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及積極預防項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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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9012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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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及積極預防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園幼兒傷害事故,保護幼兒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及有關規定,以及上級有關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在緊急情況下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開事故搶救、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全園師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一、幼2、兒園建立健全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二、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幼兒園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園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園相關處室和相關責任人應積極調查和妥善處理。三、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園負責人;園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第一時間通知120,園保健醫生協助)外,按規定程序上報教委辦,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同時現場有關人員和幼兒園負責人要組織力量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固定證據。四、幼兒園發生一般、3、較重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鎮教委辦。幼兒園發生師生傷亡、園所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影響幼兒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告鎮教委辦;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鎮教委辦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鎮教委辦寫出書面報告。五、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分類及報告對象幼兒園安全事故分為重大事故(類)、較重事故(類)、一般事故(類)。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安全事故在園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傷(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財產損4、失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將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應急處理方案。事故包括:(1)重大火災事故:指因園管理不善引發的,重傷1人以上或者有師生死亡現象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園內或園組織的集體活動中發生的,重傷1人以上或者有師生死亡現象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3)重大危險物品安全事故:指園化學藥物等危險品在教學、使用、儲存、運輸、廢液處理過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質泄漏、擴散,造成中重傷1人以上或者有師生死亡現象的。(4)重大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指園所建設工程中和教學用房發生墜落坍塌、傾倒等造成重傷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5、損失的。(5)特種設備重大安全事故:指園內的鍋爐、壓力管道、教育教學器材及其它特種設備因管理使用不當而發生爆炸、傾倒、觸電,重傷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6)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指在幼兒園教學過程和外出大型活動中,因管理不善,教職工失職,重傷1人以上;或者導致死亡1人以上。(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指外來人員非法侵入幼兒園,因管理不善,措施不當,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8)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兒違反食品衛生法,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師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傷1人以上。(9)自然災害事故:指幼兒6、園或其幼兒遭受洪水、暴雨、雷擊、臺風、地震等侵害,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10)幼兒園失盜,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惡劣社會影響的。(11)幼兒發生踩踏事故,造成重傷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12)教職工行為不當,造成幼兒或教職工重傷一人以上或死亡的。(13)幼兒私自一人從學校出走20小時內,聯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時私自從幼兒園出走的,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14)其它導致重傷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重安全事故。(1)無論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兒或教職工需要住院觀察及以上嚴重程度的,以及傷害在重傷以下的為較重安全事故。(27、)有較重安全隱患。幼兒有嚴重的輕生言論或跡象、有較重的自殘現象等均視為較重安全隱患。3.其它各種方式或行為造成了幼兒或教職工受到傷害或影響,但不需要住院觀察及以下輕微程度的為一般安全事故。4.報告對象:現場人員或知情者或有關責任人,預料或發現有安全事故發生應及時報告,一般安全事故應報告到相關領導干部(班主任或年級主任)處理;較重安全事故要報告到園委會處理;重大安全事故要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處理。凡知情不報、或隱瞞、或拖延緩報、或私自處理導致事故擴大、或失控的,相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1.預計或者發現重大事故(包括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即將發生,在現場的任何一8、名教師或者幼兒要立即報告園內的老師、班主任或者園領導,直到園長得知。知情不報者將嚴肅處理。2.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火災事故。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治安(刑事)事故。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食物中毒事故。撥打急救電話120,向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其它事故(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分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重大事故發生后,幼兒園要立即將事故情況分別鎮教委辦和公安機關,并馬上派人員到達現場,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隨后向鎮教委辦報送文字材料。3.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有意破壞現場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七、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幼兒(班級)、教師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同時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時可通知公安、安監、衛生、保險等部門,給予支援和幫助。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