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工地防火管理制度及責任制(36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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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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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工地防火管理制度及責任制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工地防火管理網絡項 目 經 理:項目副經理:項目工程師:施工員:安全員: 綜治員:義 務 消 防 隊 各 班 組 班組長 電 工 間 材 料 庫 油 漆 間 木 工 間 門 衛 食 堂 宿 舍 辦 公 區 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委員會內職務姓 名部 門職 務特殊工種人員名單工 種姓 名性別操作證號發證日期審證日期義務消防隊員名單隊 長:副隊長:隊 員:班 組 防 火 員姓 名性別年齡工 種班 組培 訓 日 期重 點 部 位 情 況部 2、門名 稱職 工人 數建 筑面 積建 筑結 構產 值(價值)防 火負責人生產儲存情況周圍情況防火制度消防組織消防水源和器材施救措施重 大 火 險 隱 患 情 況部 門部 位發現時間火險情況整改意見整改要求檢查員(簽名) 年 月 日單位意見單位領導(簽名) 年 月 日落實情況 防火安全制度和職責 序號制 度 名 稱建立時間備 注1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2施工現場防火制度3重點部位防火制度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工地動火審批制度6油漆工防火守則7倉庫管理人員防火守則8危險品倉庫防火規定班組長防火職責9班組職工防火職責10項目經理防火安全工作職責11第一責任人防火安全工作職責12木工間(櫥)防火制度13油漆3、倉庫(間)防火制度14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15電工防火守則16木工防火守則17焊、割工防火守則1819192021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各級防火責任制,使職責明確到人,并按照規定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建立防火檔案,認真做好防火安全資料工作。2、 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訂出教育計劃和管理辦法。3、 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油漆間、木工間),必須訂立有關規定設立警告牌,并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4、 建立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5、 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食堂等,設有常規的消防器材。6、 焊割作業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4、。7、 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保管人員的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通過培訓和復審,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一、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消防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二、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火警,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四、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應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備有足夠的水源。五、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應配備滿足要求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六、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瓶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氧氣瓶與乙炔5、瓶作業時不得少于5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并放置在專用倉庫。七、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八、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重點部位防火制度一、 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二、 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三、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或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四、 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6、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五、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50m2不少于兩組1211型滅火機,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六、 明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地交底簽字手續。七、 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對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一、 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二、 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懲罰辦法進行處理。三、 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四、 定期檢查消防7、器材,發現超期、缺損、失效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和義務消防人員匯報,及時更新。五、 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堆物,保持道路暢通?,F場動火審批制度1、 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得任意動用明火。2、 焊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3、 油漆間、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和易燃易爆場所等禁火區域嚴禁明火作業。4、 凡需焊接、氣割作業均須向項目部提出申請,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經審批以后,方可動火。5、 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配備沙桶和滅火機等消防設施,以防萬一,同時要設安全監護人。6、 二級動火作業可允許三天有效,并有公司安全科負責人審批;三級動火可允許一周有效,并有項目部副經理審批。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8、1、 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2、 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好警示牌和滅火器。3、 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度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 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5、 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6、 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9、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5、 按標準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6、 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其當事人責任。機修房防火管理制度1、機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2、機修房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3、所有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4、機修工作業時,嚴禁帶手套,下班時切斷電源。5、 存放油類10、要求歸類,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6、 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1、 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2、 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殊工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熔器使用規定。3、 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4、 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5、 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6、 開展11、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1、 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2、 宿舍內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3、 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4、 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風扇不得放在蚊帳內吹風。5、 職工宿舍每50平方米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6、 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12、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掛設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拔kU品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 不準帶有油污手套動用氧氣瓶;2 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3 氣瓶搬運時不得敲擊、碰撞、拋卸、滾滑;4 乙炔瓶、氧氣瓶倉庫必須有隔熱措施;5 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6 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及掛有醒目禁煙牌。項目經理防火責任制項目經理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一、 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3、,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二、 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三、 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四、 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五、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它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六、 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一、 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二、 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14、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三、 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四、 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五、 組織隊員輪流值勤。六、 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七、 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八、 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一、 不準攜帶火種入庫,嚴禁再倉庫內吸煙。二、 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15、熨斗、電烙鐵、電爐等電熱器具和液化氣、煤氣。三、 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四、 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五、 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與頂、燈、墻、柱、堆等之間的防火間距。六、 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七、 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門衛人員防火責任制一、 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二、 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三、 16、要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作好值班記錄。四、 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五、 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會及時報警。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木工防火責任制一、 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二、 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三、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再木工間或周圍附近10m以內。四、 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五、 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六、 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17、。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一、 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二、 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三、 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四、 嚴禁濫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正確選用熔絲。五、 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六、 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七、 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八、 要掌握排除一般電氣故障的方法,并能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交底人: 18、責任人: 年 月 日 油漆工防火責任制一、 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二、 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三、 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四、 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五、 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六、 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職工防火責任制一、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二、自覺遵守項目有關消防管理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執行防火和用電規范,自己不違章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做好本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三、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在木工房和禁煙區19、域吸煙。四、嚴禁使用電爐,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五、發現有火災應立即向項目部匯報,并迅速進行撲救,必要時要及時報告110。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班組長防火責任制一、 班組長是班組的防火負責人,須模范遵守防火安全的規章制度,組建班組防火小組,并有班組防火員。二、 安排生產任務時,要認真進行防火安全交底,填寫上崗記錄,模范地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三、 負責本班組使用地機電設備及消防設施的管理,班中認真檢查,班后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防止發生事故。四、 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防火安全地規章制度,提高班組安全生產和防火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并經常進行檢查,20、督促班組的防火安全工作。五、 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和報警,保護現場及時上報。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焊、割工防火責任制1、 焊、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方可施工作業,實習人員沒有正式焊割工在場的指導的,不準從事焊、割作業。2、 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3、 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4、 不了解焊割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5、 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6、 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音、隔熱、裝飾的部位21、,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7、 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8、 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資,在未作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9、 因火星飛站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物體、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10、 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交底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滅火器發放與放置地點登記表序號時間設置地點數量領取放置人備注滅火器檢查情況記錄表序號檢查時間放置地點數量有否存在問題整改措施檢查人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檢查類型: 安 41單位名稱工程名稱檢查日期檢查單位檢查項目或部位參加檢查人員檢查記錄積極結論: 記錄人:整改措施: 制定人: 負責人:復查意見: 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