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集團項目分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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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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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集團項目分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XX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建集團”)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規范分包商的評價、選擇、履約過程控制和業績評價的流程和行為,明確各方職責,確保分包工程的質量和施工安全符合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二建集團所屬各工程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在施工生產中對分包商的管理與控制。第三條 定義1、專業分包 專業分包是指總承包方將其承包工程中的某些需用專業施工工2、藝的分部分項工程,或者需要使用大型或特種機械設備完成的作業任務分包給具有規定專業資質的分包商施工的活動。 2、勞務分包 勞務分包是指總承包方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其他分包給具有規定資質的勞務分包商完成的活動。3、業主指定分包業主指定分包是指總承包方根據總承包合同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關于“業主選擇分包商權利”的相關條款,由總承包方作為分包合同甲方,將部分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具有規定資質的、并由業主指定的分包商的活動。4、其他分包其他分包是指總承包方將其承包工程的主要勞務作業任務分包給具備合格具有規定資質的分包商,并負責向其供應主要原材料、主要施工設備的同時與分包商約定,其可以依據總包方本單位的各項3、管理制度、細則,參與項目施工項目管理活動,雙方共同努力實現總承包合同目標的活動。第四條 管理職責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由工程管理部歸口。合約預算部、審計監察部、技術質量部、安全管理部、資產財務部、黨建工作部(保衛管理)參與管理,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組織實施。1、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是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分包管理制度的制定;項目發包方式的核準;競標詢價評定結果的核準;分包商資質資格審核、合格分包商名錄的維護和管理;分包商退出機制及分包商業績評價;分包商資質后期跟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指導、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商勞務用工、進度計劃管理、材料設備管理等方面的履約過程控制和管理。2、合約4、預算部參與工程分包競標詢價、分包商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各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合同履約、分包工程結算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各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的分包法律事務。3、審計監察部實施對分包管理的相關監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察和審計,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4、技術質量部指導、檢查各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和管理;負責審核、評審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管理工作。5、安全管理部指導、檢查各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協調處理分包商發生的安全事故。6、資產財務部指導、檢查各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工程資金支付的控5、制和管理,檢查、監督分包工程款支付行為。7、黨建工作部(保衛管理)指導、檢查各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工程治安及防火消防的控制和管理。8、各基層單位(1)基層單位施工科是基層單位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落實二建集團分包管理制度的各項管理規定、項目發包方式的策劃與審批、分包商資質資格的審核、工程分包競標詢價管理,分包商退出管理、分包商業績評價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指導、檢查、監督工程項目部對分包商勞務用工、進度計劃管理、材料設備管理等方面的履約過程控制和管理;(2)基層單位其他管理部門對應二建集團分包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并根據各職能部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工程項目部6、對分包商各方面履約過程的控制和管理。9、工程項目部負責貫徹執行二建集團分包管理制度的各項管理規定,提出擬采用的項目發包方式、推薦和評價審核合格的分包商、招標文件的編制、分包商業績評價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根據二建集團各項管理制度和要求對分包商履約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第二章 項目發包方式的確定第五條 二建集團在工程項目發包的方式上可以分為:1、清包清包,包括純勞務分包以及包工包輔料和小型機具的分包。2、分建分建,包括其他分包(自主分包和合作分包)、土建工程實物量綜合單價分包、專業分包、業主指定分包等。第六條 管理要求1、項目中標后,基層單位、工程項目部就擬發包工程的發包方式進行策劃,由工程7、項目部按照項目施工生產、經營需要,并結合擬分包工程特點,提出擬采用的發包方式。2、項目發包方式的審批,按工程規模予以分級,并按以下流程進行:(1)由工程項目部按規定填寫工程項目發包方式審批表(見附件一),審批表中各類信息齊全后,報基層單位相關部門審核,由總經理審批;(2)對總建筑面積小于10萬平方米,且單個合同額小于3億的項目,經基層單位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相關基層單位報工程管理部(分包管理)備案,并由工程管理部抄送至合約預算部備案;(3)對總建筑面積10萬或單個合同額3億的項目,經基層單位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基層單位填寫工程項目發包方式核準表(見附件二)報二建集團核準,經二建集團分管領導核準8、通過后實施。3、二建集團有權在必要時采用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對項目的發包方式進行核準。第三章 分包商選擇第七條 分包商的選擇1、競標分包商的選擇(1)競標分包商應在合格分包商名錄中選擇;(2)同等條件下優先選取長期合作、信用可靠、業績良好的單位;(3)因工程施工生產的特殊需要,需在合格分包商名錄外選擇的,須對其進行資質能力評價,評價合格并經審批通過、錄入合格分包商名錄后方可選擇;(4)資質能力評價要求及方法、合格分包商的管理等相關內容詳見合格分包商管理細則2、中標分包商的選擇中標分包商的選擇采用競標詢價的方式來確定。競標詢價管理工作按工程分包競標詢價工作細則執行。3、業主指定分包商(1)業主指9、定的分包商須具有與施工內容相對應的資質資格;(2)非合格分包商名錄內的分包商須經資質能力評價,評價合格并經審批通過、錄入合格分包商名錄后方可使用;(3)資質能力評價要求及方法、合格分包商的管理等相關內容詳見合格分包商管理細則第八條 分包商選擇的審批1、競標分包商選擇的審批選擇競標分包商時,由工程項目部填寫競標單位資質資格預審表(見附件三),報基層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基層單位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競標詢價工作。2、中標分包商選擇的審批按工程分包競標詢價工作細則執行。3、業主指定分包商的審批由工程項目部將業主簽發的書面指令或中標通知書報送至基層單位主管部門后,進入分包合同的洽談、簽訂流程。第10、九條 分包合同的審批與簽訂分包合同的審批和簽訂按合同管理制度執行。第四章 分包履約管理第十條 分包合同交底分包合同簽訂后,由項目經理實施對工程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就分包合同內容進行交底,交底內容主要包括承包范圍、內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現場準入管理、支付等內容,以及考核獎罰措施等。第十一條 進度計劃管理1、分包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總進度計劃要求,編制其所承包的分包工程的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進度計劃(包括季、月、旬、周作業計劃),在工序的安排上服從施工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和規定,明確月度、季度、年度關鍵節點工期,加強計劃檢查與控制,確保分包合同工期實現。2、分包商編制的進度計劃必須報工程11、項目部審批,經批準后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3、工程項目部應加強對分包商的監管工作,督促分包商嚴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總工期和節點工期的約定。4、工程項目部應指定專人嚴格按照該進度計劃對分包商進行月度、季度、年度,或重要進度節點考核。若分包商延誤工期,二建集團應追究分包商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在驗工計價款中扣除工期違約金,并要求分包商賠償由此給二建集團造成的實際損失。第十二條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有關部門或基層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安全協議應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2、工程項目部應在分包商進場前對其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總交底,并形成交底書面記錄。3、工程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商認真學習國家、行業、12、地方和企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規、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4、工程項目部應按照二建集團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求,把分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范疇,審核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督促分包商規范使用存在重大危險源的施工設施,協調解決分包商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分包商及時、合理地配置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和職業防護用品。5、工程項目部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分包工程應督促分包商編制安全專項方案,并在施工時派員監督。對分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考核要堅持“三個結合”,即:全覆蓋的巡檢與專項核檢結合、檢查和點評結合、整改與復查結合;堅持檢查活動規范、13、常態。6、工程項目部必須堅持查處問題認真嚴肅;堅持整改隱患措施堅決有效;每周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分包工程安全工作的有關事項,分析原因、指出隱患和后果,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分包商為其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根據施工平面圖(室外場地、樓層)制定各分包商文明施工責任包干區,并由其簽字確認。7、分包商須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規范標準,確保實現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總交底的內容,對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要求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嚴格遵守總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投入充足的資金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14、文明施工設施和為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對所承包的分包工程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執行;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配備具有相應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且持證上崗;對文明施工責任包干區域內所用的各種材料、施工設備進行布置,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衛生、消防設施齊全有效。第十三條 質量管理1、工程項目部必須監督分包商全面履行質量管理方面職責,確保做到:(1)分包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當地現行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分包工程質量達到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實現質量創優目標。(2)分包商應建立符合二建集團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15、在分包工程開工前,及時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向項目部提交書面形式質量保證計劃書,經審批通過后負責實施。(3)分包商在實施每道工序施工時,應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及要求,先組織自檢,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總承包商復檢,復檢不合格不準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同時應嚴格執行每道工序施工質量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并貫穿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4)分包商必須根據分包工程的規模、施工技術難度配備具有相應資格和數量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且持證上崗,負責施工過程的質量檢查、控制工作。2、工程項目部必須按照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對分包商采購進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半成品在使用前采取抽樣檢查或全數檢查等形式進行檢查;嚴禁16、分包商將未經檢驗和試驗或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設備、半成品等投入使用和安裝。3、工程項目部應建立質量檢查和講評制度,每周進行質量檢查,每月進行總結講評,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要求分包商限期整改或處理直至合格為止。4、工程項目部應要求分包商實施分包工程“樣板引路”,并制定“樣板引路”施工方案和質量標準,待樣板項目完成后經分包商自檢合格由項目部按照規定組織驗收,及時總結經驗,積極推廣,認真實施。第十四條 材料、設備管理1、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在采購材料、設備時,遵守建工集團和二建集團材料、設備采購制度,并對采購的材料、設備向工程項目部進行申報。2、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對17、其采購的材料、設備提供相應的生產廠家材質證明書和檢驗合格證,并在使用前按照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工程項目部對上述事項進行書面確認后,分包商采購的材料、設備方可用于分包工程。3、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在領用總承包提供的材料、設備時,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分包商領料人員必須相對固定并且有分包商的書面授權,完工后所余材料、設備按照退庫標準回收。第十五條 技術管理1、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要求,編制詳細、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報二建集團技術質量部審批,審批通過后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2、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配置滿足工18、程技術要求的專職技術人員,并加強施工過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3、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嚴格按照進度計劃,完成施工圖紙深化并交工程項目部備案,根據深化圖紙的要求做好材料取樣送審工作。4、工程項目部必須要求分包商編制樣板引路項目的技術標準、工藝規范,樣板項目完成后形成技術總結。5、分包商在承包范圍內與其他分包商共同完成同一施工作業面前,工程項目部應編制施工界面的節點詳圖,明確責任單位和施工程序,并在總承包的協調下做好圖紙會簽以及會簽后圖紙的管理工作。6、工程項目部應指導、監督、檢查分包商做好工程檔案資料的匯總整理工作,要根據工程節點要求,并編制完成工程檔案。7、工程項目部應指導分包商對分19、包工程技術難點制定專項方案,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貫徹執行新技術、新材料的運用。第十六條 結算管理1、工程項目部應督促分包商在完成分包合同全部工作內容,經驗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后,依據合同約定的結算時間,將分包工程的結算書上報工程項目部,工程項目部應及時與分包商做好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工作。2、工程項目部分包合同結算主管人員由項目經理、項目經濟師或項目合約預算人員、項目生產經理、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質量員等組成,負責辦理分包工程的月度或節點結算及竣工結算;二建集團分包合同結算審核職能機構由工程管理部、合約預算部、資產財務部以及基層單位主管人員組成,負責審核工程項目部上報的分包工程的月度或節點20、結算及竣工結算。3、工程項目部必須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相關約定與分包商進行分包工程價款結算,無分包合同不得辦理結算。結算重點審核合同工程量計算規則、價款的確定與調整原則、工作界面劃分、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補充協議或認價單等。4、工程項目部應按照分包商實際完成工程(作業)量進行結算,并控制在總承包合同結算量以內;嚴禁發生分包工程結算的計量與計價高于總承包合同結算收入的計量與計價的情況。5、分包商提交的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等分包合同外的費用原則上于業主書面確認后予以結算,上述費用應控制在業主確認的價格以內;分包工程的變更、簽證必須至少經項目生產經理、項目商務經理或項目合約預算人員、項21、目經理三人確認簽字,才能作為結算依據。6、同一分包工程由多家分包商共同完成,應同時對多家分包商上報的結算進行審核,避免出現重復結算的情況。7、工程項目部按月或按分包工程進度節點依據工程形象進度辦理的過程結算僅作為分包工程進度款支付依據,不作為分包工程竣工結算依據。8、分包工程價款最終確定前,必須由二建集團相關各部門對分包工程結算進行審核會簽,各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最終核定包括罰款、違約金、工料超耗等在內的應扣款額后,最終確定分包工程結算價款。第十七條 付款管理1、分包工程款項必須在分包合同訂立以后方可支付,嚴禁出現未訂合同先付款的情況。2、二建集團以及基層單位財務部門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工程22、款支付必須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相關約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的支付要與企業考核分包商履約情況掛鉤,并經有關部門審核確認。3、二建集團以及基層單位應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則,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控制支付,支付的必備條件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只要缺一條件,即不能支付:(1)分包商已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了履約擔保;(2)分包商已提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等支付申請;(3)對分包商已完工程量和實際工程進度已審核完成;(4)分包工程的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質量已整改落實并通過驗收;(5)對分包工程已完部分價款結算已確認;(6)分包商申請工程款手續與支付憑證齊備。第十八條 分包用工管理1、工程項目部應配備專職勞23、務管理人員,建立分包商勞務人員實名制臺賬,嚴格審核勞務人員上崗資格,確保“五證”齊全。同時,督促分包商與每位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工資。2、工程項目部須對分包商用工情況進行控制,不允許其隨意抽調技術力量及隨意調換操作人員。分包商因施工需要增加人員的,工程項目部應及時對新增人員的上崗資格及相關證件進行審核,確認其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其上崗作業。第十九條 分包資料的保管1、工程項目分包資料原則上由工程項目部各項管理活動的對應業務條線負責人負責保管。2、保管期限為自該資料生成至項目竣工為止。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將相關資料移交業主和二建集團檔案室,并參照二建集團檔案管理制度辦理相關移交手續,24、填寫文件資料移交歸檔清單(見附件四),雙方簽字確認。3、基層單位保存的工程項目分包資料由各業務部門負責保管,保管期限為自該資料生成至項目竣工后5年為止。4、二建集團各職能部門保存的工程項目分包資料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保管,保管期限為自該資料生成至項目竣工后5年為止。第五章 分包管理責任約束第二十條 分包管理人員的責任約束分包管理人員應廉潔自律、盡職盡責,嚴禁對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賄受賄,如有違者,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分包工程管理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單位、個人,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第六章 附 則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形成的記錄有:1、工程項目發包方式審批表(附件一)2、工程項目發包方式核準表(附件二25、)3、競標單位資質資格預審表(附件三)4、文件資料移交歸檔清單(附件四)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件一: XX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發包方式審批表 項目名稱:合同造價: 萬元結構層次:建筑面積: 序分項名稱擬定發包類型擬定發包類型的說明暫估造價(萬元)暫定開、竣工日期分包選擇方式本次申請說明項目經理審批意見工程公司審批意見施工科:生產副總:工程公司總經理: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XX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發包方式核準表 項目名稱結構層次 合同造價 建筑面積發包方式申請說明申請核準事項描述核 準 意 見部 門審 批 意 見26、簽 名日 期發 起 人生產副總工程公司 總經理二建 集團 核準 意見工程管理部分管領導附件三: XX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競標單位資質資格預審表項目名稱:工程地址:結構層次:建筑面積:分包形式:計劃開竣工日期:擬配置勞動力數:擬發包金額:擬分包內容、范圍:競標單位情況一覽序競標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相應資質等級人員素質情況機械設備情況主要施工業績獲獎情況項目部審核意見:工程公司審批意見: 外包管理員: 外包管理員: 部門負責人: 項目經理: 工程公司總經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XX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文件資料移交歸檔清單 序 號日 期移交部門文 件 內 容備 注 移交人: 接收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