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公司生產安全檢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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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7994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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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混凝土公司生產安全檢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管理辦法制定的目的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不安全因素,消除生產中存在的各種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一) 及時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從而采取對策,改善生產條件,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二)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深入現場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三) 及時了解安全生產狀態,分析安全生產2、形勢,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第二章 安全檢查的內容和類型第三條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資源配備、管理制度、現場管理、過程控制,其中包括安全思想意識、安全教育培訓、規章制度、船舶、機動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用電、防火、防爆、防中毒、環保、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傷亡事故的處理等,同時將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及生活安全衛生納入檢查范圍。第四條 安全檢查的類型安全檢查的類型包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和安全稽查等,也可結合在一起進行綜合檢查。安全檢查一般以主管安全領導為主,由安全職能部門組織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檢查。第五條 日常安全檢查(一3、) 日常安全檢查,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各班組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進行生產過程中的各個環節,特別是對現場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檢查。(二) 每個生產工人,都必須互相督促,班組安全員執行班中巡回檢查制,并堅持交接班互相檢查制。(三) 安全檢查要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各盡其職,共同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消除隱患,制止“三違”現象。(四) 各級領導以及有關施工生產、機械設備的管理人員,都必須結合本職工作,經常深入基層、工地和作業場所,在檢查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指導,解決有關施工生產、機械設備的安全問題。第六條 專項安全檢查(一) 公司及其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生產狀況,由安全職能4、部門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本級及項目部、工區作業隊等進行專項檢查。專項檢查要根據氣候季節和施工情況及時進行。(二) 專項安全檢查主要包括:電氣設備、起重設備、打樁設備、消防、船舶、車輛、防臺風、防暑降溫、施工現場環保等項目檢查。(三) 每次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和隱患整改記錄,情況比較嚴重或問題比較大的,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第七條 季節性安全檢查公司及項目部、作業隊、班組應根據氣候與環境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安全檢查。如春季雨霧天氣,應組織對車輛行駛、船舶航行的安全進行檢查;秋季要對安全防火進行檢查;臺風季節要組織對船舶、工地的防臺工作進行檢查。通過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第八5、條 定期安全檢查(一) 根據本單位的施工生產特點,實行定期分級安全檢查制。公司每月組織對所管轄重點項目,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項目部、作業隊、班組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檢查應由各級主管安全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深入各項目工地、班組進行綜合性檢查。(二) 定期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檢查一切不利于人身、設備安全,不利于消防安全,不符合環保要求,不符合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項目內容,找出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隱患。(三)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堅持邊查邊改的原則立即解決,問題較大難以立即解決的,要組織人員研究,做出整改措施計劃,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解決。第九條 不定期抽查公司及其項目部應根據項6、目施工情況或安全生產狀況,對項目施工的安全進行不定期抽查;項目部要根據作業隊、班組施工情況或安全生產狀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第十條 其他要求安全檢查要堅持全員參與,采取邊查邊改的原則,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因物質、技術、自然條件限制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要訂出計劃,采取防范措施,抓緊解決,做到件件有落實,達到標準要求。第三章 安全檢查的方法和要求第十一條 安全檢查的要求(一) 要有組織領導: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對于大范圍、全面性的安全檢查,要指定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檢查,并做好分工,明確檢查內容、標準及要求。對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每個月至少參加一次安全檢查。(二) 要有7、明確的目的:每次檢查都要有明確的目的、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重點環節和關鍵部位要重點檢查,檢查時盡量采用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三) 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及處理意見等;采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原因。(四) 要做好安全評價:每次安全檢查后,要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量定性地進行安全評價;指出檢查項目中,哪些已達標,哪些未達標,存在哪些問題需要整改。第十二條 安全檢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檢查法和安全檢查表法。安全檢查表法通常參照行業標準,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來設計檢查表內容,然后按檢查表內容進行對照檢查。一般檢查通常采用以下幾種方法:(一8、) 看:主要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二) 聽:主要聽報告、聽介紹、聽反映、聽意見與批評,聽機械設備的運轉響聲等。(三) 嗅:對揮發物、腐蝕物、有毒氣體進行辨別。(四) 問:對影響安全的問題詳細詢問,尋根究底。(五) 查:查明問題、查對數據、查清原因、追查責任。(六) 測:測量、測試、監測。(七) 驗:進行必要的試驗、化驗。(八)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隱患、原因。第四章 安全檢查的整改第十三條 整改工作內容整改是檢查結果的歸宿,也是安全檢查最重要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復查、銷案幾項內容。第十四條 隱患登記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記錄,并根據嚴重程度發出9、現場整改通知單或重大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高度重視。第十五條 隱患的整改(四) 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糾正;對發現有危及人員生命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五) 被查單位領導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對查出的隱患,立即研究整改方案,定人、定措施、定期限進行整改。(六) 負責整改的單位、人員在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安全部門,安全部門要立即派人進行復查,經復查整改合格后,方可銷案。第十六條 檢查結果各級領導對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防止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要及時表揚獎勵;對忽視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的單位和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要作出處罰決定;對由此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追究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則第十七條 附則說明本制度如與國家及主管機關的法律、法規及制度不符的,則按國家及主管機關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執行。第十八條 解釋單位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