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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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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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冶金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實現公司年度安全目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治理安全隱患、消除員工不安全行為,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隱患治理、員工行為的考核管理與獎懲。3 依據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主席令第13號)3.2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2006年)3.3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2、T9006-2010)3.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1128號)等4 職責4.1安委會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治理、員工行為考核的綜合監督,由安全技術部、綜合辦公室和財務部負責考核后獎懲的具體實施。4.2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監督、考核。4.3各部門負責所屬范圍內安全生產獎懲與責任追究的具體實施。5 工作要求5.1安全目標實行年度考核安全目標考核于每年年底進行,公司根據對各部門安全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激勵。5.2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季度考核每季度進行1次綜合監督考核,對于獎懲考核的兌現,影響班組安全目標實現的考核項的,累積計入年底責任目標考核;因未有效履行職3、責,不影響年底目標考核的獎懲項,實行季度兌現。5.3隱患治理、員工行為實行日常考核,考核自檢查發現時起,當月執行。6 考核要求6.1安全目標考核6.1.1于每年的1月份,公司的各個部門及員工與上級主管部門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分解公司的安全目標。6.1.2年底綜合辦公室對各部門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匯總,根據完成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對部門實施200-500元的獎懲。6.2安全責任制考核6.2.1公司各部門及員工應熟知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公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切實履行職責,未有效履行職責的處以個人20-100元罰款,處所在班組100-500元罰款。6.2.2因未有效履行職責造成生產事故的,根據事故調4、查結果,視生產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各班組的主次責任,分別處以個人100-500元,處所在班組200-1000元罰款。6.2.3因未有效履行職責造成職業危害和輕傷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視各班組(個人)的主次責任,分別處以個人200-500元,處所在班組500-1000元罰款。6.2.4因未有效履行職責造成重傷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視各班組(個人)的主次責任,分別處以個人500-1000元,處所在班組1000-3000元罰款。6.2.5因未有效履行職責造成死亡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理結果執行。6.2.6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造成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在隱患治理和員工行為考5、核中不再進行重復考核。6.2.7公司積極開展安全生產評優活動,對于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班組和個人進行資金獎勵。6.3隱患治理及員工行為考核6.3.1獎勵要求6.3.1.1公司鼓勵現場作業人員積極發現、處理和報告事故隱患,對于及時發現重大隱患避免重大事故(可預期)發生的人員,一次性給予獎勵200-500元。6.3.1.2公司經常性開展安全合理化建議活動,并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比,公司給予優秀合理化建議提出人一次性50-200元獎勵。6.3.1.3公司鼓勵員工進行安全技術革新,應對提出安全技術革新,包括工藝和設備、器具等的人員給予經濟獎勵。6.3.1.4對在處理緊急情況和事故搶險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員6、工給予經濟獎勵和表揚。6.3.2處罰要求6.3.2.1凡在工作生產崗位上,不按規定穿戴發放的各種勞動防護用品;每人次扣罰20元;發現上述違規行為不立即予以糾正的部門領導,每人次扣罰50元。6.3.2.2職工嚴禁在班前、班中喝酒,酒后嚴禁上班,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操作者酒后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不做工傷處理;酒后鬧事影響生產或他人安全、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每人次罰款200-500元。6.3.2.3公司內嚴禁吸煙,違者每發現1次罰款100元,發現責任現場有煙頭的每個罰款20元,禁火的重點部位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者每次扣罰部門500元;造成事故的,除包賠損失外,視情節輕重扣罰部門及責任人5007、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責任。6.3.2.4各種機動車輛須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有關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規定。不按規定駕車、無證駕駛車輛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車輛私自進入車間并且不按指定停車地點停車的,每次罰款100元。6.3.2.5各種消防工具、器材必須保持清潔完好,不準亂拿亂用,周圍不許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20元;損壞者,罰款50-200元,并包賠損失。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各崗位,休息室,綜合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8、30元。 6.3.2.8廠房、設備出現嚴重險情時,使用部門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隱瞞不報的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承擔法律責任。6.3.2.9發生工傷事故,處理不及時,或隱瞞事故不報者,沒有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每次扣罰部門領導50100元。情節嚴重者,除追究經濟責任外,還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免職。6.3.2.10各部門所有工作場所的電器箱內必須保證封閉完好,減少粉塵進入。箱門不許敞開,違者每次扣罰部門20元。6.3.2.11倉庫的交通要道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允許有占道現象,違者每項次罰款50元。6.3.2.12設備在運轉時不準跨越、傳遞物件和觸動危險部位;設備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后9、,再進行處理,違者每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6.3.2.1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末班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0元。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的,每次罰款50元,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6.3.2.15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操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夜班、加班、在封閉場所及容器內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或多人同時進行,違者每次扣罰部門領導50元。6.3.2.16公司員工工作時要注意各種警示標志,嚴禁在行駛的機動車爬上跳10、下、拋卸物品,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6.3.2.17公司內檢修理設備、電路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并設人監護,停電牌誰掛誰取,任何人嚴禁合閘,檢修人員合閘前要確認無人方可合閘。凡違反其中一項,每次扣罰責任人或部門50元。6.3.2.18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警戒標記、防電裝置等,不準隨意拆除。凡違規操作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6.3.2.19高空作業必須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必要時要設置防護欄、腳手架、安全網等,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等,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6.3.2.20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和腐蝕性物品,必須做到雙存雙取,分類妥善存放,由專人嚴格管理,管理或存放混亂每次扣罰保管人員50元。因保管不善出現事故,追究保管人員的經濟直至法律責任。6.3.2.21班組員工必須服從班長領導,對不服從安排、謾罵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對人身攻擊者每次處以500元罰款并開除。對盜竊公司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罰款500-10000元,開除公司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6.3.2.23對遲到、早退者,在工作期間擅自離開職位、或回宿舍休息者罰款50元。6.3.2.24其他班組發生事故,公司已發通報或召開專題會議,各部門未按要求采取相應防范措施,以至發生相同或類同事故的,將根據事故類型按以上相關條款加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