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信息化、機房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規定(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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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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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信息化、機房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2第三章 網絡維護管理辦法4第四章 計算機操作守則6第五章 計算機維修養護制度7第六章 計算機管理人員職責(兼職)8第七章 機房管理制度8第九章 機房用電安全制度10第十章 機房消防安全制度11第十一章 機房設備安全使用制度12第十二章 軟件安全使用制度13第十三章 機房資料、文檔和數據安全制度13第十四章 機房財產登記和保護制度14第十五章 設備定期維護制度14第十六章 調度通信系統維護管理規定15第十七章 工業電視系統維護管2、理規定17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礦信息化系統的管理,充分發揮信息自動化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作用,根據本礦實際情況,特制定該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是主要針對分布在各部(室)、隊的計算機及與工業以太網、企業網相連接的各系統相關設備作出統一、全面的管理,并以此作為計算機管理、操作人員的工作制度。壓風、人員定位、通風、安全監測、視頻、自動化控制、主扇監控、排水、電力、瓦斯抽放、語音廣播、水文通訊、產量監控等系統除遵守本制度外還因遵守本行業相關標準。如兩者有出入以行業標準為主。第三條 生產指揮中心作為全礦信息自動化的管理機構,對各系統的使用狀況起監督的作用。第四條 機運隊、通風隊負責全礦信息化各子3、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第五條 全礦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以保證本礦的信息化系統應用前景更為廣闊。第六條 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將按規定處以警告、暫停網絡、通報批評、罰款(100元-1000元)等處罰。對相關責任部門處以罰款(500元-3000元)計算機、網絡管理、工業以太網絡 維護單位:通風隊第二章 信息化管理體系綜合自動化系統 維護單位:通風隊總工程師負責礦井信息化建設的決策機電礦長地面儲裝運集控系 維護單位:通風隊通風隊負責各信息化子系統的日常維護和問題反饋機運隊生產指揮中心負責全礦信息化制度的建立,信息化建設方案的審批。機電供 應中心安全監測系統、人員定位管理系統 維護單位:通風隊礦長調4、度通信系統及無線通訊系統 維護單位:通風隊管理管理管理瓦斯抽放泵監控系統、地面給排水監控系統 維護單位:通風隊信息反饋大屏及工業電視系統、語音廣播系統 維護單位:通風隊礦井電力監控系統 維護單位:機運隊水文監測系統 維護單位:通風隊副井提升監控系統 維護單位:機運隊主井提升監控系統 維護單位:機運隊通風機監控系統、壓風機監控系統改造 維護單位:機運隊井下排水監控系統 維護單位:機運隊產量監控系統 維護單位:機運隊第三章 網絡維護管理辦法 第七條 煤礦網絡是為全礦辦公、生產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礦內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上傳安全數5、據及生產監測情況等與及集團公司實現辦公自動化,并與互聯網相連給我礦領導與員工提供方便、快捷、現代化的辦公環境。為了加強網絡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及安全規定。 第八條 煤礦網絡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本條例。 第九條 由生產指揮中心負責網絡的整體規劃及相應的應用系統建設,通風隊監測班負責網絡運行維護及安裝工作。 第十條 網絡的安全監查工作,由通風隊監測班網絡維護人員負責。 所有使用網絡的用戶必須接受維護人員的監督檢查,并給予配合。第十一條 網絡的IP地址由生產指揮中心統一管理、分配,6、按網段及計算機名分配到各部(室)、隊,并將IP地址使用情況及計算機名備案。 第十二條 使用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用戶名稱、工作組及首頁鏈接。第十三條 在網絡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允許在網絡上散布計算機病毒;不允許通過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系統;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不得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使用網絡資源;不得盜用未經申請的IP地址入網。 第十四條 各部(室)、隊計算機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第十五條 各部(室)、隊計算機用戶如果在網7、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向上級報告并自覺立即銷毀。 第十六條 各部(室)、隊計算機一旦發現病毒,必須立即停止上網,直至徹底清除病毒。若系統發現無法清除的病毒,必須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 第十七條 煤礦網絡上嚴禁下列行為:(一)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3、泄露本礦機密的;4、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5、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二)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三)盜8、用他人賬號、盜用他人IP地址。(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五)上網信息審查不嚴, 造成嚴重后果。(六)以端口掃描等方式,破壞網絡正常運行。(七)感染病毒影響網絡正常運行。(八)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用戶名稱及工作組。(九)未經批準私自購置交換機連接上網。 發現有上述行為者,生產指揮中心可處以警告、暫停網絡使用、通報批評、罰款(100元-1000元)等處罰。對相關責任部門處以罰款(500元-3000元)的處罰、乃至停止其網絡使用。 第十八條 本礦井安全監測系統計算機、水文監測系統計算機、調度通訊系統計算機、人員定位系統計算機、自動化控制系統計算機、皮帶秤數據計算機、壓風機房9、監測計算機、工業電視系統計算機、主扇監控計算機及各要害部門的控制用服務器嚴禁連接外部網絡及使用相關移動存儲設備。違者罰款100元-10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礦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因疏于管理和使用不當等原因對網絡設施造成損壞的,由通風隊檢測板進行核實并上報生產指揮中心,由生產指揮中心進行考核,其造成的損失由該部門負責,對于情節嚴重的,按礦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于未開通外網的各部(室)、隊,不得擅自接線開通,必須申請并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第四章 計算機操作守則第二十一條 各部室相關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在計算機上玩游戲等娛樂活動。各系統服務器不得連接外部存儲設備。第二十二條 每隔半10、年計算機內儲存的重要數據,各部門負責人應聯系信息化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備份存儲,以避免因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導致數據丟失。第二十三條 除計算機管理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第二十四條 有關操作口令不得告訴無關人員,自己的工作口令由個人保管,如有泄密,應及時更改,否則如發生糾紛和損失,將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二十五條 保持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清潔,下班時必須關閉計算機,并關好門窗,防止丟失、雨淋、暴曬等。第二十六條 計算機故障必須認真填寫礦電腦維護申請表,并報生產指揮中心維護人員維修。維護人員根據故障現象,屬個人原因操作不當的將按總則規定給相關責任人予處罰。 第五章 計算機維修養護制度第二11、十七條 維修人員在拆裝硬件設備時,須按順序進行,不可野蠻操作。第二十八條 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任何人不得拆裝計算機及相關設備,及刪除系統文件、應用軟件,改動計算機的系統設置。第二十九條 凡拆裝、更換任一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硬件后,須登記在冊,以備查訊。第三十條 管理人員需定期巡查各科室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計算機系統文件、應用軟件有否改動和刪除。第三十一條 維修人員定期對單機、網絡進行測試,殺毒。第三十二條 維修人員需備好常用工具軟件,在單機、網絡出現故障時能立即驅動或重新安裝。第三十三條 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須有各系統管理人員陪同并上報生產指揮中心認可。第六章 計算機管理人員職責12、(兼職)第三十四條 各部室及各隊推選一名兼職管理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協助管理人員加強對本部室計算機及相關設備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條 兼職管理員需督促、指導本部室計算機操作人員正確使用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第三十六條 兼職管理員經生產指揮中心管理人員授權后,可進行一些日常的維護工作,如定期檢測計算機病毒等。第三十七條 兼職管理員應及時傳遞信息自動化和各科室之間的信息,以起到聯系紐帶的作用。第三十八條 協助教育培訓中心做好本部室人員的計算機知識培訓工作。第七章 機房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主要適用于煤礦各信息自動化系統機房,并作為機房工作人員的日常行為規范。第四十條 機房人員日常行為準則13、(一)必須注意環境衛生。禁止在機房、辦公室內吃食物、抽煙、隨地吐痰;對于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污機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清理干凈,保持機房無塵潔凈環境。(二)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工作人員儀表、穿著要整齊、談吐文雅、舉止大方。(三)機房用品要各歸其位,不能隨意亂放。(四)機房應安排人員值日,負責機房的日常整理和行為督導。(五)對機房管理列入日常巡視范圍,并每月進行一次考核檢查。(六)進出機房必須換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擺放整齊。(七)注意檢查機房的防曬、防水、防潮,維持機房環境通爽,注意天氣對機房的影響,下雨天時應及時主動檢查和關閉窗戶、檢查去水通風等設施。(八)機房內部不應大聲喧嘩14、注意噪音/音響音量控制、保持安靜的工作環境。(九)堅持每天下班之前將桌面收拾干凈、物品擺放整齊。第八章 機房保安制度第四十一條 機房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切實負責機房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第四十二條 出入機房應注意鎖好門。對于有客人進出機房,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該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第四十三條 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應保證工作區域內保存的重要文件、資料、設備、數據處于安全保護狀態。如檢查并鎖上自己工作柜枱、鎖定工作電腦、并將桌面重要資料和數據妥善保存等等。第四十四條 嚴禁在工作室內會15、客,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領導批準方可進 入本室,非本室工作人員示經允許不得進入本室第四十五條 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給其它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信息保密。對于遺失鑰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況要即時上報,并積極主動采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第四十六條 機房人員對機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第四十七條 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設備。第四十八條 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第九章 機房用電安全制度第四十九條 16、機房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第五十條 機房人員應經常實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第五十一條 機房應安排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備、設施。第五十二條 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應選用安全、有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第五十三條 在真正接通設備電源之前必須先檢查線路、接頭是否安全連接以及設備是否已經就緒、人員是否已經具備安全保護。第五十四條 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第五十五條 如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第五十六條 機房人員對17、個人用電安全負責。外來人員需要用電的,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允許,并使用安全和對機房設備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第五十七條 機房工作人員需要離開當前用電工作環境,應檢查并保證工作環境的用電安全。第五十八條 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熾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設備。第五十九條 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第十章 機房消防安全制度第六十條 機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則,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第六十一條 機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蝕、強磁性物品。機房管理員須做到防靜電、防火、防潮、防塵、防熱。,禁止將機房內的電源引出挪做18、他用,確保機房安全。第六十二條 機房內滅火裝置應放在指定位置,定期檢查。機房內各項告警系統靈敏、完好。機房人員會使用滅火裝置。第六十三條 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準。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第六十四條 應嚴格遵守張貼于相應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第六十五條 最后離開的機房工作人員,應檢查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關閉將會帶來消防隱患的設備,采取措施保證無人狀態下的消防安全。第十一章 機房設備安全使用制度第六十六條 機房人員必須熟知機房內設備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規則。第六十七條 應定期檢查、整理硬件物理連接線路,定19、期檢查硬件運作狀態(如設備指示燈、儀表),定期調閱硬件運作自檢報告,從而及時了解硬件運作狀態。第六十八條 禁止隨意搬動設備、隨意在設備上進行安裝、拆卸硬件、或隨意更改設備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件復位。第六十九條 禁止在服務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需要對服務器進行配置,應在其它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并確認可行后,才能對服務器進行準確的配置。第七十條 對會影響到全局的硬件設備的更改、調試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并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硬件設備的更改。第七十一條 對重大設備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后,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和調整,并應做好詳細的20、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設備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后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準備好后備配件和應急措施。第七十二條 不允許任何人在服務器、交換設備等核心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上級允許,更不允許他人操作機房內部的設備,對于核心服務器和設備的調整配置,更需要小組人員的共同同意后才能進行。第十二章 軟件安全使用制度第七十三條 必須定期檢查軟件的運行狀況、定期調閱軟件運行日志記錄,進行數據和軟件日志備份。第七十四條 禁止在服務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軟件調試,禁止在服務器隨意安裝軟件。需要對服務器進行配置,必須在其它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并確認可行21、后,才能對服務器進行準確的配置。第七十五條 對會影響到全局的軟件更改、調試等操作應先發布通知,并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軟件配置的更改。第七十六條 對重大軟件配置的更改,應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后,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并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軟件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后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備份原有軟件系統和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七十七條 不允許任何人員在服務器等核心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軟件調試和操作。未經上級允許,不允許帶領、指示他人進入機房、對網絡及軟件環境進行更改和操作。第十三章 機房資料、文22、檔和數據安全制度第七十八條 資料、文檔、數據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第七十九條 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它無關人員或向外隨意傳播。第八十條 對于牽涉到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工作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檔、資料或者查詢相關數據的,應由機房相關負責人代為查閱,并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第八十一條 重要資料、文檔、數據應采取對應的技術手段進行加密、存儲和備份。對于加密的數據應保證其可還原性,防止遺失重要數據。第十四章 機房財產登記和保護制度第八十二條 機房的日常物品、設備、消耗品23、等必須有清晰的數量、型號登記記錄,對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設備,必須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借取和歸還制度進行管理。第八十三條 機房工作人員應有義務安全和小心使用機房的任何設備、儀器等物品,在使用完畢后,應將物品歸還并存放于原處,不應隨意擺放。第八十四條 對于使用過程中損壞、消耗、遺失的物品應匯報登記,并對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第八十五條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允許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機房設備和物品。第十五章 設備定期維護制度第八十六條 季度維護:(一)徹底清掃機房內部和周圍環境衛生。(二)為機房內所有設備除塵。(三)檢查清洗空調系統。調節設備運行要求環境范圍。(注:參閱維護使用說明)(四)排除設備在使用中24、出現的故障和缺陷。(五)檢查、測試機房電源工作情況,并做好維護記錄。(六)UPS的充放電操作、維護以及穩壓設備的正常供電值。(注:參閱維護使用說明) (七)檢查電器保護設施及線路老化情況。第八十七條 換季維護:(一)完成季度維護的內容。(二)檢查空調,保證無故障,檢查排泄水管道。(注:參閱維護使用說明)(三)檢查各種電纜和導線的固定、走向及通電后溫升情況是否符合要求。(四)檢查各種安全設備、防火設備及報警設備。(五)夏季來臨之前,檢查機房防水、防雷電措施情況。第八十八條 針對重大任務的設備維護:(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季節性三防工作。(二)完成季度維護內容。(三)根據任務要求,重點檢查相關設備的25、工作情況。(四)需臨時增設一些設備,事先安裝并調試。(五)其他有關設備維護。第十六章 調度通信系統維護管理規定第八十九條 為規范煤礦調度通訊系統的使用和管理,保證礦井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第九十條 調度電話的安裝由礦生產指揮中心統一管理,各部(室)隊不得私自裝機、并機、移機、拆機。第九十一條 通訊主干線由公司信通中心負責維護,各單位使用話機和線路由通風隊負責維護管理。主干線路電話分線箱各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拆卸,違者處以100元至300元罰款。第九十一條 井下各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的通訊纜線、電話必須按標準化要求懸掛,電話、接線盒、分線盒不能受水淋、損壞。第九十二條 通訊纜線的連接必須使用接26、線盒,不得造成纜線、話機失爆或纜線接頭不合格。第九十三條 通訊故障經查實屬使用單位維護不到位或者人造成話機、線纜損壞、丟失的處以200至2000元罰款;造成纜線、話機失爆的按三違處罰條例規定執行處罰。第九十四條 井巷施工時施工單位應注意對現場通訊纜線的保護,使用單位要監督施工;如因施工造成通訊故障,施工單位或使用單位要及時匯報生產指揮中心,以便及時安排處理,并根據故障情況對施工單位給予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第九十五條 各掘進頭電話,通信纜線要求按標準懸掛,電話懸掛位置合適,不得隨意至于巷道底板,否則對維護單位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 第九十六條 如果使用單位對自己責任范圍內的通訊纜27、線、話機不監督維護導致施工單位破壞了通訊系統,將對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分別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第十七章 工業電視系統維護管理規定第九十七條 工業電視系統由通風隊統一管理和維護, 生產指揮中心負責系統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工作。各部(室)隊不得私自拆卸攝像頭,移動傳輸設備。第九十八條 各施工單位應注意對現場傳輸光纜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傳輸故障、線纜設備損壞的處以200至500元罰款。第九十九條 各單位應注意保護相應安裝地點的攝像頭,造成設備丟失的按設備價格賠償。第一百條 各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切斷攝像頭供電電源,違者違者處以100元以上罰款。第一百零一條 被查出故意破壞設備者,按煤礦相關管理辦法28、嚴肅處理。第十八章 綜合自動化運行管理制度第一百零二條 為確保礦井綜合自動化系統的順利運行,及時解決運行期間遇到的所有問題,以免影響日常生產的正常運作,就系統安裝運行期間的有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三條 系統安裝運行期間,應做到每天定時查看系統運行狀況,對服務器及網絡設備進行查看,及時處理由硬件及線路故障引起的缺陷。第一百零四條 系統安裝運行期間,使用人員每天打開系統,對系統數據進行核對,確保回傳數據有效,真實的反應井下監測的狀態。第一百零五條 系統安裝運行期間,對于系統操作不熟悉的人員,各部門統一提出報生產指揮中心,根據人數及崗位,生產指揮中心負責安排集中培訓或單個輔導。第一百零六29、條 對于系統本身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使用人員發現后盡快反映,生產指揮中心將在問題提出后抓緊聯系廠家解決,一般性問題爭取在當天最多至二天內解決,不能解決的給出必要的答復及替代辦法。第一百零七條 井下設備應定期巡檢,對電力監測、水泵控制、風機監測、副井提升系統、安全檢測、主皮帶監控等系統的采集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障數據的有效性。第一百零八條 各施工單位應注意對地面及井下傳輸光纜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傳輸故障、線纜設備損壞的處以200至500元罰款。第一百零九條 各部門應注意保護地面及井下相應安裝地點的攝像頭,造成設備丟失的按設備價格賠償。第一百一十條 各使用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切斷采集設備及監控裝置的供30、電電源,違者違者處以100元以上罰款并追究責任。第一百一十一條 被查出故意破壞設備者,按煤礦相關管理辦法嚴肅處理。附件:1、綜合自動化系統各子系統管理及維護人員名單表。附件1:綜合自動化系統各子系統管理及維護人員名單表系統名稱檢查維護隊組維護人員主管隊長計算機、網絡管理、工業以太網絡通風隊王祥勇 鮑永軍蘇艷祥 梁作俊王 偉李偉宏綜合自動化系統通風隊安全監測系統、人員定位管理系統通風隊鮑永軍李冶蘇艷祥梁作俊調度通信系統及無線通訊系統通風隊地面儲裝運集控系通風隊瓦斯抽放泵監控系統、通風隊地面給排水監控系統通風隊大屏及工業電視系統、通風隊語音廣播系統通風隊水文監測系統通風隊主井提升監控系統接入機運隊田利、趙樹權張景水、趙原劉天亮、逄興余張志強副井提升監控系統接入機運隊壓風機監控系統改造機運隊田利、趙樹權高金樹、沙元偉劉川、于琦通風機監控系統接入機運隊產量監控系統改造接入機運隊趙樹權、李希武何喆、周云峰井下排水監控系統機運隊田利、張德林崔慶祥、陳存利劉常寶、王昌福李景龍礦井電力監控系統機運隊田利、張景水王旭、王輝王東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