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構架及員工職責、會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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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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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安全生產構架及員工職責、會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2、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3、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定期全面檢查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4、施,杜絕事故發生。三、安全員崗位職責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5、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第五章 安全培訓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6、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7、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8、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9、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10、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第十章 附 則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1、勞動合同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七、本合12、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13、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1、無試用期。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二、工作內容(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三、工作時間(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1、標14、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四,工資待遇(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2、其他形式:。(二)工資必須15、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16、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四)甲方17、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七、勞動紀律(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18、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19、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20、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21、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三、其他(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鑒證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