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公司人事錄用、紀律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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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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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材公司人事錄用、紀律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建材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2、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第二章錄用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統一錄用。(一) 總經理由股東任免。(二)礦長、財務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免。(三)各生產部門主管人員由礦長任免(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第四條 勞動合同(一)簽訂合同:本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公司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二)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三)解除合同: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視3、情況雙方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薪金作為通知金,賠償金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四)離職手續:無論以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員工均需交清向公司領取的辦公用具,生產用具以及借閱的文件資料等,辦理移交手續,經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送辦公室備案,以此作為辦理相關離職手續的依據。第五條 試用期(一)本公司對新聘用的員工可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簽訂試用(勞動)合同,執行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公司人事部門根據員工的表現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期限。(二)試用期滿,如公司和員工雙方同意,即轉為正式勞動合同。第六條 試用人員被聘用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二4、)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五)其它必要的證件。第七條 在職員工應依據公司要求填報并呈交個人資料。如個人資料發生變動,員工應在一周內報告人事部門,并作重新填報或變更。第三章 薪酬第八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周六、日例行休息。第九條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作出調整工作時間和工作班次等安排,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第十條 因工作需要超時加班的,給予調休。確實無法調休的,報總經理室批準后發放加班工資。第十一條 員工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類補貼。一般情況下,所有員工的薪金均從其所從事崗位的薪金級別的最低起始線開始5、計發。總經理室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及公司實際情況調整員工的薪金。第十二條 發薪日期:薪金每月發放一次,發薪日期為每月18日,如恰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試用期員工首月的薪金按進入公司的日期至當月18日止的實際工作天數。第十三條 績效考評及薪酬調整:公司每年對員工的工作進行績效考核,根據公司效益和對員工工作業績的考評,公司可對員工的薪酬作相應調整。第四章 假期第十四條 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法定假日: (一) 元旦:1天(元月一日)(二) 春節:3天(農歷初一、二、三)(三) 勞動節:3天(五月一、二、三日) (四) 國慶節:3天(十月一、二、三日)第十五條 其他假期應照6、下列規定辦理:(一)病假:員工申請病假須有醫院的病假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因病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部門主管請假,復工當日補辦病假手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二)事假:員工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經同意后生效。事假超過2天的,須報部門經理批準,超過5天的,須報經礦長批準。員工因急事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于當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盡快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征得同意后事假有效,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事假均在當月按比例扣除薪金。(三)婚假:試用期滿后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員工結婚,可享有三天婚假。符合晚婚條件的,可享有十天婚假。員工申請婚假,需7、提供結婚登記證書復印件,填寫請假表,報部門經理批準后生效。(四)產假:員工分娩,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示相關證明,可享受3個月分娩假期,晚育的可享受4個月分娩假期(難產者,增加0.5個月,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0.5個月)。符合晚育政策的員工配偶分娩,員工本人可享受3天假期。(五)節育假:員工進行計劃生育手術,出示醫院證明,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及相關待遇。(六)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可申請不超過三天的有薪喪假。(七)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執行公務致傷,經醫院診斷,提供證明,以國家的相關規定為依據,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可申請工傷假,假期和相關待遇按國家的8、規定辦理。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一)公司依法為已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人事關系已轉入公司的員工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對外地來滬務工人員按規定交納綜合保險金。公司和員工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分別繳納各自承擔的部分。員工繳納部分由財務部每月在員工薪金中代扣代繳。(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綜合保險繳納及支取的條件、范圍、金額均按國家的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個人所得稅:員工應按國家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財務部每月在員工薪金中代扣代繳。第十八條 車貼:根據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的實際情況,員工可享有交通補貼,補貼標準及辦法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9、。第五章 培訓第十九條 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第二十條 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第二十一條 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第六章 紀律與獎懲第二十二條 考勤制度: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慣性遲到或早退的按情況給予紀律處10、分。員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應在上午十時前向部門主管請假,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第二十三條 保密制度(一)公司機密是公司的財產,主要包括:1、公司策略方針、政策2、購貨合同3、會計數據4、工資獎金資料5、合同文本、報價政策6、公司規定作為機密資料管理的其他資料(二)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三)公司檔案由辦公室保管,不得擅自復印或帶出公司,如需借閱,應辦理借閱手續。(四)員工違反保密制度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將給予處分,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服務于本公司期間,未經批準,不得在外兼職。一旦發現員工擅自在外兼職,公司有權予以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第二十五條 公司主要過11、錯分為:(一)輕微過錯:連續兩天或一星期累計兩次上班遲到或早退;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但未造成后果;工作時不佩帶安全帽,但未造成后果;工作時間接打私人電話時間過長;未履行崗位職責,但未造成后果;在公司行為不規范,均以輕微過錯論處。(二)嚴重過錯:曠工一天;工作時間內睡覺、干私活等;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擅自動用公司各種設備;擅離職守;故意降低工作效率;上班時爭吵、打架;同時犯有兩種或以上輕微過錯;犯有其他嚴重過錯的,均以嚴重過錯論處。(三)重大過錯:連續曠工兩天以上;盜竊;私藏公司物品、文件、票據;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超過3000元;同時犯有兩種或以上嚴重過錯;犯有其他重大過錯的,均以重大過錯論處。第二12、十六條 員工的過錯記錄由人事部門或總經理指定的部門備案,員工可以查閱本人過錯記錄。第二十七條 公司處分分為(一)口頭警告,適用于第一次觸犯輕微過錯的規定。(二)書面警告,適用于第一次觸犯嚴重過錯的規定以及一年內受到過三次口頭警告者。(三)最后警告,適用于第一次觸犯重大過錯的規定以及一年內受到過兩次書面警告者。(四)違紀解除勞動關系或開除,適用于一年內受到兩次最后警告者。第二十八條 權限及程序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后警告處分和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由違紀人員所在部門提出,經人事部門審核后簽發,也可直接由人事部門報總經理同意后簽發。違紀解除勞動關系和開除由人事部門申報,提交總經理批準。第二十九條 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簽發一年后撤消,最后警告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不予撤消。第三十條 表彰獎勵(一)獎勵對象1、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2、在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改進生產工藝、提高效率、科技創新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3、 拓展市場、服務客戶、品牌建設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4、 作積極努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多次受到領導、同事或客戶表揚5、 危機時刻挺身而出為保護他人生命安全或公司財產有突出表現的6、 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二)獎勵辦法1、嘉獎表彰2、頒發獎品、獎金3、晉升工資或職務4、授予榮譽稱號5、以上獎勵辦法可單獨實施也可以合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