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規定.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16650
2023-11-22
6頁
19.97KB
1、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考核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提高員工安全素質,防范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企業安全培訓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 公司安委會、安質環保部負責制定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協助組織實施。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2、全生產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第二章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第五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六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3、。 第七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第八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必須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 第九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培訓機構發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第三章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第十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考核制度,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巖鋒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執行。第四章 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第十一條 公司新進員4、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第十二條 新進員工在上崗之前必須經過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第十三條 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二)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三)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標準;(四)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五)有關事故案例。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安委會指定講師授課,培訓時間不少于24小時。第十四條 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內容應當包括:(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5、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六)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第十五條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由班組自行組織,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二)崗位使用的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裝置;(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及管理要求;第十六條 公司對非直接參與生產的員工每年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宣傳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第十七條 公司在做好新員工6、入職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貫徹及時性、嚴肅性、真實性,做到簡明、醒目,具體形式可采取:(一)施工現場(車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二) 舉辦安全生產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三)印發安全保護簡報、通報、黑板報、宣傳欄等。(四) 張掛安全保護掛圖或宣傳畫、安全標志和標語口號。(五) 舉辦安全保護文藝演出、放映安全保護音像制品。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管理第十八條 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必須具有相關記錄。內部培訓必須有簽到表、培訓記錄單以及考試試卷等;外部培訓必須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資格證書。第十九條 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資料統一由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