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層住宅樓及商業項目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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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27540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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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一、編制依據1二、工程概況1三、塔吊布置設計2四、群塔作業技術5五、安全措施7六、成品保護措施917鶴山xx天譽項目工程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一、編制依據1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2-20022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20113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3320014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115 工程測量規范 GB50026-20077、建設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JGJ80-918、塔吊使用說明書9、巖土工程勘察報告10.塔式起重機砼基礎工程技術規程JGJ/T187-2009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2、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二、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鶴山xx天譽項目2、工程地址:3、建設單位:4、設計單位:5、監理單位:6、勘察單位:7、施工單位:8、工程規模:本工程由6棟樓組成,1棟商業2層,5棟18-32層住宅樓(均設計有1層地下車庫)連體地下車庫組成。9、施工范圍: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土建工程、裝飾裝修、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及設備、消防系統及弱電智能工程等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10、地下工程防水等級為一級,屋面工程防水等級為一級; 建筑結構類別為一類,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五十年;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防火等級為二類,耐火等級地下一級,地上二級。本工程共有6棟樓組成,1棟3、商業2層,5棟18-32層住宅樓(均設計有1層地下車庫);設計建筑正負零標高為8.90m(85高程),規劃總用地面積約為2.89萬m2。總建筑面積:95427.02,負一地下室,建筑面積約17244.10,完成日期單體詳見下表。建筑物名稱建筑面積層數建筑高度0.00標高(m)建筑物安全等 級結構類型基礎類型地上地下1#樓8655.9918-1548.90二級剪力墻筏板基礎2#樓8642.5418-1548.90二級剪力墻筏板基礎3#樓21295.4032-1968.90二級剪力墻筏板基礎4#樓25098.3833-1998.90二級剪力墻樁承臺筏板基礎5#樓12549.1933-1998.904、二級剪力墻樁承臺筏板基礎商業A1787.9828.88.15三級框 架樁承臺條形基礎地下室17244.10-1二級框 架承臺筏板基礎公變153.441本工程根據群塔布置相關要求,擬定1號樓、2號樓設置1臺臂長60m塔吊,3號樓設置1臺臂長60m塔吊、4號樓與5號樓設置1臺臂長65m塔吊。共計設置3部塔吊。塔吊型號選用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公司生產的TC6012-6、QTC8(6510-6)塔式起重機,塔吊位置詳見塔吊基礎平面布置圖。三、塔吊布置設計3.1、布置原則:3.1.1 盡可能滿足覆蓋工作面的原則。3.1.2 滿足最大材料和構件重量的吊運要求。3.1.3 盡可能滿足設備吊裝的要求。3.5、1.4 便于安裝及拆除的要求。3.1.5 內塔布置在結構受力合理,便于留洞及處理的部位。31.6用于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階段的3臺塔機布置如下:1#樓塔吊(1)TC6012-6塔吊型,位于2#樓25軸-26軸之間,A軸外4.5m處;2#樓塔吊(2)TC6012-6塔吊型,位于3#樓6軸,A軸外5.5m處;3#樓塔吊(3)TC6510-6塔吊型,位于4#樓38軸-41軸之間,A軸外4.75m處;各塔吊間水平關系表:塔吊號臂長(M)相互關系水平距離(M)交叉距離(M)1#601#與2#64.655.32#601#與2#64.655.32#與3#82.542.43#652#與3#82.542.43.2、6、塔吊選型根據建筑面積、結構形式、工期的要求及設備重量,選用3臺塔吊,詳細如下:由于本工程面積較大,塔式起重機布置時首先保證滿足覆蓋面的要求,然后根據材料及構件重量和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確定塔吊型號。因此在本工程結構施工期間布置3臺固定式塔式起重機;鑒于本工程,作業半徑大,并考慮到施工總進度要求及結構對機械布置的適宜性,按施工部位和施工階段選擇塔式起重機為主要機械,起吊重量基本能達到鋼筋及模板的施工要求。鋼筋采用塔吊吊裝到就近位置后,人工搬運解決;混凝土澆筑采用商品混凝土,泵送解決,模板采用木模,由塔吊吊裝到就近位置后,人工安裝解決。3.3、塔吊性能如下:H5810塔吊性能(1#.2#塔)、浙江省7、建設機械集團2、塔吊基本性能參數TC6012-6塔吊標準節截面尺寸為1.6X1.6m,每節長度2.8m,整機工作級別A4機構工作級別(kNm )起升機構M5回轉機構M4變幅機構M4最大起重力矩(kNm) 1100額定起重力矩(kNm) 800工作幅度(m) 最大 60最小2.5最大起升高度(m) 支腿固定式螺栓固定式 底架固定式附著式 40.540.540.8200最大起重量(t) 6起升機構 型號QE680D 倍率=2 =4起重量/速度t/(m/min) 1.5/803/403/406/20功率(kW) 24/24變幅機構速度(m/min) 50/25功率 (kW) 3.2/2.2回轉機構速8、度 (r/min) 00.8 功率 (KW) 24.0 頂升機構功率 (kW) 0.71速度 (r/min) 7.5工作壓力(MPa) 25平衡重 最大工作幅度(m) 6054484236平衡重(t) 16.215.713.811.49.6總功率 (kW) 35.3(不含頂升) 塔頂設計風速頂升 14m/s 工作狀態20m/s 非工作狀態42m/s 工作溫度() -2040 非工作狀況的溫度() -2040 工作噪音(dB) 80TC6510-6塔吊標準節截面尺寸為1.8X1.8m,每節長度2.8m,機構工作級別(kNm )起升機構M5回轉機構M4變幅機構M4額定起重力矩(kNm) 800起重9、工作幅度(m) 最小2.5最大 65最大工作高度(m) 固定式附著式 40.5220最大起重量(t) 6起升機構 型號QE680D(帶強制通風)倍率=2 =4起重量/速度t/(m/min) 1.5/803/403/406/20功率(kW) 24/24變幅機構速度(m/min) 055功率 (kW) 5.5回轉機構速度 (r/min) 00.6功率 (KW) 5.52.0 頂升機構功率 (kW) 7.5速度 (r/min) 0.58工作壓力(MPa) 25平衡重 最大工作幅度(m) 535965平衡重(t) 12.314.3516.4總功率 (kW) 40.5 (不包括液壓系統)工作溫度() -10、2040 H58103.4、各塔吊安裝高度關系表【注:安裝高度表示塔吊基礎頂面為起算面】1#塔吊2#塔吊3#塔吊總高度(m)70114.8120.4初始安裝高度4236.442高差距離m1#塔吊5.62#塔吊5.65.63#塔吊5.63.5、塔吊安裝使用時間塔吊號 塔基施工完時間 塔吊安裝時間 1#塔 2015.11、18 2015.11、252#塔 2015.11、25 2015.12、10 3#塔 2015.11、30 2015.12 、28四、群塔作業技術4.1、組織協調與管理:4.1.1 組織領導:成立由項目部塔機管理負責人為首和各塔機管理負責人參加的塔機作業指揮中心,負責對施工現場各11、塔機之間關系的指揮與協調工作。組長:郭秀龍副組長:吳杰組員:李中林、李吉發。4.1.2 塔機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施工現場的塔機使用、維修、頂升和運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塔機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檢查評比等項工作,負責向塔機指揮中心匯報情況,服從塔機指揮中心的整體部署、統一指揮和統一協調。4.1.3 塔機升降根據施工情況協商確定,意見一致后方可進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錯開。4.1.4 加強對塔吊司機的管理:嚴把人員關,選派責任心強、有較長駕齡、技術較全面的司機擔任駕駛任務。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司機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嚴格自律、一絲不茍,禁12、止各行其事。4.1.5 加強對信號指揮人員的管理。各部塔機水平交叉、立體多層次的作業,塔機司機視野有限,有時需要信號傳遞。因此信號指揮人員至關重要,必須選派有實際工作經驗、責任心強、能夠照顧全面的信號指揮人員擔任現場的信號指揮工作。同時必須經杭州市勞動局統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后方可上崗指揮。4.1.6 各塔吊起重臂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錯開至少5m高差。4.1.7 在日常施工作業時,合理安排施工流水段,以減少同一作業面范圍的吊運作業。4.2、群塔運行控制:4.2.1 運行原則:4.2.1.1 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4.2.1.2 后塔讓先塔。在各塔機塔臂13、交叉區域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4.2.1.3 動塔讓靜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機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機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機應避讓靜塔機。4.2.1.4 輕車讓重車。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4.2.1.5 客塔讓主塔。以各棟號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棟號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4.2.1.6 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4.2.2 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1. 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2. 信號不清14、不準吊。3. 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4. 吊物上站人不準吊。5. 埋在地下物不準吊。6. 斜拉斜牽物不準吊。7. 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8. 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9. 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10. 吊裝物重量不明,有起點無落點不準吊。4.2.3 運行控制:4.2.3.1 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該頻率。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轉借。4.2.3.2 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應采用當面交接制。4.2.3.3 現場用指揮語言采用普通話。指揮語言應規范,防止15、發生指揮錯誤。4.2.3.4 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待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4.2.3.5 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4.2.3.6 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和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五、安全措施5.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 觀測點設在塔吊小平臺或塔軌上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每星期16、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著施工的進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時,可能會因塔基下沉、傾斜而發生事故。因此,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對塔基四角進行觀測,檢查塔基下沉和傾斜狀況,以確保塔吊運轉安全,工作正常。隨時了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基槽邊坡失穩,塔吊傾斜等險情進行預測措施。5.2、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長(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要有技術安全員在場監護。5.3、塔吊安裝后,在空載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不得超過塔身總高的2/1000。5.4、塔吊設專用臨時配電箱,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供電電纜應無破損。17、5.5、塔吊使用前,應做好群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5.6、塔吊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5.7、上塔帽、吊臂、平衡壁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必須佩帶安全帶。5.8、塔吊在施工期內,每周或雨后及大風過后都應對塔基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5.9、必須加強對塔吊機械的保養工作,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塔吊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之中。5.10、塔吊的大臂和吊鉤,在非工作狀態時鎖扣打開,大臂轉到順風方向,吊鉤提升到離桿頂端23m 處。塔吊非工作狀態末班塔司應將塔吊處于風標狀態。5.11、當各塔使用時,應做好群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7.12、氣候惡劣時(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大18、雨、大雪、大霧),應停止吊裝作業。5.13、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和塔機安全,各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在工作時間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紀錄。5.14、對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要采取塔機臂回轉限制措施。5.15、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5.16、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5.17、信號工要嚴格十不吊操作規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生“天女散花”的現象。519、.18、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系統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合法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并定期進行復檢。5.19、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運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須用卡環。設備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5.20、旋轉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 以下的架空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5m。小于1.5米需要做防護處理。5.21、各塔吊運轉臂所吊物品不得超越現場圍墻。5.22、塔機作業前應進行空載或試吊,確認無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作業時要有足夠的安全高度,作業面與吊鉤之間不小于10m 的安全距離。5.23、塔機停止操作20、后,應選擇回轉時無障礙物及大臂順風停機。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絕對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順風轉動。應將吊鉤及小跑車收回。鉤繩盤索在扁擔上,防止起重臂隨風轉動時與臨塔吊或其他物體碰撞。5.24、司機必須在佩有標志的指揮人員指揮下方可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并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對信號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堅決拒絕違章指揮。5.25、信號工要正確佩帶安全帽、袖標。哨音響亮準確,旗語規范到位。嚴禁兼任掛鉤工作。5.26、安裝、運輸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執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信號指揮旗、哨、通訊工具)的正確使用規定。5.27、吊索具21、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及時更換,并應注意: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卡環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預制墻板等大構件時,必須使用卡環。5.28、塔吊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要求接地電阻小于4 歐姆。5.29、塔吊的地基安裝和使用須符合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應定期進行監測。5.30、按照余杭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總站關于對工程建設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測的有關事項通知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機械使用前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22、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31、其他未盡事宜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六、成品保護措施6.1、塔基施工時,應加強對已施工抗拔樁的保護,抗拔樁樁頭的鋼筋應采用多層板或草簾子覆蓋保護。6.2、大型設備進出場時應加強對控制樁的保護,嚴禁破壞定位樁。6.3、汽車吊、拖車在基槽內嚴格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嚴禁破壞抗拔樁或撓動樁側土。嚴禁碾壓抗拔樁樁頭的鋼筋。6.4、塔吊大臂、配重、標準節等應放置在非樁區,由于1#塔吊位于樁區邊上,因此,拼裝大臂時應加強對抗拔樁樁頭的鋼筋保護。6.5、安裝塔吊時,設專人負責槽內的成品保護和車輛調配工作。1#塔吊與2#塔吊初始安裝高度:塔吊28m,1#塔吊34m, 豎向高差5.6m1#、2#塔初始安裝高度1#42m,2#36.4m, 豎向高差5.6m第二次安裝 1#64.4m豎向高差5.6m第三次安裝 1#70m豎向高差5.6m 2#、3#塔初始安裝高度2#36.4m,3#42m, 豎向高差5.6m第二次安裝 2#58.8m,3#67m,豎向高差5.6m第三次安裝 2#81.2m,3#81m,豎向高差5.6m第四次安裝 2#103.6m,3#81m,豎向高差5.6m第五次安裝 2#120.4m,3#81m,豎向高差1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