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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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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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版 本修 訂 項 次&內 容制 表 日 期審 核核 準A初次制訂2011.05.19文件受控狀態1 目的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特制定本程序。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和使用。3 職責 3.1保衛部門是本程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和回收處理。 3.2裝備采購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統一采購、安全生產部負責保管。 3.3技術開發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 3.4各使用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保管、2、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危害與環境因素識別,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杜絕或降低危險化學品在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對員工健康的威脅及對環境的污染。4 工作程序 4.1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4.1.1危險化學品分為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各部門應對本單位所涉及的化學危險品進行識別,列出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清單。 4.2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4.2.1各部門根據開展工作的需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中有關化學品的要求,選擇與之相應的危險化學品,選擇危險化學品有問題時,可向技術開發部尋求技術指導。 4.2.2危險化學品選擇3、后,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在保衛部門備案后,報裝備采購部列入采購計劃進行采購。 4.2.3所有危險化學品由裝備采購部按照采購與相關方控制程序統一采購。 a) 負責調查危險化學品供方的資質情況; b) 在采購文件中要求供方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及安全標簽或有關化學品的性能說明。 c) 要求供方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箱注上醒目“危險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標志和安全注意事項等標識,或提供相關的顏色和圖案標識。 4.3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4.3.1裝備采購部門、保衛部門、安全生產部門選擇有運輸危險化學品資格的部門和持證的司機進行運輸,應按采購與相關方控制程序對運輸方4、提出安全環境方面的具體要求,并以此對其進行管理。 4.3.2供方應確保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在運輸前進行風險識別,制定運輸時的防泄漏、防火、防爆炸措施,運輸途中防止撞擊、傾倒、遵守安全運輸作業計劃書。 4.3.2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危險化學品的泄漏,供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清理泄漏的危險化學品,防止造成更大的環境污染。 4.4危險化學品的入庫危險化學品采購回來后,入庫由安全生產部門應對化學品進行必要的檢查,應保證入庫化學品名稱、型號、數量無差錯,包裝完整、標識清晰。 4.5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5.1 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外包裝干凈、干燥、標簽完整,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干燥、清潔的藥品庫房中,5、避光、防潮。 4.5.2危險化學品儲存時應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預防措施,庫房中應有處理泄漏、著火等應急防護措施。 4.5.3對于溫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庫房內應設置濕溫度計,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庫房應配備規定數量、質量要求的滅火器材,庫房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負責監督。 4.5.4危險化學品存放應分類儲存、標識,并保留相關化學品的MSDS;應注意固體試劑與溶液試劑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 4.5.5藥品庫房要裝有專鎖,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 4.5.6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保管員的管理,保管員應熟悉相關化學品的MSDS及相關的應急程序. 4.5.7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6、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并應盡可能的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4.5.8各使用部門要建立危險化學品的登記臺帳,內容有藥品的進購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存放地點。 4.5.9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4.6制訂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制度,使用化學品時,在保管員處領取,并在化學品使用登記臺帳上登記,保管員根據化學品庫存情況進行發料,并建立詳細的化學品流水明細帳,以確定化學品的庫存情況;使用崗位應有相關化學品的MSDS; 4.6.1各部門的安全員對特殊化學品的使用進行監督。 4.6.2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相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產品使用說明及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必要時操作人員應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具,使用專用器具,防7、止泄漏、遺撒。 a) 取用腐蝕品、氧化劑時,應戴上手套和防護眼鏡等,嚴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b) 使用有毒化學品時必須保持通風暢通,必要時戴防毒面具等勞動防護用品。 c) 易燃品在使用過程中移動或起用時不得發生劇烈振動,以防爆炸。 d) 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時應立即清理,并洗凈撒落點,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4.6.3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低于10米,氧氣瓶上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上的壓力表應各裝兩塊,且應經過檢查檢定合格,使其保持有效和靈敏可靠,氧氣瓶應防止沾染油脂,不得倒置、平放和摔碰,氧氣瓶與乙炔氣瓶工作實際間距不能小于5m,不得暴曬,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配備相應消防器材。 4.7 危險化學品的廢棄廢化學品和化學品容器應暫存在指定的場所,暫存場所應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保衛部門負責統一回收處理。 4.8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 4.8.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學品的部門,對其貯存、運輸和使用情況,應結合月度安全檢查時一并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4.8.2保衛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發放及使用后廢棄物收集處理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的記錄。 4.8.3 對各類檢查發現的問題,具體執行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5相關記錄附表: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