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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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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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隧道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編制依據根據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GF60-2009)、公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1-2009;J944-2009)、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JTJ026.1-1999)、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以及項目經理部的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本工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隧道工程安全方針與目標一、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構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長效管理機制。二、安全管2、理目標: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2、杜絕責任死亡事故。3、杜絕嚴重塌方、突水、突泥事故。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5、杜絕爆破物品丟失事故。6、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一、工區成立以經理為組長,安全總監、副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隧道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各架子隊相應成立隊長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區經理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工區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安全管理部門是工區安全生產的常設機構,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工區安全生產負3、有監督、檢查及管理責任;其他領導、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二、管理職責1.周密準備、精心組織,對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負具體責任;2.嚴格按照設計及有關規范、規程要求并結合實際,組織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安全技術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核和公司審批,并嚴格實施;3.嚴格執行鐵道部、路局及公司有關隧道施工安全的管理規定和技術要求,嚴格組織管理、工藝管理、人員管理、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和風險評估與管理,全方位、全過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嚴格按設計要求做好地質超前預報工作,密切聯系設計單位,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努力提高預報水平;5.做好隧道安全管理的過程控制和管理,抓住各項管理重點,把隧4、道超前地質預報和圍巖監控量測納入施工工序進行嚴格管理;6.負責編制隧道工程各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第四條、風險評估與管理1.工區成立風險管理小組,成員包括隧道、地質、物資、設備、試驗、測量等專業人員,人數不少于8人,其中隧道、地質專業人員應具有8年以上工作相關經驗;進行隧道工程風險的預測、辨識、評估和風險管理的計劃的制定;在工程項目實施的各階段對風險管理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進行風險的監控和跟蹤。2.各架子隊在施工前,應制定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在施工圖風險評估基礎上,結合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識別新的風險,進行隧道風險評估(主要應側重于安全和環境風險),并應經過評審。4.風險評估報告5、經安全總監簽認后報集團公司評審,并且根據評審意見完善風險評估,制定風險應對措施。5.工區編制施工風險監測實施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批后報公司備案,全過程對施工殘余風險進行監控。6.工區制定隧道風險預警級別,經監理審核后報公司核定。施工中,必須將超前地質預報和隧道監控量測納入施工重要工序進行管理。根據地質預報情況,結合實時監測數據以及出現的異常情況,確定預警級別,形成異常情況報告,及時作出相應處理。7.對可能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狀態,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同時第一時間報工區,工區報項目部和監理單位。工區領導、架子隊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第五條、隧道安全檢查一、隧道安全檢查6、的重點1.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2.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控量測、初期支護(包括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3.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4.安全員履行職責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等。二、檢查要求1、工區及各架子隊健全以“一把手”為核心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隧道安全檢查責任,對每座安全重(難)點隧道的風險段落加強日常檢查。2、工區經理每旬不少于兩次對管內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分管領導每周檢查不少于兩次;3、工區安質部和架子隊安質室要加強對隧道工程安全的檢查,檢查人員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7、施,安全員要按照公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要求進行檢查,并填好安全檢查記錄表,跟蹤復查。(安全檢查記錄表附后)第六條、超前地質預報管理1、超前地質預報工作必須納入現場施工組織統一管理,并應編制超前地質預報的安全保障措施。2、架子隊隧道工程師要對掌子面圍巖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記錄,并作出掌子面地質素描圖,應對圍巖進行準確判斷。3.對特殊地質和不良地質地段,要求采用TSP、紅外探水、地質雷達、地質素描等方法,進行綜合地質預報,同時采用超前水平鉆探方法(必要時加深炮眼)進行準確預報圍巖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4.地質描述與超前預報成果采取日常檢驗批驗收與專題報告相結合的資料收集模式進行管理。地質工程8、師每天采集地質素描,進行分析和匯總,并向技術負責人匯報;每周進行匯總,提報監理單位核備;每兩周向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提供情況說明和圖件,并提供分段成果報告。5.對地質條件與設計變化較大、可能產生地質災害或影響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斷層、巖溶富水地段,煤層瓦斯段等)所做的地質超前預報,要及時將專題預報成果提交項目部、公司、勘察設計及監理單位,以便及時進行動態設計;情況緊急時,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6、超前地質預報人員必須經過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訓,并掌握安全操作技術和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第七條、隧道監控量測管理1.隧道監控量測應建立在光面爆破滿足驗標要求和初期支護按設計文件施做到位的前提下9、進行。2.監控量測工作應堅持“真實、精度、定人、及時、分析、報告”的指導思想。3.各工區必須將監控量測納入施工工序,配備監控量測專業人員,指定負責人。制定詳細的監控量測方案,并根據地質情況及時進行調整。4.施工前必須根據隧道規模、地形、地質條件、支護類型和參數、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進行監控量測設計。設計內容包括:量測項目、量測儀器、測點布置、量測頻率、數據處理及量測人員組織。監控量測設計工作由項目部技術主管負責。5.量測人員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布點和量測,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量測項目。6.量測人員應根據變化速度和量測斷面距掌子面的距離及時調整監控量測頻率。7.量測人員對量測數據要及時進行整理、繪圖10、分析、報告。及時調整支護參數。要建立最大日變形量和累計變形量的風險預警機制。8.量測數據分析結果每日需經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對級及以上圍巖的變形情況每日還需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簽認。技術負責人根據分析判斷圍巖變形情況,并作為重要依據提交設計單位進行圍巖變更,調整支護參數。9.量測人員發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必須立即向技術負責人匯報,并立即安排施工人員撤離危險地點,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第八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一、洞口工程1、洞口的截、排水系統應與路基排水系統順接,不得沖刷路基坡面、橋臺錐體和農田房舍;2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場地的平整應減少對原地貌的破壞和對洞口巖體穩定的影響。3、洞口11、石質邊、仰坡的開挖應采用預留光爆層法或預裂爆破法,嚴禁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藥包爆破開挖;4、洞口鄰近有建(構)筑物時,開挖爆破應采用控制爆破技術,并監測振動速度,其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的有關規定。5、洞口施工過程應該按規定進行監控量測工作。6、洞口工程施工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加強對周圍建(構)筑物、既有線、洞口附近交通道路的防護。7、隧道進洞前必須完成洞口工程。8、洞口邊、仰坡上方的天溝應及時施作。對土質天溝應隨挖隨砌,不使水沖刷坡面。9、洞口土石方開挖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邊、仰坡放線,自上而下分層開挖,分層支護,嚴禁掏底開挖或上下重疊開挖。二、洞身開挖1、隧道開12、挖前,工區應編制開挖專項技術方案,方案應包括開挖方法、工藝流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2、隧道開挖方法應根據其地質條件、斷面大小、施工裝備、工期等條件的變化,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適宜的調整。3、鉆爆開挖應采用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技術,控制循環進尺,減少對圍巖的擾動,并不應對初期支護、襯砌結構和施工設備造成損傷。4、兩座平行的隧道開挖時,其兩個同向開挖工作面應保持合理的縱向距離;間距小的隧道,必須采取措施防止后行洞開挖對先行洞產生不良影響。5、隧道雙向開挖接近貫通面時,兩端施工應加強聯系與統一指揮,當隧道兩個開挖工作面距離接近15m時,必須采取一端掘進另一端停止作業并撤走人員和機具的措施,同時在安全距離13、處設置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6、隧道采用鉆爆法開挖必須進行鉆爆設計,鉆爆設計應考慮爆破振動和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應采取減小振動和降低噪聲的技術措施。7、隧道采用機械開挖時,應根據其斷面和作業環境合理選擇機型,劃定安全作業區域,并設置警示標志,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8、隧道采用人工開挖時,作業人員應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并設專人指揮。9、隧道開挖使用的作業臺架應進行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檢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臺架四周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桿。10、隧道找頂必須在通風后進行,并有專人指揮,照明應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頂后必須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其他作業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作業。11、隧道在開挖下一循環14、作業前,必須對照設計檢查初期支護施作情況、確保施工作業環境安全。三、裝渣與運輸1、隧道爆破后應及時進行通風、照明、找頂和初噴混凝土等工作,確認工作面安全及通風、照明滿足要求后,方可進行裝碴作業。2、裝碴作業應規定作業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3、裝碴與卸碴作業應有專人指揮,作業場地的照明應滿足作業人員安全操作的需要。4、架子隊應根據施工安排編制運輸計劃,制定運輸管理規定,加強運輸調度,確保工程運輸安全。5、隧道施工運輸路線的空間必須滿足最小行車限界要求,并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在洞口、臺架、設備、設施等位置設置信號和標志予以警示。6、運輸車輛不準超載、超寬和超高運輸,不得人貨混裝。車輛行駛中應隨15、時觀察線路有無障礙和洞內其它設施、設備、臨時支撐等有無侵入限界情況。7、進出隧道人員必須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8、運輸線路或道路應保持平整、暢通,并設專人按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維修和養護。線路或道路兩側的廢碴和雜物應隨時清除。四、支護與加固1、隧道支護施工作業面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的需要。2、隧道支護每項工序施工前均應對作業面進行檢查,清除松動的巖石和噴射混凝土塊。3、隧道支護必須按初噴架設鋼架(鋼筋網)、錨桿復噴的程序施工。在爆破、找頂后,應立即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4、隧道支護施工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規定的要求。超前支護應在完成開挖工作面16、的加固后進行,每循環之間應有足夠的搭接長度與初期支護有效連接。5、施工作業臺(支)架應按要求設計、檢算與審核;臺架應牢固可靠,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安全網和上下工作梯,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特殊地質條件的隧道,應根據具體地質情況采取超前支護、預加固處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7、安全員按設計和工藝流程施工,負責各工序的安全檢查,每次支護作業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五、人員進出口一)、隧道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不穿工作服,不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的不準進入隧道。二)、隧道施工人員及因工需要進入隧道的人員在進入隧道前必須在隧道進出洞人員登記室處進行登記。三)、在隧道進出洞登記員填寫17、好進洞人員姓名、職務、進洞時間并確認真實可靠后方可進入隧道。同時隧道進出洞登記員將黃色卡片放入進出洞人員標牌內。四)、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必須經洞口值班人員登記后方能進洞,出洞后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能離開。五)、進洞必須佩帶安全帽、防塵口罩六)、非施工人員、非施工車輛不得進洞。七)、飲酒人員不得入洞。八)、雷管炸藥同車運輸的車輛不得出入洞。九)、無爆破員跟蹤監管的爆破物品不得入洞。十)、人員、車輛經值班人員檢查后,不帶爆破物品方能離開。十一)、需歸庫的爆破物品在有爆破員監管時方能出洞。十二)、點炮前禁止非爆破人員入洞。排除拒爆、盲炮后方能入洞。六、襯砌1、襯砌施工作業面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18、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的需要。2、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襯砌應在圍巖和初期支護變形穩定后進行;在淺埋、偏壓、圍巖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應盡早施作襯砌。3、在軟弱、破碎、高地應力、大變形的圍巖地段,仰拱應隨開挖及時施作,盡快形成封閉環,并超前于墻拱襯砌。同時應合理確定與開挖和襯砌作業面的距離。4、襯砌作業臺架下預留通行作業人員、施工車輛以及安設風、水、電線路或管道的凈空,應滿足洞內車輛和人員安全通行的要求。5、襯砌作業臺架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襯砌臺車、臺架組裝調試完成應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6、襯砌作業臺架、仰拱施工棧橋的移動,應有專人指揮,慢速移位,工作區嚴禁非作業人員和車輛通行、19、停留;非作業人員、設備、材料、工器具等應撤離到安全地點。7、襯砌作業臺架、作業平臺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密閉式安全網、人員上下工作梯,襯砌臺車及防水板施工作業臺架還應配置滅火器,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8、襯砌作業臺架、作業平臺上的各類用電設備應有絕緣保護裝置,電線路還應符合洞內臨時用電要求。9、運輸機械應按規定線路及限行速度行駛,過往臺架、棧橋時應加強瞭望,倒車作業應有專人指揮,駐停時應有制動措施及安全警示標志。10、每項襯砌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清理作業場地、消除安全隱患,保持作業場地清爽、通行無礙。七、施工排水1、隧道施工應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涌水淹沒洞室,危及人員、設備和環境安全,影響施工質量和20、進度。2、隧道施工前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預計可能出現的地下水情況,估計水量,制訂排水方案。3、施工前應對地表水進行處理并及早修建洞口防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滲漏及沖刷邊仰坡危及結構及施工安全。4、洞內施工排水溝應經常清理,保持暢通,防止淤塞。5、洞內反坡排水應采用機械排水,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排水方式應根據距離、坡度、水量和設備情況布置管路,一次或分段接力排出洞外;2)集水坑容積應按排水量合理確定,其位置應減少施工干擾;3)配備抽水機的功率應大于排水量的20%以上,并應有備用臺數。6、在膨脹巖、土質地層、圍巖松軟地段,應鋪砌水溝或用管槽排水,洞21、內施工用水應加強管理,嚴格控制。7、對富水軟弱破碎圍巖、巖溶等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必須進行防突涌水專項設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8、隧道內有水地段的高壓電線必須按有關要求鋪設,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及防水燈頭和燈罩。施工現場電線、電纜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確保絕緣良好。八、通風、防塵、與風水電供應(一)通風與防塵1、隧道施工獨頭掘進長度超過150m時,必須采用機械通風。2、隧道施工通風應納入工序管理,成立專門的通風班組,由專人負責管理。通風方案應經過專項審查,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3、隧道施工應保證對每一作業人員供應新鮮空氣不小于3m/min,采用內燃機械作業時,供風量不應小于3m/(mink22、w)。4、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全斷面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在分部開挖的坑道中不應小于0.25m/s。5、隧道施工環境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衛生及安全標準的要求:1)空氣中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低于20。2)粉塵容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下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礦物性粉塵不得大于4mg。3)常見有害氣體容許濃度:一氧化碳容許濃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開挖工作面時,濃度可為100mg/m3,但工作時間不得大于30min;二氧化碳按體積計不得大于0.5%;氮氧化物(換算成NO2)濃度應在23、5mgm3以下。4) 隧道內氣溫不得高于28。5)隧道內噪聲不得大于90dB。6、長及特長隧道施工應有備用通風機和備用電源,保證應急通風的需要。7、通風機、通風管安裝與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1)通風機控制系統應裝有保險裝置,當發生故障時應自動停機。2)通風管沿線應每隔50100m設立警示標志或色燈;人員嚴禁在風管的進出口停留。3)通風管安裝作業臺架應穩定牢固,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8、隧道施工應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并配備專用檢測設備及儀器,按規定時間測定粉塵和有害氣體濃度。、隧道施工人員應配備防塵口罩、耳塞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洞內作業人員應定期體檢,保障健康。(二)供風1、空壓機站應有防水、降溫和24、保溫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距離居民區較近時應有防噪聲、防振動的措施。2、空壓機的使用、維修應符合下列規定:1)儲氣罐、安全閥、壓力表應按規定進行檢驗;2)使用前應檢查空壓機的安全狀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確保安全運轉;3)操作人員應經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4)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記錄,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5)運轉過程中不得隨意松動、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頭,防止設備內部帶壓的氣液混合體溢出傷人;6)檢修或維護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并排盡壓縮空氣,同時將配電箱鎖閉并懸掛“嚴禁合閘”警示牌,防止意外啟動導致人員及設備的損傷。3、供風管25、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供風管的材質及耐風壓等級應滿足相應要求,不得采用偽劣或不合格管材;2)供風管安裝前應進行檢查,當有裂紋、創傷、凹陷等現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和其它臟物;3)洞內供風管應敷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影響側溝施工。風管網路中應分段設控制閘閥,以利于控制和檢修;4)供風管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風。軟管與鋼風管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風管拆卸必須在空壓機停機或關閉閘閥后進行。4、供風系統使用過程中應設專人負責檢查和維護,對漏風管路及閘閥等應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三)供水1、隧道工程用水使用前應經過水質鑒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質要求。2、蓄水池不得設于隧道26、正上方,水池基礎應置于堅實地基上;蓄水池頂部必須設防護棚,四周應設防護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防止人員墜入。3、機械抽水應有專人負責,當抽水機房設在河邊時,應有防洪措施。水池與機房之間應保持通信聯系。4、抽水機電機的絕緣阻值應符合要求,機體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5、供水管道在安裝前應進行檢查,有裂紋、創傷等現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6、供水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供水管路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水;2)洞內管道應鋪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通行;3)寒冷地區冬期施工時,應采取防凍措施,防止供水管道凍裂。7、供水系統應設專人負責檢查維護,對漏水管路及閘閥應及27、時修復或更換,對水源含泥沙較多的高壓水池應定期清洗。(四)、臨時用電1、隧道供電電壓應符合下列要求:1)供電線路應采用380V/220V三相五線系統;2)照明電壓:作業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地段可采用220V;3)低壓線路末端的電壓降不得大于10%。2、隧道內供電線路布置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成洞地段固定的電線路,應用絕緣良好的塑料絕緣導線架設。施工地段的臨時電線路應采用橡套電纜,并應掛設在臨時支架上。豎井、斜井應使用鎧裝電纜;2)照明和動力電線路安裝在同一側時,必須分層架設。電線懸掛高度應為:電壓380V時不小于2.5m,10kV時不小于3.5m;3)涌水隧道的電動排水設備,以及斜井、28、豎井內的電氣裝置應采用雙回路輸電,并有可靠的切換裝置;4)36V低壓變壓器應設在安全、干燥處,機殼接地,輸電線路長度不得大于100m;5)動力干線上的每一分支線,必須裝設開關及保險裝置。嚴禁在動力線路上加掛照明設施。3、在隧道內設置10kV變電站,應符合下列要求:1)變電站應設置在干燥的避車洞或不使用的橫通道內,變壓器與周圍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300mm;2)變電站周圍必須裝設防護遮欄和警示燈,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或“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等安全警示牌;3)變電站應采用井下高壓配電裝置或相同電壓等級的油開關柜,不應使用跌落式熔斷器。低壓應采用成套組合電器或帶有空氣斷路器的低壓配電盤。429、隧道施工照明應符合下列規定:1)隧道內照明的光照度應充足、均勻,不得有閃爍;2)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時,其光照度應滿足下表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較大的地段應加大光照度;隧道施工照明要求施工作業地段最小光照度(lx)開挖工作面50其他作業地段30運輸通道15成洞地段103) 洞內主要交通道路、抽水機站等重要場所,應有安全照明;4)隧道施工照明應采用防水、防塵燈具。5)、隧道施工用電應按設計要求設置雙電源或自備電源。自備發電機組與外電線路必須電源聯鎖,嚴禁并列運行。九、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地段隧道1、隧道施工前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專項施工技術方案。230、隧道施工前必須針對不同風險源制訂完善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施工中應有足夠的搶險、急救物資儲備。3、隧道施工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與實施地質預測、預報方案,并按根據地質預測、預報的結果及時調整隧道施工方案。4、隧道施工時,應按監控量測方案實施。當發現圍巖和支護體系變形速率異常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將全部人員撤離危險區域。5、每道施工工序作業前,應由當班安全員用班前安全講話的形式,將作業風險和安全措施告知所有作業人員,并按安全措施執行。十、逃生及救援1、隧道施工前,對下列可能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風險,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和安全風險評估,并制定針對性的措施或應急預案。1)對瓦斯隧道31、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必須進行瓦斯防爆、防突及防突涌水的專項設計,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2)對隧道內火災、坍塌等風險,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3)對其他自然災害(大雨、強風、雪、雷、地震和海嘯)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風險,應制定應急處理措施。2、應與附近醫院、消防隊,臨近施工隊伍及其他救援組織建立正式的互助協議,并做好相應的安排,確保在應急救援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3、隧道施工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設備器材,并設專人管理,對配備的應急救援機械設備、監測儀器、堵漏和清洗消毒材料、交通工具、個體防護設備、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應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應32、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能隨時投入使用。4、隧道施工必須事先規劃逃生路線,并在隧道適當位置設置避難、急救場所,避難處應準備足夠數量的逃生設備、救護器械和生活保障品等。5、隧道內交通道路及開挖作業等重要場所必須設置安全應急照明和應急逃生標志,應急照明應有備用電源并保證光照度符合要求。6、隧道施工期間各施工作業面必須安裝警報裝置,警報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警報設備的場所,應有應急照明,并在停電時能夠識別;2)使用電源的警報設備應配備備用電源;3)警報設備應采用手動警報設備、自動警報設備、旋轉燈、廣播設備用的擴音器及其它警報設備,組合使用,互為備用,保證其性能可靠。7、隧道施工期間通信系統必須33、保證暢通,必要時應采用遠程監控系統,及時掌握現場情況。同時應滿足下列要求:1)必須在現場各應急組織相關部門、洞口值班室、開挖工作面及其它必要的地方設置通信設備;2)使用帶電源的通話裝置應配備備用電源,保證停電時不影響使用;3)通信設備應采用洞內有線電話,并保證其性能可靠。8、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的桌面演練或模擬演練。演練前應結合施工環境改變和以往演練的情況制定計劃,演練后應及時評審,并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9、隧道內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應急救援培訓。應急救援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1)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對健康的危害;2)熟悉應急救援程序;3)掌握必要的自救及互救知識;34、4)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逃生路線、集合地點及各種避難急救場所位置;5)了解各種警報含義,掌握警報設備、通信裝置、避難器具等的使用方法。10、當隧道施工中發生險情時,應迅速作出判斷,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并按響應級別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同時根據下列各項要求,迅速開展事故的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1)值班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應立即通過警報裝置通知隧道內所有作業人員緊急撤離;2)現場最高管理者應負責指揮疏散撤離,各級調度人員應堅守崗位,保持通信暢通,及時反饋人員撤離及險情出現情況等信息;3)應及時上報地方政府或相關救助部門,請求緊急救援,做好相關配合工作;4)現場應采取安35、全警戒線或隔離措施,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避免災害損失的擴大;5)進行事故原因分析,收集事故物證,調查引發事故的具體原因和相關責任人;6)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工程處理措施,上報建設、設計、監理和相關單位,按批復的方案對事故進行處理。11、隧道災害事故處理和救援應按下圖所示的工作程序進行。圖:隧道災害事故處理和救援工作程序12、 隧道內發生瓦斯燃燒、中毒、爆炸險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13、 隧道內發生突涌水險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14、 當隧道發生塌方時應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切斷洞內所有施工及照明線路電源;2)立即停止施工,作業人員全部撤出,同時清點施工人數,確認人員傷亡情況;3)立即報告應36、急搶險領導小組,并及時上報相關單位;4)派專人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5)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織人員現場勘察,立即對遇險、受傷人員組織急救;6)非救護隊成員不得進洞搶救。救護隊在執行任務前,必須了解事故性質,并制定偵察工作的安全措施,方可進入事故區進行偵察。救護隊必須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救工作,嚴禁個人單獨行動;7)可供臨時處置的供氧呼吸機、清洗器具、急救箱、擔架等醫藥衛生設備及時到位;8)救助受困人員至安全地帶、撤離施工設備;9)事故處理救護基地,應設在安全區附近新鮮風流中的安全地帶。對受傷的人員進行臨時處治,防止傷勢惡化;10)應立即與當地醫療單位聯系,將受傷人員就近轉送醫院治療;37、11)事故調查及處理。13、隧道內發生突涌水險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1)突然遇到大面積滲漏水時,應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同時應對出水部位、水量大小、變化規律、水的渾濁程度等進行觀測記錄,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上報監理;2)在爆破作業后突然發生特大涌水,當洞內設有防水閘門時,作業人員應立即啟動報警系統,關閉防水閘門,按既定的逃生路線進行洞內人員和機械設備的撤離,并利用防水閘門處安設的大功率抽水機對突涌水段進行抽排水;當洞內未設防水閘門時,作業人員應按既定的逃生路線立即撤出;3)在開挖作業過程中發生特大突涌水,開挖工作面人員應立即沿逃生路線迅速向洞外或避難所撤離,同時啟動報警系統,發出警報38、信號,迅速切斷電源,啟動應急照明,當涌水量較大時,人員可利用事先準備的救生圈、皮劃艇等進行逃生;4)及時上報相關單位;5)對遇險、受傷人員組織急救;6)突涌水保持穩定后,利用大功率抽水設備進行排水;7)在涌水量及水壓降低后進行機械設備的急救;8)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突涌水進行封堵及事故處理。14、當隧道發生塌方時應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施工,作業人員全部撤出,同時清點施工人數;2)必須按事故分級規定迅速向上級有關單位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3)組織無關人員撤離事故現場;4)當隧道塌方造成人員被困時,必須在調查清楚塌方發生的部位、規模、被困人員避難位置等具體情況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救39、援方案,防止二次災害發生。可選擇從聯絡通道、隧道另一端、隧道側面、洞頂等處快速開挖一個斷面合適的小導洞,將被困人員盡快救出;5)在開挖救援小導洞的同時,應利用高壓風管等現有條件繼續與洞內被困人員保持聯系,并向洞內供風、供氧、供應食物及藥品等;6)被困人員救出后應由專業醫護人員進行救治;7)事故調查及處理。15、當隧道內發生火災時應采取下列措施:1)及時迅速啟動報警系統;2) 起火初期,當火勢不大,未對人與環境造成較大威脅時,應運用平時培訓演練的技能,就近采用滅火器、水管等消防器材,盡可能地在第一時間將火撲滅;3)當火勢失去控制時,應判明方向,迅速判斷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組織作業人員按逃生路線向洞外或附近避難所撤離;4)及時上報相關單位;5)對遇險、受傷人員組織急救;6)事故調查及處理。十一、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問責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以下安全問題之一的要追究責任:1.沒有建立安全責任體系;2.對問題處理不及時,造成危險、危害的;3.管理不力、措施不落實造成損失的;4.工作不到位、不作為造成損失的;5.發生一般及以上隧道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