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公司項目開工、停工及復工制度附流程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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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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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裝公司項目開工停工及復工制度附流程表格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附件*公司開工、停工、復工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各項目開、停、復工申請報告的內容、要求、職責及實施步驟,旨在規范管理,使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第二條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安裝工程。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第一條 施工單位:(一)負責在單位工程開工前,按照本制度規定填報開工申請報告。(二)負責檢查發現施工中由于設計、設備及施工質量存在影響工程施工正常開展和安全運行的質量問題,及時填報單2、位工程停工申請報告。(三)負責按照停工整改通知單處理意見進行整改,經內部三級檢查驗收合格后,填報復工申請報告。第二條 監理單位:(一)負責檢查開工申請報告中開工條件的落實情況,根據施工進度計劃、投資計劃安排發布開工令。(二)負責審查因設計、設備或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發布停工令。(三)負責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復工申請報告,檢查整改情況,發布復工令。第三條 建設單位:(一)負責復審各項開工條件,批準開工。(二) 負責復審因設計、設備或在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批準發布停工令。(三) 負責復審復工申請單,批準發布復工令。(四)負責確認施工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安排。(五)負責對批準發布的開工令、停工令3、和復工令進行審查,確保單位工程已具備開工、停工和復工條件。第四條 分管基建副總師或副總經理負責開、停、復工批準簽署。第三章 程序第一條 單位工程開工必備條件及審查要求:(一)已進行施工圖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監理單位已下發圖紙會審紀要,設計單位已按會審紀要審定意見提出設計變更,并審查批準下發;(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按照施工圖設計及會審紀要編寫(當審定意見要求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時,要依據已審批下發的設計變更編寫),已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批;(三)施工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已全部到位;(四)勞動力已按計劃進場;(五)施工機具已按計劃進場;(六)設備材料供應計劃已落實;(七)施工場地障礙物已4、清理,施工道路暢通,施工臨時電源、水源、通訊已落實;(八)施工進度計劃已落實;(九)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已落實;(十)資金使用計劃已落實;(十一)施工人員的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措施已交底,并在記錄上簽字;(十二)其它影響開工的各項問題已全部落實;第二條 開工令的實施:(一)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應在該工程計劃開工日前五日內報送監理單位。(二)辦理開工申請報告的工作程序為:監理單位發布開工令建設單位審核分管副總工程師工程與生產技術部審 核施工單位提出開工申請監理單位審核 (三)批準后的開工申請報告,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保存一份; 第三條 停工令的實施:(一)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發現施工單位在施工5、過程中發生必須停工處理的問題時,可立即口頭通知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及時發出經監理單位會簽的停工通知單。(二)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發現因設計或設備存在的缺陷,影響系統正常安全運行,可立即口頭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及時發出經監理會簽的停工通知單,并責成設計工代或設備廠家工代提出處理意見。(三)當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缺陷必須停工時,可立即口頭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及時填寫停工通知單,報建設單位會簽后,發布停工令,并責成施工單位提出整改處理意見。(四)當監理單位發現由于設計或設備缺陷將會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行時,可提出停工通知單,報建設單位會簽后,發布停工令,并責成設計單位或設備廠家工代提出修正6、處理意見。(五)當設計單位現場代表發現施工單位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將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行時,應及時向施工人員指出問題,并立即填寫單位工程停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后,由監理單位發布停工令。(六)當設備廠家現場代表發現施工單位未按設備安裝使用說明書施工,將影響設備正常安全運行時,應及時向施工人員提出,并立即填寫單位工程停工申請報告,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后,由監理單位發布停工令。(七)當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現因設計或設備原因,將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行時,應及時填寫停工申請報告,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后,由監理單位發布停工令,并責成設計單位或設備廠家提出修正處理意見。(八)停工申請報告審7、批傳遞程序:提出停工申請報告監理單位簽發監理單位發布分管副總工工程批準建設單位復審監理單位發出停工令。第四條 復工令的實施:(一)因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等問題造成工程停工的復工申請: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措施方案監理審查提出意見建設單位審批 施工單位處理合格后,填寫復工申請報告監理單位簽發復工令建設單位復審監理單位審查(二)由于設計或設備問題造成停工后的復工申請: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修改設計或供應商整改措施、方案,處理合格后,填寫復工申請報告建設單位復查監理單位審查提出意見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整改通知單或供應商代表提出修改措施、方案監理單位簽發復工令監理單位審查復查并經領導審批 (三)因不符合項而停工時,按“不8、符合項控制程序”執行。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不符合項處理方案進行整改,內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提出復工申請報告按按第十條第(一)項執行。第四章 附則第一條 本辦法執行情況由安全生產部負責檢查與考核。第二條 本辦法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第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山東魯能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分公司工程開工、停工、復工管理制度的通知(魯內分工【2012】71號)廢止。附件:1停工通知單 2復工申請表 3工程開工申請報告附件1停工通知單 編號:工程名稱合同編號致 (承包商): 工程 部位,由于 原因,現通知你自 年 月 日時起暫停施工。 項目監理部(章)總監理師: 年 月 日承包商簽收(章)負責人: 年 9、月 日項目法人意見:項目法人(章)代表: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項目監理部填寫,項目法人、項目監理部、承包商各存一份。 附件2復工申請表 編號: 工程名稱合同編號致項目監理部: 鑒于項目的停工因素(見停工通知單號)已經消除,特報請審查,批準復工。 附件:具備復工條件的詳細說明。 承包商(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項目監理部復查意見: 項目監理部(章): 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師: 年 月 日項目法人審批意見: 項目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報,項目法人、項目監理部、承包商各存一份。附件3工程開工申請報告 編號: 工程名稱合同編號致 項目監理部: 我單位承建的 項目的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具備開工條件,計劃于 年 月 日開工,請予審批。開工條件落實情況:承包商(章)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項目監理單位審查意見:項目監理單位(章) 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風電廠廠長審批意見:風電廠(章)廠長: 年 月 日安全生產部審批意見: 部門(章) 代表: 年 月 日公司領導審批意見:領導簽字: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報,項目法人、項目監理部、承包商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