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項目廠區動火危害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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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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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生產項目廠區動火危害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廠區動火安全管理制度企業禁止動火的設備、區域很多,根據其重要性與危害性的不同可分為三級。在危險性不大的場所局部動火,由申請動火單位或車間領導批準,在廠安技、消防部門備案即可動火,稱為三級動火。在危險性較大的要害部門動火,由申請動火單位或車間領導批準,請有關技術人員介紹情況,廠安技、消防部門現場核實,同意后方準動火稱為二級動火。在特別危險區域,重點要害部門和影響較大的場所(如油庫、乙炔站、煤氣站等)動火,由需動火的車間或部門的領導批準后方能動火,稱為2、一級動火。一、禁火區動火一律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作業許可證一式四份,申請部門、動火負責人、消防保衛部門、安技部門各一份。二、申請動火單位,要指定專人或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動火證)。三、申請動火單位應根據(動火證)的要求,認真填寫和落實動火中和各項安全措施。四、必須在(動火證)批準的有效時間范圍內進行動火工作,凡超期動火或補充動火都必須重新辦理(動火證)。五、特別危險場所動火,必須進行動火分析,附在動火許可證上。六、動火人到達動火地點,必須向動火所在單位當班人呈驗動火許可證,并經同意后方可動火。七、(動火證)由動火人隨身攜帶,不得轉讓、涂改或轉移動火地點。八、動火人對沒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3、證的動火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九、凡在易燃、易爆氣體管道、設備上動火前,必須切斷氣源加堵盲板、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十、將動火現場的易燃物或可燃物質清除干凈。十一、動火工具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良好。十二、登高二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或設置工作架。高處動火要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五級以上大風不準高處動火。十三、動火地點要準備合適的滅火器材。動火完畢后應熄滅余火,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現場。十四、動火現場如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十五、動火前,要全面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動火負責人對全體參加工作人員,詳細交待安全作業方案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其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十六、固定動火區與4、生產區嚴格分開,必須保證可燃氣體不擴散到固定動火區。十七、固定動火區要有明顯標志。室內固定動火區應與危險源隔開,門窗要向外開。十八、固定動火區的劃定,應由車間(科室)申請,經防火、安技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和總工程師批準。十九、防火監護人職責:、要認真落實用火措施。、用火開始和結束,與崗位聯系好。、監護用火現場,掌握用火周圍情況,發現異常有權立即停止用火,并查清原因。、用火時不能離人,用火結束徹底檢查有無余火和電源是否切斷。二十、用火人職責:、沒有動火作業證不動火。、項目填寫不全,無人批準不動火。、用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用火部位、用火時間不符,不動火。、監護人、班組崗位人不在場不動火。、用火過5、程中發現異常不動火。、用火時中間離人和用火結束時,不消除余火和不切斷電源不離開現場。二十一、班組崗位人職責:、負責檢查用火人有無動火作業許可證。、檢查用火情況,措施不具備有權制止動火。、用火期間認真操作,防止跑、冒、滴、漏。、發生異常情況有危險時,立即通知用火人停止用火。二十二、現場動火安全措施:、達到動火條件。如將用火設備內部油氣等可燃物清理干凈,并有足夠時間進行蒸氣吹掃和水洗。、切斷與用火部位有聯系的設備和管線,如加盲板、拆法蘭等。、容器油罐等要打開全部開孔,做可燃氣體和含氧量分析。可燃氣體含量小于該物質爆炸下限的一半,氧含量大于20%時方可動火。、用火部位10米范圍內的地面、地溝、下水井、電纜溝中的可燃物清理干凈。地溝、地漏、下水井用石棉布、黃泥封閉或水封。、室內用火要打開門窗,必要時做可燃氣體分析,需要時要停止設備運轉和操作。清除房間地面油污,封閉室內地漏和室外10米范圍內的下水井。、下水井用火要將井內可燃物清除干凈,封閉下水井進出口。如果向井內接管線,應將井內管線一端封閉,不準在下水井內用火。、準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電焊機、乙炔瓶、氧氣瓶、放在裝置設計邊界線10米之外,配電間有專用開關給電焊機送電,電焊線絕緣要良好,電焊地線要放在焊點0.5米范圍內。、采取措施使高空動火作業火花不能四處飛濺。火星可能濺到的設備管線不漏、不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