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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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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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原神高速公路 LJ5 項目經理部危爆物品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爆破操作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一、爆破操作員必須持有有效“爆破員作業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在安全員的監督下,按規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業。二、領取炸藥物品后,要及時送達爆破工地和施工作業區,不準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員的監督下,及時退回炸藥庫,運輸中,管、藥不得混裝、混放。三、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直接作業時,應將爆炸物品在安全員的監督下存放在儲存箱內,管、藥不得混放、混裝,并設專人看守、鎖2、好。四、上崗前不得飲酒,作業時不得吸煙,自覺接受安全員的監督,配合公安人員對工作的檢查。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一、關于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認定:指項目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較大有危險、危害,有可能對人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危害場所。例如:臨時供電、用電場所、設施,高架橋吊裝場所、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場所、炸藥存放處等場所。二、安全保衛部對以上工程作業場所,必須根據情況對這些場所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現場管理重要部;.位,達到死看、死守程度。三、對敏感部位,如:炸藥存放處,必須設置人防、技防、犬防等手段進行監管,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3、工具等。四、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和交接班記錄制度。 對這些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化培訓, 取得合格證后上崗,每半年對證件復查一次。五、建立檢查制度,項目部對重大危險、危害場所每月進行一次普查、每季進行一次重點部位抽查、每半年進行一次聯查,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六、項目經理及部門負責人為這些部位的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工作要嚴格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消防工作在項目部安全保衛部和各部門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中部門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工作必須采取嚴格的預防措施。特別是臨時工棚、庫房等主要部位。按照有關消防條款對易燃易爆等火災易發區或部位配備相應4、的消防滅火器材、設備和設施。三、施工作業人員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攜帶火種、對有機化工材料場所作業時, 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用電場所, 必須設置滅火防范措施,專職電工對此負有相應責任。四、單項工程要設專、兼職防火安全巡查員,對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給予及時排除,對重點區域必須定期檢查。五、發生火災時除及時報告“火警”后,應組織工地作業人;.員積極參加撲火救災工作, 有“預案”措施的應立即啟動 “救援預案”進行科學救助工作,并配合消防隊進行撲救火災工作。六、撲救火災要在有組織、指揮的情況下進行,本著先救人員,后救財產的原則,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七、項目部各部門要經常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全體職工5、的預防意識,增強消防觀念,積極參與消防“應急預案”的演練。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項目部所屬各部門、各生產單位要做到經常性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嚴防丟失、被盜或爆炸事故、爆炸案件發生。二、因爆炸物品管理不善而發生的重大隱患、事故、案件要及時調查,發現隱情要及時上報,否則追究責任人和單位領導責任。三、使用單位要做到隨時隨地向派出所、 民爆管理站報本單位爆炸物品使用情況, 對重大案件、 案情及時以書面文字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爆炸物品安全檢查制度一、民爆物品使用單位,應以每周、每月、每季對民爆爆炸物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部安全保衛部要不定期地進行檢查。二、安全檢查時要認真填寫安全檢查登記簿或安全6、檢查記錄,對安全檢查記錄在一個工期內,要妥善保管以備公安部門檢查。三、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及時上報項目部安全保衛部, 重大隱患由項目部安全保衛部建立專項監控檔案并報上級備案。四、認真負責,做到“誰負責,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因領導失職,檢查不到而發生問題的,要依法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使用民爆物品的單位,分別每月、每季、每年對接觸民爆物品人員從不同角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二、因民爆物品管理不善而發生的事故、案件,使用單位要保護好現場,如實的提供情況,及時報公安機關偵破處理。三、使用民爆物品單位要及時掌握接觸爆炸物品人員的思7、想情況,思想問題不解決,不準接觸爆炸物品。現場防火安全措施1 、施工現場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設立消防領導小組,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人口處設置明顯標志。2、建筑施工高度超過30m 時,應設置專用的消防管道、 器具和專用水源、電源,并隨層設置消防閥門。立管直徑不小于50mm ,設加壓泵和泵房。3、施工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在危險區域進行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爆破作業安全措施一、爆破材料的裝卸、8、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1 、爆破材料運輸前應向當地公安部門提出申請,按公安部門指定的路線運輸。2 、爆破材料裝卸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有摩擦、震動、撞擊、拋擲、倒轉、墜落發生。堆放應平穩,不得散裝、改裝或倒放。3 、爆破材料應使用專車或專船運輸,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自卸汽車、拖車、自行車等運輸。4 、用柴油車運輸爆破材料時,應有防止產生靜電火花的措施;用汽車運輸時,車廂內應清潔,車廂內不得存放鐵器,裝載量不得超過汽車容許載重的2/3 ,車速不應超過20km/h 。5 、運輸爆破材料的各種車輛或人力車之間相隔的最小距離應滿足有關規定要求。6 、不同性質的炸藥、雷管、傳爆線、導爆管等不得在同一車9、輛、車廂、船艙內裝運。7 、雨雪天運輸時必須做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必須有熟悉爆炸性能的專人押運,除押運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8 、運輸爆破材制帕車輛,嚴禁接近明火、蒸汽、高溫、電源、磁場以及易燃危險品。如中途需要停車時,必須離開民房、橋梁、鐵路 200m 以卜。;.9 、嚴禁在衣袋中攜帶爆破材料。二、爆破材料的貯存應遵守下列規定:1 、爆破捌料貯存倉庫與住宅,工廠、車站等建筑物以及橋粱、鐵路、公路干線的距離不得小于規定要求。2 、炸藥與雷管應分開貯存,雷管倉庫與炸藥倉庫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離。3 、爆破材料貯存倉庫應干燥、通風,庫內溫度應保持在 18 -30 之間,相對濕度不大于 610、5 。庫房周圍 5m 以內必須清除一切樹術和草皮。庫內應有消防設施。4 、爆破材料貯存前必須嚴格檢查,不同性質和不同批號的炸藥不得混放。5 、成箱炸藥碼放在庫房內時位擺放在指定的木墊板上,碼放高度不得超過 1.7m( 成箱硝化甘油只準堆放二層 ),碼放寬度不得超過2m ,垛與垛之間應有不小于13m 寬的通道,藥垛與墻壁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 03m 。6 、爆破材料箱盒堆放時應平放,不得倒放,移動時嚴禁拋擲、拖拉、推送、敲打、碰撞。不得在庫內打開藥箱。7 、爆破材料倉庫必須設有專人警衛,并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消防、出入庫等有關制度。嚴禁人員穿著帶釘的鞋子、攜帶武器、持敞開燈、帶火柴 (打火機 )以及11、其它易燃物品進入庫內。庫內嚴禁吸煙。8 、炸藥庫內必須使用安全照明設施。爆破材料庫應設有避雷裝置。;.9 、施工現場臨時倉庫內的爆破材料貯存數量限值:炸藥不得超過 3t ,雷管不得超過 10000 個和相應數量的導火索。10 、應建立爆破材料的領、退、用制度,并嚴格執行。三、炸藥及雷管應在有效期內使用, 過期的或對其質量有懷疑的爆破材料,應經過檢驗定性,符合質量要求時方可使用。四、爆破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爆破震動對建筑物影響的安全距離、空氣沖擊波的安全距離、爆破毒氣的安全距離等,應經計算確定。五、在進行控制爆破時,應對爆破體及附近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進行防震及防護覆蓋, 以減弱爆破震動的12、影響和噪音,防止碎塊飛擲。六、瞎炮的預防和處理,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七、爆破器材安全操作規程1 、先用炮棍檢查炮眼深度,看是否達到規定的深度。符合要求時即可裝藥,要注意卷聚能穴方向是否與爆破傳播方向一致。2 、不要用炮棍用力搗藥卷,特別是起爆藥包。3 、硬化的硝酸銨類炸藥只能用手把硬塊捏碎,不準用其它工具砸。4 、起爆藥包、雷管聚能穴的方向要符合裝藥結構要求方向。爆破作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一、爆破作業必需嚴格遵守國家民爆物品管理條例 的規;.定和公安部門對爆破物品相關的規定, 并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組織作業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安全意識。二、負責制定本部門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嚴格貫徹落實保障13、制度和措施并落實到實處。三、加強爆炸物品管理。對運輸、存儲、領用、退庫等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管理;杜絕因管理不善造成民爆物品的丟失、被盜、發生爆炸等事故的發生。四、加強安全檢查、 對爆炸物品要經常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或問題及時糾正。 發生缺少或多出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五、加強培訓工作。對經管、使用、運輸等各類人員要經過公安部門的專項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證件后上崗; 非持證人員一律禁止參與爆炸物品相關的活動。六、制定各崗位人員的相應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禁止串崗、混崗,認真填寫工作記錄、交接班手續清楚,定期查庫,做到帳實相符。七、使用爆炸物品時除嚴格執行14、操作規程外, 對周圍環境必須進行清理并派出人員警戒; 對高壓線、光纜等重要設施要進行有效的防護、避免發生事故。民爆物品使用單位負責人崗位職責;.一、民爆物品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對本單位爆炸物品的管理、帶頭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條例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規定。二、負責制定本單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三、負責編制本單位民爆物品使用年度計劃,及時呈報審批。四、負責本單位對民爆物品儲存、運輸、使用各個環節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五、經常了解從業人員的工作情況、思想動態,及時發現不安定因素,及時采取具體措施,對不適和繼續的從業人員,要及時15、調整。六、負責本單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絕因管理不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丟失、被盜、爆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炸爆破操作員安全生產職責一、爆破操作員必須持有有效“爆破員作業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在安全員的監督下,按規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業。二、領取炸藥物品后,要及時送達爆破工地和施工作業區,不準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員的監督下,及時退回炸藥庫,運輸中,管、藥不得混裝、混放。三、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直接作業時,應將爆炸物品在安全員;.的監督下存放在儲存箱內,管、藥不得混放、混裝,并設專人看守、鎖好。四、上崗前不得飲酒,作業時不得吸煙,自覺接受安全員的監督,16、配合公安人員對工作的檢查。民爆爆破員崗位職責一、認真學習和執行民爆物品管理條例,做遵紀守法的公民。二、嚴格執行安全爆破作業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術規定,確保爆破作業安全無事故。三、領取民爆物品時要持爆破證,攜帶炸藥箱、雷管箱,按照批準的數量如數領取, 堅持裝箱上鎖嚴防丟失被盜, 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四、運送爆炸物品要嚴格遵照安全規定,避開人流高峰、輸電線路、明電明火,安全運往工作面。五、裝藥前要嚴格操作規程,在確認警戒線內無人、無牲畜時裝炮。六、放炮前要認真實施安全檢查,放好警戒,確認無危險時方準放炮。要記清炮響數字,如:有啞炮,要按照規程,安全排除,嚴禁違章爆破。七、要堅持當班清對制度,認真填17、寫實施爆破記錄本。;.當班剩余的爆炸物品,要當班清退入庫,嚴禁私自存放、贈送他人、炸魚炸獸等。警戒員崗位職責一、負責裝藥地點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裝藥現場。二、根據爆破設計及現場周圍裝填的具體情況,確定爆破危險區的警戒邊界,并設置警戒。三、負責爆破危險區的警戒工作。四、負責起爆前發出明顯的音響和視覺信號。五、確認爆破現場人員,設備全部撤離危險區,方準發出引爆信號。六、響爆后警戒員應堅守崗位,不準任何人進入危險區,經檢查人員檢查確認安全后方準發出解除警戒信號或音響。民爆專業駕駛人員崗位職責一、認真學習和執行民爆物品管理條例,做遵紀守法的公民。二、購運爆炸物品前,不飲酒,保持頭腦清晰,精18、神飽滿,行車前接受有關人員驗身檢查。;.三、運輸爆炸物品時,要弄清爆炸物品底細,對來路不明和違章轉借等違反規定的爆炸物品不準拉運。四、運輸爆炸物品時,車輛必須安裝滅火器材。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能混運。途中不吸煙,不動火。嚴禁搭乘其它無關人員。五、運輸爆炸物品時,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運輸,到達藥庫時要配合押運人員和保管員核對數量。民爆押運員崗位職責一、認真學習和執行,民爆物品管理條例,做遵紀守法的公民。二、購運爆炸物品,必須經公安機關批準,持運輸證和購買證,按規定的車輛、指定時間、指定的路線安全運輸,中途不準在市區繁華的街道、 人員稠密和主要建筑設施附近停留,嚴防民爆物品丟失和發生意外。三、押運爆19、炸物品時,裝車要牢固,數量要點清,并設明顯標志,服從公安人員的安全檢查。四、押運爆炸物品時,不準乘坐駕駛室內,要上車押運,嚴禁帶火種和動用明火。五、押運爆炸物品時,不準其他無關人員搭乘,不準與其它物品混運,嚴禁違章運輸。六、押運爆炸物品要嚴格遵章守法,運回倉庫后要認真清點;.入庫,要和保管人員當面點核、互相簽字,以防丟失外流。民爆器材庫管理“六不準”一、沒有公安局的批準手續,不準入庫、發放。二、數量不清、產品變質的不準入庫。三、手續證件有涂改和沒有提貨證件的領用人員不準發放。四、無炸藥、雷管箱,箱上無鎖的不準發放。五、雷管未編號不準發放。六、運輸工具不合格、沒有押運員不準發放。民爆器材庫管理“20、六嚴禁”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庫區。 須進入庫區時,必須遵守規定,并做好登記。二、嚴禁在庫區內生火、 抽煙、住宿、會客、集會和其它活動。三、嚴禁把易燃易爆物品、毒品帶入庫區。四、禁止在庫區放牧、打獵、放炮、參觀瀏覽。五、嚴禁農民工、勞務雇工、閑雜工等非專職人員接觸爆炸物品。六、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領用爆炸物品。;.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一、專職爆破員在生產現場使用民爆物品時,嚴格執行當班領取當班清退的規定。二、在生產現場使用時,帶班隊長、組長、安全員要對爆破員進行監督,嚴格按規定要求從事爆破。三、現場帶班的隊長、組長、安全員要對當班實際消耗的炸藥、雷管予以點清,認真與爆破員填寫實施爆破記錄簿,不得21、漏填,不得徇私。四、爆破員下班后,要嚴格執行清退制度。剩余的炸藥、雷管必須當班退回庫房,不得私自存放。五、保管員對清退回庫房的炸藥、雷管要認真檢查清點,在確認無誤后,互相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嚴防意外。爆破作業地點有下列情形時禁止爆破作業一、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二、爆破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三、工作面有水涌危險或炮孔,峒室溫度異常。四、危及設備或建筑物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五、危險區邊界上未設警戒。;.六、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支護規格和支護說明書的規定有較大出入或工作面損壞。七、峒室內光線不足或不照明。八、未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九、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人員穿著化纖22、衣服,不準攜帶能發火的物品。十、在雷雨天、大霧天、七級以上風天,黃昏和夜晚禁止進行露天爆破。十一、在進行爆破作業過程中,遇雷雨時,應立即停止爆破作業,并撤離危險區。十二、禁止使用硝化甘油炸藥。十三、裝藥前不準將起爆器材與炸藥混放在一起。處理盲炮應遵循的制度一、發現盲炮或懷疑有盲炮,應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在附近設明顯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二、難處理的盲炮,應報告爆破工程領導,派富有爆破經驗的爆破員處理,峒室的盲炮處理方法和工作組織應由單位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三、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在危險區邊界設警戒并禁止進行其它作業。;.四、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炸藥包。五、電力起23、爆發生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爆破網路斷路。六、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炸藥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在未判明炸藥堆有無殘留爆破器材前,應采取預防措施。七、處理盲炮后,應由處理盲炮的爆破員進行登記。爆破器材廢品銷毀制度一、使用單位如有爆破器材變質時,要寫出銷毀報告,并成立相應的銷毀工作組,制定相應的銷毀方案,組織銷毀。二、銷毀爆破器材要對參加人員、銷毀時間、地點及方法按規定認真選擇,并做出詳細的記錄。三、每次銷毀的數量不得超過允許的規定量(雷管不得超過1000 發,炸藥不得超過150 公斤)。四、銷毀前必須認真、正確、如實填寫報表,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方可按規定銷毀。匯通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神高速公路LJ5 項目經理部2012 年 7 月 25 日;.靈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公路工程危爆物品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編制:劉新憲審核:郭敦勇審批 :張峰匯通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神高速公路 LJ5 項目經理部2012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