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隧道施工領導帶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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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10326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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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隧道施工領導帶班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為切實抓好隧道的安全生產工作,增強領導和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隨時掌握隧道的施工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隧道的日常施工安全管理。 3.帶班領導值班安排: 項目經理部的項目經理、書記、總工、副經理、安全總監、工程部長、作業隊長輪流帶班,輪流值班表如下: 日期姓名聯系方式職務星期一項目經理星期二項目書記星期三項目總工星期四安全總監星期五項目副經理星期六項目工程部部長星期日項目經理4.帶班領導職責:4.1 嚴格執2、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隧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4.2 負責當日的隧道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隧道各個工序施工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存在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3 負責當日隧道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4.4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定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 4.5 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5.帶班期間的工作要求: 5.1 帶班領導對當日安全3、工作直接負責,當日安全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按安全值班職責要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記錄; 5.2 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一下班的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5.3 當日安全值班領導必須佩安全帶班標志。 6.考核:6.1 對下列帶班領導給予獎勵: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帶班領導; 6.1.2 在帶班期間,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確保能正常生產的帶班領導 在帶班期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能連續作業時,緊急撤離施工人員到安全地帶,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4、生的帶班領導; 6.1.3 在帶班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工作中,搶險有功的帶班領導; 6.1.4 在帶班期間,對隧道施工的“三違”人員能大膽管理,嚴格執行處罰規定,成績顯著的帶班領導。 6.2 對下列帶班領導實施處罰: 6.2.1在帶班期間,不與工人同時進洞、同時出洞的帶班領導實施處罰; 6.2.2 在帶班期間對不佩戴安全帶班標志、帶班記錄不清楚、不認真或者不做帶班記錄的帶班領導實施處罰; 6.2.3 在帶班期間對不進行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帶班領導實施處罰,后果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并無條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6.25、.4 在帶班期間對現場施工的“三違”人員不教育、不制止、不處罰的帶班領導實施處罰。6.附則6.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隧道領導帶班交接班制度 為了落實十局【】180號文件精神,強化隧道施工現場管理,切實加強隧道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結合我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隧道領導帶班交接班制度。 1、帶班領導在本班結束后,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職責,并按隧道領導帶班進洞記錄簿的相關項目填寫這齊全,不得漏項。2、帶班領導交接班地點在隧道口登記室當面進行,嚴禁電話或帶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導致工6、作失誤或誘發事故。3、交班領導要認真如實地介紹當班帶班區域各工作面(點)的安全狀況,設備的運轉情況,有無安全隱患,以及下一班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意見和其它注意事項,交代完畢后經雙方在帶班記錄簿上簽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當班任務或發現事故,未處理完畢,不準離開工作地點,等待下一班帶班領導到達并完成交接后,才能離開;因特殊原因當班處理不了的,必須在交班地點,與下一班交代清楚處理措施、目前進度、應當注意事項等,并如實填寫在帶班記錄簿上。5、超過交接班時間,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準離開崗位,否則按脫崗、早退(除特殊情況外)如無人接班應及時打電話聯系下一班領導,并堅守崗位直到有人接班為止。6、進洞帶7、班領導必須了解洞內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態、各工種循環作業的操作情況和機械運轉情況,研究解決洞內存在的問題,提出可操作性建議、按照洞內情況,領導進洞帶班規定的表格作好帶班記錄,填寫行走路線、當班發現的問題、交下班注意事項。7、公司安質部每月對領導帶班情況和相關記錄,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8、本制度從下發時開始執行。隧道領導帶班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落實十局【】180號文件精神,強化隧道施工現場管理,切實加強隧道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結合我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隧道領導帶班8、檔案管理制度,搞好領導現場帶班記錄的管理, 特制訂本制度。1、領導現場帶班記錄的項目(內容)包括:進洞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2、領導現場帶班記錄必須由當班帶班領導自行填寫,嚴禁他人代為填寫,以確保記錄的真實性。3、每月由公司安質部對領導進洞帶班記錄進行查閱,對存在的隱患未能現場處理的,及時按規定進行整改。4領導帶班記錄必須與領導帶班計劃表相符,有特殊情況換班人員,必須在進洞領導帶班計劃表備注欄里注明換班情況。5、項目部安質部應建立“隧道領導帶班檔案袋”,每月負責把當月的帶班記錄薄和當月的進洞領導帶班計劃表存檔備查。6、隧道領導帶班檔案保存期不少于一年。7、本制度從9、下發之日起執行。隧道洞口進出洞登記制度為了落實十局【】180號文件精神,強化隧道施工現場管理,切實加強隧道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結合我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隧道洞口進出洞登記制度。1、登記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項目部及工區的各項管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思想。2、登記人員對進出洞人員和車輛機械等進行登記,對外來人員要認真查問并履行登記手續,禁止附近村民及其他無關人員等進入隧道。3、登記人員負責洞口周邊的各項安全監督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對不能處理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人員。4、登記人員對洞口發生的各種情況要做好值班記錄,記錄要準確、詳細,以便備查。重要信息及時請求、匯報并迅速反饋。5、登記人員要做好值班室以及進洞登記牌等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洞口各種設施的干凈、整潔。6、登記人員要按時到達工作崗位,進行交接手續,交班人員提前將各項工作做好并將值班期間發生的情況交接清楚。7、登記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履行洞口管理制度,不得擅離崗位、不得睡覺,嚴格遵守勞動紀律。8、登記人員應據實登記,不得虛報、謊報。9、本制度從下發之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