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次干路道路交通工程部分施工圖設計說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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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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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次干路雙向四車道道路工程施工圖紙說明書CAD全套資料
1、潼南兩橋片區建設項目(縱一路)交通工程部分施工圖設計說明 1 設計采用的技術標準、規范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 57682009)重慶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建設設置要求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05MR601)道路交通標線質量要求和檢測方法(GB/T 16311-2009)道路標線涂料(GA/T 298-2001)路面標線涂料(JT/T2802004)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GBT 23827-2009)城市道路交叉口設計規程(CJJ152-2010)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 50688-2011)道路交通信號燈(GB 148872011)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GB 25282、02010)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GB 14886-2006)道路交通信號倒計時顯示器道(GA/T508-2014)2 設計概況及范圍和內容工程概況:縱一路:道路全長為320.447m,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標準路幅寬為36m;雙向四車道,設計速度為30km/h。設計范圍為縱一路交通工程設計,設計內容為交通標志標線設計。3 設計總原則交通標志、標線及交通信號系統的設置應充分結合本工程自身特點,在達到適時、適量地提供交通信息,確保行車安全目的的同時,盡可能與道路的整體效果相配合,并盡量減少交通標志數量,簡化交通標線。4 交通標志4.1設計原則在交通標志布設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以不熟悉3、本項目及周圍路網體系的司機為設計使用對象,從整體路網的角度出發,結合周圍路網體系合理地選擇標志信息; 版面設計以駕駛員按設計速度行駛時,能夠及時辨認的信息為基本原則,同時力求使標志版面美觀、醒目; 標志布設均衡而不宜過于集中在局部路段,標志結構形式設計及標志的布設與道路線性及周圍環境協調一致,滿足美觀及視覺的要求,提高局部標志的視認性; 標志的布設應充分注意與監控、信號控制、環境等其它沿線設施系統的協調配合,重要的信息給予重復顯示,同時避免提供過多的信息,防止信息過載; 交叉口交通標志的設置應向駕駛員提供明確的“路權分配”信息,確保交叉口的行車安全和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嚴格依照道路交通標志和4、標線(GB5768-2009)設置標志。4.2版面設計標志根據其版面內容的不同,分為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幾種。交通標志版面設計主要以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為依據,以下幾點須注意:1、交通標志的形狀、圖案、尺寸、設置、構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須按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 57682009)規定執行。外形尺寸允許偏差為5mm。交通標志板的制作圖例見GB57682009中附錄A附錄H。2、交通標志的文字書寫規范、正確、工整。指路標志采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地名用漢語拼音,專用名詞用英文。在版面制作過程中,根據設置版面字數的需要,修改版面尺寸。3、采用鋁合金板,符合道路交通標志5、板及支撐件GBT 23827-2009要求。指路標志厚度3.0mm;警告、禁令、指示標志板厚度2mm。4、交通標志反光材料采用超強級反光膜。5、交通標志的邊框外緣,應有襯底色規定為:警告標志為黃色,警令標志為白色,指示標志為藍色。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標志為綠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標志為藍色。4.3 標志設置標志設置在施工過程中須注意以下幾點:1、在滿足規定的前置距離的情況下,不允許損壞道路結構和妨礙交通安全;與建筑物保持1m以上的側向距離。2、應滿足視認要求,避免上跨橋、照明設施、門架、監控設施、電桿、行道樹、綠籬及路上構造物等對標志板面的遮擋。3、不應遮擋其他交通設施。4、標志的版面應面向來車方向,6、并應盡量減少對駕駛員的眩光。設置路側式標志時,可與道路中心線的垂直線成一定的角度,指路標志和警告標志為0度10度,禁令標志和指示標志為0度45度,道路上方的標志應與道路中心線垂直并與道路垂直線成0度10度的俯角。5、標志立柱應保持垂直,其傾斜度不應大于立柱高度的0.5,且不允許向車行道一側傾斜。6、標志板在一根標桿上并設時,應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類標志的設置順序,應按提示信息的危險程度先重后輕排列。7、標志安裝在單柱、雙柱或懸臂式標桿立柱上時,安裝高度為不小于250cm,但安裝在隔離帶、綠化帶等非行人通行的地點時,安裝高度不低于100cm。標志板外緣距路面側石線7、不應小于25cm。標志板安裝在懸臂上,考慮到通行凈空和路面維修增高的因素,安裝高度控制在550cm。對于附著式標志同樣應當符合不小于250cm和側向凈空不小于25cm的要求。4.4 標志結構道路交通標志由標志板、支柱、基礎、緊固件和反光材料等組成。標志底板、支柱等所使用的材料,應盡量選用強度高、耐久性好的材料。1、標志板結構及材料標志板由標志面和標志底板組成。(1)標志面采用逆反射材料和保護層制作。標志面上的圖案、文字、外邊框、襯底色等信息部分應采用逆反射材料,在標志面的最外層涂保護層透明涂料。(2)標志底板邊緣進行卷邊加固,卷邊形式可參考GB5768附錄E圖E2形式。標志底板采用型鋼加固,加8、固方式按GB5768附錄E1選擇。(3)同一塊標志板上,標志底板和標志面所采用的各種材料應具有相容性,防止電化作用,不同的熱膨脹系數或其他化學反應等造成標志板的銹蝕或損壞。(4)標志底板可用鋁合金板材制造,當板材拼接時需用固件連接。(5)在本次設計中,對標志版面反光膜采用微棱鏡超強級反光膜。具體設計見設計圖紙。2、標志立柱交通標志立柱選用鋼管制作,所有鋼構件必須采用熱浸鋅作防腐。標志支撐件的基礎設計采用水泥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為C30、C20。標志的包裝、運輸及貯存應符合JT/T279的有關規定。在連接部件時,應考慮安裝方便、連接緊固、板面平整。各種標志立柱的埋設深度,決定于板面承載9、力的大小及地基承載力,一般應澆注混凝土基礎,立柱的金屬預埋件應進行防腐處理。具體設計見設計圖紙。5交通標線根據國標道路交通標志標線(GB57682009)的相關規定,本工程交通標線主要包括:車行道分界線、車行道邊緣線、導向車道線、導向箭頭標記以及其他路面標記。5.1設計原則 在機動車道兩側路緣帶內側設置車道邊緣線,車道邊緣線采用線寬15cm的白色熱熔型涂料面撒反光玻璃珠的標線; 對向車行道分界線設置在道路的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分黃色單虛線和黃色雙實線兩種。黃色雙實線兩標線的中心間隔為0.5m,采用線寬15cm的黃色熱熔型涂料面撒反光玻璃珠的標線。黃色單虛線線寬15cm,線段和間隔尺為4m和6m,10、采用黃色熱熔型涂料面撒反光玻璃珠的標線; 同向車行道分界線為白色虛線,線寬0.15m,線段和間隔尺寸為2m和4m,標線涂料使用熱熔型涂料,表面撒反光玻璃珠; 路口人行橫道線寬0.4m,間距0.6m,長5m; 停止線與人行橫道斑馬線的距離為2m,停止線寬0.2m;路口導向車道線長30m;在需要誘導車輛前的合適位置設置地面導向箭頭,箭頭長3m;導向箭頭按導線長度重復設置3次;5.2技術要求 所有標線及標記均采用熱熔型反光涂料; 車道分界線、車道邊緣線和導向車道線厚度為2.0mm10%,斑馬線、停止線、導向箭頭等標線厚度為3.5mm10%,涂料中應混合占總量18%的玻璃微珠,在噴涂時,標線表面還應均11、撒0.3Kg/m2的玻璃微珠; 施工路面標線之前,要求路面干燥、清潔,除凈雜物和灰塵; 施工時,環境溫度不得低于10C; 車道邊緣線不應侵占行車道寬度; 畫標線之前,要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并結合道路平曲線要素等實地放線,以保證標線位置精確、線形順暢; 圖示出的部分標線為典型位置,施工時應根據實際的道路情況放線調整。6 交通設施設置注意事項1、由于區域交通功能已發生改變,為避免混淆,工程范圍內原有交通標志設施應進行拆除。2、指路標志牌文字大小、排版及路名要通過交管部門及甲方審查后才方可實施。3、指路牌具體路名應以地名辦命名的正式文件為準。4、直立桿在位置允許的條件下可以放在路燈桿上,抱箍及抱箍底襯根12、據路燈桿的粗細作調整。5、標志板不能被樹葉和其他物件遮擋。6、交通標志混凝土基礎頂面應低于人行道路面15cm,交通設施施工完畢后恢復人行道磚或與道路同步實施。7、各標志桿位置根據施工具體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建議調整范圍控制在5m之內,若需要作超出該閾值范圍之外,須經得交管、甲方和設計三個部門的同意。8、標志牌上道路路名以實際為準,若尚未開通道路,則在指路牌上遮蓋該路名。9、施工中出現剛性基礎過大或基礎設置處于土質不良時,必須提前通知設計單位,可采用選擇樁基礎。10、本次設計中未盡事宜,請參照GB57682009,JTG/T D712004等相關規范的規定。7 交通工程數量交通標志標線交通標志牌類別標志版面規格(mm)數量(塊)指路標志480024001120015001車道行駛方向標志400020001480024001限速標志8002禁止停車8002禁止鳴喇叭標志8002交通標志桿項目名稱規格數量(根)單柱式1141懸臂式165懸臂式2273F單懸臂3交通標線類別單位數量標線m2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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