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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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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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制度第三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分解制度第四章 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第五章 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第六章 安全生產紀律第七章 安全培訓教育第八章 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第九章 安全生產管理獎勵、懲罰規定第十章 文明生產管理獎勵、懲罰規定第十一章 施工機械保養維修制度第十二章 施工現場重大設施驗收制度第十三章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第十四章 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2、安全生產工作新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設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要求,保護職工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章制度。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和管理。第三條 努力改善勞動條件,貫徹執行國家和待業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和長遠安全措施規劃,并組織實施。第四條 實行安全生產否決權。安全生產指標是考核企業的重要技術經濟指標之一,有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行為的人員,不能評為先進個人;由于3、管理不善或違章指揮造成四級以上重大責任事故的項目經理取消承包資格或不得承包新的工程。第二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制度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目標(1)無人員死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1以內;(2)無重大財產損失責任事故;(3)確保省、市檢查達標;(4)目標管理為優良的工程項目確保達標。二、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中,確定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目標,項目經理以合同簽訂的目標作為該工程項目的管理目標加以落實。三、公司依照施工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對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目標進行目標管理。四、項目經理部依照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分解辦法,將目標管理分解到各職能人員及班組,切實4、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工作。五、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達標的項目經理部,公司予以獎勵,對未達標、檢查未及時整改的項目經理部及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將按有關懲罰規定予以懲罰,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第三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分解制度第一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1、無人員死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控制在1以內;2、無重大財產損失責任事故;3、確保省、市及公司檢查達標;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為優良的檢查達標。第二條 施工期間,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大家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工地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使工地各部位的防5、護設施及時到位,安全有效,使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得到切實落實。第三條 按照5999文明施工標準指導工地爭創施工文明工地。第四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的分解:1、項目經理: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落實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組織工地安全旬檢和其他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檢查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研究并提出改進措施,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2、施工員:嚴格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對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工完料清,保持場地整潔6、,及時檢查作業現場和各項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好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不違章指揮,檢查督促生產工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發現違章作業及時制止,對工地旬檢和公司月檢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組織落實整改,發生工傷事故,發生事故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3、安全員:配合有關人員對外架、施工用電、模板工程及升降機等施工用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掛牌使用,對工地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施工員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及時消案,負責編制安全內業資料要求做到資料完整達標,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參加工地旬檢和公司月檢,并負責對上級安全檢查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檢和反饋。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制止違章作業,提高操作人7、員的安全意識,做好文明施工,要求封閉管理、道路暢通、現場住宿干凈整潔,施工生活垃圾不得亂堆亂放。4、材料員:負責對安全防護用品和相關材料的組織采購,對工程所需的安全用品,電器設備材料等及時購買,并保證所購產品合格允許使用。材料進場后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圖堆放整齊有序、砂石成方、磚碼成垛、長料堆放一頭見齊,其他材料分類規格掛牌存放,且不得侵占場內道路。5、班組人員:認真執行安全規章制度,技術交底,組織施工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自覺保護工地的安全設施。xx條 各項目經理部應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分解到人,安全生產輕傷事故頻率指標分解到各班組,具體分8、解如附表。第六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制度對目標責任人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結合人在安全管理職責履行及上級檢查情況對責任進行綜合評價并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分解(附表一)萍鄉市體育中心改造工程1#、2#綜合樓項目經理部項目名稱總負責人分項責任人安全管理劉堂華文明施工劉堂華腳手架劉堂華模板工程劉堂華“三寶”“四口”防護劉堂華施工用電劉堂華施工機具劉堂華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輕傷事故頻率指標分解(附表二)輕傷事故指標1水電班輕傷頻率0.1架子班輕傷頻率0.2鋼筋班輕傷頻率0.2泥工班輕傷頻率0.25木工班輕傷頻率0.25第四章 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一、所有工程的9、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吊裝、深坑、支模、折除、特殊架子搭設拆除、龍門架、井架的安裝拆除、施工用電等特殊工程或作業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許開工。二、安全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種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依據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提出,防止一般化。三、施工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行分級審批。工程的安全技術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技術部門編制審批。批準后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隨同施工組織設計一道向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逐級交底。四、實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每個單項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前,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都要針對不同10、情況分別向參加施工的不同班組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雙方應在交底書上簽字。xx章 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一、公司除開展經常性和專業性、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外,應當進行定期安全檢查。二、公司每月、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每半月組織一次定期安全生產檢查。三、安全生產檢查應當使用符合部頒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檢查表,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問題和隱患,無論是自檢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還是上級檢查出來,都要按照“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的“三定”要求進行整改。項目經理部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按照三定原則及時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反饋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未按“三定”要求整改的暫停生產并按有關制度予以處罰。第11、六章 安全生產紀律一、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領導和安全監督人員的指揮。二、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嚴禁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裙子進入施工現場。三、堅守工作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程作業;特種作業人員要持有效證上崗;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工作地點吸煙動火。四、非作業人員和小孩不準進入施工現場;不準在施工現場嘻戲打鬧。五、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乘座物料提升吊藍(盤)上下。不準坐靠在磚墻上和臨邊等危險處。六、12、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第七章 安全培訓教育一、要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其中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農民工、學徒、實習和代培人員)入場,必須進行不少于三十六小時的“三級”安全教育,并進行登記簽字后方可上崗作業。1、“三級”安全教育的級別劃分是:一級安全教育指公司(廠)級;二級安全教育是指項目部(隊或項目)級;三級安全教育是指班組(崗位)級。2、“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安全生產的特點等;二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為項目部(隊或項13、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要求,安全生產的特點及注意事項;安全操作規程;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為班組(崗位)安全生產的特點,主要危險和防護要求,自我保護等“三不傷害”要求。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二、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包括指揮),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外,還必須按規定進行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并規定的時間進行復審。三、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管生產的領導,專(兼)職安全監督員,必須按行業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思想水平,熟悉安14、全技術、勞動保護知識,做好安全工作。第八章 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一、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規定以及省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二、根據勞動部頒發的文件,按傷害程度和嚴重程度可劃為以下七類:1、輕傷:凡職工受傷不屬于重傷口,而歇工一天或一天以上的事故,均作為輕傷事故處理。2、重傷事故:凡在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作為重任事故處理:(1)經醫師診斷成為殘疾或可能成為殘廢的;(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或雖非要害部位、但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15、肩胛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5)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傷害,大姆指軋斷一節的;食指、中指、無名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只各軋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肌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殘疾可能的;(7)腳部傷害:一腳趾軋斷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肌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殘疾可能的;(8)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9)其他部位傷害嚴重的:不在上述各點以內,經醫師診查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基層工會個別研究,提出意見,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3、多人事故:凡一次事故造成三人或三人以上負傷的16、事故,均為多人事故。4、急性中毒。5、重大傷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6、多人重大傷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三人或三人以上而不足十人的事故。7、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或十人以上的事故。三、公司發生傷亡事故,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及時按規定上報,不得瞞報、虛報和拖延不報。四、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經理、主管經理、業務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救援,并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發生人員輕傷、重任事故,由企業負責人或指定的人員組織施工生產、技術、安全、勞資、工會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現場所在地區的市(或區)勞動部門、公安部17、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死亡事故應按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省市企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公安、監察、檢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五、調查組成立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的審理和處理結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能結案。六、施工傷亡事故的處理在確定事故性質與責任后,應對有關事故責任人嚴肅處理,并穩定施工隊伍情緒,妥善處理善后工作,認真落實防范措施。七、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建檔的具體要求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八、對未發生安全傷亡事故的工程項目,由公司項目部每月三十日上報當月安全生產情況統計表,公司每月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存18、檔。第九章 安全生產管理獎勵、懲罰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減少企業經濟損失,根據南昌市xx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管理資料不齊全,按部頒安全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達標驗收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責令停工整頓,并罰款10003000元。安全檢查不合格,當年不能評為先進。第三條、工程項目發生四級以上事故,經確認不是由于項目經理(工程負責人)的直接過錯造成的,屬于教育不夠等責任的,對該項目經理(工程負責人)記錄在案,或建議不得讓該責任人承建新工程項目。經確認,事故是由于項19、目經理(工程負責人)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玩忽職守,造成施工現場管理的混亂,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的,除記錄在案外,停止其對該工程項目的承包管理資格,特別嚴重的收繳并吊銷其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觸犯法律的提請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條、項目安全員由于玩忽職守,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混亂或造成四級以上重大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組確認的責任給予行政處分,或調離施工現場另行分配工作。xx條、因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的,除接受當地政府安全監督、監察部門處罰外,項目部視其情節,主持召開現場會,責令停工整改和給予一20、定的經濟處罰。1、發生一次重傷12人的事故,責令該施工現場停產13天整改,并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2、發生一次3人以上或一次四級重大傷亡事故,責令該施工現場停產35天整改,并處以3000元罰款。3、發生一次重傷6人以上或一次三級以上重大傷亡事故,責令該施工現場停產7天整改,并處以5000元罰款。4、施工現場發生四級以上重大傷亡事故后,因未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致使當年在同一施工現場又發生同類事故,責令該現場停產7天整改,并處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第六條 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故意隱瞞不報或謊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情況、資料或偽造資料提供假情況,除對21、有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分外,責令該施工現場停產7天整頓,并處以3000元至5000元罰款。第七條 施工現場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未按“三定”要求整改,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令該施工現場停產7天整改,并罰款5000元。第八條 除按本處罰規定xx、六、七條規定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外,對負有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本人當月標準工資(實行工資制)或承包收入(實行承包制)50%100%的罰款。第九條 建立安全生產情況通報制度,凡受到上述處罰的現場,報公司行文通報,并抄送有關建設行業管理部門,作為考核項目經理部管理的依據。第十條 罰款一律上繳本企業,作為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安全生產的獎22、勵基金。項目部從中提取10%由安檢使用。第十一條 對安全管理達標的項目經理部、班組、項目部年度獎勵1000元,對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檢查安全管理評優的項目、項目部年度獎勵1000元。第十章 文明生產管理獎勵、懲罰規定第一條 為了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減少企業經濟損失,根據南昌市xx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制定本獎罰規定。第二條 項目經理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文明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文明施工管理資料不齊全,按部頒安全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達標驗收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責令停工整頓,并罰款10003000元。文明施工檢查不合格,當年不能評為先進項目經理部。第三23、條 施工現場無進出口大門,未設立門衛和門衛制度,大門口處未掛五牌一圖,現場圍擋不符合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未戴工作卡、安全帽,罰款1000元。第四條 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無排水設施,場容場貌不整潔,未及時清理建筑垃圾、積水,罰款10002000元。xx條 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未按平面布置堆放。現場無消防措施和滅火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規范罰款2000元。第六條 未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生活區示與工作區分開,施工現場無防粉塵、防嗓音措施,隨意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無夜間施工措施,罰款5001000元。第七條 未做好生活設施保障工作,無衛生責任制,施工現場食堂未達到衛生條件,未設立符合24、要求的浴室、廁所,生活垃圾無人管理,罰款1000元。第八條 職工宿舍不規范,宿舍周圍環境不衛生,在建工程兼做宿舍,施工作業區與辦公室、生活區混雜,生活區用電不符合要求,罰款1000元。第九條 施工現場未設立醫務室或保健醫藥箱,無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未開展衛生環境宣傳教育,罰款1000元。第十條 施工現場接到文明施工整改通知書,未按要求整改,責令該施工現場停產7天整改,并罰款3000元。第十一條 除按上述處罰規定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外,對負有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本人當月標準工資(實行工資制或承包收入(實行承包制)30%50%的罰款。第十二條 建立文明施工情況通報制度,凡受到上述25、處罰的現場,公司行文通報,作為考核項目經理部管理的依據。第十三條 罰款一律上繳本企業。作為開展文明施工和宣傳的獎勵基金。第十四條 對文明施工達標的項目經理部,實行年度獎勵2000元,對上級建設主管部門檢查文明施工評優的項目經理部,公司年度獎勵5000元。第十一章 施工機械保養維修制度一、工程項目使用的機械設備,無論是自備還是租賃的均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具有出廠合格證明,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機械設備。二、機械設備在施工操作及安裝前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機械設備使用和保養應由專人負責。三、項目部職能人員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在機械設備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對發現機械設備在26、使用中出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維修,未達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四、機械設備使用后,按規定對機械設備有關部件進行保養,保障機械設備使用功能。五、公司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對機械設備使用和保養進行檢查、驗收,對機械設備在使用和保養不健全的項目經理部予以處罰。第十二章 施工現場重大設施驗收制度一、驗收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項目經理及職能人員,重大設施施工(安裝)人員,并報請公司生產技術、安檢部門參加。二、工程項目中的施工臨時用電設施、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立式攪拌機等)、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全封閉式安全防護設施等,均納入重大設施的驗收范圍。三、施工現場重大設施在施工操作及安裝前,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27、,施工操作(安裝)人員,屬特咱工種的應持證上崗,并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在施工(安裝)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項目經理部職能人員跟班檢查,并組織驗收。四、施工現場重大設施驗收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檢查,有階段性地分段驗收,未達安全檢查要求的不得使用,并限期整改,經驗收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五、施工現場重大設施驗收記錄簽字后納入安全管理資料,并在重大設施旁懸掛驗收合格標志。六、對未進行施工現場重大設施驗收而使用的項目經理部,經發現或由此發生事故的,項目經理將按管理制度要求處罰,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第十三章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1、施工現場特種工人:電工、焊工、架子28、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包括指揮)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獨立上崗操作,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復審。2、所有特種工人進入施工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3、特種工人對所承擔的施工任務應嚴格按照有關規程操作,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用電設施在使用前檢查安全防護要求和使用要求,不準操作不安全的機械設備和用電設施。4、特種工人不得隨意安排他人代替施工,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并及時消除有關安全隱患。5、凡未按要求安排人員進行特種操作29、及違章操作,經發現或由此發生事故,項目經理追究該項目經理部的有關負責人責任,直到法律責任。第十四章 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度1、工程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按規定設專職防火干部和專職消防員,建立防火檔案并正確填寫。2、按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訂出教育訓練計劃和管理辦法。3、重點部位(危險口倉庫、油漆間、木庫、木工間等)必須建立有關規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按要求設置警告標志,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4、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5、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6、焊割作業應嚴格執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7、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和審證,做到持有效證上崗。8、發生火災,項目部應立即采取消防措施,嚴重的立即通知消防部門。9、項目部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對施工現場安全防火進行檢查,對未達標、檢查未及時整改的班組予以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