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鐵廠原料車間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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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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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煉鐵廠原料車間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扎實推進安全生產精益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有效杜絕“三違”行為,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按照分公司煉鐵廠安全紅線制度(煉鐵安字158號文)和“三嚴四不”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納入積分考核的內容包括:安全管理缺陷、“三違”行為、險肇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原料二車間。第二章 管理職責第2、四條 車間負責對各班組違規積分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第五條 車間負責制定車間級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細則,建立車間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臺賬,在日常作業中對員工的違規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和積分。第六條 班組負責制定班組級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細則,建立班組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臺賬,在日常作業中對員工的違規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和積分。第七條 工區長每月2日前統計四班不安全行為積分情況填寫電子版班組月度不安全行為積分情況明細表報車間。第三章 積分管理第八條 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實行一人一檔制,由車間統一管理,公司、廠、車間、班組考核以及公司檢查和員工舉報考核均計入該檔案,檔案資料保3、存3年。第九條 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實施連帶考核制度。(一)公司、廠、車間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行為時,對直接責任者所屬班組長、同崗位互保人、工區長按直接責任者積分額的50%、50%、25%進行積分;(二)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行為時,僅對直接責任者積分。第十條 事故責任積分。對造成險肇事故或輕傷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及相關人員加倍積分;對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管理制度給予處理的相關人員,不再進行積分考核。對造成輕傷及以下事故按原料二車間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管理制度給予處理的相關人員,不再進行積分考核。第四章 考核管理第十一條 車間、班組要加強安全檢查與考核,原則上一般“三違”考核不少于50元,嚴4、重“三違”考核不少于100元,違反紅線制度考核不少于200元。第十二條 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實行年度管理,公司、廠、車間、班組檢查員工積分達到3分,作為安全重點管控人員進行重點管控;積分達到6分,離崗參加為期1天的車間級反省培訓。第十三條 發生輕傷及重大險肇事故的,分別對主要責任者和重要責任者離崗參加為期三天的反省培訓天。第十四條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分別對主要責任者和重要責任者離崗反省培訓六天以上(車間級三天、班組級三天)。第十五條 離崗反省培訓人員在反省培訓期間寫出書面檢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期間的工資待遇執行廠相關規定。第十六條 實施約談制度。(一)約談對象。安全積分達到6分的人員;5、一個月內因違章作業或管理不到位被積分考核兩次的人員及所在班組的值班長、工區長。(二)車間領導負責對滿足以上條件的積分人員進行約談。第十七條 年度內因安全積分被約談的直接責任人員、被約談超過三次的班組長、被約談超過二次的工區長,否決本年度的評選先進資格。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員工“三違”行為,均有權向車間舉報,經查實后按規定落實積分考核,并對舉報人給予100%獎勵。第十九條 員工要不斷提高安全意識,遵章守紀,自覺接受管理。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者給予加倍考核、積分。第二十條 員工積分達到規定的限值后,不按時參加離崗培訓或約談的,車間將對責任人加倍考核。第二十一條 各班組結合實際,參照積分標6、準制定完善更為詳細、更為嚴格的積分標準,制定班組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管理實施細則報車間備案。第二十二條 各班組于每月1日前將上月積分考核及離崗反省培訓情況報送車間。第五章 工區、班組積分考核細則第二十三條 為督促班組自主開展安全管理,職工(含協議工)安全績效獎按30元/月發放。第二十四條 班長負責制定班組行為安全管理細則,在本班范圍內討論簽字通過,并按照細則進行分配、考核。第二十五條 班組自主安全管理,本班內的安全考核本班分配,工區內的安全考核工區分配。第二十六條 車間檢查到職工不安全行為、明顯崗位安全管理缺陷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30元的安全績效獎勵,然后再按車間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第二十七7、條 從該辦法實施的次月起對班組長、工區長進行月度累計績效考核,安全績效較好(月度未被安全處罰)的班組、工區,班長、工區長在30元/月安全績效獎勵的基礎上,按每月10元、20元、30元的標準逐月進行累計獎勵,累計周期以年為單位周而復始。第二十八條 班組一旦被上級主管部門考核,本月累計安全績效獎勵將被全部扣除,連續被考核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對班長按20元、40元、80元的標準以此類推加倍進行考核。第二十九條 工區長、班長累計安全績效獎勵每年6月份、12月份按當月金額的2倍進行獎勵、考核。第三十條條 車間月度考核情況10日前公布。第三十一條 車間每發現員工一人違反積分細則的,工區長、區域點檢員、責任班長8、每人當月(截止到次月10日)必須找出兩人以上違反安全積分細則的人員,于次月10日前報車間,車間扣除上報責任人安全績效獎勵,完成以上要求的車間不再對工區長、點檢員、值班長進行考核。第三十二條 勞務工考核從工資獎勵和考勤中扣除。第三十三條 建立違規職工溝通平臺。一是對于逾越安全紅線或其他較嚴重違規的職工在嚴肅考核的同時,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職工深刻認識到違規的危害;二是發揮家庭的親情作用,以一封安全家書、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時與職工家屬反饋違規職工的情況,和家庭攜手共同做好職工的安全工作,不斷提升職工的安全意識。第三十四條 嚴禁弄虛作假和輪流考核,一經發現對責任工區長、班長進行加倍考核。第9、五章 附則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原料二車間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員工不安全行為積分考核標準適用人員積分類別積分項目積分標準管理人員積分考核標準管理缺陷未按要求實施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未按要求加強班組安全管理、開展或落實“四個標準化”。1未按要求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1未按要求對安全操作規程貫徹執行或監督。1未按要求對不安全行為進行檢查或管理。1未按要求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或整改。1未對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或檢查。1未按要求制定專項工作的安全措施及監督或落實。1未按要求進行危險源分級管理。1特種設備及人員不符合相關管理規定。1未按要求對相關方進行管理。1未按照程序對有限空間作業10、動火作業、登高作業進行審批。2未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和評價。1操作人員積分考核標準人的不安全行為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2造成安全裝置實效。1使用不安全設備,設施。2手、腳代替工具操作。1物體存放不當,造成隱患。1冒險進入危險場所。1攀、坐不安全位置。2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2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工作。2有分散注意力行為,如玩手機、打瞌睡等。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不按要求使用防護用品、用具。2勞保護品穿戴不符合安全作業要求。1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2不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1不熟悉車間及本崗位應急預案。1不熟悉所在崗位應11、急逃生路線。1違反我廠安全紅線。2物的不安全狀態走梯、平臺、護欄、踏板、護罩、警鈴、事故開關、限位等安全設施損壞。1電機及各類操作箱接地線損壞,操作箱、操作臺、操作柜標識不清、箱門不關閉。1崗位檢修電源箱不上鎖。1漏斗照明、泥漿泵、手持電動工具無漏電保護器;電器、照明線路裸露。1操作臺、配電柜前后不鋪設絕緣皮。1輪有罩、軸有套、坑有蓋、臺有欄、危險部位有警示標識。1起重設備限位、防脫銷、導繩器等安全附件損壞,完工后不斷電,停放位置不規范。1吊裝口蓋板銹蝕嚴重安裝不規范、護欄不牢固,吊裝口門不關閉。1環境缺陷廠房彩鋼瓦、空調銹蝕、破損或其他原因導致存在脫落風險、門窗玻璃不牢固。1安全通道不暢通、12、非巡檢通道小門不關閉。1崗位照明損壞、不足。1危險區域、部位,安全標識牌缺失。1管理缺陷崗位安全管理臺賬填寫不及時、不規范、弄虛作假。1不按要求開展崗位(班組)安全檢查。1崗位安全隱患不及時聯系處理,無聯系記錄的。1維護設備、處理故障,不停機、斷電、掛牌、切斷三個事故開關,填寫安全確認表。1相關方作業不按“兩表、一票、一證、一單”的要求辦理安全手續,落實安全措施。1外委相關方作業不佩戴施工作業證,允許其作業。1起重工、起重指揮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操作,指揮人員不佩戴明顯標志。1動火現場不清理可燃物、不配備滅火器,不設專人監火,6級以上大風高空動火。1交流弧電焊機一次線長度大于3米,二次線長度大于30米、接頭超過2個。接線柱無防護罩,外殼不接地,允許其作業。1兩臺電焊機同時接在一個電源開關上。手把線、地線與氧氣瓶、乙炔瓶及軟管混放。1氣瓶無保護帽、防震圈,壓力表、減壓器;乙炔氣瓶無回火器;氧氣瓶乙炔瓶間距少于5米。1違反摘掛牌制度,危險區域不設置警示裝置。1安全設施因故拆除,問題處理完畢不及時恢復。1有限空間作業無專人監護、不使用安全電壓、入口處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