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正***
編號:807667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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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規章制度:_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單位:_部門:_日期:_年_月_日危險 源安全管理制度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湖南省華達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文件、項目管理手冊的要求,項目應在工程進場之初開工之前進行危險源辯識,確定出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上報華達公司技術部備案。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措施為持續辨識、評價和控制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險源和安全隱患,達到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積極預防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措施。1、適用于本項目范圍內所有與生產、生活、產品、服2、務有關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活動。2、步驟及方法第1步:危險源辨識辨識范圍a、所有人員,包括項目部、項目部內的員工,以及合同方的人員和參觀訪問者。b、所有活動,包括常規活動(指正常的施工生產活動)和非常規活動(偶然發生的事件,如臨時搶修等)。c、所有設施,包括(自有和租用的)建筑物、生產用的機械設備、物資材料等。辨識內容a、工作環境:包括周圍環境、工程地質、地形地貌、資源交通、搶險救災等。b、施工工序:物質特性(毒性、腐蝕性、燃爆性)溫度、壓力、速度、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穩失控狀態等。c、.特殊場所:如鍋爐房、乙炔站、氧氣站、油料庫、易燃與危險品庫等。d、有害部位:如粉塵、毒物、3、噪聲、振動、輻射、高溫、低溫等作業部位。辨識方法:辨識采用詢問、交流、現場觀察、查閱記錄等方法,由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相關成員在現場進行辨識,填寫危險源辨識清單。第2步:風險評價由項目經理或總工組織進行,采用作業條件危險(LEC)評價法進行風險評價。公式:D=LEC式中:D風險值;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根據不同的情況對照表內分數值,確定L、E、C不同的分值,三者之乘積即是風險值D,表明其不同的風險等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數值完全可能預料10相當可能6可能、但不經常3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很不可能,可以設想0.5極不可能4、0.2實際不可能0.1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分數值連續暴露10每天工作時間暴露6每周一次暴露3每月一次暴露2每年幾次暴露1非常罕見的暴露0.5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分數值大災難,許多人死亡100災難,數人死亡40非常嚴重,一人死亡15嚴重,有重傷7重大,致殘3引人注目,需要救助1危險等級劃分D危險程度分數值風險等級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或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大于160高度風險顯著危險,需要整改控制70160中度風險一般危險,需要注意2070低度風險稍有危險,可以接受小于20較小風險評價時,每人填寫一份危險源LEC評價表,按所有人打分的平均值確定D值5、。中度以上風險應確定為重要危險源,低度風險確定為一般危險源。對評價后確定為中高度風險的重要危險源,經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后,建立項目重要危險源清單,放安保部存檔備案,交按照危險源清單一一對應進行落實。第3步:風險控制風險控制原則:針對評價出的重要危險源必須由項目經理和技術主管組織有關人員制訂風險控制方案(或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制訂應急預案。對一般危險源,進行員工安全意識方面的培訓教育,主動消除風險。風險控制方案制定后,應由工程技術人員逐級進行技術交底,直至施工作業班組和操作者。風險控制方案制定后要進行評審,確保不再發生新的危險源。在實施過程中,實施負責人要始終進行監視和6、測量。二、對高度風險編制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A、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組織機構;B、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職責;C、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D、緊急事故(狀態)的類型及內容;E、應急救援資源配備情況;F、應急聯絡方式;G、應急救援工作程序流程圖;H、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與演練。三、傷亡事故報告制度1、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事故人,應立即報告安保部或項目經理部或總工程師;2、安保部或項目經理部或總工程師或有關部門在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按規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家安全監察部門、公安、工會、有關保險機構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3、各有7、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轉報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4、一般傷亡事故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5、重特大傷亡事故在2小時內除可逐級上報外,也可越級上報;6、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規定逐級上報。7、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8、事故登記:事故登記一般由專職安全員承擔,及時準確地填寫事故登記表一式四份,隊存留一份,其余報送安全質量管理科、公司總經理和工會委員會各一份。分送時間應在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之內完成。事故登記表是事故統計分析的基礎資料,應永久性存檔保留。填寫事故登記表的要求是:要嚴肅認真,各項內容要寫清楚,不得錯寫或漏填。填寫職工姓名時不能亂用同音字或非標準簡化字,以免造成日后查找困難。年齡應寫周歲,不應寫虛歲。應按起因物填寫事故類別,防止把起因物與致害物混淆。填寫事故主要原因時,應從諸原因中找出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防止把兩三種原因全部作為主要原因填入表內。9、對于漏報、隱瞞和拖延不報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按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九十二條等相關條款和相關法律報有關機關嚴肅處理。規章制度本文至此結束,感謝您的瀏覽!(資料僅供參考)下載修改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