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公司項目工程質量基礎規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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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9298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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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工公司項目工程質量基礎規范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一、基本規定1、項目質量管理要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2、項目質量管理應滿足工程施工技術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3、項目質量管理因素應包括人員、材料、機械、工序、工法。4、項目質量管理必須實行三檢制。施工過程均應按制度要求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必須要有書面記錄。隱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項工程未經檢驗或已經檢驗認定為不合格的,嚴禁轉入下道工序。5、裝飾工程施工必須2、實行樣板制,所有工序施工前,必須先做樣板,經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本工序的大面積施工。所做樣板必須有圖片和檢查驗收記錄資料存檔。6、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項目質量管理責任制和考核評價辦法。項目經理應對項目質量管理負責。施工過程質量管理應由現場施工員和每一道工序崗位的責任人負責。7、施工質量管理應堅持方案先行制和審核制。每項工作要有實用有效的書面技術措施,否則不得施工。每一項工作至少要有一個人進行審核,特別對技術措施及施工實施,必須多道把關、雙重保險。8、承包人應對工程質量和質量保修工作向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的質量應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負責;承包人應對分包人的工程質量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9、質量3、管理應按下列程序實施:(1)、確定項目質量管理目標。(2)、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3)、實施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施工準備階段質量管理。 .施工過程階段質量管理。 .竣工驗收階段質量管理。二、編制質量管理計劃與實施1、質量管理計劃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由項目經理主持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2)、質量管理計劃應體現從工序、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到單位工程的過程管理,且應體現從資源投入到工程完成且質量經最終檢驗和試驗的全過程管理。(3)、質量計劃應成為對外質量保證和對內質量控制的依據。2、質量管理計劃編制應包括下列內容:(1)、編制依據(2)、項目概況(3)、質量目標(4)、組織機構(5)、4、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6)、必要的質量管理手段、施工過程、服務、檢驗和試驗程序等。 (7)、確定關鍵工序和特殊部位及其編寫作業的指導書。(8)、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驗、試驗、測量、驗證要求。(9)、施工過程中完善質量管理計劃的程序。3、質量管理計劃的實施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組織質量管理計劃的實施,并應按規定保存過程管理記錄。(2)、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限期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4、質量管理計劃實施后的審查規定:(1)、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具有資格的質量檢查人員和內部質量審核員驗證質量管理計劃的實施效果。當項目質量管理5、中存在問題或隱患時,應提出解決措施。(2)、對重復出現的質量問題,相關責任人應按規定承擔責任,并應依據驗證評價的結果進行處罰。三、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1、施工合同簽訂后,項目經理部應索取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指定專人管理并公布(簽署)有效文件清單。2、項目經理部應依據設計文件和設計技術交底的工程控制點進行復測。當發現問題時,應與設計人員協商處理,并應形成記錄。3、項目技術負責人應主持對圖紙審核,并應形成會審記錄。4、項目經理應按質量計劃中工程分包和物資采購的規定,選擇并評價分包人和供應人,并應保存評價記錄。5、項目部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質量知識培訓,并應保存培訓記錄。四、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1、6、實行技術交底制度,且應合下列規定:(1)、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向承擔施工的負責人或分包人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資料應辦理簽字手續并歸檔。(2)、在施工過程中,項目技術負責人對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的有關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及設計變更的要求,應在該方案、措施或變更執行前向執行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2、工程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在項目開工前應編制測量控制方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測量記錄應歸檔保存。(2)、在施工過程中應對測量點線妥善保護,嚴禁擅自移動。(3)、項目部應安排專人對已測設完畢的結果進行復查,確保結果正確。3、材料的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7、規定:(1)、項目經理部應在質量計劃確定的合格材料供應人名錄中按計劃招標采購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 (2)、材料的搬運和貯存應按搬運儲存規定進行,并應建立臺賬。(3)、項目經理部應對材料、半成品、構配件進行標識。(4)、未經檢驗和已經檢驗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和工程設備等,不得投入使用。(5)、對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工程設備和檢驗設備等,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和驗收。4、機械設備的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按設備進場計劃進行施工設備的調配。(2)、現場的施工機械應滿足施工需要。(3)、應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資格進行確認,無證或資格不符合者,嚴禁上崗。5、工序控制應符合8、下列規定:(1)、施工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經考核后持證上崗。(2)、施工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應按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和技術交底文件進行施工。(3)、工序的檢驗和試驗應符合過程檢驗和試驗的規定,對查出的質量缺陷應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時處置。(4)、施工管理人員應記錄工序施工情況。6、特殊過程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對在項目質量管理計劃中界定的特殊過程,應設置工序質量控制點進行控制。(2)、對特殊過程的控制,除應執行一般過程控制的規定外,還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專門的作業指導書,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執行。7、工程變更應嚴格執行工程變更程序,經有關單位文字批準后方可實施,且在實施過程中保存圖片資料存檔。9、8、建筑產品或半成品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護。五、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控制1、單位工程竣工后,必須進行最終檢驗和試驗。資料員應按編制竣工資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質量記錄。2、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按最終檢驗和試驗規定,根據合同要求進行全面驗證。3、對查出的施工質量缺陷,應按不合格控制程序進行處理。4、項目經理部應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接合同要求編制工程竣工文件,并應做好工程移交準備。5、在最終檢驗和試驗合格后,應對建筑產品采取防護措施。6、工程交工后,項目經理部應有撤場計劃。六、工程質量持續改進1、項目經理部應分析和評價項目管理現狀,明確質量持續改進區域,確定改進目標,實施選定的解決辦法。10、2、質量持續改進應按全面質量管理的方法進行。3、項目經理部對不合格部位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按企業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資進入現場,嚴禁不合格工序未經處置而轉入下道工序。(2)、對驗證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和過程,應按規定進行鑒別、記錄、評價和處置。 (3)、對不合格部位進行不合格程度評審。(4)、不合格處置應根據不合格的嚴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降級使用、或報廢四種情況進行處理。構成等級質量事故的,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置。(5)、對返修或返工后的產品,應按規定重新進行檢驗和試驗,并應保存記錄。4、質量糾正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1)、對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設計部門、質量監督部門11、提出的質量問題,應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2)、對已發生或潛在的不合格信息,應分析并記錄結果。(3)、對檢查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或不合格報告提及的問題,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糾正措施。(4)、對嚴重不合格或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實施糾正措施。(5)、實施糾正措施的結果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驗證并記錄;對嚴重不合格或等級質量事故的糾正措施和實施效果應驗證,并報企業管理層。(6)、項目經理部或責任單位應定期評價糾正措施的有效性。5、質量預防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1)、項目經理部應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對影響工程質量潛在原因,采取預防措施。(2)、對已經出現的不合格,應制定防止再發生的措施并組織實施。(3)、對質量通病應采取預防措施。(4)、對潛在的嚴重不合格,應實施預防措施控制程序。(5)、項目經理部應定期評價預防措施的有效性。七、檢查、驗證1、項目經理部應對項目質量管理計劃執行情況組織檢查、內部審核和考核評價,驗證實施效果。2、項目經理應依據考核中出現的問題、缺陷或不合格,召開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質量分析會,并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