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城企業人事、行政及崗位職責管理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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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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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材城企業人事、行政及崗位職責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企 業 概 況(略)組 織 機 構總經理辦公室營銷部商管部物業部財務部保安保潔消防水電總經理物業部商管部營銷部辦公室財務部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建材城發展壯大,提高整體競爭力,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建材城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企業制度,并認真履行。 第三條 企業的財產屬建材城所有,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建材城財產。 第四條 建材城禁止任何人損害建材城的形象、聲譽和經營秩序。 第2、五條 禁止任何因部門或個人利益而損害建材城利益或破壞建材城發展的事情。 第六條 建材城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整體素質,不斷完善建材城的經營、管理體系,不斷壯大建材城的實力和整體競爭力。 第七條 建材城提倡全體員工不斷提升自身業務能力,造就一支有戰斗力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建材城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建材城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建材城為員工提供平等的工作環境和發展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 建材城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 建材城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建材城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建材城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3、議,對作出貢獻者建材城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 建材城實行“按勞取酬”、“以能定崗”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條 建材城實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四條 建材城提倡厲行節約,反對各種形式的鋪張浪費。 第十五條 維護建材城紀律,對任何違反建材城管理規定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人事管理第一節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建材城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及企業發展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建材城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第三條 建材城各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部門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4、。第四條 因建材城業務發展,各部門需聘用員工的,由部門經理做出計劃報辦公室,并報總經理審批。第五條 各部門聘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第六條 建材城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建材城簽訂聘用合同。第七條 建材城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部門經理 由總經理提名任用。 2、部門員工 由部門經理提名,經總經理審批后任用。第八條 各部門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或建材城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辦公室及總經理審批后,進行招聘。第九條 新聘員工時,受聘人必須填寫“西部陽光建材城應聘人員登記表”, 符合聘用條件者,由用人部門經理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5、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錄用。第十條 員工錄用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至半年,試用期間表現優異者,可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審批,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能少于一個月。第十一條 員工試用期間,由所在部門經理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部門經理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后,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決定不錄用者與其解聘。第十二條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企業文化、企業經營理念、企業運營模式、企業管理制度及崗位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由所在部門經理安排實施。第二節 工資及待遇 第一條 建材城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及待遇。第二條 財務部執行總經理批準實6、行的工資系統。第三條 建材城按照“按勞取酬、以能定薪”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綜合素質等情況考慮決定其工資。第四條 建材城所有員工薪酬的升降,由總經理審批,財務部執行。第五條 建材城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部門可將材料報總經理審核,經批準后予以獎勵。第六條 建材城員工的獎金根據其工作考核結果視情況發放。第三節 考勤及假期 第一條 建材城員工考勤分為夏時制與冬時制。 夏時制:8:0012:00;14:3018:30(每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冬時制:8:0012:00;14:0018:00(每年十月一日起執行)第二條 建材城實施每周7、單休制,各部門自行安排工作任務,在不影響建材城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周六或周日換休一天,確因工作原因周六、周日未能換休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可于其他時間調休。第三條 婚假:需休婚假者,由其個人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婚假七天,假期內工資正常發放,超出七天者,按事假處理。第四條 產假:員工需休產假者,由其個人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享受一個月帶薪假期,其余假期工資暫停發放,假期后由建材城辦公室安排其工作崗位。第五條 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其個人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申請,喪假三天,假期內工資正常發放。第六條 事假:員工需休事假者,須提前一天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申請,8、批準后方可休假,假期內不記工資。第七條 病假:員工需休病假者,由其個人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申請。病假歸來須向建材城辦公室提供診斷證明,病假期間,其工資按正常日工資的50%計算。若未能提供診斷證明者,一律視為事假。第八條 年休假制度。 1、在建材城工作一年至兩年者,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每年給予三天年休假,假期內工資正常發放。2、在建材城工作三年至五年者,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每年給予五天年休假,假期內工資正常發放。3、在建材城工作五年以上者,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每年給予七天年休假,假期內工資正常發放。4、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員工不安排年休假。5、確因工作原因,年度內未能享9、受年休假者,由其主管領導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申請,建材城給予相應獎金。年休假不予跨年度累計。第四節 辭職及辭退 第一條 建材城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第二條 建材城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其主管領導提出辭職報告,經批準后,到建材城辦公室辦理辭職手續,填寫“西部陽光建材城員工辭職審批表”,各部門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第三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建材城辦公室提出辭職報告,并填寫“西部陽光建材城員工辭職審批表”,各部門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第四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建材城不得無故辭退員工。第五條 員工未10、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建材城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建材城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第六條 建材城各部門人員認為其現崗位不適合的,可向其主管領導申請,在建材城內部調換另一工作崗位。在調換新崗位半年后仍不能勝任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第七條 員工必須服從建材城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建材城有權予以解聘、辭退。第八條 建材城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各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須填報“西部陽光建材城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總經理核實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建材城辦公室辦理辭退手續。第九條 辭退員工,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辭退者。第十條 員工嚴重違11、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建材城有權予以辭退。第十一條 員工辭職或被辭退者,在離開以前,必須交還建材城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建材城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建材城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第三章 行政管理第一節 總則為完善建材城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建材城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節 文件收發規定第一條 建材城文件由文件制定人擬稿,文件形成后,由總經理審閱、簽字后,方可使用或下發。總經理簽字原稿由文件制定人歸檔保存。第二條 文件需蓋章者,由擬稿人在總經理審閱、簽字后,送往建材城辦公室蓋章,并填寫“蓋章文件登記表”,蓋12、章后的文件須妥善保管。第三條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簽收人應于接件當日即按文件的要求報送給有關部門,不得積壓遲誤,屬急件的,應在接后即時報送。第四條 各部門須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謹防公司文件外泄。第三節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第一條 建材城使用電腦人員須遵守公司的保密原則,禁止非建材城人員使用電腦,未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或發布涉及建材城商業秘密的信息,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第二條 建材城財務室電腦屬于專用電腦,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第三條 建材城電腦內文件資料必須安全存放及管理,防止丟失。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資料及商戶信息帶出建材城。第四條 電腦使用人員應愛13、護其設備,降低消耗、費用。對電腦及外圍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第五條 嚴禁使用建材城電腦進行非法活動。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屢教不改者予以辭退。第六條 建材城電腦由專用人員操作、使用。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操作、使用,否則,造成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第四節 辦公用品領用規定第一條 建材城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第二條 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第三條 建材城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盡可能降低消耗、費用。第四條 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建材城辦公室審批,購置大宗14、或價格較高的辦公用品,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第五條 建材城員工領用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表”。第五節 電話使用規定第一條 建材城電話為辦公配備。員工個人事務不得妨礙辦公使用。第二條 禁止員工因私事撥打長途電話。違者除補交長途電話費外,并給予罰款處理。第三條 禁止員工因私事撥打信息臺等專屬服務號碼,違者除補交話費外,并給予話費十倍罰款。第四條 建材城電話原則上禁止聯系私人事務,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方可使用。第五條 建材城電話屬公司財產,應合理使用,禁止破壞。第六節 票據報銷流程規定第一條 建材城購置物品須報銷票據的,由經辦人持所購物品票據往建材城財務室報銷。第二條 經辦人15、須在所需報銷票據上簽名。第三條 所報銷票據須符合財務要求,票據所填項目須真實可靠。第四條 所報銷票據經財務審核無誤后,由經辦人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送往財務進行報銷。第五條 票據報銷須于購置物品當月進行,跨月票據不予辦理。第七節 加班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相關事宜,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建材城全體員工。第二條 建材城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建材城視情況予以換休。第三條 建材城加班需要提前申請,如果正常工作時間內未積極完成本職工作,事后需加班著,其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第四條 因工作原因確需加班者,由其本人于加班前正常工作16、時間內填寫加班申請表,報主管領導審批,經批準后交建材城辦公室備案。第五條 加班時間按小時為單位進行計算,不滿一小時不予計算。累計滿一小時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進行換休,累計滿四小時可換休半天,滿八小時可換休一天,以此類推。第六條 加班時間可跨月累計,但不予跨年累計,若確因工作原因年度內未能換休者,建材城可視情況給予發放獎金。第八節 會議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規范建材城日常管理秩序,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建材城會議分為:建材城辦公會 參與人員:總經理及相關部門經理。 周期:視實際情況召開。建材城周例會 參與人員: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 周期:每周一上午。部門工作會議 參與人員:本部門所有人員。 周17、期:每周一次,具體時間部門自行安排。全體員工會議 參與人員:建材城全體員工。 周期:一年或半年,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以上會議所有應與會人員均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第四條 建材城重要會議由指定人員記錄會議內容,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須包含: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議題、記錄人員、與會人員、缺席人員、詳細會議內容(發言記錄)、商議結果等,并形成電子文檔妥善保存。第五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保持會議秩序,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第四章 崗位職責第一節 總則為更好的規范建材城各部門的基本工作秩序,調高各部門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職責。第二節 總經理崗位職責第一條 總經理代表投資人利益,行使對建18、材城經營工作全面指導、指揮、監督、管理的權力,并承擔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第二條 總經理全面主持建材城經營工作,對所承擔工作全面負責。第三條 負責組織制定建材城年度經營計劃,擬訂建材城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第四條 負責召集主持建材城辦公會議,檢查、督促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進展;聘任或者解聘建材城各部門經理。第五條 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負責組織處理建材城重大突發事件。第六條 代表建材城參加重大的內外活動。第七條 負責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系,樹立建材城良好的社會形象。第八條 負責員工工資及獎金標準的制定,按勞付酬,獎罰分明,調動員工積極性。第三節 辦公室崗位職責第四節 財務室崗位職19、責第五節 營銷部崗位職責第一條 營銷部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總經理負責。第二條 嚴格執行建材城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本部門工作職責。第三條 針對建材行業及建材城的實際情況,進行市場戰略目標體系的策劃。第四條 收集、研究建材行業市場信息,包括市場動態、營銷方法等,并收集競爭對手信息進行相應分析,提供決策信息。第五條 根據建材城實際經營情況,創新并拓寬營銷渠道,不斷擴大建材城市場占有率。第六條 制定、規劃建材城品牌發展策略,包括建材城的市場定位、營銷方案及媒介策略,提升建材城品牌知名度與美譽度。第七條 負責建材城品牌形象、商業活動的策劃、執行與管理。指導制作各種宣傳方案和資料。第八條 負責組織、安20、排建材城各商戶促銷活動,合理使用建材城各種廣告資源。第九條 負責做好廣告宣傳,合理使用建材城廣告費用,做好廣告費用計劃。第十條 及時了解建材城各商戶經營情況,做好各品類商戶的招商事宜。第十一條 負責擬訂本部門工作計劃,并對本部門所屬人員做好有效管理,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第十二條 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性事物工作。第六節 商管部崗位職責第一條 商管部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總經理負責。第二條 負責現場導購員的紀律與管理工作,負責導購員的早點名與晨會,并做好導購員的考勤工作。第三條 負責導購員的聘用審查,工裝,工牌的發放及相關手續的辦理,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導購員的管理制度。第四條 對建材城營業大廳的管21、理工作負全部責任,督促、檢查導購員遵守經營紀律和商場的規章制度,并對違章、違紀的導購員做出處理。第五條 負責各專賣店的衛生檢查,將檢查結果及時在導購員晨會上通報,并每周對工作進行講評。第六條 負責建立建材城導購員登記冊及商戶備案表。第七條 嚴格要求導購員遵守工作流程、工作要點和規章制度,培養導購員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第八條 負責每月優秀導購員、專賣店的評選工作。第九條 組織進行相關市場調查,反映建材城存在的問題及顧客的真正需求,定期進行總結報告。第十條 負責做好顧客投訴和接待工作。第十一條 組織并配合業務策劃及有利于商場發展的促銷活動。第十二條 配合商場完成商戶的房租收繳事宜。第十三條 完22、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第七節 售后服務工作職責第一條 負責接待和處理一切與建材城有關的售后工作,并做到熱情、禮貌、周到服務。第二條 在接待顧客投訴時,首先要求顧客出示購物憑證,并根據日期及所購商品的“三包”期限告之顧客享有的權限與商戶應承擔責任的限度。第三條 對消費者與經銷商的投訴,要認真聽取雙方爭議的原因,找到問題的焦點,積極與商戶溝通,拿出可行的處理方案,以解決問題為目的,盡可能使雙方達成共識,使顧客得到滿意的處理結果。第四條 對投訴到上級部門的售后問題,要如實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拿出商場的處理意見,爭取得到上級部門的支持與幫助,使問題得以妥善處理。第五條 對出現售后問題且態度不好23、的專賣店,經商場協助處理后,對專賣店導購員做出違紀處罰并在商場進行通報批評。第六條 定期對導購員進行服務意識與售后服務相關的知識的培訓,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使導購員的售后服務水平得到提高。第七條 解決售后問題時做到兩不出:不出專賣店,不出售后服務部門。第八條 對投訴及反映的售后服務問題與情況,及時填寫售后服務登記表,并認真詳實的做好售后服務工作記錄。第八節 物業部崗位職責一、總則第一條 物業部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總經理負責。第二條 根據建材城工作計劃,對部門內人員的工作進行合理安排,召集主持部門會議,領導部門人員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第三條 負責制訂本部門工作計劃,指導、協助部門人員完成工作任24、務,及時檢查糾正,并提出改正措施。第四條 做好建材城保安、消防、電工、保潔及夜班事務的管理、協調工作,出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時間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第五條 負責建材城商戶用電量的統計及電費的收繳工作,做到收取及時并準確無誤。第六條 負責協調政府各治安部門和相關治安部門的業務關系,確保建材城的安全第七條 努力提高本部門員工的工作能力,不斷提高建材城物業管理水平。第八條 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性事務。二、保安消防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第一條 保安消防崗位由物業部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物業部經理負責。第二條 崗位職責:1、保證建材城的正常經營。2、負責建材城的人員、財產、商品的安全。3、負責維護好營業大樓周25、圍和門前的治安秩序。4、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操作。5、負責每月對安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6、負責安全消防資料的建檔和管理。7、負責與區域安全責任人密切配合協同搞好安全消防工作。第三條 工作要求:1、負責建材城的人員、商品、物品的安全,負責維護建材城的治安秩序,處理突發事件,組織實施應急措施。2、負責建材城的稽查,防止偷竊,并對盜竊行為依照公司規定處置。3、負責安全員、消防員、導購員的安全工作指導和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有關安全消防知識,提高全員安全消防意識,常抓安全技能,定期進行消防知識考核。4、協調政府各治安部門和相關治安部門的業務關系。協調與建材城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建材城的安全。26、5、負責建材城的消防安全,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實施商業營業場所的消防管理規定,指導各商戶制定相關消防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報告主管經理。6、負責建材城的消防設備(噴淋、煙感器、通風閥、自動監控)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協助專業維修人員對消防泵、管道、水箱等消防設備的檢查維護。7、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制、檢查,負責應急方案的制定實施,負責消防隊員的專業培訓和定期演練。8、負責疏導各商戶店前交通,保證通道通暢。三、電工崗位職責第一條 電工崗位由物業部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物業部經理負責。第二條 嚴格遵守建材城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安排。第27、三條 熟練掌握建材城內的供電方式狀態、線路走向及所管轄設備的原理、技術性能及實際操作,為正常經營提供用電保障。第四條 努力做好建材城用電設備及線路的維修保養工作,消除隱患,確保安全運行。 第五條 負責建材城商戶用電量的統計與審核,并向商戶予以告知,每月及時收取各商戶用電費用,并及時上交財務。第六條 對于一般性故障須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較為嚴重的故障須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提出合理解決方案。第七條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配電室。每天應對建材城的配電室、用電設備及線路進行例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處理。第八條 做好重大用電事故的處理預案工作。四、保潔員崗位職責第一條 保潔員崗位由物業部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物業部28、經理負責。第二條 負責所轄區域的清潔工作,吃苦耐勞,不怕臟、不怕累,全心全意做好本職工作。第三條 負責建材城營業大廳、樓梯、走廊及辦公區域的清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污物、雜物,垃圾及時處理,保持建材城整體環境的整潔。第四條 負責建材城營業大廳衛生間及水房的清潔工作,做到無污物、無異味,并保持其門窗、地板及墻面干凈、衛生。第五條 每月應對建材城公共設施、門窗、玻璃及衛生死角進行一次徹底打掃。第六條 嚴格遵守建材城各項管理制度,出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五、夜間值班員崗位職責第一條 夜間值班員崗位由物業部經理直接領導,并向物業部經理負責。第二條 負責建材城夜間的安全工作,做好與白班保安人員29、的交接手續。第三條 負責夜間各樓層電源、電器開關、門窗、消防設備及建材城整體環境的檢查,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工作,保證建材城內商品及設備的安全,并做好工作記錄。第四條 夜間值班人員需隨時提高警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突發事故先預處理,再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第五條 夜間值班人員須按時到崗,不能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嚴禁竄崗、脫崗,禁止在營業大廳內吸煙或使用明火。第六條 夜間值班人員應對進入建材城人員嚴格審核,未經建材城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使其進入營業大廳,如有加班裝修須進入營業大廳者,須憑西部陽光建材城裝修審批單按注明人數進入,夜間值班人員須現場監督并規定其施工活動范圍,其施工完畢由夜班人員仔細檢查后,方可使其離場。第七條 值班期間嚴禁酗酒、賭博等一切與正常工作無關的事務。禁止私自動用商戶物品。第八條 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