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用特種設備安全維護管理制度及救援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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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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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醫用特種設備安全維護管理制度及救援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三、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四、醫用氧氣管理制度五、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六、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七、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八、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一、在設備科科長領導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二、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三、具體組織制定、2、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四、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五、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六、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七、明確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八、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九、負責督促各相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3、制度。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三、醫院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院長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醫院年度培訓計劃。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六、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4、應急救援技術。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1、新設備使用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醫院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5、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九、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十、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醫院設備科或總務科負責保存。每年由設備科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十一、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醫院相關考核制度予以處理。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一、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要點(一)、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容器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的內容:(1)、容器的操作工藝控制指標,包括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壓力及溫度波動幅度的控制值;(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法,開、停機的操6、作程序和注意事項;(3)、容器運行中日常檢查的部位和內容要求;(4)、容器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時的維護保養方法。(二)、壓力容器的檢驗1、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6年檢驗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每3年檢驗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定期檢驗周期根據檢驗機構決定。2、對壓力容器所配備的安全裝置(安全閥、壓力表等),應定期進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證其靈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檢定,檢驗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3、對檢驗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理或消除,對難以消除的缺陷應采取降級、降7、壓,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進行處理,并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三)、安全裝置的調整和檢修1、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對安全裝置和主要的受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調整工作。需焊、挖補修理時,應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證人員參加。2、安全閥更新購置應有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應有檢驗部門和質檢員的印章,并有注明檢驗日期,無出廠合格證嚴禁購置使用。3、安全閥使用中應定期校驗,每年至少一次,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加鉛封,并填寫記錄。檢驗調整工作應由專職檢驗人員進行。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任意啟封調整檢驗。4、未經檢驗合格和無鉛封的壓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壓力表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卸壓后指針不8、回零位、鉛封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更換。5、壓力表的裝設、校驗與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壓力表應定期檢驗,每年至少一次,經檢驗合格的壓力表有鉛封和檢驗合格證。二、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一)、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的種類:1、壓力容器隨機出廠文件(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壓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布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壓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2、壓力容器開工申報單;3、壓力容器安裝施工記錄;4、竣工驗收報告;5、特種設備監督部門壓力容器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6、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7、運行情況記錄和交9、接班記錄;8、事故及故障記錄;9、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培訓記錄;10、使用登記資料。(二)、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執行。三、壓力容器維修保養規定 1、壓力容器使用的維護保養堅持“預防為主”和“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與堅持日常保養,保證其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行。2、壓力容器的使用必須在規定參數下使用,不得超范圍使用。經常檢查壓力容器外觀,容器外觀無鼓包、不變形、不泄漏、無裂紋跡象,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按管、緊固件、密封件部位等無損壞、泄漏現象。3、安全附件(壓力表、安全閥等)應齊全,安裝正確,定期檢查、檢驗,10、保證動作靈敏可靠。適時對蒸汽、空氣安全閥進行手提排氣卸壓試驗,防止安全閥聲修、粘連、堵塞等。4、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做到“三定”和“三不放過”,即確定原因,制定整改內容和時間,指定落實整改人員。整改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完成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5、壓力容器的操作、檢修應經專業培訓考核,持證上崗。6、壓力容器應定期檢驗合格,方可使用。7、壓力容器的運行參數一旦超過許用值,但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時,應緊急停止運行。四、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點壓力容器的安全與容器使用關系極大。在容器運行過程中,從使用條件、環境條件和維修條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證容器的安全運行。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11、上崗。2、壓力容器管理人員要熟悉容器的結構、類別、主要技術參數和技術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認真填寫壓力容器使用記錄。3、壓力容器要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操作中壓力的頻繁和大幅度波動,避免運行中容器溫度的突然變化。4、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5、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6、及時發現操作中或設備上出現的不正常狀態,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或消除。7、處理緊急狀況。醫用氧氣管理制度一、醫用氧氣的使用管理規定:(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醫用氧氣為急救用藥品,由藥械科負責管理。(二)醫用氧氣瓶屬設備,為我院的固定資產。藥械科對我院醫用氧氣瓶的安全負責。(三)12、醫用氧氣的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相關規定,充裝壓力為12.5kpa/。在臨床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藥械科妥善處理解決。(四)住院部,根據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氧瓶基數,護士長、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計劃,用空氧瓶向藥劑科換取醫用氧氣瓶。(五)各相關科室對本科室的醫用氧的安全負責。藥械科將對相關科室的鋼氧氣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盤,發現遺失,由其科室負責賠償。二、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規定:(一)本品有強烈的助燃性氣體。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二)本品的貯藏或存放,必須遠離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砂桶等。(三)本品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特13、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一、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二、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三、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四、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14、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五、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六、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七、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八、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九、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15、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十、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十一、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十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十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十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十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16、。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一、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1、定期檢查即醫院每月檢查、科室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醫院每月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醫院領導、設備(電氣)和使用科室的領導。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三、檢查內容: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17、人員的持證情況。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四、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五、隱患整改: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科室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18、門存查。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醫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科室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醫院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一、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二、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三、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19、四、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五、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科室周檢、醫院設備科管理人員月檢的兩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六、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七、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八、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十、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十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十二、20、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第二條本預案為第二人民醫院,本院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科室為本科室特種設備事故搶險救援科室。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院區域內使用特種設備的科室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21、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鍋爐爆炸事故;(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第四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第五條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第六條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科室為醫務科、護理部、設備科、保衛科、總務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總務科或設備科。所有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一)組織指揮特種設備使用科室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一)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科室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第三章預防與應急措施第十條鍋爐、壓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種設備的使用科室,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科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科室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23、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科室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本科室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設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鍋爐房、供應室、手術室、中心供氧室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設備均列入危險監控設備范圍。第十三條各使用科室應根據本科室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24、,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第十四條各使用科室應定期組織本科室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第十五條使用科室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使用科室應當及時報告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第十六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科室應當立即做到:(一)按本科室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三)同時向總務科、保衛科、設備科等有關部門報告。(四)各成員科室在接到事故報告25、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五章應急處理第十七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科室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應按照本科室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科室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第十九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首先應由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救援。第二十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有關科室配合的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第二十一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