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項目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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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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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項目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XXXX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提高和落實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規范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行為,預防和控制窒息、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切實保護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受限空間是指在作業過程中,人員進出有一定困難或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密閉、半密閉的空間和場所,以及進出口較為狹窄設2、備、設施,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第三條 凡在公司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煙道、儲罐、槽罐、容器、管道、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工程、煤倉、涵洞、電纜溝道,深度大于1.2米封閉或敞口空間的井、坑、溝、池等有缺氧危險、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中毒或粉塵危害危險的,以及從事具有氧氣、氮氣、氨氣、氯氣、六氟化硫、汽油、揮發性溶劑、有害、有毒氣體介質的設備、設施及場所作業時,受到場地限制和約束,作業場地狹窄、人員逃生有限制,施救受到制約,統稱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第四條 根據受限空間潛在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受限空間分為A級、B級、C級、D3、級進行分級管控和分級審批。(一)A級:可能造成作業人員多人傷害或死亡的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措施票,由公司設備維護部、生技部、安監部審核,總工程師批準;(二)B級:可能造成作業人員死亡、重傷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受限空間作業;其中涉及易燃易爆物質、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氣體或缺氧環境的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措施票,由公司設備維護部、生技部、安監部審核,總工程師批準;(三)C級:可能造成人員輕微傷害或一般事故的受限空間作業;必須制定作業標準并嚴格執行,可不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措施票;(四)D級:受限空間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已完全確定,并得到有效控制。在不含有以下四個條件中任何4、一個條件的前提下可不納入受限空間管理,但作業前必須制定完善、可靠的作業標準。1.存在或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2.存在或產生可能掩埋進入者的物體;3.內部結構可能將進入者困在其中;4.存在已識別出的健康、安全風險。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和各外委單位項目部以及在本公司范圍內按合同作業的所有承包單位。第二章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第一條 凡是符合受限空間作業的工作,必須執行審批程序。辦理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附表1),安全措施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核實安全措施確以執行完畢簽字后方可開工作業。第二條 安全與環境監察部職責:(一)負責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參與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5、票的審批工作。(二)建立、健全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受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的職責;(三)負責審查承包受限空間責任單位相關資質和許可證、防護用品檢驗合格證明、施工工器具年檢合格證書等文件和證書。(四)監督、檢查受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和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五)定期對落實本規定情況進行檢查,對于不認真執行受限空間作業管理規定的情況,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第三條 生產技術部職責:組織制定A/B級受限空間作業四措兩方案(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環保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本部門和安監部主任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6、和技術交底;第四條 設備維護部職責:(一)組織制定C/D級受限空間作業標準,并經本部門和安監部主任審核,組織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學習A/B級受限空間四措兩方案內容和C/D級受限空間作業標準,掌握整個作業進程,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對受限空間作業全部過程實施管理,對工作過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實時監測;(二)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三)做好應急救援工作,不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啟動現場急救方案并通知相關領導;第五條 發電運行部、輸煤運行部職責:(一)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二)對氧濃度7、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等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檢測;(三)批準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作業時間。第五條 受限空間作業人員職責:(一)工作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受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二)作業人員職責:接受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三)監護人員職責:接受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現場監8、護必須堅守崗位持續監護,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并在受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有權禁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受限空間;當安全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停止作業。(A/B級由班組組長以上人員擔任監護人,C/D級由班組主檢以上人員擔任監護人)。第六條 禁止三人以上(含三人)在同一受限空間內同時作業,工作需要的特殊情況應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同時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第七條 應在受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禁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受限空間內,在9、工作現場設置登記本,并做好進出人員和工器具登記。第八條 作業現場與受限空間聯通的管道、閥門等設備必須進行可靠隔離。水、蒸汽管道用手動閥門鎖定,公用系統必須加裝堵板;氨、氨水、氫氣、酸、堿管道必須用堵板可靠隔離;鍋爐煙道及脫硫吸收塔和進出口煙道、脫硝反應區及管道內作業必須停爐,確??煽扛綦x后方可批準作業。第九條 受限空間內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并嚴格落實安全措施。第十條 受限空間作業“十不準”(一)未經批準不準私自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二)作業方案未經安全可靠性論證和審批不準作業;(三)涉及氣體和缺氧環境的受限空間未采取通風和連續監測措施不準作業;(四)未對作業人員履行危險有害因素告知手續10、不準作業;(五)未經專人對現場安全措施進行確認不準作業;(六)安全監護人員不在現場不準作業;(七)未經專項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作業;(八)未徹底清理殘留物不準作業;(九)應急救援措施和器材準備不到位不準作業;(十)作業人員、工器具清點不清不準封閉出入口。第十一條 受限空間作業“十必須”(一)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二)必須采取可靠隔斷(隔離)和置換措施;(三)必須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四)必須保持通風設施的正常連續運轉;(五)必須佩戴氣體監測儀;(六)必須配備通訊聯絡工具,設置安全監護人并保持聯系;(七) 必須按照作業標準和單項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八)高處作業的受11、限空間必須設置逃生和應急救援通道;(九)必須保持出入口暢通;(十) 發生異常情況必須立即撤離。第三章 受限空間作業前安全管理第一條 受限空間作業前安全管控9步法:作業前危險辨識、安全準入、安全隔離、安全置換、安全檢測、安全防護、安全監護、安全作業、安全確認。第二條 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受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對受限空間內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發電運行部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一)盛裝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窒息、高溫、低溫、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管道內作業,或作業設備、管道與以上設備曾經聯通的,應12、進行清洗、置換。(二)作業前強制通風不得少于30分鐘,強制通風結束后必須進行取樣分析。氧含量、有毒有害氣體含量符合工業衛生標準的要求方可作業。作業間隔超過30分鐘或連續作業超過4小時,應重新進行分析。(三)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必須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它情況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并經檢測符合要求后,重新進行審批,方可繼續作業。(四)凡要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事先由運行值班人員對該受限空間內部進行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等濃度進行檢測,檢測記錄10項內容:測定日期、測定時間、測定地點、測定方法、測定儀器、測定時的13、現場條件、測定次數、測定結果、測定人員和記錄人員,將檢測結果填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 (五)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確保受限空間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其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危害評估依據為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8958)、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份:化學有害因素(GB/Z 2.1)和有毒作業分級(GB12331)。(六)檢測標準:1)硫化氫最高容許濃度:10mg/m3;2)甲烷:爆炸下限5;3)一氧化碳:爆炸下限12.5;4)煤粉濃度:爆炸下限35g/m3、要求低于200mg/m3;5)氨氣:爆炸下限15、要求低于10;6)氫氣:14、爆炸下限4、要求低于2;7)空氣中氧含量:要求在19.5-21以內。(七)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辦理程序:作業安全措施票負責人填寫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責任部門作業安全措施票簽發人(班長或技術員)簽字;檢測合格后;測量人簽字;作業監護人簽字;運行許可人簽字;作業安全措施票負責人簽字;責任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安監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領導簽字;值長簽字;作業班組成員安全措施交底簽字后方可開工作業。 第三條 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第四條 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及防護措施:(一) 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必須準確清點人15、數并記錄人員進入時間和離開時間。(二)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受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三) 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要求的防爆型產品。(四)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工器具應符合要求。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12V,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五) 作業環境存在爆炸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12V的防爆安全行燈,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六) 在受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16、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緊急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禁止使用軟梯、木梯、竹、木質腳手架,必要時,工作人員應使用防墜器。(七) 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八) 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九)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好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等。(十) 在受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十一) 作業中每隔2小17、時進行一次強制通風,作業間隔超過30分鐘或連續作業超過4小時,應重新進行分析,同時應根據受限空間作業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作業人員定時輪換,原則上每班作業不得超過2小時。(十二) 在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采取充分的通風換氣措施,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十三) 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十四) 進入受限空間危險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使用對講機進行聯絡。(十五) 當發現缺氧或檢測儀器出現報警時,必須立即停止危險作業,作業點人員應迅速離開作業現場。(十六) 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18、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十七) 當發現有缺氧癥狀時,作業人員應立即組織急救和聯系醫療處理。(十八) 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十九) 在通風條件差的作業場所,如地下室、煤倉等,配置二氧化碳滅火器時,應將滅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隨便啟動,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滅火器的位置設立明顯的標志。(二十) 當作業人員在特殊場所內部作業時,如果供作業人員出入的門或蓋不能很容易打開且無通訊、報警裝置時,嚴禁關閉門或蓋。(二十一) 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應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19、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于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二十二) 在地下室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二十三) 高溫作業時,應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藥品和充足的飲用水,必要時可采取強行機械通風的措施來降低人員中暑的可能性。第五條 作業完畢后,必須由現場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分別清點人員、清查工具及廢料,以防遺留在容器內部。第六條 事故處理受限空間作業發生事故后,公司按照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報告。第三章 附則第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解釋20、,考核按照公司兩票管理標準執行。第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表1: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適用于汽機除氧器)附表:1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票(適用于汽機除氧器) 作業安全措施票編號: XXXX(A)-XXXX-XX-XX-XX工作內容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工作許可人值 長計劃工作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分開始 至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序號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工作負責人監護人1清理除氧器內部必須制定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環保措施、檢修技術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工作負責人必須組織工作班成員學習施工“四措兩方案”,交代現場危險因素及安全措施。3準備好現場應急所需物資,全21、部人員能夠正確使用。4確認除氧器兩端人孔門已打開;系統隔離措施安全可靠,必要時架設軸流風機進行強制通風降溫5徹底通風2小時后,檢測除氧器內部空氣中氧氣含量要求在19.5-21以內,溫度低于40。6確認工作班成員身體狀態良好,進入除氧器內人數不超過2人,除氧器外必須有1人以上監護,有可靠的聯系方式,監護人始終在人孔門處監護,嚴禁擅自增加工作班成員。7進出除氧器內,應嚴格履行物品登記手續。8從除氧器人孔門處觀察除氧器內梯子的牢固情況,確認梯子牢固的前提下,方可進入除氧器內部。9進入除氧器內應戴防塵口罩、防護眼鏡、手套,連體工作服應合身,袖口、褲腳應用帶子扎緊或穿專用防塵服,配戴好安全帶。禁止攜帶火22、種和易燃物品。10工作人員安全帶的繩子必須縛在灰除氧器外部固定裝置上,安全繩系在安全帶上并由監護人手握另一頭,并始終保持稍微拉緊狀態。監護人在人孔門處監護并能始終觀察工作人員狀況,相互喊話能夠聽到。11除氧器內必須使用12V防爆安全行燈,照明充足,電源線和燈頭絕緣應良好,行燈不準放入積水內。12清理除氧器內積水時,應先放置跳板,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寬度,并應放置牢固,人員站在跳板上作業,并架設好梯子。13工作時,必須采用自上至下順序清理,除氧器內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14工作中斷期間,封閉除氧器人孔門,并在人孔門上掛“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標示牌。15工作結束,清點人數,喊話確認無人后,封閉人孔。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 運行值班人員簽字:A/B級由安監部專責簽字,C/D級由維護部專責簽字:審批人簽發人設備維護部班長設備維護部主任生技部主任安監部主任公司領導工作班成員安全措施交底簽字欄: 受限空間作業區域(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等):測量物質: 測量值: 測量時間: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物質: 測量值: 測量時間: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物質: 測量值: 測量時間: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物質: 測量值: 測量時間: 日 時 分 測量人: 測量結果鑒定:(合格或不合格) 測量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