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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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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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1 適用范圍1.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交底、實施和改進等管理。1.2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指針對施工過程中已知的或潛在的危險源和危險因素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術;即以保障員工、設備和財產安全,防止安全事故、職業健康危害、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為目的在技術上所采取的措施。 2 工作主體職責2.1 公司總工程師、分公司責任工程師、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負責。 2.2 公司、分公司2、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驗收的責任部門,安全生產、質量、材料設備、人力資源和其他相關部門等為參與單位。2.3 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和驗收;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4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工程、技術、質量、材料、設備、人力資源等部門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驗收。2.5 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當由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或施工員編制,按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后方可實施,規定必須經專家論證的方案應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3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3.1 工程項3、目開工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具體編制、審批要求執行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3.2 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種作業、危險性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臨近帶電體、土石方開挖等,開始施工前項目部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進行審批,具體編制、審批要求執行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3.3 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建筑安裝施工和特殊結構的建筑安裝施工,應按照設計文件中提出的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制訂和實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時,應附有安全施工技術計算書,具體編制、審批要求執行公司施4、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3.4 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3.5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基本要求:3.5.1 安全技術措施應針對施工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因素而編制,危險因素分為施工安全、環境安全兩大類。3.5.2 在編寫安全技術措施時首先應對施工過程的危險源、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在辨識清楚的基礎上對人、機、料、法、環、測六個環節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采取技術手段進行控制。3.6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施工環境資料、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安全防護設施標準、施工技術規程、安全技術規范規程等。3.7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流程(見下圖):收集相關資料5、危險因素辨識確定重大危險因素制定編制計劃確定編制責任人展開編制工作未批準審查審核批準批準安全技術交底外部條件發生變化或實施中發現問題需進行修訂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流程圖3.8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原則:3.8.1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必須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必須以滿足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為前提。3.8.2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必要性就是在對施工項目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出重大危險因素和風險程度,為減少和防止風險而應采取的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可行性就是在滿足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結合現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機械、人員素質情況制6、定的安全技術措施。3.8.3 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就是要做到安全技術措施的對象明確、目的清楚、簡單明了、易于操作。3.9 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3.9.1 工程簡況及施工現場布置圖;3.9.2 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3.9.3 地面及深基坑(溝、槽)作業的防護;3.9.4 高處作業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3.9.5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3.9.6 施工機械設備及特種設備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3.9.7 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制定的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3.9.8 預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技術措施,如防暴(臺)風、防雷擊、防洪水、防地震、防邊坡坍塌、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7、3.9.9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措施。3.9.10 各種材料、施工機械在施工現場的堆放位置平面圖、實行定置化管理的措施。3.10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前的資料準備工作。3.10.1 收集工程項目所處的施工環境資料、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工期要求,并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查勘。3.10.2 收集相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工藝、同類技術措施文件。3.10.3 相關工程項目施工的重大危險源和危險因素辨識、評價資料。3.11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基本方法。3.11.1 根據掌握的工程概況、設計要求、工期要求、現場施工環境,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在進行施工平面布置時,臨時生8、活、生產設施要避開周邊重大危險因素并不得對周邊環境造成安全影響,同時要對具有危險性的臨時設施按有關規定進行布置并進行標志(標識)。3.11.2 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認真的考察,確定對施工作業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影響的周邊危險因素,針對這些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這些危險因素。在無法消除的情況下要制定相應的監控措施,搭建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必要安全防護設施,將其影響降至最小程度。3.11.3 根據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工期要求、施工環境,具體分析工程項目施工的特點,找出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狀態,針對這些不安全狀態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3.11.4 對施工過程進行作業流程分析,找出危險點9、,針對這些危險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范措施。3.11.5 根據施工機械具體狀況和使用條件,從技術角度考慮對設備的使用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尤其是一些老舊設備、技術條件特別差的設備,必須針對安全保護裝置使用制定明確規定,防止設備超負荷運行。3.11.6 根據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過程特點,規定作業操作程序,規范施工人員的作業行為。3.11.7 在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要對作業過程和設備使用過程進行認真的分析,找出其薄弱點和還沒完全掌握的危險點,并針對這些危險點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操作要領或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3.11.8 在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時,10、要根據作業特點從技術上對作業場所、防護設施、通風設施、照明設施、安全電壓、個人防護裝備、作業時間進行具體的規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有毒有害)危害。3.11.9 對安全事故發生前的事故征兆、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并詳細描述,制定出現事故征兆后應立即采取的應急措施,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或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4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交底4.1 工程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向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記錄。4.2 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書面記錄應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備查。分公司向項目部進行11、一級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質量部門、安全部門、材料設備管理部門均要參加安全技術交底活動,并簽字備查;項目部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員、施工作業班組長均要參加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活動,并簽字備查。項目部技術人員、施工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從事施工作業的全體人員均要參加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活動,并簽字備查。因故不能參加的,在事后必須補上安全技術交底。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公司工程部部對分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活動。4.3 施工過程中,施工員應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作業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12、安全操作方法與規程。4.4 安全技術交底編制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管理文件等的要求進行。4.5 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包括:1.工程項目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概況;2.施工過程的危險部位和環節及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3.針對危險因素采取的具體預防措施;4.作業中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5.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的措施;6.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險和救援措施5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實施、驗收、改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實施、驗收和改進參照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6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文13、件管理6.1.1 安全技術文件應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或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建檔管理。6.1.2 安全技術文件的建檔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安全技術文件建檔起止時限,應從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止;2. 項目部應對安全技術文件進行建檔、歸檔,并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傳遞;3. 建檔文件的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并應與建設工程安全技術管理活動實際相符合,手續齊全。6.1.3 安全技術歸檔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1. 歸檔文件應按相關規定的范圍及內容收集齊全、分類整理、規范裝訂后歸檔。2. 歸檔文件的立卷,卷內文件排列、案卷的編目、案卷裝訂14、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的有關規定。3. 歸檔文件采用電子文件載體形式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子文件與歸檔管理規范GB/T18894的有關規定。4. 歸檔文件應為原件。因各種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應在復印件上加蓋原件存放單位的印章,并應有經辦人簽字及時間。5. 在工程竣工或有關安全技術活動結束后30天內,應將安全技術文件隨同竣工檔案移交公司或分公司檔案室歸檔,檔案保存期按相關規定執行(不應少于1年)。7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與追責7.1.1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工整頓,并處項目負責人2萬元以下的罰款:1. 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15、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2. 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7.1.2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工整頓,并處項目負責人2萬元以下的罰款:1.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 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3. 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4.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7.1.3 公16、司、分公司、項目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或停工令,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于非施工生產經營機構處1萬元的罰款,對于施工生產經營機構處2萬元罰款;對分公司主管領導(技術負責人)和分管科室負責人罰款1000元,工作崗位職責人員罰款2000元:1. 未建立分公司、項目部不可接受的生產安全風險(或重大危險源)識別清單的;2. 未建立項目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清單、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清單的;3. 未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危險性施工作業的;4. 未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實施驗收的;5. 未進行分公司向項目部17、進行一級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無記錄的;6. 未進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向全體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無記錄的;7. 未進行項目施工員(技術人員)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無記錄的;8. 未按照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的。8 附則8.1.1 本制度解釋權由公司安全部負責。8.1.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9 附件附件1:本制度制定依據附件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管理程序圖示附件1:本制度制定依據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3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4 的通知(建質200891號)5 關于印發的通知(建質200987號)6 建筑施工企18、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7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50656-2011)8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范(GB50870-2013)9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10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11 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12 電子文件與歸檔管理規范(GB/T18894)13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附件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管理程序圖示項目部成立責任人:分公司主管領導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19、護裝置,如確因施工工序需要臨時拆除或移位時,必須報告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拆除或移位,并采取必要的其他防護措施,工序完工后要及時復原。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施工員、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工程項目前期準備:根據工程特點進行安全分析、評價、設計、制定對策,組織實施。收集信息,進行必要的組織調整、技術調整,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管理工作。責任人:項目經理。各施工作業完成后,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裝置,確認不再需要時,經批準后方可拆除。對拆除復雜和危險的防護設施,必須按拆除方案和相關拆除工程的規定進行,并派安全監護人員。同時,要劃定危險區域,設立安全警告標志。責任人:項目技術負20、責人、各專業施工員、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工程項目施工前: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現場等具體情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未通過審批按照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進行審核批準,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且方案未經審批的項目不允許開工。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安全技術文件收集和安全記錄管理,建檔文件的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并應與建設工程安全技術管理活動實際相符合,手續齊全。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施工員、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通過審批項目部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班組人員,必須認真遵照審定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方案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施工。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施工員、項目安全負責人。在工程竣工或有關安全技術活動結束后30天內,應將安全技術文件隨同竣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室歸檔。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施工員、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對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方案實施監測和檢查,并對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維護。安全技術監測可采用儀器監測與巡視檢查相結合的方法。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施工員、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