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段社會治安全綜合治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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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682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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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管理段社會治安全綜合治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路管理段社會治安全綜合治理責任追查制度 為進一步明確我段各部門、各站所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促進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落實, 維護單位治安秩序,“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中央五部委關于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追究制度,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段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根據治安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黨政一把手對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各部門、各站所的領導、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安全保衛工作專兼職負責人及直接責任2、人,均適用于本制度。第二條 對安全保衛工作責任追究應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對單位發生的每一起刑事、治安案件不放過;對發生案件原因不查清不放過;發生案件的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發生案件的隱患不整改,單位內部員工未受過教育不放過。第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 1、不組織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或不部署、不認真檢查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防范工作不落實的; 2、接到公安保衛部門發出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未在期限內整改或未采取臨時安全措施的; 3、在應采取技防措施的重點要害部位,技防覆蓋率未達1 0 0的; 4、在單位內部有吸毒、販毒或賣淫、嫖娼活動的; 5、交通工具、場所被用于違法犯罪活3、動的; 6、通緝在逃案犯藏匿在單位內未被發現的; 7、外來暫住人口漏報率超過5的(百分率的計算以本單位外來人口為基數); 8、單位出租房屋、場所未辦租賃房屋治安許可證,經敦促仍不辦理的; 9、本單位,“兩勞”釋解人員情況不明,漏登漏管,重新犯罪的 1 0、本單位生產中使用的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等)管理不當存在嚴重危險隱患不良影響的;未能密切掌握員工思想動態,處理好內部矛盾,發生了影響穩定的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問題有意隱瞞不報或不認真作出反思報告的。 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由主管部門對單位黨政一把手、分管治安領導及安全保衛4、工作負責人取消其本人當年度的評選先進資格;如有嚴重失職的,由紀檢監察等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在黃牌警告期間發生重特大案件(含發生火災或重大治安災害事故)1起,或對存在發生治安問題的重大隱患無有效改 進措施和明顯效果的; 2、由于安全防患措施不落實,全年發生特大案件2起,或發生盜竊案件被盜財物數額在2 0 0 0 0元以上,或發生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惡性案件的,或發生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火災、嚴重治安災害事故; 3、外來暫住人口漏報率達1 5以上的; 4、本單位出租房屋未辦租賃房屋治安許可證,其漏辦率達20以上的; 5、本單位“兩勞”釋解人員年內重新犯罪數超過近三年內釋解、“兩勞”人員總數4以5、上的;6、未能密切掌握員工思想動態,處理好內部矛盾,發生了重大影響穩定的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 第五條 除了執行以上制度外,對直接責任人(對直接責任人不明確的由單位領導承擔責任)還應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數額由段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單位根據安全保衛連帶賠償制度研究確定,但每月扣發不應超過工資總額的20。賠償金歸入段安全保衛基金。 第六條 由于官僚主義、玩忽職守致使發生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凡單位被警告、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或 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均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寫出反思報告,報段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第八條 警告、通報批評、責成作出反思報告、建議主管部6、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等責任追究由段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行使。 第九條 黃牌警告由段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行使,掛牌期限三個月。掛牌后,能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經段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檢查合格,方可摘牌。 第十條 一票否決由段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按規程序提出,由黨支部、勞工部門執行。否決內容包括:單位評選綜合類先進和授予綜合類榮譽稱號以及評授與精神文明相關的單項先進和榮譽稱號;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xx公路管理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獎勵、處罰與責任追究制度為了加強段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段穩定和段治安秩序,保障養護生產和其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全國人民代7、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的精神,結合本段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在段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段綜治辦給予表彰和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立功或者授予榮譽稱號。(一)在段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成績顯著的;(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或者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對維護段治安秩序和公共秩序有功的;(三)預防、制止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有功的;(四)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避免重大案(事)件發生,成績顯著的;(五)在段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有其他重大貢獻的;(六)在段綜治工作年終考核中成績優秀的。8、第二條 違反本細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段追究其行政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因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本單位、本部門治安秩序嚴重混亂或者發生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惡性事故的;(二)對段綜治辦公室和治安職能部門提出存在的治安隱患和管理工作中的疏漏不及時治理,致使國家、段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三)發生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案(事)件故意不報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四)因防范措施不落實,制度不健全,發生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致使國家、段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五)拒不接受段綜治辦9、公室和安全職能部門檢查的;(六)在段綜治工作年終考核中不合格的。xx公路管理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部門職責全段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知道,認真落實中央五部委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更加廣泛地開展創建、創安活動,加強基礎建設和安全防范措施。根據齊抓共管的原則,制定各部門在綜治工作中的職責:一、黨支部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有關重大情況,上報總段黨委和行政領導,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做好機關的防范工作,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對來自上級的重大情況通報及時處理。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列入對下級單位的責任目標管理,并在10、考核、獎懲中付諸實施。加強機關黨組織的建設,組織機關職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開展精神文明活動和創建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二、工會對職工進行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宣傳教育,與有關部門一道做好內部矛盾的疏導和勞動爭議協調,協助黨政領導制定推行各種形式的綜治責任制,配合公安、保衛、路政部門組織群防群治隊伍,遵循“業余、小型、多樣”原則組織職工開展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文化體育活動。三、團委加強團員、青年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寓教于樂,發動團員、青年積極參加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團員、青年的違法行為。四、勞工、安全正確11、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及工資政策;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各單位抓好檢查、落實好爆炸物品使用、回收。杜絕重大、特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五、財務管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經費,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xx公路管理段干部值班制度一、干部必須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牢固樹立為全段員工服務的思想。 二、干部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八小時值班制,每天早晨八時為交接班時間,如遇節假日值班,負責處理日常工作事務,保證上傳下達,接待、處理來信、來訪事宜。 三、干部值班要深入工作第一線,及時檢查、了解當天全段的治安動態,掌握和收集各種信息。負責檢查白天、夜晚段各崗位的布崗情況及值勤人員的在崗在位落實情況。 四、值班干部必須保持聯絡,值班期間必須巡崗一至二次,檢查崗哨是否在崗或丟崗等情況。 五、為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節假日和每天下午下班前,值班干部到辦公室自行設置好本人的電話或手機的暢通。 六、處理好突發性事件,做好各種異常情況的登記,并及時報告處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