夫妻生活在一地的員工探望省外父母,每四年給一次假,假期為20天。一18、般在第四年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況提前用假的,下次探望時間從第5年計算起,不依次提前。3探親假期工資照發,并報銷往返路費,報銷標準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4員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養關系為主)。5大專院校分配來的畢業生,新招合同員工,在實習、試用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滿一年后才能享受探親假;外單位調進公司的員工要滿半年,才能享受探親假;公司招聘的勞務工不享受探親假。6員工已離婚或配偶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員工待遇處理。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結婚,而且身邊沒有子女者,如有18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探親假處理。7員工探親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19、假日和法定節假日,路程假根據實際需要核給。8員工探親休假期間患病時,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遇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9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10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路程假只給一次,往返路費只報銷一次。第十一條 加班倒休。要充分利用8小時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不提倡加班加點,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1管理人員平日加班一次420、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同等時間存休,不足4小時的加班加點,不能累計加班存休。2一般員工平日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加班工資。3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300%計發加班工資。4員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存休的記載管理。第十二條 曠工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1)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到單位上班;(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4)被公安部門拘留;(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休息。(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21、殊原因逾期未歸者。2凡曠工者,一律扣發當月獎金,并按曠工天數扣發基本工資,曠工三日及以上者,按員工獎懲制度處理。第十三條 遲到早退1逾上下午上班時間到班在半小時以內的,即視為遲到一次。2到班時間在上下午時間后半小時以上的,即視為請事假半天,應即補辦請假手續,并照常上班工作。3在工作時間內因業務上的需要而離開工作場所或早退外出時,應事先報請直屬主管核準。如是因私事而離開工作場所,或早退外出時,應辦理請假手續。4因天災、人禍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而遲到,經提出報告而查明確實者,或報經核準后而早退的,可免按遲到早退計算。 第十四條 公司考勤以打卡記錄及部門考勤登記相結合,特作如下具體規定:1員工除22、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1)經總經理核準免予打卡者。(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核準者。2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上午:自8時至12時正。下午:春秋冬季:自14時30分至17時30分 夏 季:自15時至18時正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特殊情形呈準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各部室、中心主管上午上班時間一律提前10分鐘)。上輪班人員、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員及負責環境清潔工作的員工,其上班時間另定。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23、自下班者,即為早退。上班遲到在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在30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三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論。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論。員工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并送呈有關單位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員工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力資源部統計,除呈報有關單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資50元,充為福利金。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24、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論,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10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資50元,充為福利金。11本公司市本級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工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2)有涂改情況者。(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4)偽造出勤卡者。如有第(1)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亦以曠工一天論并同受懲處。12員工遲到、早退時間超過半小時者,應即依請假手續辦理。第十五條 請假程序1、員工請婚、喪、探親、產假等應于事前上交請假報告并填寫請假單,報請主管核準。送人力資源部備案。2病假及3日以下的事假應由各主管職能部門經理核25、準,3日以上事假應上交請假報告并填寫請假單,由各主管職能部門經理核轉分管副總經理核準。3病假逾3日以上時,應隨同請假單檢附醫師診斷書。診斷書逾期時應即補具新診斷書。公司認為必要時,可指定醫師重新開具診斷書。4員工請假,除因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形,不能先行報準的,須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外,其余非經核準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雖經請假而假滿不到班且未續假的,亦以曠工論。5員工請假期間內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得扣除計算。第十六條 銷假。員工請假,各部門中心負責考勤人員應做詳細記載,請假在3日以內的,到考勤人員處銷假;請假時間超過3日的,經部門、中心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到人力資源部銷假。第十七條 本制26、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附表:XX公司員工請假單姓 名部門及崗位性別請假事由請假時間共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部 門主管 意 見 (蓋章)年 月 日相關職能部門意見(蓋章)年 月 日 審批意見人力資源部(蓋章)年 月 日公司領導審批意見銷假時間 年 月 日實際休假天數 天休假期間工資待遇超 假天數超假原因部門領導處理意見人力資源部意 見注:1、請假事由要詳細填寫,并注明探親假、事假、病假、產假、婚假等,探親假請注明探親路線、地點及交通工具。2、休假后須及時在本單位銷假,再到人力資源部銷假(超假者要填寫超假原因、27、天數,部門領導須提出處理意見)。附件三:XX企業員工服務制度為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激勵員工提高自身素質與業務水平,增強員工間的團結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促進企業的長足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和執行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及其他一切規章制度。二、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準則: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對經辦業務或工種如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建議。2本公司員工平日的言行應誠實、謙讓、廉潔、勤勉,同事間要和睦相處。3全體員工務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4保持公司形象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5注意本身28、素質修養,切戒不良嗜好。6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7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8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務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9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10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影本)出公司。11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動力機房、交換機房、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得離開。12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29、衣室、辦公的環境清潔。13員工在工作開始后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電視、睡覺、吃飯、上網炒股或娛樂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預防危險。14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15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16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積極性,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17本公司員工對客戶或參觀來賓應保持謙和禮貌、誠懇友善的態度。對客戶或來賓委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擱置不辦。18各級主管就其監督范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時可隨時陳述。19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窗口服務臺席員工不得接打私人電話,如確有特殊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得使用。20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