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設計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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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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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裝飾設計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深圳市xx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管理規定(試行)為加強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努力消除事故隱患,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管理規定。項目負責人必須堅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并且嚴格管理現場施工班組及作業人員,如發生違反本規定第1-12條事項的,由公司質安部提交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違規處罰單,經主管領導審批,由公司財務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罰款如發生違反本規定第13-45條事項的,由質安部或項目部提交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2、工違規處罰單,經主管領導批準(由項目部提交處罰單的先經質安部審核),由財務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罰款。罰款并非公司的目的,只是公司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手段,所有收自項目部的罰款最終都將以公司的名義捐獻予希望工程、光彩事業、慈善基金會或其它社會公益事業。第一條 在市、縣(區)的城區嚴禁使用竹排腳手架,如使用竹排腳手架,責令限期改正,并罰款1000元。第二條 臨邊及“四口”無安全防護措施(防護欄桿、安全網)的,責令限期改正,并罰款200元。第三條 移動式操作平臺,臺面應鋪滿,鋪穩;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配置登高扶梯,不符合規定的罰款200元。第四條 施工現場臨時配電箱接線不規范3、,配電箱沒有門或不鎖門的,沒有指定持證電工負責的,責令限期改正,并罰款200元。第五條 施工現場用電嚴禁直接用線搭接插座取電,必須按要求使用插頭取電,不按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罰款500元。第六條 施工現場地拖線嚴禁用花線代替,如有違反,責令限期改正,并罰款200元。第七條 在倉庫、易燃易爆物品、電氣設備相對集中的場所必須配置合適的滅火器,無設置滅火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按每處200元罰款。第八條 在未竣工建筑物內嚴禁設工人集體宿舍,設立集體宿舍的,責令立即改正,并處500-1000元罰款。第九條 施工現場必須保持場地清潔,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做到人走場清,沒有清理的,責令立即改正,并每次罰款4、200元。第十條 滿堂架搭設不規范:立桿不垂直、立桿大橫桿接頭位置不正確、沒有掃地桿、未按規定搭設剪刀撐、大橫桿在梁底處斷開不連續等,每項每處罰款100元。第十一條 滿堂架搭設完畢未經過項目部驗收即開始使用,罰款200元/次。第十二條 迎接政府部門檢查,未按公司指令行動,造成不良后果的,罰款500-1000元。第十三條 據施工現場要求,進入現場不戴工作卡,罰款每人次10元。第十四條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每人次50元;不扣帽帶罰款每人次20元。第十五條 工作時穿拖鞋、涼鞋、短褲、無袖背心或光膀子罰款每人次30元。第十六條 高處作業(+2米以上,含2米),不系掛安全帶罰款每人次50元。第十七5、條 在現場非指定點吸煙罰款10元;在易燃場所吸煙罰款50元。第十八條 高處作業亂拋材料物件,依情節和后果罰款每人次50元以上。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隨地小便罰款每人次50元,隨地大便罰款每人次100元。第二十條 在施工現場明火作業未辦動火證,當事人罰款50元,施工隊罰款500元。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10元/人次;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視情節罰款50元以上/人次。第二十二條 故意損壞安全標語、標牌罰款50元,并照價賠償。第二十三條 未經允許擅自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罰款500元以上/次;工作需要,局部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后未及時恢復,罰款200元以上/處。第二十四條 玩弄或故意6、損壞消防器材罰款1000元/次,并照價賠償。第二十五條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罰款100元以上。第二十六條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距離不足5米,罰款50元;氣瓶平放使用,罰款50元;使用時擺放位置不合理易傾倒易碰撞易墜落,罰款50元。第二十七條 電焊機擺放位置不合理,阻塞通道或易碰撞,罰款50元;一、二次線無接線柱、無防護罩,罰款50元;焊把線、地線達到報廢標準未更換,罰款50元;用鋼筋等做地線使用,罰款50元;焊把線沒有隨作業面變化而及時收斂,地上繞行,罰款50元;雨天焊機焊鉗無防雨措施,罰款50元。第二十八條 冒險違章操作施工機具,罰款50元;機具故障或鋸片(砂輪片)破損或超磨損仍冒險使用,罰款7、50元。第二十九條 電工焊工未按規定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罰款30元; 第三十條 下班后機具不斷電,罰款50元/臺。第三十一條 電工接線不正確,接駁位置不合理,接線操作不符合要求,依后果每項罰款50元以上。第三十二條 焊條頭不收撿,焊渣不清掃,罰款10元;高處焊接作業未采取隔離措施熔渣飛濺,罰款100元。第三十三條 手動工具開關箱隨意仰放在地上或掛放位置不合理或不關箱門,罰款50元/箱。第三十四條 往外架的小橫桿內塞放鋼筋等雜物,罰款50元。第三十五條 搭架時扣件不裝袋,作業后剩余扣件未收撿,罰款100元;外架搭設中斷時,留有不穩定桿件或臨時防護不到位,罰款100元。第三十六條 私自拆動外爬架8、桿件或破壞外架卸荷鋼絲繩,罰款200-1000元。第三十七條 作業時解開安全網,作業后未復原,罰款100元/處。第三十八條 作業面材料壓在電纜上或電纜泡在水里,責任班組罰款100元。第三十九條 施工班組未按照項目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按期進行整改,每一項罰款500元。第四十條 進場材料、周轉材料不按指定位置、要求堆碼,罰款100元;碼放不整齊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第四十一條 打架斗毆、酒后鬧事每人罰款200元。第四十二條 工具房、倉庫材料擺放不合理、未分類、未掛牌、有危險品,施工班組罰款100-300元。第四十三條 施工班組未按規定進行衛生大掃除,垃圾未清除,所屬區域死角多,狀況差,施工班組罰款100-300元/處。第四十四條 在現場、圍墻等場所亂涂亂畫罰款10元。第四十五條 施工現場嚴禁燒水做飯,在施工現場燒水做飯的,處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改正。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質安部。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xx年10月7日起生效。深圳市xx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違規處罰單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電話工程地點檢查日期 年 月 日序號處罰內容處罰金額備注檢查人:審核人:審批人:備 注: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2、現場檢查記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