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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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藥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序號文件編號版本號制度名稱頁碼01xx-0101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形成、修訂和廢止制度202YT-QA-FMS-002-0101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603YT-QA-FMS-003-010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804YT-QA-FMS-004-0101進貨查驗記錄制度905YT-QA-FMS-005-0101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1206YT-QA-FMS-006-0101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1307YT-QA-FMS-007-0101食品安全管2、理員制度1408YT-QA-FMS-008-0101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1509YT-QA-FMS-009-0101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1810YT-QA-FMS-010-0101食品貯存管理制度2011YT-QA-FMS-011-0101廢棄物處置制度2112YT-QA-FMS-012-0101食品召回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2213YT-QA-FMS-013-0101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23編 號:xx-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形成、修訂和廢止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3、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目的:為了規范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起草、審核、批準、執行、保管、存檔、廢止等環節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2.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適用范圍:適用于質量管理機構、執行使用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編制和使用的管理。4.制度內容:4.1 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分類4.1.1 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包括制度、操作規程、職責、記錄及憑證、驗證文件等;4.1.24、 制度是用以規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闡述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構成,規定各項質量活動的目的、要求、內容、方法和途徑的文件;4.1.3操作規程是指經批準用來指導設備操作、驗證、環境控制、收貨、驗收、養護檢查、發貨揀選、出庫復核等活動的規定性文件,也稱標準操作規程;4.1.4職責用以規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相關崗位的工作要求,明確其權限及相互關系;4.1.5 記錄及憑證是用以表明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和證實其有效性的文件,包括購進、驗收、儲存、養護、復核、銷售、運輸、不合格品處理等各個環節質量活動的有關記錄文檔;4.1.6 驗證文件是指對質量控制的關鍵設施設備或系統的性能及使用方法5、進行系列試驗、測試,以確定其適宜的操作標準、條件和方法的管理文件。4.2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4.2.1質量管理部統一負責組織制度、操作規程、職責、記錄及憑證和驗證文件的起草、修訂,公司質量負責人負責文件審核,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文件執行。所制定的文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4.2.1.1 必須依據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要求制定各項文件;4.2.1.2 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使制定的文件具有實用性、系統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4.3 制度文件制(修)訂、廢止4.3.1制度文件制(修)訂4.3.1.1制度文件制(修)訂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切合公司實際進行制(修)訂;4.36、.1.2制度文件制(修)訂由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起草和修訂,并與相關部門協商討論,以保證所建制度文件具有可操作性,且內容完整,責權清晰,節點清楚,標準明確;4.3.1.3為確保延續性,修訂的制度文件名稱不變,使用原編號,僅遞增版本序號;4.3.2制度文件廢止4.3.2.1制度文件修訂新版本后,同時要對所修訂的版本進行廢止;4.3.2.2不適合公司現行相關操作的制度文件由起草部門申請廢止,報企業負責人批準;4.3.2.3已廢止的制度文件應當全部收回,不得在工作場所出現;4.3.2.4已經廢止的制度文件收回后,除起草部門或行政部門保留一份存檔外,其余的全部銷毀。4.4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起草、審核、7、執行檢查、撤消、銷毀等程序依照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形成、修訂和廢止管理程序執行,文件檔案的歸檔和保管依照本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附:文件格式及編碼一、文件格式:編 號:TJ-AA-BBB-CCC-XX執行日期: 年 月 日文件類別:(黑體小三)標 題:(黑體小三)起草部門:起草日期: 年 月 日起草人:修訂:是否修訂時間: 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審核日期: 年 月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批準日期: 年 月 日1目的:2制訂依據:3制度適用范圍:4制度內容:(宋體五號)4.14.2注:編號:TJ-AA-BBB-CCC-XX1)YT:xxXX醫藥貿易有限公司2)AA:部門8、代碼3)BBB:文件類別代碼4)CCC:公司文件號,以001、002、003順序5)XX:版本號,表示本制度的版本號,從01開始。二、部門代碼: 質量管理部:代碼為QA采購部門:代碼為CG物流部門:代碼為WL營運部門:代碼為YY綜合部門:代碼為ZH三、文件類別代碼藥品質量管理制度 代碼為QMS 質量崗位職責文件 代碼為PR標準化管理程序文件 代碼為SMP標準化操作程序文件 代碼為SOP記錄及表格類文件 代碼為RSM 驗證、校驗類文件 代碼為 YZJY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代碼為 FMS編 號:YT-QA-FMS-002-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安全自9、查與報告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了確保食品安全各項制度、職責、操作程序、驗證文件等得到有效落實,促進企業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訂本制度。2. 制訂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對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以及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程序、驗證文件和各項記錄的檢查和考核。4.10、 制度內容:4.1 自查內容4.1.1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4.1.2各崗位職責的落實情況;4.1.3各種工作程序的執行情況;4.1.4驗證文件的執行情況;4.1.5各種記錄是否規范等。4.2 自查方法4.2.1每季度質量管理部、采購部門、物流部門(含運輸)、營運部門、綜合部門應依據其職責對涉及的質量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如實形成自查報告;4.2.2自查報告中,應指出存在的和潛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及措施,并注明整改期限。部門無法獨立完成整改的,可提出相關方案,會同其他部門協商解決;4.2.3各部門自查結果由質量管理部匯總保存備查;4.2.4質量管理11、部對各執行部門自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整改,并檢查完成情況;4.3 報告制度本單位食品經營活動過程中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投訴、供貨者通知等渠道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自查發現不符合操作規程的立即糾正,發現不合格食品的應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經營活動,并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4.4 對于未認真履行職責、不配合檢查、不積極進行整改,給公司帶來經營風險或損失的,依照本公司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編 號:YT-QA-FMS-003-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12、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加強人員健康管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人員健康的管理。4. 制度內容:4.1人員健康管理 4.1.1所有人員入職前均需要進行健康檢查;4.1.2質量管理、驗收、養護、儲存、采購等直13、接接觸食品崗位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及年度健康檢查;4.1.2.1患有痢疾、傷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4.1.2.2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病愈要求到原崗的,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恢復原崗。4.1.3綜管部負責公司所有人員健康管理并建立檔案;4.1.3.1建立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預警機制,防止此類人員健康檔案過期;4.1.3.2個人健康證明包括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或二甲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體檢表,并存放于個人人事檔案內,保存期限為2年;4.1.4健康體檢必須14、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公司將作勸退處理。4.2各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給公司帶來經營風險或損失的,依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編 號:YT-QA-FMS-004-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保證購進食品及其供貨單位的合法性,加強進貨環節的質15、量管理,把好收貨及驗收入庫關,特制訂本制度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采和收貨的管理。4. 制度內容:4.1 首營管理4.1.1公司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采購活動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確定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須索取加蓋紅色印章的有效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4.1.1.2確定所購入食品的合法性,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4.1.1.3核實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4.1.1.4與供貨單位簽訂質量保證協議。4.1.2采購部對首營企業應進行資格初審,索取質量保證資料;填寫16、首營企業審批表,經質量管理部和質量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后方可建立業務關系。4.1.3必須通過首營企業審批后方可進行首營品種審批。4.1.4首營品種審核需通過相關政府網站檢索、電話溝通等方式核實首營品種資質材料的真實性。4.1.5對已通過審核的首營品種由不同供貨單位供貨的,只審核首營企業。4.1.6在經營商品發生包裝變更時,必須在質量管理部進行新包裝備案。4.2 進貨采購管理采購部門以 “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為原則,根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各部門反饋的各種信息制定采購計劃;采購部門負責供貨單位的選擇,未簽訂采購合同和質量保證協議的均不得建立采購業務往來。4.3 收貨查驗管理商品到貨時17、,收貨人員應檢查運輸工具是否密閉,如發現運輸工具內有雨淋、腐蝕、污染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的現象,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并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收貨人員應當查驗隨貨同行單(票)以及相關的采購訂單。無隨貨同行單(票)或無采購訂單的應當拒收;隨貨同行單(票)記載的供貨單位、生產廠商、商品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數量、收貨單位、收貨地址、發貨日期等內容,與采購訂單以及本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當拒收,并通知采購部門處理;4.3.3收貨過程中,對于隨貨同行單(票)或到貨商品與采購訂單的有關內容不相符的,由采購部門負責與供貨單位核實和處理;4.3.4公司驗收人員必須對商品逐批進行收貨、驗收,保證購進質量和安全,防止不18、合格品入庫或混入假冒商品;4.3.5驗收不合格的,退回供貨單位,必要時報質量管理部向轄區內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4.3.6驗收人員驗收完成后在系統中做好驗收記錄,并在驗收單上簽署姓名和驗收日期,應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并統一保管。4.3.7驗收時限:到貨后1天內驗收完畢。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驗收的,應放于相應區域,并設置狀態標識,但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4.4 保健食品相關制度應重點注意保健食品的進貨和查驗4.4.1定期檢查保健食品供貨商的首營資料(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必須完整有效,否則立即停止購進,已購進商品應停止銷售或退回。根據以下合格有效的19、資料建檔后,方能采購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4.4.3購進保健食品須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報告,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及出入境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還應包括組織代碼證,進出口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4.4.4由質管部組織,每月應開展一次保健食品經營活動人員的培訓,對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并考核,建立培訓記錄和個人培訓檔案,考核合格人員方可從事保健食品的經營活動。4.5 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差錯、導致不合格品入庫,給公司帶來經營風險或造成損失的,依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注:本制度中保健食品相20、關內容,需要重點執行并檢查。編 號:YT-QA-FMS-005-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事故的社會危害,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21、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4. 制度內容:4.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4.2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4.3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4.4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事宜。編 號:YT-QA-FMS-006-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從業人員培22、訓管理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增強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知識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食品安全培訓及考核績效管理。4. 制度內容:4.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4.2成立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機構,具體負23、責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的實施。4.3每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開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識集中學習培訓,做到有學習培訓記錄、食品從業人員有學習記錄本,并建立好學習培訓檔案。4.4按時按要求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4.5有條件時選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檢測、檢驗知識學習培訓,培養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檢測、檢驗人員。編 號:YT-QA-FMS-007-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24、: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了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公司設置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并履行好相關工作職責,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員的工作要求。4. 制度內容:4.1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4.2負責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4.3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25、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4.4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4.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4.6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4.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4.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編 號:YT-QA-FMS-008-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26、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加強食品經營過程的質量工作,防范因經營管理不當造成的食品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食品經營全過程的管理工作。4. 制度內容:4.1食品采購 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索取食27、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 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 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4.2食品儲存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28、稱、聯系電話等信息。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29、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4.3食品運輸 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4.4食品銷售 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銷售散裝食30、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4.5不合格食品退市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31、流入市場。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編 號:YT-QA-FMS-009-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32、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規范場所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確保衛生和使用壽命,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場所及設施設備的維護工作。4. 制度內容:4.1倉庫的設置必須符合藥品和食品儲存的要求,有防止食品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錯的設施。4.2儲存作業區、輔助作業區與辦公區和生活區分開,或者保持一定距離。4.3庫房要求:4.3.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33、庫區地面硬化;4.3.2庫房內墻、頂光潔,地面平整,門窗結構嚴密;4.3.3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4.3.4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雨棚。4.4庫房必須配備以下設施設備:貨品與地面之間有效隔離的托盤,托盤高度不低于10cm;4.4.2遮擋太陽光的窗簾、門窗、滅蠅燈、擋鼠板、布簾等設備;4.4.3有效調控溫濕度的空調;4.4.4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4.5運輸設備4.5.1運輸貨物必須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4.6設施設備的保管和使用由物流部統一管理。4.6.1設備使用人員應當經過培訓,做到“三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用34、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才能對設備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并享有“三項權利”(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有權停止使用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的設備;有權停止使用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的設備);4.6.2設施設備的使用說明書、檢定證書等由物流部養護組妥善保管,并建立設備操作程序;4.6.3設備使用人員發現問題時應當及時報告設備養護人員,不得隱瞞不報。4.7庫區內的設施設備由物流部養護組統一維護和保養,建立設備臺帳。4.7.1設施設備的使用及維護遵循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4.7.2每年安排一次年度設施設備安全檢查35、,主要內容包括設備臺帳、管理制度、預防措施、事故處理情況等;設備養護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對設施設備使用、保養維護情況的檢查,配合操作人員做好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制定預防措施,同時做好相關記錄;4.7.4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及保養4.7.4.1操作人員每班照例進行檢查,包括班前1015min的巡回檢查;班中注意空調運轉,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后進行清掃和擦洗;4.7.4.2維護保養內容包括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4.7.5設備出現故障時,養護人員應當及時進行維修,技術上有困難的,可聘請專業維修人員維修。4.8 36、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給公司造成安全隱患或損失的,依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編 號:YT-QA-FMS-010-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貯存管理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加強食品運輸、貯存保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37、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食品運輸、貯存保管工作。4. 制度內容:4.1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4.2貯存散裝食品,做到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4.3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做到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4.4貯存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編 號:YT-QA-FMS-011-01執行日期:2016年 38、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廢棄物處置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規范廢棄物的處置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廢棄物處置工作。4. 制度內容:4.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加強廢棄物的處置管理,確保廢棄物不非法流入食品市39、場。4.2應當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性氣味的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4.3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置,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并簽署合作協議。4.4不得亂倒亂堆廢棄物,不得將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單位或個人處理。4.5應建立廢棄物處置臺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編 號:YT-QA-FMS-012-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召回40、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了加強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召回管理,確保食品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食品召回工作。4. 制度內容:4.1建立并執行食品召回制度。一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立即停止經營,下架41、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4.2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迅速按要求進行嚴格清查,并對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經營,并將清查情況及時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要求處理。4.3對已經停止經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配合食品生產者立即召回,并將召回情況及時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編 號:YT-QA-FMS-013-01執行日期:2016年 10 月 8 日文件類別:制度標 題: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起草部門:質管部起草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起42、草人: 修訂:是否修訂時間:2016年 月 日修訂人: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2016年 09 月 28 日文件使用范圍: 各部門批 準 人: 批準日期:2016年 10 月 07 日1. 目的:為規范銷售過程,保證銷售記錄的準確性,特制訂本制度。 2. 制定依據:2.1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條例;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3. 適用范圍:適用于食品銷售過程管理。4. 制度內容:4.1銷售食品應開具合法票據,及時做好銷售記錄,做到票、帳、貨、款相符,銷售票據應按規定保存。4.2應建立真實、完整的銷售記錄,銷售記錄應標明食品名稱、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銷售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項內容,直調食品的銷售記錄還應記錄供貨單位等信息。中藥材的銷售記錄應包括品名、規格、產地、購貨單位、銷售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銷售中藥飲片的應記錄品名、規格、批號、產地、生產廠商、購貨單位、銷售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銷售記錄應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