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處理、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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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0705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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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處理、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獎懲制度一、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及范圍是指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體分為下述八大事件:(一)醫療事件主要是指:醫療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并發癥、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誤診誤治、麻醉、手術、導管/介入意外、其他。(2、二)藥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調劑藥品時出現的不良事件及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等事件,包括:藥品管理應用、藥品調劑分發、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其他。(三)護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的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床、燒燙傷、壓瘡、誤吸、誤咽、導管意外、約束意外、轉運意外、輸液不良反應、其他。(四)醫學技術檢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輔助檢查過程當中因操作失誤或儀器故障等發生的事件,包括:標本采集、功能檢查、醫學影像、放射安全、其他。(五)輸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輸血過程中因操作或記錄及嚴重輸血不良反應等事件。(六)醫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內發生的嚴重感染等事件。(七)醫療器械事件主要是指:3、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等事件。(八)綜合事件主要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對/識別、信息傳遞、知情同意、診療記錄、飲食與營養事件、物品運送、安全管理及意外傷害事件、其他。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級(一)警告事件(類)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二)不良事件(類)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三)未造成后果事件(類)雖然發生的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四)隱患事件(類)由于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未形成事實。4、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處理程序(一)各科室、部門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醫療相關不良事件上報醫務部;護理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感染相關安全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藥品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藥劑科;器械相關不良事件上報器械科;設備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設備科;設施相關不良事件上報總務科;治安相關不良事件上報保衛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門意見進行處理及網絡上報,各科室、部門做好上報記錄登記。(二)發生或者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報告,同時按上述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職能部門。(三)各職能部門接報告進行調查核實,5、按事件性質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意見反饋至各相關科室,重大事件上報分管領導。(四)各相應職能管理部門每季度將上報到本部門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次月10號前報質管辦統計分析。醫院質管辦應針對全院上報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季度分析,并召開一次評估總結會議,分析結果及時反饋各職能部門,保證醫療質量持續改進。(五)如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個或2個以上部門,由各科室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別報告相關的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協調解決,必要時上報分管領導組織召開部門間聯席會議。四、上報方式及時限(一)書面報告警告事件(類)、不良事件(類)發生后立即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且24小時內6、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未造成后果事件(類)、隱患事件(類)發生后立即報告科室負責人,并48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二)網絡直報各科室利用我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三)緊急電話報告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發嚴重后果的緊急情況時使用,并隨后履行書面補報,夜間及節假日應統一上報醫院總值班人員,電話號碼:48621000。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懲罰性(一)自愿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二)保密性:報告人可通過各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7、密。(三)非懲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六、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獎懲每月由質管辦對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報告例數進行匯總,并對科室進行獎勵。(一)所有獎懲意見,經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建議,并報院長辦公會通過。(二)醫院鼓勵職工主動上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每上報一例,獎勵30元。(三)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和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公示有關好的建議和金點子,給予表揚與獎勵。(四)凡發現漏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情況,每漏報一例,視其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處罰;凡故意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00元處罰,科室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由此引發糾紛或事故的按醫院醫療糾紛處理暫行規定進行處罰。(五)已經構成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類)、不良事件(類)由醫院職能部門根據醫院獎懲辦法進行處罰,未造成后果事件(類)、隱患事件(類)由科室負責人根據科室考評細則進行處罰。七、監管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實行質管辦、各職能部門、各臨床醫技科室三級管理體系。八、本制度由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