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作業焊工安全技術培訓課程(35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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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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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焊工安全技術培訓,1,學習焊接切割安全技術的必要性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勞動法,2,焊接操作人員屬特殊工種人員,須培訓,考核合格,掌握操作技能和有關安全知識,發給操作證件,持證上崗作業。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3,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極大的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稱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經貿委統一制作的安全技術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金屬焊接(2、氣割)作業是特種作業,4,學習安全技術的目的 1.安全知識 2.安全意識(防護意識、保護意識)3.安全措施,5,第一章 安全生產常識第二章 焊接與切割基礎第三章 焊接與切割安全基礎知識第四章 氣焊與氣割安全第五章 其它焊接工藝介紹第六章 焊接與切割作業勞動衛生 防護,內 容,6,第一章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常識,結束,7,第一節 安全生產方針,第二節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三節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職業規范 與崗位職責,8,第一節 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A正確B錯誤,9,“安全第一,預防為3、主,綜合治理”一、含義安全第一,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當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相沖突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預防為主,遵章守紀,履行崗位安全職責,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綜合治理,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管、技防多管齊下,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的監督作用,齊抓共管。重大決策、新發展。,目標、原則、手段、措施。辯證統一的關系,10,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可以歸納為以下內容:突出強調了“以人為本”的思想。“安全第一”是相對于生產而言的,即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先解決安全問題,使生產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在生產活動中,必須用辯證統一的4、觀點去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強調預防為主。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在事故發生后,要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確定相關人員的責任。,11,從事生產活動的最基本的條件是落實“安全第一”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安全保障,做好預防工作,12,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法律制度,第二節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常識,13,14,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的最高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15,【法規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訂)【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頒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效力】國家法律【頒布日期】2014-08-31【生效日期】2014-125、-0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14年8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4年8月31日,16,安全生產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適用于各個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本宗旨:是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享有的保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權利生產經營單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遵守制度和規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享有舉報權。,17,安全生產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適用于各個行業6、的生產經營活動。()A正確B錯誤,安全生產法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8,安全生產法從業人員享有的五項權利:知情權、建議權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批評、檢舉、控告權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合法拒絕權第四十六條之規定遇險停、撤權第四十七條之規定保(險)外索賠權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從業人員的義務:遵章作業的義務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義務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義務第五十條之規定安全隱患報告的義務第五十條之規定,1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兩證才能上崗 特種設備焊接操作證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對7、特種作業人員的規定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兩證缺一即視為違法上崗或違法用工,20,勞動法1995年1月10日施行(94.7第八屆人大八次)立法目的: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發展和進步。特種作業人員需要掌握的內容:對衛生條件和防護用品、健康檢查的規定第五十四條對培訓、資格的規定第五十五條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第五十六條有拒絕權、有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第五十六條,21,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經濟8、發展。特種作業人員需要掌握的內容:對工作環境和條件的要求第四條之規定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第六條之規定對用人單位的設立條件、職業衛生要求:第十三條之規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22,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及接受要求第二十八條危害的如實告知、合同中寫明第三十條之規定職業健康檢查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享有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獲得職業衛生教育9、培訓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傷提出意見和建議,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23,職業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A正確 B錯誤,24,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110、6日國務院第5次常務會通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應當了解的: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第二條之規定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第二條之規定工傷保險情況的公告第四條之規定及時救治工傷職工第四條之規定,2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條例簡稱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493號,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事故報告程序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1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等,26,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內容: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必11、須堅持“四不放過”事故調查組的組成 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和權利 生產安全事故的結案 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和公布事故調查處理及時準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尊重科學,27,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和性質不查清不放過 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和職工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28,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2007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公布,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報告權;生產經營單位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生產經營單位配合監督檢查職責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09年6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23號令公布,20012、9年9月1日起施行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保障健康工作環境職責;舉報權;職業健康培訓;防護用品;職業健康檢查,2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包括哪幾方面的監督: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督管理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管理監察機關的監督對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新聞媒體的監督,30,第三節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職業規范與崗位職責安全生產職業規范與職業道德密切聯系,每個從業人員不論從事什么職業,在職業活動中都應遵守基本的職業道德。,愛崗、盡責,文明、守則,31,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P12,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三項基本內容:,培訓與考核,技術要求,基本13、條件,32,三個基本條件年齡滿1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雙目裸眼視力在4.8以上,且矯正視力在5.0以上,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33,技術要求P1314所有焊接與切割作業人員應具備的實際操作技能氣焊與切割作業人員應具備的實際操作技能焊條電弧焊與碳弧氣刨作業人員技術要求埋弧焊作業人員技術要求氣體保護電弧焊作業人員應具備的實際操作技能電阻焊作業人員技術要求釬焊作業人員應具備的實際操作技能,34,培訓考核(法律法規規定、工作生產及生命安全的需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作業技能和及時進行知識更新,沒有培訓能力的可以委托發證部門組織進行培訓,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