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項目監理人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課件(80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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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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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理人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目錄,第一部分:監理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E1)第二部分: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要點第三部分:事故查處,第一部分:監理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E1),第二部分: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要點,一、樁基施工二、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三、腳手架搭拆四、模板安裝、拆除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六、建筑機械七、起重吊裝八、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技術九、其他危險性較大工程(幕墻、鋼結構、網架安裝)十、施工現場防火,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滲透在施工現場技術管理的各個環節、各個層面,只要有施工生產作業的地方,都有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空間。因此,在施工過程的各個技術環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是解決施工安全2、生產各種問題最有效的方法,1.打樁作業,定期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和其他易損部件,當發現磨損超標或其它達到報廢標準時,應立即更換。,2.靜力壓樁施工,壓樁機安裝地點應先期處理,場地應進行平整,地面應達到35kPa的平均地基承載力。起重機的起重臂下,嚴禁站人。,3、灌注樁施工,在樁架上拆除、維修機件,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鉆孔灌注樁在已成孔、尚未灌注混凝土前,應用蓋板封嚴,以防止掉土或人員跌落。,二、基坑支護、降水工程,基坑支護是指為確保基坑開挖和基礎結構的順利進行,設計并建造的臨時結構和支撐體系,用于承受基坑周圍土體的土、水壓力,以防止坍塌。降水工程是指基坑開挖時,為創造必要的施工環境和3、確保基坑邊坡的穩定,防止地下水的滲入,所采取的人工降低水位的措施。降水工程主要是阻截土中潛流和降低自然水位。由于改變了地下水流方向,相應地減少了對基坑的滲流,從而保證了邊坡的穩定,防止坑底隆起和避免產生流砂。,危險性較大的深基坑工程,(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工地塌方 兩名民工被埋死亡,2007年11月27日,在元通紡織城工地,進行挖溝作業時,三人被溝壁上坍塌的泥土埋在下面。救出時,其中兩人已停止了呼吸。,基坑側壁安4、全等級及重要系數,二、基坑工程,當條件允許時,基坑應盡可能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開挖,放坡坡度應滿足其邊坡穩定性要求。軟土可采用深層攪拌、注漿、間隔或全部加固等方法或采用降水措施。,支護結構選型,基坑支護,當采用懸臂式結構支護時,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基坑深度超過6m時,可選用單支點和多支點的支護結構。地下水位低的地區和能保證降水施工時,也可采用土釘支護。支撐的安裝和拆除順序必須與設計工況相符合,并與土方開挖和主體工程的施工順序相配合。分層開挖時,應先支撐后開挖;同層開挖時,應邊開挖邊支撐。支撐拆除前,應采取換撐措施,防止邊坡卸載過快。,地下水控制方法,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可單獨或組5、合使用。噴射井點是在井點管內部裝設特制的噴射器,用高壓水泵或空氣壓縮機通過井點管中的內管向噴射器輸入高壓水(噴水井點)或壓縮空氣(噴氣井點)形成水氣射流,將地下水經井點外管與內管之間的縫隙抽出排走。,適用條件,當因降水可能危及基坑及周邊環境安全時,應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截水后,基坑中的水量或水壓較大時,可采用基坑內降水。管井的井口應進行封蓋,降水完成后,應及時回填封堵。,基坑開挖,基坑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基坑支護結構必須在達到設計要求的強度后,方可開挖下層土方,嚴禁提前開挖和超挖。施工過程中,嚴禁設備或重物碰撞支撐、6、腰梁、錨桿等基坑支護結構,亦不得在支護結構上放置或懸掛重物。,基坑開挖有關規定,基坑周邊嚴禁超堆荷載。軟土基坑必須分層均衡開挖,層高不宜超過1m。基坑開挖過程中,應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護結構、工程樁或擾動基底原狀土。開挖至坑底標高后坑底應及時滿封閉并進行基礎工程施工。,基坑監測,開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開挖深度雖然小于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它需要監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基坑等級,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一級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2)開挖深度大于10m;3)與臨近建筑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4)基坑范圍內有歷史文物、近7、代優秀建筑、重要管線等需嚴加保護的基坑。2 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于7m,且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3 除一級和三級外的基坑屬二級基坑。,危險報警及采取應急措施,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進行危險報警,并應對基坑支護結構和周邊環境中的保護對象采取應急措施:(1)監測數據達到監測報警值的累計值。(2)基坑支護結構或周邊土體的位移值突然明顯增大或基坑出現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較嚴重的滲漏等。(3)基坑支護結構的支撐或錨桿體系出現過大變形、壓屈、斷裂、松弛或拔出的跡象。(4)周邊建筑的結構部分、周邊地面出現較嚴重的突發裂縫或危害結構的變形裂縫。(5)周邊管線變形突然明顯增長或出現裂縫、泄漏等8、。(6)根據當地工程經驗判斷,出現其它必須進行危險報警的情況。,三、腳手架工程,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工程2、懸挑式腳手架3、吊籃腳手架4、卸料平臺,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工程,(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二)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四)吊籃腳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六)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達到一定規模的腳手架,應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訂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搭設在樓面上的腳手架,應對樓面承載力進行驗算。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9、件以上兩步。,立桿搭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相鄰立桿的對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內,錯開距離應不小于500mm;(2)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立桿頂端宜高出女兒墻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3)雙管立桿中副立桿的高度不應低于3步,鋼管長度不應小于6m。,連墻件布置最大間距,連墻件設置,連墻件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腳手架荷載規10、定,作業層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無錫北塘區文教中心工地腳手架倒塌,2010年8月31日上午9時左右,無錫市北塘區文教中心工地在建主樓西立面2至8層腳手架發生垮塌事,導致3死5傷據查,該項目由無錫市北塘區益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江蘇華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福建溪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分包。,腳手架拆除,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拆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無錫北塘區文教中心工地腳手架倒塌,初步原因分析,一是腳手架上石材、龍骨堆放過多,11、超過腳手架的實際承載力,引起腳手架從八層直接垮塌到二層,發生安全事故;二是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不到位,對施工安全未作協調,工人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監管缺失。,鋼管和扣件質量對安全的影響,近年來,蘇州市發生了幾起腳手架坍塌事故,劣質鋼管和扣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主要問題一是反復使用,造成鋼管和扣件的磨損,沒有及時更換;二是出廠時就是不合格產品,厚度和重量遠遠達不到國家標準。,2、懸挑式腳手架,1.懸挑支承結構必須專門設計計算,應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穩定性和剛度,并將腳手架的荷載傳遞給建筑結構。2.懸挑梁應采用型鋼制作。3.支撐結構以上的腳手架應符合扣12、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規定,并設置剛性連墻件。腳手架立桿縱距不得大于1.5m,底部與懸挑結構必須進行可靠連接。,3、吊籃腳手架,安全鎖與懸吊平臺應連接可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于一年。吊籃必須設置上行程限位裝置,宜設超載保護裝置,并必須設有手動滑降裝置。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承處應能承受吊籃的全部重量;樓面上設置安全錨固環或安裝吊籃用的預埋螺栓,其直徑不應小于16mm。,3、吊籃腳手架,懸吊平臺應設有靠墻輪或導向裝置或緩沖裝置。吊籃宜選用高強度、鍍鋅、柔度好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不應小于9。鋼絲繩繩端的固定應不少于3只繩卡;工作鋼絲繩最小直徑不應小于6mm,安全鋼絲繩宜選用與工作13、鋼絲繩相同的型號、規格,在正常運行時,安全鋼絲繩應處于懸垂狀態。安全鋼絲繩必須獨立于工作鋼絲繩另行懸掛。,吊籃腳手架作業,施工作業時,嚴禁超過吊籃的額定載荷。作業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在每班作業前,操作人員應當對吊籃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排除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籃。,吊籃腳手架使用,吊籃在風速大于8.3ms(相當于5級風力)時,應停止施工。每天工作完畢或遇大風惡劣天氣應將吊籃放回地面,嚴禁半空停放。吊籃上的操作人員應當配備獨立于懸吊平臺的安全繩及安全帶或其它安全裝置。安全繩應當固定于有足夠強度的建筑物結構上。嚴禁將安全繩、安全帶直14、接固定在吊籃結構上。,吊籃腳手架使用規定,嚴禁將吊籃用作垂直運輸設備。嚴禁作業人員從窗口上、下吊籃。,4、卸料平臺,懸挑卸料平臺應按現行規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懸挑卸料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斜拉鋼絲繩構造上應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安裝卸料平臺,鋼絲繩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卸料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卸料平臺上應懸掛標明容許荷載值的警示牌,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四、模15、板工程,1、設計規定2、構造與安裝3、滿堂模板和共享空間模板支架4、模板拆除,危險性較大的模板及支撐體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1、設計規定,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澆筑梁混凝土時,應從跨中向兩端對稱分層澆筑,每層厚度不得大于400mm。扣件式鋼管支架立柱穩定性應按單桿軸心受壓構件計算,鋼管的初始彎曲率不得大于11000,其壁厚應按實16、際檢查結果計算。,2、構造與安裝,在多層樓板上連續設置模板支撐架時,應保證上下層支撐立桿在同一軸線上。梁和板的立柱,其縱橫向間距應相等或成倍數。鋼管立柱底部應設底座和墊板,頂部應設可調支托,U形支托與楞梁兩側間隙必須楔緊,其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于200mm,螺桿外徑與立柱鋼管內徑的間隙不得大于3mm,安裝時應保證上下同心。,水平拉桿設置,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處,應設縱橫向掃地桿,頂端應設置縱橫向水平拉桿一道。掃地桿與頂部水平拉桿之間,按設計步距設置縱橫向水平拉桿。當層高在820m時,在最頂步距兩水平拉桿中間應加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大于20m時,在最頂兩步距水平拉桿中間應分別增加一道水17、平拉桿。所有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牢。無處可頂時,應在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續式剪刀撐。,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其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鋼管規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根立柱底部設置底座或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2.立柱接長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嚴禁搭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其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3.嚴禁將上段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4.當支架立柱高度超過5m時,應在立柱周圈外側和中間有結構柱的部位,18、按水平間距69m、豎向間距23m與建筑結構設置一個固結點。5.多層懸挑結構模板支撐應連續設置,并不得少于3層,上下立桿應保持在同一垂直線上。,3、滿堂模板和共享空間模板支架,在外側周圈應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剪刀撐;中間在縱橫向每隔10m左右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剪刀撐;其寬度宜為46m,并在剪刀撐部位的頂部、掃地桿處設置水平剪刀撐。剪刀撐桿件的底端應與地面頂緊,夾角宜為4560。當建筑層高在820m時,還應在縱橫向相鄰的兩豎向連續式剪刀撐之間增加之字斜撐,在有水平剪刀撐的部位,應在每個剪刀撐中間處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撐。當建筑層高超過20m時,在滿足以上規定的基礎上,應將所有之字斜撐全部改為連續19、式剪刀撐。,4、模板拆除應符合設計要求,拆除方法,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桿時,應先從跨中開始,對稱地分別向兩端拆除。對于拱、薄殼、圓穹屋頂和跨度大于8m的梁式結構,應按設計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從中心沿環圈對稱向外或從跨中對稱向兩邊均勻放松模板支架立桿。拆除圓形屋頂、筒倉下漏斗模板時,應從結構中心處的支架立桿開始,按同心圓層次對稱地拆向結構的周邊。,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高度超過8m,或搭設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5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撐系統。,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地基承載力應能滿足要求。如遇松軟土20、回填土,應根據設計要求進行平整、夯實,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規定在模板支撐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夠強度和剛度的墊板。高度與寬度相比大于兩倍的獨立支撐系統,應加設保證整體穩定的構造措施。,高大模板工程搭設的構造要求,應當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支撐系統立柱接長嚴禁搭接;應設置掃地桿、縱橫向支撐及水平垂直剪刀撐,并與主體結構的墻、柱牢固拉接。模板支撐系統應為獨立的系統,禁止與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鋼結構架體機身及其附著設施相連接;禁止與施工腳手架、物料周轉料平臺等架體相連接。,混凝土澆筑順序,框架結構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澆筑順序,應按先澆筑柱混凝土,后澆筑梁板混凝土的順序進行。澆筑過21、程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并確保支撐系統受力均勻,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失穩傾斜。,高支模拆除安全注意事項,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拆除時,嚴禁將拆卸的桿件向地面拋擲,應有專人傳遞至地面。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和拆除過程中,地面應設置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范圍。,南通中集重型壓力容器車間探傷房模板支撐系統坍塌事故,2010年4月2日上午,南通中集罐式儲運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重型壓力容器車間項目單體工程之一探傷房工程,在土建施工澆筑混凝土過程中,發生模板支撐系統坍塌事故,造成在操作面上的8名作業人員隨被混凝土從14 米高處墜落至底層地面,被混凝土埋沒。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人22、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08萬元。,該工程為單層混凝土結構,高14.85米,墻厚1.2-2.0米,頂板厚0.8米。建設單位是南通中集罐式儲運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是廣東新廣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該工程未取得建設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備案和施工許可等手續,施工單位未派駐項目管理人并非法組織施工,監理工作則由崔建榮個人假冒南通通源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資質、私刻該公司印鑒、自認總監理工程師實施監理。,事故調查,責任認定,這是一起施工單位違法承接和分包工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未按設計要求搭設模板支撐系統;監理嚴重失職;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管理混亂,未經許可開工建設和監管部門及當地政府隱患排查不到位而造成的責任事故。23、顧某、張某、崔某等6名直接責任人被刑事拘留。,第三部分:事故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生產安全事故。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既包括生產經營單位中對造成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中對安全生產負有領導責任的單位負責人,還包括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或者有失職、瀆職情形的有關人員。,嚴肅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除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責任外,還要依法加大對事故責任企業的資質和責任人員的執業資格的處罰力度。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負責人。,省安委會辦公室公24、布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調查處理結果,2010年7月28日,南京塑料四廠(以下簡稱塑料四廠)地塊拆除工地發生一起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省安委會的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省政府批復同意結案。現將調查處理結果予以公布。,2010年7月28日10時10分,位于南京市棲霞區邁皋橋街道萬壽村15號的塑料四廠地塊拆除工地,個體拆除施工隊邵殿軍、董來榮、方強鋒等人在塑料四廠舊房拆除階段性停工期間,擅自挖掘廠區內地下管材,挖掘機將穿越該地塊的南京金陵塑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塑膠公司)地下直徑125、59mm丙烯管道挖穿,導致丙烯泄漏并迅速擴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位于塑料四廠南側邁堯路段的中華飯店(小吃店)明火后引發爆燃。事故最終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療,其中14人重傷(包括搶救無效死亡的3人),爆燃點周邊部分建(構)筑物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784萬元。,(一)事故基本情況,直接原因 邵殿軍、董來榮擅自組織開挖地下管道,現場盲目指揮;方強鋒野蠻操作挖掘機挖穿地下丙烯管道,導致丙烯大量泄漏,迅速擴散后遇點火源引發爆燃。間接原因 棲霞區邁燕開發辦、邁皋橋街道、棲霞區拆遷辦等單位違規組織實施塑料四廠地塊拆除工程;違反區政府舊房拆除工程應公開招投標的規定,直接指定正在服刑期內、無資質26、的個體拆除業務承攬人邵殿軍負責塑料四廠地塊的拆除工程,且未履行業主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塑料四廠和塑膠公司在發現塑料四廠廠區內有機械施工作業,可能危及地下丙烯輸送管道安全時,未能有效制止董來榮、方強鋒的野蠻施工,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二)事故原因,按照有關規定,對18名事故責任人依法依紀進行嚴肅處理,對7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邵殿軍,個體拆除施工隊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董來榮,塑料四廠地塊拆除工程的非法承接人之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方強鋒,無證挖掘機駕駛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王江河,棲霞區人大副主任、邁皋橋街道工委書記、區邁燕地區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季家街項目拆遷指揮部副總指揮,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施靖,棲霞區邁皋橋街道主任,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朱廣源,棲霞區拆遷辦主任,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王有道,棲霞區拆遷辦拆遷科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謝 謝 大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