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工程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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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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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發電工程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 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分類,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證、復審工作。2、范圍 適應光伏發電工程施工范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3、術語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4、職責4.1 工程管理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證和復審工作。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帳。4.2 安全保衛科負責督促、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2、考核和持證上崗的執行情況。代保管特種作業證件(電子版),制作特種作業人員的復印件。4.3 項目部負責提出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二工種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需求,協助工程管理部組織本項目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取證和復審工作,負責建立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臺帳。5、資源需求 培訓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的師資、教材、教學設備、場地及資金。6、工作流程6.1 與本工程相關的特種作業人員分類6.1.1 電工作業。含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6.1.2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電焊、氣割、氣焊。6.1.3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電梯、卷揚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3、工,安裝與維修工。6.1.4 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6.1.5 登高架設作業。含2 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6.1.6 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6.1.7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它的作業。6.2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6.2.1 年齡滿18 周歲。6.2.2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6.2.3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6.2.4 女年滿50 周歲、男年滿55 周歲的人員,不再列入特種設備4、作業人員取證范圍。6.2.5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6.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以國家有關部門指定的教材為準,適度增加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應掌握的內容。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6.4 已按國家規定的本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的要求進行教學,并接受過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的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可不再進行培訓,而直接參加考核。6.5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分為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具體考核內容按5、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執行。6.6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 年由原考核發證部門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的復審年限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由特種作業人員所在部門在編制年度培訓計劃時提出,必要時由工程管理部通知特種作業人員所在部門安排復審。對已不從事特種作業而未作崗位變動的人員,由所在項目部通知工程管理部不再進行復審。對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所在項目部按復審要求審查并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由人力資源部向考核、發證部門申請,經發證部門同意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 年一次。6.7 復審的內容6.7.1 二年期間從事相應工種工作情況。6.7.2 健康檢查(6、可結合定期體檢進行)。6.7.3 違章作業記錄檢查。6.7.4 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6.7.5 本工種安全技術知識考試。6.8 經復審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由復審單位在證件上簽章、登記,予以確認。復審不合格的,可申請再復審一次。再復審培訓期間,享受離崗待遇。再復審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單位吊銷其特種作業操作證。6.9.1 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6.9.2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2 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3 次以上的。6.9.3 弄虛作假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6.10 一人從事多項特種作業應由項目部申報,并列入本部門當年的教育培7、訓計劃中,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同意后,經過與之工作內容相應的培訓、考核合格取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作業。6.11 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由國家指定的部門發放。取證和復審情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特種作業所在項目部,另及時將新取和復審后的特種作業證件交安全監察部代保管,由公司安全監察部制作證件復印件發項目部,由項目部發放到特種作業人員手中,特種作業人員應隨身攜帶復印件備檢查。特種作業證件原件專業公司和相關部門需要時,向公司安全監察部辦理借用手續。6.12 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保衛科對其證件審核后,證件原件或經審核后制作的復印件由特種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備檢查,給分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制作的復印件應加蓋審8、安全保衛科印章,在證件有效期內,復印件在公司各施工現場內通用,不必另行制作。分包單位更換特種作業人員時,應在更換人員作業前,到所在地安全部門交驗特種作業人員在有效期內的原件,辦理變更手續。6.13 特種作業人員所在項目部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臺帳。6.14 未取證或持過期證件從事特種作業者作違章處理,并追究工作分配者的責任。7、監測和改進7.1 現場安監人員及其它與特種作業工種有相關鉸鏈隸屬關系單位部門有權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作業人員及所在項目部不得拒絕。7.2 分包單位進場后由項目部安全保衛科核查其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情況。8、相關和支持性文件8.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 號8.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 號8.3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第13 號令8.4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人字2124 號8.5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則國質檢鍋1202 號8.6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