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產業園廠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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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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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城產業園廠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為普及消防知識,強化消防安全意識,保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1、本項目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具體組織實施。2、每半年至少組織現場相關專業班組現場施工管理人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2、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b、本項目、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e、組織、引導現場相關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3、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4、各專業施工班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季度對所組織進場施工人員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5、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為規范用火、用電行為,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1、用火、用電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3、程和檢修制度;2、用火、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和實施。3、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如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4、時間、上下交叉作業。4、嚴禁在車間、倉庫及木工房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電熱設備取暖。在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品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關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6、現場臨時用電,不得亂拉亂接,嚴格按“三級配電5、,兩級保護”的要求搭接,正確使用標準配電箱。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在施工、生產的作業人員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和組織實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2、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6、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3、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并做到以下七點:a、嚴禁場所內部和外部帶入明火源;b、嚴禁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混存;c、嚴格控制儲存場所的溫度和濕度;d、嚴禁超期超量儲存;e、嚴禁違章操作;f、每天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g、定期對場所內的電氣設備、滅火器材、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7、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生產、儲存、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并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施工現場人員及生產作業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1、消防安全管理機構1.1 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三級防火機構,并明確各責任人的職責。消防安全負責人 周 凱專職負責人 楊學臣王光強王勉強羅忠強蘭華建趙 桂霍永紅 1.2 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消防安全組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1.3 項目副經理作為8、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項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4 各施工班組負責人作為第三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消防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2、一級檢查由消防安全組指導、監督各專業施工班組組織實施:2.1 各施工班組負責人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處理本身能夠解決的不安全因素,本身不能處理的應及時提交上級負責人。2.2 消防安全組成員定期或不定期負責對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情況及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并做了檢查記錄。3、二級檢查由副經理組織實施:3.1 副總經理每月組織消防安全組及工程組等部門對施工區域和生活區進行9、一次檢查。3.2 檢查內容應包括各專業施工班組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火情隱患及整改情況。3.3 副總經理每月向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4、三級檢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的副經理組織實施。 4.1 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對各專業施工班組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要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4.2 檢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組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5、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將違反本條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5.1 違章進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10、品場所的;5.2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5.3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5.4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5.5 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脫崗的;5.6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為增強現場作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減少和降低火災事故和火災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組負責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工作。2、本項目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如下:a、組織機構有: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消防安全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b、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c、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d、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e、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3、本項目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