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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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1005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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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八條和建設部公布的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1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項目經理部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已在企業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2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保險期限應涵蓋工程項目開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2、。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因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3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項目經理部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時,投保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此標準。4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保險費應當列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保險費由項目經理部支付,不得向職工攤派。項目經理部和保險公司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各類風險因素商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提倡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差別費率可與工程規模、類型、工程項目風險程度和施工現場環境等因素掛鉤。浮動費率可與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等因素掛鉤。對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業績好的企業可采用下3、浮費率;對安全生產業績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業可采用上浮費率。通過浮動費率機制,激勵投保企業安全生產的積極性。5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項目經理部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辦理完投保手續。鑒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工藝流程中各工種調動頻繁、用工流動性大,投保應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施工班組由項目經理部統一辦理,施工班組合理承擔投保費用。投保人辦理投保手續后,應將投保有關信息以布告形式張貼于施工現場,告之被保險人。6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項目經理部在發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使施工傷亡人員能夠得到及時、足額的賠付。不得隱瞞不報或不索賠。7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服務項目經理部應當選擇能提供建筑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務和有保險能力的保險公司,以保證事故后能及時補償與事故前能主動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