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及定期檢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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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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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及定期檢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使廣大干部職工充分理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識: 2、教育與宣傳的覆蓋面必須達到100%: 3、宣傳以廣播標語掛圖標記為形式進行教育,每月舉行依次專題講座,每日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4、對新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工程項目部級教育班組級教育,所有教育必須進行記錄登記,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相結合,提高其操作技能2、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 6、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著不得上崗操作: 7、定期輪訓本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工長安全員,提高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等業務知識: 8、教育宣傳培訓工作,由質量安全科和綜合辦公室負責,下屬單位對口部門配合實施。 項目部 安 全 紀 律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進入施工區內,必須戴安全帽,機操工必須戴壓發防護帽。 三、操作前不準喝酒。 四、現場內不準赤腳,不準穿拖鞋高根鞋喇叭褲。 五、高空作業嚴禁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六、非有關操作人員不準進入危險區內。 七、未經3、施工負責人批準,不準任意拆除架子和安全裝置。 八、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在施工現場打鬧。 十、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擲任何物資材料。凡違背上述紀律,按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安全檢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安全生產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進行安全檢查,必須堅持普遍檢查與專向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經常化、結合我公司施工特點,特指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方式 a、定期檢查:根據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定期組織檢查,每個月由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牽頭組織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械設備科、勞資4、科、材料科、工會等,至少進行一次公司一級安全檢查;安全科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項目部每半個月進行一次二級檢查;由項目經理牽頭,專職安全員、施工員、材料員、消防組長、班組長參加,班組每班進行二次三級檢查,(利用班前站崗進行)形式制度,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b、不定期檢查:根據公司各項目部進度的情況,針對某些工地忽視安全,安全意識不強或人員素質差,機械設備不齊全等不齊全等有一些帶有傾向性的進行抽查或巡查。c、季節性檢查:根據不同季節的氣候特點,針對生產生活中可能發生的傾向性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如大風天氣(風力超過10.8m/s)的檢查,冬季防寒措施的檢查,夏季防暑措施的檢查、雨季防水、防雪、防滑、防坍5、塌排水措施的檢查。 d、節假日檢查:針對節假日期間員工心態不穩,安全生產意識淡化的問題,進行強化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如作好防火、防盜、維護、保養,加強門衛檢查,進行階段性的交換工作,工作后的臨時加固等等的檢查。 e、危險作業的檢查:針對深槽、起重、高空、帶電等危險作業進行專門的危險作業措施檢查。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技術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齊全,參加作業人員是否接受了教育,是否熟悉和掌握這些安全技術措施要點和付諸實施。f、專項檢查: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進行專項檢查,對其采購、安裝、使用、保養、維修、拆除、報廢等環節進行檢查。(2)、安全檢查組織和管理 a、公司月度檢查由6、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進行,檢查組成員包括安全員、生產技術科、勞人科,經營科、項目經理等有關部門負責人。 b、公司周檢查,由公司安全科科長組織,檢查組成員包括公司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消防人員。 c、項目部每半個月依次的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檢查組成員包括項目專職安全員、消防隊長、施工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各班組組長。 d、班組每日的檢查:由班組長組織進行全班作業人員進行班前站崗活動。 e、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危險作業專項檢查,由公司安全科組組織進行,檢查組成員包括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專職人員。 (3)、安全檢查主要內容a、定期檢查各個施工項目的安全許可證,安全監督管理手冊,7、項目部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的建全情況,上墻及實施情況,各類人員的的上崗證、消防、門衛、保健措施的落實情況。b、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簽定各項目的安全責任狀。c、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有效性、危險性較大作業的專項安全措施的交底和培訓情況。d、查六類腳手架(有哪種腳手架查哪種腳手架)的專項安全措施,有無設計和計算(包括搭設和拆除)。e、查“三寶”、“四口”、“臨邊”佩帶防護,有無空白點。f、現場用電是否做到三級配電,三級防護,二級漏電和二道防線。g、龍門架或井架提升機以及其他機械、機具的安裝、拆除是否有驗收合格證明和拆除方案、產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艱位裝重、保險裝置8、鋼絲繩、吊欄安全門、平臺和建筑物連接裝置、卷揚機、動力系統是否按規定配備齊全,安全可靠、超載、超長運輸等等。h、模板工程:是否有專項方案(搭設和拆除),有無設計和計算,其剛度穩定性以及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作業現場環境的防護等檢查。i、基坑支護:支護是否有方案,其可靠度、安全性是否符合設計要求臨時防護、坑壁支護、監控措施、排水作業、坑邊荷載、作業環境等的檢查。j、文明施工:現場圍欄、封閉作業、門衛制度、五牌一圖、二欄一抱,各種禁示標志牌、消防制度、急救保健制度、材料堆放、機械、用水、用電的布置合理性,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開、道路硬化、垃圾處理、衛生防疫以及擾民行為等等的檢查。k、安全意識:加強9、教育,增強安全意識,人人自危、人人自保、人人互保的自我防范意識。l、查“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范勞動紀律。m、查新工人進場教育,班組調換工種教育、特殊工種上崗教育。n、查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和實際情況(包括強風、洪水)。o、查節假日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實施情況。(4)、安全檢查人員的職責a、每次進行檢查必須做好準備工作:做好本次檢查的對象、內容、目的和要求的確定;做好本次檢查的交通工具的安排;做好本次檢查的通訊聯絡,使檢查一方有所準備;做好本次檢查所使用的器具、用品及有關技術資料;做好本次檢查的時間安排。b、參加檢查的全體人員,必須遵守時間,按時間到達檢查地點,服從檢查組負責人的安排。10、 c、按檢查組的分工,各自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和要求,認真檢查,對檢查結果要及時進行歸納、整理。d、按照有關規定即使做好安全檢查結果的處理工作,下達整改通知單,提出整改措施、定人、定時進行整改,復驗,直至達到符合要求。e、做好原始資料的歸檔保管工作。公司檢查由安全科歸檔。項目部班組檢查由項目部資料員歸檔。(5)、安全檢查結果的處理a、對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檢查以及各類專項檢查出來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實行登記制度,公司一級檢查的由安全科登記,并積極組織整改。由安全科下發整改通知單,組織落實整改措施,定人、定時進行整改。項目部檢查的發現的問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11、安全員、施工員、材料員、消防隊、相關班組和特種作業人員制定措施,定人、定時進行整改。b、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短時間解決不了的,應責令隱患所在部門認真填寫事故隱患報告書,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按事故隱患管理制度規定,組織有關部門聯合確認評估、立項進行整改。解決不了的,又無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隨時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立即責令其停工。c、對整改過的問題,分別由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相關技術部分組織復查驗收,確認是否按規定的要求進行了徹底整改,達到安全要求后,要做銷案處理。(6)、安全檢查資料管理a、安全檢查計劃,檢查原始記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登記表,整改通知書,事故隱患報告書,復查12、記錄,銷案記錄,安全檢查總結等資料要由公司安全科和項目部資料員整理歸檔管理。b、對于達標和創市優和省優的項目尚要建立專項工程和安全技術檔案。一般達標工程的評定結果進入最后驗收資料歸檔。c、具體的管理按安全檔案管理規定實施。 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傷亡事故報告一、發生輕傷事故后,由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等立即報告工地安全員,由安全員在當日(或當班)前報告項目負責人和公司安全科。輕傷事故由工地安全員負責調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預防重復發生的措施,并負責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安全科,另一份存入項目部事故檔案。單純的輕傷事故暫不填寫企業職工傷13、亡事故有(年)報告。二、發生重傷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用最快速度(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主管部門、公司安全科和當地勞動及其他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按規定的權限進行。同時,發生事故的應在規定的事故結案時限內,寫出企業職工作廢事故調查報告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轉報上級勞動部門備案。此外企業應認真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存入企業檔案資料。三、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或逐級報告公司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查機關、工會。14、四、事故調查處理按規定權限進行,安全之后,由企業寫出企業職工傷亡調查報告書,經企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告同級勞動部門。企業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后,凡有人員傷亡的,必須一并執行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度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由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企業分別按照兩個“規定”的要求,查明事故情況,迅速向當地勞動部門、企業主管部門、人民檢查機關、工會和涉及到的當地最高軍事機關等報告。傷亡事故處理一、 主要內容及適用范圍:1、 本制度規定了發生事故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處理標準。2、 本制度規定了項目部安全事故的管理。二、引用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析規則三、根據江西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規15、定:1、輕傷、重傷事故,由公司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2、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市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3、重大傷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四、事故現場處理:1、事故發生后,應先救護受傷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3、為了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五、事故調查1、物證收集(1)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2)在現場收集到的所有物件均要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得沖洗擦拭;(4)對健康有傷害的16、舞具,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2、事故材料的收集:(1)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的材料A、事故發生單位、地點、時間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操作程序、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C、出事當時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動作與位置;D、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2)事故發生的有關經歷:A、事故發生前的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B、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或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C、有關設計和工藝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的資料及執行情況;D、關于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溫度、濕度、通風、聲響、色彩度17、道路、工作狀態及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E、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F、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情況;G、其他可能與事故起因有關的細節和因素。3、證人材料搜集要盡快找出當事人材料,對證人的材料進行考核,證人的書面材料應有證人的簽字蓋章。a) 現場攝影(1) 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2) 可能清除或踐踏的痕跡(3) 事故現場全貌(4) 利用攝影或錄象,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b) 事故圖報告中的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須的信息,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等。六、事故分析1、事故分析步驟:(1)整理與閱讀調查材料(2)按以下七項內廷進行分析:18、受傷部位、受傷性質、起因物、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3)確定事故的直接起因(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2、事故原因分析(1)屬于下列情況者直接原因:A、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流程、操作方法等的設計、施工各材料存在問題;B、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C、勞動組織不合理;D、對現場工作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識;E、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2)在分析事故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分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3、事故現場責任分析:(1)根據19、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者。(2)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3)根據事故后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七、事故結案后,歸檔材料1、職工工傷事故登記表2、職工傷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批復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5、物證、人證材料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9、發生事故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12、注明參加調查組人員的姓名、職務、單位八20、事故調查的人員,必須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厲害關系。九、事故調查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人,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十、事故調查組(成員)有權小發生事故的企業的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材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十一、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達成一致,應報上級勞動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仍不能達成一致的要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但不可能超過事故處理工作的期限。任何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十二、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后應在90天內結案,特殊情況21、不得超過180天,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公布處理結果。十三、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企業及主管部門負責處理。十四、事故調查處理一定要遵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反放過。十五、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六、對在傷亡事故發生后的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22、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對有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十七、本公司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后,根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結案處理意見,本公司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 負有領導責任的第一負責人:公司法人處1萬元的罰款,不得參加區、市和行業內部年度先進評選。 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處5000元的罰款,不得參加企業內部、區、市和行業內部年度先進評選。 項目經理、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處3000元的罰款,扣除全年獎金, 不得參加企業內部、區、市和行業內部年度先進評選。 公司安全科科長:處3000元的罰款,扣除全年獎金不得參加安全年度評選。 公司和項目部安全員:處以1500元的罰款,扣除全年獎金,不得參加安全年度評比。十八、傷亡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依紀的原則。建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