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物業秩序維護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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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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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區物業秩序維護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秩序維護部管理制度第一條 秩序部管理制度一、 總則:1、為加強秩序部隊伍的管理工作,使秩序部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小區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認真做好秩序部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3、秩序部人員代表本小區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小區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秩序部人員工作。4、小區秩序部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秩序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5、執勤中應時刻提高2、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6、秩序維護人員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秩序維護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7、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二、秩序部部崗位職責 1、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小區全部所轄區域。2、貫徹執行小區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秩序部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秩序部工作全面負責。3、依據制度實施小區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協議保潔人員做好小3、區外圍的保潔工作及其他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三、職位崗位職責1、秩序部主管職責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與公安、消防及相關部門保持日常聯系,并協同處理突發事件與案件。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掌握秩序部部員工的學習、工作、生活情況,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與困難。 制定秩序部的工作計劃和目標,指導隊員的工作。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按計劃組織秩序部員工的學習、培訓與專業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工作中堅定貫徹服務為宗旨的思想。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并適時進行指導。根據所管轄4、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秩序部人員,并對秩序部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做好秩序部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并對秩序部部員工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向小區領導提出獎懲建議。 掌握秩序部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定5、期對秩序部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做好秩序部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對重大事件、事故親自組織調查、處理、交及時向小區領導匯報。2、秩序部員職責 維持小區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疏導小區大門及周邊車輛和人員的進出,保證道閘及周邊通道的暢通無阻。 維護小區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 對違6、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小區或公安機關報告。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小區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 報告。 安保人員應做到: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7、合理。 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一、個人儀表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精神振作,思想集中,不能無精打采,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講究文明禮貌,注意禮節,待人誠懇、謙虛,為人正直、誠實、態度和善,以理服人。3、對講機及秩序部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二、禮貌服務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文明用語。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8、機、睡覺等失職事情。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五、安全保衛制度一、治安安全管理1、嚴格按照小區的規定,定時開關道閘。1、車輛出入管理 管制出入小區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秩序部應即時糾正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秩序部應即時糾正。 對于小區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9、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2、物品出入管理 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條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秩序部確認之后出門證由秩序部部按順序裝訂保管。 小區人員經秩序部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小區,應速呈報處理。小區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小區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秩序部開具出門條放行。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秩序部人員查驗后放行。 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 人員管制3、人員管制 協助行政保潔人員做好10、小區外圍保潔工作及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小區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輔導小區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小區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外界來賓到小區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小區的人員來訪等應至門衛室辦理進入小區的手續,并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小區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小區。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小區。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小區。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11、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小區。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秩序部員在小區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合作單位派駐小區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4. 巡查制度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秩序部員負責巡查,監督小區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夜間:由值班秩序部員負責巡查,監督小區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秩序員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12、至少每隔兩小時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小區安全。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七、消防安全管理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2、由秩序部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4、應熟記小區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13、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小區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八、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2、秩序部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14、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小區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秩序部人員應做到:1、 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服從小區工作分配,不準挑剔服務崗位;2、 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盡職盡責,不準玩忽職守。盡力為小區、客戶、賓客提供優質服務;3、 要嚴格遵守本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4、 維護小區和物業客戶、商戶合法財產安全、不準損害小區及客戶、商戶的利益;5、 不得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亂紀及犯罪等行為;6、 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抽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工作場所;7、 不得謾罵、毆打他人、包括犯罪分子;8、 不得敲詐勒索、收受賄賂;9、 不得違法實施處罰或收取費用;10、 不得消極怠工,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11、 保護責任區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現場,維護案發現場的秩序;12、 抓獲、扭送現行違法犯罪人員;13、 維護責任區內的治安秩序,經營秩序;14、 檢查、監督安全防范措施也落實情況;15、 秩序部部對小區的一切設備、設施、小區財產等負有防火、防盜及維持正常秩序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