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團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匯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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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10904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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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集團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促進工程質量責任意識普遍提高;進一步健全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嚴格落實質量責任,強化質量過程控制,杜絕各類較大及以上等級質量事故,促進建筑工程質量的穩步提升,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單位必須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科學管理、全程監控、優質高效、顧客至上”的質量方針,實施品牌戰略;實踐“建廣廈千萬,留美景人間”的企業精神。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第三條 根據質量管理責任制的有2、關規定,各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級單位的工程質量責任人,對管轄范圍內的工程質量負全面領導責任;主管技術、質量的總工程師對工程質量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副職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對工程質量負責。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屬下企業。第五條 認真執行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提高貫徹法規標準的意識,強化監督檢查,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質量及建筑節能有關強制性標準的問題,要嚴肅處理。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一系列質量驗收規范,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加強對工程施工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力爭工程產品一次成優,杜絕不合格產品,確保工程質量一次交驗合格率100%。第六條 施工現場質量3、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及工法,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第七條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各公司、專業分公司應當建立質量管理職能部門、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及質量崗位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經理(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第八條 施工前各單位應依據國家現行的相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規范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等,編制建筑節能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方案。應結合本單位 的專業特點,制定質量管理實施細則,確定可量化的質量目標和創優目標,層層分解,做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制定年度工程施工質量創優方案及措施,編制創優目標計劃,并進4、行管理、檢查與督促實施。第九條 各單位的質量管理部門應會同工會、共青團等組織,廣泛發動職工參加QC小組活動,并做好指導、幫助、推進工作;開展QC小組活動,應與企業的方針目標管理、項目管理、班組建設、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以及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等活動相結合。第十條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編寫出版的建筑施工工藝標準進行施工及管理,強化施工質量過程控制,采取相應的技術保障措施,保證各工序質量達到驗收規范的要求。第十一條 建立質量管理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在工程質量的監督及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中,必須按照關于統一使用的通知(粵建管字【2003】120號)的要求,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5、保證資料的檢查,督促工程建設各方正確使用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確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第十二條 加強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要將結構安全、容易造成質量通病的設計和廚房、衛生間的設計是否符合強制性條文進行重點審核。針對工程質量通病,研究制定克服工程質量通病技術措施,貫徹執行落實XX市質量通病防護措施和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技術措施二十條(粵建管字【2005】60號),抓好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推動建設工程質量整體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第十三條 建立質量管理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通過教育、培訓提高各級質量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水平。教育和考核的內容:(一) 國家頒布的有關質量方面6、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二) 質量管理規定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工程質量系列規范。(三)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基本知識。(四) 工程建設各工種操作規范及施工工藝標準。(五) 建設工程質量的質量通病防治措施。第十四條 根據施工質量交底分級管理,各自負責的原則,各級管理人員向下一級人員布置工作時并應進行施工質量交底。第十五條 重大的、特殊的工程,應用推廣新結構、新工藝、新設備的工程,以及使用新型材料的工程,由公司總工室主持,并組織有關部門、施工現場負責人、項目部技術主任等參加的施工技術質量交底。第十六條 施工前項目經理根據工程施工特點、部位有針對性向生產班組進行施工技術質量交底。交底內容:各7、工種操作要領、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措施、技革項目和混凝土、砂漿各種等級,配比等。第十七條 施工前應由生產班組長向工人進行施工技術質量交底,內容:技術質量要求,安全措施、工序位置、工序搭接等。施工技術質量交底必須有文字依據履行簽名程序。第十八條 項目質量控制應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第十九條 項目質量控制必須實行樣板制。項目部要建立結構樣板及裝飾工程樣板間或墻,經驗收合格后,以此為參照進行大面積施工。第二十條 施工過街中應按要求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第二十一條 質量否決制度;隱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項工程未經檢驗或已經檢驗定8、為不合格的,嚴禁轉入下道工序。第二十二條 成品保護制度;項目管理人員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減少工序的交叉作業,上下工序之間應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記錄。在施工過程中做好防護措施。第二十三條 項目部應建立項目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評價辦法。項目經理應對項目質量控制負責。過程質量控制應有每一道工序和崗位負責人。強化施工質量過程控制,保證各工序質量達到驗收規范的要求。第二十四條 質量控制應按下列程序實施;(一) 確定項目質量目標(二) 編制項目質量計劃(三) 實施項目質量計劃1. 施工準備階段質量控制;2. 施工階段質量控制;3. 竣工驗收階段質量控制。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調查制度;工9、程發生質量事故,項目部要馬上向公司有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并做好事故現場搶險保護工作,質量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對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并制定事故處理方案。第二十六條 凡工程所用的各種材料(包括主要節能材料和設備),成品或半成品,必須具有材質出廠質量證明書,檢驗及復驗報告,并且一一對應;材料的檢驗結果、批量、質量指標滿足設計規范要求;實行見證取樣、送檢,監督抽檢。檢測單位資質要符合要求。第二十七條 混凝土、砂漿、石膏、瀝青及特種材料的配合比,應有施工前按設計要求等級做好試驗、設計、嚴格按配合比進行施工,并按規范要求進行留件試驗、試壓。按照XX市城鄉建委關于推廣使10、用XX市混凝土質量追蹤和動態監管系統的通知(穗建質【2010】25號)推廣實施管理。第二十八條 及時提供各項有關試驗報告。試驗報告要有試驗人員和復檢人員、負責人簽字,做到齊全有效。第二十九條 根據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對民用建筑參建各方主體的責任與義務,認證貫徹落實節能措施。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認真做好宣貫和實施工作的通知指導工作。建筑工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節能施工中要重點把握4個方面:(一) 墻體、屋面、地面等圍護結構方面:墻體、屋面和地面圍護節能工程使用的保溫隔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燃燒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嚴寒和寒冷11、地區外墻熱橋部位,應按設計要求采取節能保溫等隔斷熱橋措施。(二) 門窗節能工程方面:建筑外窗的氣密性、保濕性能、中空玻璃露點、玻璃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應符合節能設計要求。(三) 采暖節能工程方面:采暖系統的制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散熱設備、閥門、過濾器、溫度計及儀表應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不行隨意增減和更換;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熱計量裝置、水力平衡裝置以及熱力入口裝置的安裝位置和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便于觀察、操作和調試。(四) 配電與照明方面:低壓配電系統選擇的電纜、電線截面不得低于設計值,進場時應對其截面和每芯導體電阻值進行見證取樣送檢。每芯導體電阻值應符合規定。設備改造主要是照明節能改造,如12、在公用部位安裝節能燈和聲、光控感應燈具等。第三十條 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應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XX市城鄉建設委頒布的關于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對住宅工程的每一戶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進行驗收。分戶驗收應以單位工程中每套住宅為基本檢查單元,以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質量為主要驗收對象,以相應分部、分項工程的檢驗批為主要驗收內容。主要內容包括:(一) 地面、墻面和頂棚面層質量;(二) 門窗安裝質量;(三) 建筑外門窗節能措施與設計的符合情況;(四) 陽臺、露臺、廚房、廁浴間、窗臺的防水工程質量;(五) 欄桿、護欄的整體安裝質量;(六) 給排水系統安裝質量;(七) 室內電氣工程13、安裝質量;(八) 其它有關規定要求分戶檢查的內容。第三十一條 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家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范、省發布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強化施工質量過程控制,保證各工序質量達到驗收規范的要求。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已全部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并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檔案等驗收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第三十二條 驗收程序:(一) 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前,要進行14、工程質量驗收,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全面的自檢;并按XX市建筑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抽測辦法對實體質量抽檢合格后,再向公司申請辦理工程預驗收。預驗收內容包括:質量控制資料和工程管理資料的完整性及實物質量。(二) 工程辦理預驗收前7天,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報竣工工程預驗收(交付驗收申請表),并連同整套裝訂成冊的工程技術資料送公司審核。(三) 工程技術資料經審核合格后,質量管理部門組織專業組對工程進行觀感、細部和治理工程質量通病措施的落實情況等進行檢查和評分,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和國家強制性條文的部位,要求項目部及時進行整改。(四) 項目部按要求進行整改后,經公司質量部門組織復查合格后,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報驗收申請15、表,將工程技術資料送監理單位審核后,再由建設單位送監督機構抽查。(五) 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項目部,由條方責任主體組成質量驗收小組整體工程質量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驗收規范標準進行驗收。(六) 若工程驗收組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或由于其他原因導致工程未能如期辦理驗收,有關方面應采取積極措施,馬上整改;大力協助建設單位重新驗收。第三十三條 工程資料管理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部、省、市等上級有關部門發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系列規范有規定和管理辦法等。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工程資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工程資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第三十五條 工程資料整理和歸16、檔按建筑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及廣東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和集團有關規定進行收集整理。第三十六條 工程資料必須堅持實施“三同步”工作方式和資料收集過程中實行“三原則”。從工程開工抓起,堅持實行工程檔案工作的部署與工程建設部署同步;工程技術資料、文件收集整理與工程施工進度同步;竣工檔案的驗收與工程竣工同步。實行“參與原則、同步原則、否定原則”嚴把工程技術資料關。按有關規定做好建設工程項目竣工資料審查、整理、組卷、移交工作。第三十七條 各公司須建立起質量回訪工作制度,以指導回訪工作計劃的指導與實施;回訪應做好記錄,記錄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參與回訪的人員;回訪發現的質量問題;發包人或使用人的意見;對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第三十八條 各公司有向發包人提交工程驗收報告時,應出具“工程質量保修書”,有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時,還應按法規規定或施工合同的約定,在保修書中應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并對合理使用工程給予提示。第三十九條 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經鑒定確屬于施工原因引起的施工質量問題,公司的質量管理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編制維修方案和維修計劃進行維修。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