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勞務承包及用工管理方案章程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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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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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企業勞務承包及用工管理方案章程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企業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勞務工,指的是勞動者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人員。勞務工與勞務派遣組織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勞務派遣組織與公司通過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把勞動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務用工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或傳統意義上的勞動關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條 勞務派遣協議由公司與勞務派遣組織協商簽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務工的條件、數量; 2、工作崗位或項目2、內容; 3、勞動報酬、支付標準和方法; 4、勞務工的勞動保護; 5、雙方認為需要約定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各部門、分子公司負責勞務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勞動關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需要確定勞務用工規模; 2、面向社會或勞務派遣組織公開招聘,擇優選定勞務工; 3、根據工作要求,對勞務工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勞務工薪酬標準和是否繼續使用的依據; 4、建立勞務工臨時檔案,按月定期統計上報勞務工的數量、勞動報酬等情況。 第四條 公司根據各分子公司勞務用工的使用情況,與勞務派遣組織統一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第五條 各分子公司與勞務工簽訂勞務用工協議,明確工作職責、3、崗位要求、職業道德、勞動紀律、獎懲、辭退等有關問題,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二章 使用原則與批準權限 第六條 各部門、分子公司在定崗定編范圍內,人力資源嚴重不足、崗位缺員,公司范圍內不能調劑解決的,可申請使用勞務用工。 第七條 各分子公司、機關各部室有勞務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寫出書面申請,明確崗位、數量、要求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領導批準。各分子公司、機關各部室擅自和違規使用勞務工,公司將追究用工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條 各部門、分子公司必須嚴格按條件使用勞務工,并做到能進能出。對違反勞務用工協議或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務工,要及時報公司退回勞務派遣組織。 第三章4、 招 聘 第九條 人力資源部協助機關部室做好勞務工招聘的組織、安排及具體操作。 第十條 各分子公司自主進行勞務工的招聘,人力資源部指導并監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勞務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 招聘基本原則: 1、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和勞務派遣組織公開招聘,嚴格招聘條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2、焊工、電工等技術崗位必須招聘具備職業資格的勞務工; 3、不得招聘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滿16周歲,受刑事、黨紀和行政處分期內等人員作為勞務工。 第十二條 招聘方式及步驟: 1、招聘分為對內招聘和對外招聘; 2、根據崗位特點采取面試、筆試和實際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條 聘用 1、機關部室、分子公司將擬聘的勞務5、工基本情況及相關資料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初審報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相關勞務派遣手續; 2、應聘人員錄用前須進行健康檢查,被錄用人有嚴重(傳染)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3、特種設備作業崗位須聘用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的勞務工; 4、根據勞務用工的期限長短,確定勞務工的試用期限,由所屬的部室、分子公司進行試用期考核,人力資源部進行過程監督; 5、勞務工錄用后,由勞務派遣組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所屬分、子公司與勞務工簽訂勞務用工協議,根據工作需要,協議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年。 第四章 培訓 第十四條 培訓目標與理念 1、公司將對勞務工培訓納入公司整體培訓計劃; 2、培訓旨在增強勞務6、工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3、開展多層次、多種形式的培訓活動,滿足不同的崗位需求; 4、建立勞務工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五條 培訓主要內容 1、企業文化與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況、企業精神、經營理念、組織架構、薪資福利、本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規程、公司規章制度等; 2、相關的行業政策,法規,標準; 3、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條 具體培訓管理執行公司培訓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第五章 薪酬待遇 第十七條 工資結構 分子公司結合工作實際,實行崗位績效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等,并根據本部門的生產經營情況及勞務工的崗位性質、業務技能等,制訂本部門勞務工工資標準,并報公司審7、核。 第十八條 工資的支付 1、勞務工的工資以月薪制按時通過銀行轉帳形式(支付給員工個人; 2、工資原則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 3、勞務工的工資報酬、結算標準和方式等,按勞務派遣協議、勞務用工協議執行; 4、勞務工的工資自報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崗位之日停薪,新進或離開公司勞務工,其當月工資按其實際工作天數核定; 5、勞務工的工資由所屬分、子公司以造冊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條 公司按勞務派遣協議、勞務用工協議的相關約定為勞務工繳納單位應該承擔的社會保險費,費用由所屬分子公司承擔。 第二十條 工資中的扣項 1、個人收入所得稅、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等從勞務工的工資中扣除; 2、勞務工遲到、早退8、溜班、曠工等工資扣除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勞務工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 勞務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過考核勞務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工作適應性,確定其崗位調配、薪酬分配、培訓教育、續聘或解聘。 2、考核原則:用人單位(部門)按績效考評辦法對勞務工進行逗硬考核。 第二十二條 對工作業績突出、對企業貢獻較大的勞務工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鼓勵勞務工參與企業管理職務的競爭,競爭上崗的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勞務用工協議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務協議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勞務工離職 1、在協議期間,勞務工辭職應至少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屬分子9、公司(部門)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后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務工離開公司前,應將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即與公司脫離勞務關系。 第二十五條 勞務工在派遣期間的全部勞動爭議,均由勞務派遣組織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一、勞務承包和勞務用工管理制度1 勞務承包管理制度1.1總則1.1.1為加強對勞務承包班組的管理,規范勞務作業行為,確保建設工程施工的質量、安全及工期要求,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新建鐵路某客運專線二標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1.1.2本制度中所稱勞務承10、包,是指在公司對本項目進行全過程管理的前提下,將部分非主體工程的勞務任務以勞務承包形式承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和施工能力的勞務企業。凡在本項目采用勞務承包從事各種建筑安裝工程的活動均適用本制度。1.1.3勞務承包隊伍應具有同類工程施工能力、相應資質等級、良好的信譽,嚴禁無資質、無施工能力的勞務承包隊伍進行勞務作業。1.1.4各只有經公司本部(各所屬公司)授權的情況下,才能同班組依法簽訂勞務承包合同。1.1.5項目部和應將勞務承包班組的管理納入勞動用工管理范疇,并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及本管理制度,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1.1.6嚴禁勞務承包班組將所承包的勞務任務再次轉包。1.1.7對勞務11、承包班組所屬的勞務企業資格評審把關不嚴,勞務承包班組管理出現較大問題的,對勞務承包班組在驗工計價、付款等方面因管理不善出現問題的,視情節給予項目部和有關人員經濟或行政處分。1.2管理職責1.2.1公司對勞務承包班組的管理職責1.2.1.1按照公司勞務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1.2.1.2對管段內勞務企業名冊進行審查。對不合格勞務企業派遣的勞務班組要求項目部限期清退;1.2.1.3負責提供統一的合同范本,負責指導合同的簽訂、履行和管理;1.2.1.4指導項目部對勞務企業進行信譽評價以及其他與勞務承包班組管理有關的事項。1.2.2項目部管理職責1.2.2.1貫徹執行公司和公司有關勞12、務承包隊伍管理制度,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制度和操作細則;1.2.2.2督促加強對勞務承包班組管理,檢查勞務承包班組合同訂立、履行以及資格備案、年審、檔案建立情況。建立管段內勞務承包企業檔案,并對其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和環保工作實施監控;1.2.2.3協調各的勞務承包單價,統一標準,降低項目成本。1.2.3管理職責1.2.3.1負責從公司合格勞務承包企業名冊中選擇合格的勞務承包隊伍,建立勞務承包班組檔案,進行勞務承包企業資格備案、年審、評價,及時上報相關資料(詳見附表1),并對勞務班組進場機械及時統計(詳見附表2)。1.2.3.2負責簽訂勞務承包合同,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及時處理合同13、糾紛;1.2.3.3將勞務承包班組的管理納入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范疇,對勞務承包班組施工的安全、質量、進度及環保實施全過程管理和控制;1.2.3.4勞務班組進場前必須先簽定勞務承包合同;1.2.3.5勞務承包單價嚴格以局紅線成本預算批復價為限價,各相同項目勞務單價要保持基本一致水平;1.2.3.6按合同規定進行勞務承包班組驗工計價、提供材料和支付勞務價款,嚴禁超驗或超付勞務款;1.2.3.7對施工中表現優異的勞務承包班組,要給予表彰和鼓勵,對施工中表現不合格的勞務承包班組,要及時清退。1.3管理機構各項目部及必須成立勞務承包管理小組,由行政負責人任組長,其他領導及部門負責人任組員。對勞務承包班組選14、定、單價確定、合同簽署及施工等勞務承包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1.4勞務承包企業備案和選擇1.4.1各應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對勞務企業實行登記、評審和備案準入制度。1.4.2對首次進入公司施工的勞務企業,必須先評審,報項目部同意,并在公司辦理資格備案手續,取得備案資格后才能從事勞務施工。1.4.3必須及時收集勞務承包企業的有效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施工許可證、法人證書或法人委托書等與備案有關的資料。1.4.4對勞務承包企業評審備案從資質狀況、工程經歷和業績、合作信譽、勞務工、資金實力、機械裝備以及保證人和自有資產抵押等七方面進行考查。1.4.6已經取得備案資格的勞務承包企業,每年底項目部應按公司15、要求組織對勞務企業進行年審,年審不合格的,應及時取消其資格備案,取消其勞務資格。1.4.7根據平等、協商、同步的原則,勞務班組進場施工前必須簽訂勞務承包合同、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要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工程的特點,提出針對性的安全要求,勞務班組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提出的各項條款,明確應該承擔的責任。1.4.8對勞務班組進行管理,對施工工序、安全、質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全過程管理,做好每道工序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加強對勞務承包班組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施工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1.4.9必須經常性對勞務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在施工中做到“三16、不傷害”,并要及時向他們傳達和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指示,勞務班組安全主管必須參加施工現場的有關安全會議,布置落實,做好現場的安全工作。1.4.10在施工中不得以節省開支為由,削減勞務班組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特別是風險性較大的作業比如高空作業,其安全圍護設施及勞務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全部到位。1.5勞務承包合同管理1.5.1所有勞務承包必須做到先簽訂勞務承包合同,后進場施工。1.5.1勞務承包合同應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并不得與業主合同相抵觸,優先采用公司的統一范本。1.5.2嚴禁給勞務班組配發公章、財務專用章或其他印章,嚴禁班組以項目部或的名義對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1.5.317、勞務承包合同形式要規范,條款要嚴謹,安全、質量、材料超耗等條款的責任要劃分明確,協議中必須注明,當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解決爭議約定在公司法人住所地的法院。1.5.4勞務承包合同必須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其金額按各公司文件執行。1.5.5項目部和都應建立勞務合同臺帳,及時將所簽訂的合同報公司合同部備案。1.5.6勞務企業發生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都應視為不合格企業,應按照合同規定與其終止合同,并取消其勞務資格:1.5.6.1因勞務班組的責任而導致工程不能繼續施工。1.5.6.2勞務班組承擔工程的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在限定整改的期限內不采取糾正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合同要求。1.5.6.318、因勞務班組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延誤工期、訴訟或仲裁案件以及其他影響危急我方信譽。1.6對勞務班組的驗工及撥款1.6.1驗工依據:1.6.1.1依據公司和項目部的有關規定,經過正常程序簽署的勞務承包合同;1.6.1.2依據合同約定,勞務班組在現場完成的實際工作量。1.6.2驗工時間:各依據各自的工程特點,及各自的管理習慣自行決定。1.6.3驗工單據的簽署:1.6.3.1所有驗工單據必須經隊長、技術主管、核算員等相關人員簽認,報項目部審批后方能生效。1.6.3.2項目部項目經理負領導責任;1.6.3.3核算員負責組織協調,負責按合同單價編制驗工單,對驗工累計數量、合同總價控制進行監控,并對相關異常19、情況及時上報成本核算小組。1.6.3.4技術主管對驗工的數量負責。1.6.3.5安質員負責審核并監控勞務班組的工作是否合格。1.6.3.5材料員負責提供,對勞務班組進行扣款的材料數量和總費用,并對其準確性負責。1.6.3.6機電人員負責按有關規定在水電、機械方面,對勞務班組進行扣款的數量及費用額度。1.6.3.7為減少糾紛,相關的扣款必須具有合同管理依據,而且手續要符合有關規定,嚴禁隨意扣款的現象發生。1.6.3.8項目部財務部負責監控相關扣款情況,并對相關扣款依據的合規性進行相應的規范。1.6.4勞務款的撥付1.6.4.1勞務款的撥付要嚴格遵循以驗工為依據的原則。1.6.4.2勞務款的撥付要20、遵循集體審核的原則。1.6.4.3各項目部必須建立勞務款撥付,動態管理臺帳。臺帳中至少要顯示本期驗工額、開累驗工額、開累付款、應扣款、本次應付款等項目,臺帳要有和項目部驗工、財務負責人的簽字,并以此作為項目部進行勞務撥款的依據。1.7勞務班組的監督管理1.7.1勞務班組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承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人。1.7.2勞務班組不得將工程主體、關鍵性工作承包給第三人。1.7.3勞務班組現場作業人員統一納入管理,有關勞務用工合同、工資、技能等要求按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1.7.4勞務班組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21、要求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不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1.7.5定期對勞務班組進行檢查,勞務班組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工作,不得以種種理由拖延整改。1.7.6勞務班組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1.7.7勞務班組發生傷亡事故,應及時上報公司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對事故不得隱瞞和虛報,接受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小組的調查和處理,執行安全協議書中規定的有關條款。做好“四不放過”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復發生。1.7.8嚴禁將任何單位工程的控制測量、試驗檢測等控制質量的工作交由勞務班組承擔。1.7.9勞務班組22、不得從事看守炸藥庫、安全防護等安全性質特殊的工作。1.7.10項目部應將勞務班組納入管理體系,在各項管理職責中應明確相關人員負責對施工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嚴禁“以包代管”。1.8附則1.8.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計劃合同部負責解釋。1.8.2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2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2.1總則2.1.1為規范公司所屬項目部的勞務用工管理工作,加強項目部下屬的、少數零散勞務用工的管理,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法令,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全面滿足與業主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相關合同條款規定,結合鐵道部“三項治理活動”的有關規定和新建鐵路某客運專線二23、標工程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2.1.2項目部必須將勞務用工的管理納入企業勞務用工管理范疇,并依據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和本管理辦法,結合項目部工程施工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2.2原則和條件2.2.1項目部在組織工程施工中必須切實加強勞務用工的管理。所有路基、橋梁等主體工程必須采用自身的基本職工隊伍組建成專業化的作業隊進行施工。在勞動力不足、確有缺口時,必須按照“先調劑,后招用”的原則在各自的公司內部先行調劑,確需從社會上吸收勞務用工時,必須經有人事任免權限的各公司集體研究決定后,報經有關部門審查辦理有關的勞務用工手續。2.2.2項目部招收勞務工時,應通過各公司的內部勞務公司或在具24、有良好資信的勞務公司(地方勞務基地)中,按照“定點、定向、雙向選擇、專業合理配套、長期合作”的原則招收使用。專業技能水平較高、綜合素質較好、具有一年以上鐵路工程施工經歷、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務工作為重點招收對象。2.2.3技術工人和勞務工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從招收的勞務工中彈性配備。勞務工原則上僅限于施工生產一線,非生產性崗位原則上不得使用勞務工。凡停工、待工的施工工點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勞務工。2.2.4勞務用工條件2.2.4.1輕體力勞動崗位年滿18周歲以上,有毒有害、勞動強度達四級及其它禁忌崗位年滿18周歲以上。2.2.4.2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企業崗前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崗位同時還必25、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合格證。2.2.4.3身體健康,現實表現好,符合國家規定的健康檢查標準。2.2.4.4持有居民身份證,符合勞動用工有關規定。2.2.4.5婦女禁忌崗位不得招用女工。2.2.4.6嚴禁使用童工。2.3管理機構及職能2.3.1項目部和應分別成立由項目經理和隊長為組長,班子成員及合同、工程、財務、機物、安質等主要管理人員組成的勞務資源管理小組,負責項目部和勞務資源管理具體事項的落實。指導和監督檢查的勞務資源合同管理;負責審查勞務資源合同的內容,指導合同的談判、簽訂和履行等工作,并對勞務承包合同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對引進的勞務企業進行審查,嚴禁引進不合格勞務企業;督促檢查及時為勞務26、企業辦理準入資格備案、年審等手續;協助清理不合格勞務企業。2.3.3按照項目施工組織安排,及時向公司提出用工計劃,在公司的授權允許下,引進使用勞務資源;及時填報勞務企業準入資格備案、年審、評價的相關資料;監督檢查勞務企業或勞務公司與勞務工訂立勞動合同、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并將勞動用工合同復制備查;清退不合格勞務企業;負責人員的培訓、考核、勞務工管理臺帳等日常工作。2.4勞務用工合同2.4.1使用勞務工,必須書面請示公司,待公司批復后,由合格的勞務企業與勞務工簽訂勞務用工合同。2.4.2項目部與均無權直接與勞務工簽訂勞務用工合同。 2.4.3勞務用工合同格式統一按照公司規定范本及要求簽27、訂。(格式見附件1)2.4.4勞務工已經和勞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必須要求各勞務班組遞交勞務合同復印件備案。2.4.5勞動用工合同要按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形式簽訂。勞務用工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試用期一個月,合同期滿后確需留用的須重新簽訂合同;技術性較強的工種,在同一用人單位累計簽訂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8年,簡單勞動崗位一般不超過4年。2.4.6必須堅持先簽勞動用工合同后上崗的原則。2.4.7勞務工的工資從其所在勞務班組工費中扣除,由各項目部財務部監督代發。2.4.8勞務用工合同內容勞務用工合同的主要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2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同時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2.4.9勞務用工合同的續訂、變更、終止、解除應符合勞動法及勞動用工管理的有關規定。2.4.10勞務用工合同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因施工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重新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2.4.11勞務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生產任務變化,經用人單位與勞務工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2.4.12勞務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2.4.12.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4.12.2不履行合同,經用人單位教育警告后仍不改正的;2.4.12.3玩忽職守、違章作業,29、造成事故情節嚴重的;2.4.12.4失職、瀆職,給用人單位造成較大損失的;2.4.12.5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遲到早退、礦工、消極怠工、聚眾賭博、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影響生產工作的;2.4.12.6因工作需要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受用人單位派遣從事其它工作(如搶險救災等),拒不服從調整或派遣的;2.4.12.7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和法規被公安機關收容、處罰的。2.4.13勞務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4.14被認定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本人不愿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注明解除原因。2.4.15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及上級單位勞動爭30、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4.16勞務工違反勞動法規定或勞動合同有關約定條款,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有關勞動法規定和勞動合同有關約定條款賠償用人單位損失。2.5勞務工管理2.5.1使用的勞務工納入各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歸口管理,必須加強對勞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勞務用工管理制度。2.5.2使用勞務工必須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遵紀守法、勞務用工管理制度、施工技術指南及施工工藝、驗收標準、安全質量卡控要點及工期等。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按指揮部工程部和安質部要求執行,并做好培訓記錄。培訓合格后頒發勞務人員合格準入證。(詳31、見附件2)2.5.3項目部要保障勞務工的合法利益和身心健康。發生勞務工因工傷亡事故時,項目部應按有關程序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按規定接受調查處理。2.5.4勞務工的工資以及其它待遇的支付(死亡除外)均直接對勞動者本人結算。項目部每月末應根據審核的工資發放單及時支付勞務工工資,嚴禁拖欠勞務工工資。2.5.5勞務工的日常管理要納入的管理體系。維護勞務工的合法權益,做到“同學習、同勞動、同管理、同生活、同報酬”。2.5.6建立勞務工管理臺帳,記錄勞務工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身體狀況、身份證號、職業資格證號、信用等基本信息(填寫詳見附表3)。2.6附則2.6.1本辦法由公司計劃合同部負責解釋。2.6.23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附表1:勞務用工合同范本附表2:勞務人員培訓合格準入證附表3:勞務工信息和動態登記表勞務用工合同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 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勞動者(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條 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一)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 同志,擔任 工作。(二) 勞動合同期限: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33、續訂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一) 鑒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因生產特點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不定時工作制。第四條 勞動報酬(一)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第 方式: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34、日、小時)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周、日、小時)。并按甲方考勤計算應發工資額。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2、工資按照計件工資發放,同時包含購買保險以及三金的費用。3、甲方采取貨幣形式按月足額直接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曠工的扣除按國家規定、甲方制度、本合同約定辦理。工資甲方采取現金發放方式支付。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曠工、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后的 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甲方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4、甲方可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考核情況、崗位職務變化等因素,綜合考慮調整乙方工資。第五條 社會保險35、(各項目部自行規定)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由于乙方自己清楚認識到工作地點、時間的不固定性,乙方主動要求所有的保險友本人自己購買。甲方支付的工資中已包含應依法繳納的所有社會保險費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此款項。若乙方不購買,由乙方本人承擔全部責任。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一) 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二)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36、(三)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衛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四) 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第七條 勞動紀律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一)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二) 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采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37、手段。(三)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一) 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并辦理變更手續。(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4、法律、行政法38、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5、合同簽訂后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系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復,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項: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五) 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39、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六)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第九條 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 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第十條 勞動合同續訂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第十一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第十三條 其他(一)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后自行終止。(二) 附則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甲方(蓋章): 乙方(本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