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使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10115
2023-11-15
9頁
30.04KB
1、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高速公路施工總承包指揮部三分部(以下簡稱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切實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和鐵發建新及指揮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等,結合本項目的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高速施工總承包指揮部三分2、部建設項目。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本項目承包人按照有關規定、合同文件和本辦法要求,為達到施工安全標準,專門用于采購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的費用。本辦法規定使用范圍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費用已按正常工程費用渠道列支,已計入各項單價中。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弄虛作假、挪作它用,財務管理中單獨設立安全生產費用專項使用臺帳。在施工過程中應確保專項費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標準。第五條安全生產措施費投入與工程進度同步,避免安全生產資金脫節現象;第六條安全生產措施費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施工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3、第七條工程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原則編制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計劃;第八條安全措施費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執行,經項目經理審批簽認后,方可向財務部門報銷。第二章使用范圍第九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以下范圍內使用:(一)設置、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指為保障工程安全生產而設置的相關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對其進行技術、性能、質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設置費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項目安全生產的相關設施設備購置、制作、安裝等費用。主要包括:1“洞口”(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臨邊”(未安裝欄桿的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4、升降口臨邊、基坑溝槽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挖井、挖孔、泥漿池等防護、防滑等設施。2施工現場圍擋等設施。3施工供電及用電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裝置,變電器、配電盤周邊防護設施,電器防爆設施,防水電纜及備用電源等)。4各類機電設備安全裝置。5.隧道及孔洞開挖過程中有毒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設備設施(不含隧道通風)。6地質災害監控防護設備設施。7防火、防爆、防臺風、防塵、防毒、防雷等設備設施及備品。8機械設備(起重機械、提升設備、鍋爐、壓力器、壓縮機等)上的各種保護、保險裝置及安全防護措施。9爆破及交叉作業(穿越村鎮、公路、河流、地下管線進行施工、運輸等作業)所增設的防護、隔離5、攔擋等措施。10防治邊、幫滑坡等措施。11高處作業中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帶、棚、護欄等防護設施。12各種安全警示、警告標志。13航道臨時防護及航標設置等。14安全防護通訊設備。15其他臨邊防護設備、設施。完善費用主要指因正常損耗或因工程變更導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補充購置、制作、安裝等費用。改造費用主要指為增加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安全系數,增強施工安全,對現有安全防護設備進行設計、試驗與制作加工等費用。維護費用主要指對現有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費用。(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指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使用、維護、更新以及按照計劃組織的應急演練等發6、生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1應急電源、照明、通風、抽水提升設備、千斤頂等。2防洪、防塌方、防山體落石、防自然災害等物資設備。3應急藥品及器械。4應急救援設備、器械(包括救援車等)。5救生衣、圈、船箱,船只靠幫設備。6各種消防設備和器材。7安全應急救援及預案演練。8其他救援器材和設備。(三)重大風險源和安全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包括遠程監控設施)和整改支出指對重大風險源和安全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監控和整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1超前地質預報(不含極高風險隧道),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費用。2水上及高空作業評估、整改。3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高路塹開挖、深基坑開挖、瓦斯隧道評估等)。4臨近既有線或建(7、構)筑物施工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5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支出。6應急預案措施投入。7自然災害預警費用。8爆炸物運輸、儲存、使用時安全監控、防護費用及安全檢查與評估費用。9施工便橋安全監測、評估費用。10其他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四)安全生產檢查、咨詢、評價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支出指安全生產檢查、咨詢、評價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1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評價和咨詢費用。2各級安全生產檢查、督導與評價費。3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指為保障現場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而配備的、供現場8、施工人員使用的防護必需品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指在施工現場對安全生產進行宣傳,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等發生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1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等。2舉辦安全生產展覽和知識競賽活動,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3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等。4專職安檢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專業培訓等。5全員安全及特種(專項)作業安全技能培訓等。6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支出。7其他安全教育培訓費用。(七)安全生產使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出指配合相關科研機構,對其安全生產方面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等研究成果進行試用所發生9、的相關費用。(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指邀請法定檢測檢驗機構對相關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性檢測檢驗所發生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1各種設備設施的檢測、檢查費。2特種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等檢查檢測費。(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主要包括:1特種作業人員(從事高空、井下、塵毒作業的人員等)體檢費用。2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3辦公、生活區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觸電、防火患等支出。4與安全員有關的費用支出。5安全獎勵基金設置。6安全課題研究費用支出。7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費用支出。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費用。9為保障施工安全,對施工現場進出口進行交通管制而雇傭的交通協管人10、員進行看護所支出的人工費等。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第十條 承包人在以下范圍內發生的費用,屬于公路水運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或企業管理費,均不應列入安全生產費用。一、承包人應當為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二、承包人為其雇員、作業人員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三、工地臨時辦公、宿舍、食堂等現場辦公生活設施為達到安全要求所需費用;四、施工作業所設置的安全用電、支架,基坑防失穩支撐等設備;五、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資、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的儲存倉庫建設;六、用于施工現場管理的車輛購置和使用費用。第十一條 承包人根據重慶市高速公路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發生的費用,已在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單獨列出,不應列入安全生產費用。第三章使用計劃第十二條 本項目應當根據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段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及時編制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明確安全生產費用中的基本費和現場考評費的使用計劃。第十三條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一經審定后原則上不再調整,但因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停工或工期延期等原因導致原計劃無法實施的,可以結合調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管理要求,重新編制安全基本費和現場考評費調整計劃。第四章附 則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高速施工總承包指揮部三分部安全質量部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