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建設工程施工方案審批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8279
2023-11-15
12頁
133.67KB
1、地鐵建設工程施工方案審批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地鐵建設工程施工方案審批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xx地鐵建設工程技術管理,規范施工方案審批程序,保障施工質量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設優質工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地鐵建設工程。 3、編制依據 3.1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 3.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3.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暫行辦法 3.4xx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質量安全風險控制指導書 3.5xx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重點建設環節2、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3.6xx市建設工程重大風險源管理辦法 4、施工方案種類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分部分項施工方案。 5、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5.1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流程如下: 5.2 施工單位應在完成以下準備工作,對工程有了充分了解后,由施工單位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編寫施工組織設計。 a)勘察報告和施工圖會審 b)勘察交底和施工圖設計交底 c)風險設計交底 d)周邊環境調查 e)工程風險評估 5.3 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不限于): a)工程概況 b)工程周邊環境情況 c)工程的風險分析(風險源、風險等級) d)施工總體部署 e)主要施工方案 f)資源配置 g)進度計3、劃 h)應急預案或應對措施 i)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保證措施 5.4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出具書面審批意見。 5.5 施工單位項目部根據技術負責人的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后,方可報監理單位審批。5.6監理單位收到施工單位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仔細審查其施工技術方案和各項保證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可靠性。 5.7 審查通過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批意見,報建設管理中心簽署意見。 6、專項方案和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審查 6.1 審查流程 專項方案、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審查流程 6.2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施工方案由總承4、包單位組織編寫。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施工方案可以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寫。 6.3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詳見附件1),施工單位應當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6.4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詳見附件 2),還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6.5 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不限于),需市建科委組織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還應符合xx市建設科技委論證項目專項方案編制標準的相關要求: a)工程概況及編制依據 b)風險5、分析評估 c)施工工藝技術 d)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e)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 f) 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的人員組織、應急設備、物資配置和風險應對措施 g)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h)資源配置(特別是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等) i)施工計劃 6.6 風險源部位(環節)專項施工方案實行逐級論證制度。級風險源部位(環節)專項技術方案應當通過市建設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的專家論證,主要包括支護結構、防滲措施、基坑降水、土方開挖、盾構端頭井加固、吊裝、始發、接收、穿越、聯絡通道土體加固設計、開挖、監測等方案;級、級風險源部位(環節)專項技術方案應當通過建設管理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級風險源部位(環節)6、專項技術方案應當通過設計、施工單位組織的專家論證。 6.7 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報上級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6.8 專家審查論證會的下列人員必須參加(不限于): a)專家組成員(37人) b)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總工 c)第三方監測單位項目負責人 d)勘察、設計單位設計負責人、駐現場設計人員 e)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 f)建設單位相關人員 6.9 專家主要對專項方案的內容完整性、風險評估的準確性、技術措施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針對性進行論證,審查相關的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 6.10 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7、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6.11 一般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成后,施工單位應上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審核通過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6.12 專項施工方案在施工單位按照專家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附表01),其中級、級風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還應報建設管理中心備案。 6.13 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報審時,應附專家論證意見、對專家意見落實情況說明以及各方審批的意見。 6.14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制度重新審核。 7、記錄 7.1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JL/ZY-AQ-24-08、1) 7.2 施工方案報審表(JL/ZY-AQ-24-02) 8、附則 8.1本制度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抵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 8.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安全質量監察室負責制訂、解釋、修訂。原相關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9、附件 附件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附件2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不限于) 編制:王荔平 審核:馬運康 批準:張興彥 文件更改記錄序號 章節號 文件更改內容 更改日期 更改人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JL/ZY-AQ-24-01 致:_(監理單位): 由我方承包_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_方案)已編制完成,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9、請審查確認。 附件:_工程施工組織設計(_頁) _工程_施工方案(_頁) 項目經理(簽字): 承包單位(蓋章): 日期: 監理單位審查意見: 報審表格填寫不符合要求,現予退回。請重新填表報審。 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不符合要求,現予退回。請按審查附件要求抓緊完善后再行填表報審。 報審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符合要求,監理予以確認,呈報總監審批。 其他問題:(由監理工程師填寫) 附件:_號監理通知單(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 監理工程師(簽字): 日期: 總監理工程師審定意見: 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不符合要求,現予退回。請按審查附件要求抓緊完善后再行填表報審。 報審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符10、合要求,監理予以確認,請建設單位簽署意見。 附件:_號監理通知單(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監理單位(蓋章): 日期: 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管理中心總工程師(簽字): 日期: 注: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管理中心各一份。 施工方案報審表 JL/ZY-AQ-24-02 致:_(監理單位): 由我方承包_工程的_施工方案已編制完成,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請審查確認。 附件: _工程_施工方案(_頁) 項目經理(簽字): 承包單位(蓋章): 日期: 監理單位審查意見: 報審表格填寫不符合要求,現予退回。請重新填表報審。 編制的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現予退回。請11、按審查附件要求抓緊完善后再行填表報審。 報審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監理予以確認,呈報總監審批。 其他問題:(由監理工程師填寫) 附件:_號監理通知單(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 監理工程師(簽字): 日期: 總監理工程師審定意見: 編制的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現予退回。請按審查附件要求抓緊完善后再行填表報審。 報審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監理予以確認,請建設單位簽署意見。 附件:_號監理通知單(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監理單位(蓋章): 日期: 注: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管理中心各一份。 附件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12、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 3、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 4、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 10kN/m 及以上;集中線荷載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5、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6、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7、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8、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9、搭設高度2413、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吊籃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10、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 1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12、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13、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14、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 15、預應力工程。 16、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附件2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不限于) 1、開挖深度大于超過 5m,或開挖深度雖未超過 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14、全的基坑工程(含支護、降水、開挖、監測等)。 2、施工影響范圍內由重要地下市政管線、既有建構筑物、河流、湖泊、軌道交通、鐵路等盾構工程,或盾構穿越不良地質地段、盾構始發接收。 3、采用蓋挖法、暗挖法施工的車站或隧道工程。 4、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含基坑混凝土支撐爆破拆除);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5、地連墻鋼筋籠吊裝工程;盾構機組裝、拆除的起重吊裝工程;起重量300 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或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6、搭設高15、度8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施工總荷載 15kN/m 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集中線荷載 20kN/m 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7、搭設高度超過50m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架體高度超過20m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8、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的承重支撐體系。 9、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工程)。 12、高度200m以上的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