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安全風險管理制度(評估分級等).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6226
2023-11-15
11頁
32.50KB
1、企業生產安全風險管理制度(評估分級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我項目部生產安全風險管理,全面辨識、管控在施工過程中,針對各標段、各道工序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 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上級公司要求并結合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2、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和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風險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上級及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三條 安全風險管理堅持“全員參與、突出重點、分級管控”的原則。第四條 項目部各部室部門長、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唐山豐南項目經理部各部室及所屬單位。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第六條 項目部負責指導監督所屬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監督所屬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重大危險源依法開展管控。第七條 項目部各部室、所屬施工單位是安全風險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機制,實現安全風險自辨自控,提升安全3、生產整體預控能力。第八條 所屬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本部門、本施工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應依法進行報告、建檔、檢查、監控。第三章 組織管理第九條 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組 長: 副組長:成 員:第十條 崗位職責:1、組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風險分級評估、管控工作的總體組織、協調,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2、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對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全面負責,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控組織機構,明確各級評估責任,組織制定本分管專業4、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辦法或細則,明確組織程序、方式、方法、監督管理及考核獎懲等內容。3、成員負責具體實施本部門、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4、各施工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施工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施工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評估管理。第四章 定義與分類分級第十一條 風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第十二條 安全風險,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健康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嚴重性組合。第十三條 按照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參照企業職工傷5、亡事故分類標準,將安全風險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等20類。第十四條 按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將安全風險劃分為四個級別:1.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為重大風險;2.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為較大風險;3.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事故的,為一般風險;4.可能發生個體重傷及以下傷害的,為低風險。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第五章 辨識與評6、估第十六條 安全風險辨識,是指識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源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辨識可采用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檢查法、預先危險分析、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資料以及詢問、交談等方法。第十七條 安全風險評估,是指對風險源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評價,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第十八條 安全風險評估過程應突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高度關注暴露人員,聚焦重大危險源、勞動密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人群的規模。第十九條 項目開工前,應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會同監理人員對施工單位安全資質、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和技術管理人員配備、作業人員資質、施工所需7、工器具和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等開工安全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評估,開展預先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建立安全風險清單,并針對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進行風險管理策劃;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應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第二十條 每年由項目部經理親自組織,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項目部施工任務、使用機械設備、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8、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第二十一條 每月由項目部分管專業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 召開一次安全風險分析會,結合本專業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動態辨識和評估安全風險,更新安全風險清單。第二十二條 每周由項目部各部室部門長、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根據辨識情況編寫施工區域安9、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第二十三條 每日由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班組長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加強現場監管,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崗位員工上崗前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或所屬單位負責人,所屬單位負責人處理不了的及時向項目部匯報處理。第二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管理、環境、重大技術方案等發生變化或變更時,應重新10、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第二十五條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并按規定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第二十六條 其他評估。1.設備、物資購置及出入庫。涉及安全建設的設備、物資購置前,要對設備、物資是否適應本單位安全建設要求進行安全、技術選型論證,并按規定程序報批。設備、物資入庫前,應對其完好情況、技術參數、安全性能等進行評估驗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庫。材料、配件、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等出庫投入運行前,使用單位(人員)應對其完好情況、安全性能進行檢查11、評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運行。2.項目部員工。新入場員工和從公司其他項目部及公司創管中心調入項目部的員工上崗前,應對其身體健康狀況、職業禁忌情況、崗位所需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規程措施和有關規章制度掌握情況等是否具備上崗資格進行綜合考核評估。3.作業人員。各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利用每日班前會對作業人員上崗前的精神狀態、是否飲酒、是否攜帶違禁物品、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器具配備等狀況進行動態評估。4.重大災害。項目部負責人應定期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重大災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進行分析評估。第五章 分級管控及要求第二十七條 項目部根據安全風險等級,明確各層級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及具體管控負責人,完12、善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實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1.低風險:項目部組織開展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訓,督促班組開展班前“風險預知”和“三工”活動,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2.一般風險:項目部要明確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后實施;3.較大風險:項目部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經審批后實施;4.重大風險: 項目部組織編制、審核、批準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報公司備案后由項目部負責實施,相關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管。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每月對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確認,對所采用風險控制措施、工作程序等有效性、適宜性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措施及實施方案,做到持13、續改進。第二十九條 根據風險分級,項目部制定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裝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第三十條 項目部將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關從業人員,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警示說明,并在施工(生產)現場分區域進行安全風險公示。第三十一條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實施檢查,對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預報信息,落實應急防范措施,對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停工,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第三十二條 如存在較大及以上風險作業區域,必須落實帶班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實施監控,嚴禁在無14、安全監控情況下實施作業。第三十三條 開展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應用,推行“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消除或降低安全風險,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應對其安全性能、環境適應性、存在的危險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應對措施、人員技術能力等是否具備安全試驗或推廣應用條件進行綜合評估。第三十四條 嚴格遵守規程規范,依據標準規范和風險評估結果,確定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如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危險場所動火作業、有(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爆破作業、封道作業、跨線施工等,規范審批并嚴格執行。作業審批應包含安全風險分15、析、安全及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急處置等內容。第三十五條 加強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風險管控,科學合理控制高風險作業場所人員數量,在人員較多或集中的作業區域、部位,應采取有針對性的空間物理隔離等措施,每個隔離區域或部位人數不得超過9人,如確需超過9人,應制定專項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并進行重點監控。第三十六條 嚴格遵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進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管控,對照行業規定的清單,充分識別出項目所涉及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應組織專家對方案進行論證。第三十七條 項目部制定的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按有關規定明確需要驗收的重要工序,在方案實施前,對所有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16、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嚴格執行簽字驗收制度。第三十八條 安全風險消除后應及時申請銷案。第六章 檢查 考核第三十九條 項目部年對各部門、所屬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制度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將其安全風險控制的開展情況納入責任制考核。第四十條 項目部建立安全風險評估考核獎懲機制,對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執行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督導,定期檢查考核。第四十一條 每季度對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5),平均得分低于90 分的定為不合格部門或不合格施工單位。第七章 附 則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項目部安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