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1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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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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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暫行規定1目 錄第一章 總則3第二章 基本要求3第三章 消除墜落危害4第四章 墜落預防5第五章 墜落控制6第六章 其他安全要求8第七章 高處作業許可證9第八章 安全職責10第九章 附則11附錄A 高處作業許可證11受影響相關方共同簽署:13附錄B 墜落預防計劃指南131 工作區域的墜落危險有以下類型:142 防墜落裝備至少應包括下列物品:143 檢查144 頭部保護145 急救和救援146 援救人員注意事項14附錄C 墜落保護系統檢查清單14附錄D (資料性附錄) 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16表 D.1 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16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XX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控制2、高處作業風險,確保作業人員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業財產損失,依據XX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范(Q/SY1236-2009)及XX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范(Q/SY1240-2009),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的高處作業包括: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進行的作業。第三條 高處作業實行分級管理。作業級別作業高度作業許可證審批層級批準人第一級2m-5m班組(機組)級班組(機組)長第二級5m-20m基層隊級基層隊長第三級20m以上科級生產單位(項目部)級科級生產單位(項目部)主管領導第四條 高處作業實行作業許可,并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對于進行了風險識別和控制,并有操作規程或方案且頻繁進行3、的高處作業,如:工程建設施工、鉆井、井下作業、更換路燈等,首次作業時應辦理一次性高處作業許可證,但每次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告知)。高處作業許可證參見附錄A。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XX、XX(以下簡稱XX公司)。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條 本規定由安全環保處歸口管理,所屬各單位安全環保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第七條 高處作業中的墜落防護應通過采取消除墜落危害、墜落預防和墜落控制等措施來實現。墜落防護措施的優先選擇順序如下:1、盡量選擇在地面作業,避免高處作業;2、設置固定的樓梯、護欄、屏障和限制系統;3、使用工作平臺,如腳手架或帶升降的工作平臺等;4、使用邊緣限位安全繩,以避免作業人員的身體靠近4、高處作業的邊緣;5、使用墜落保護裝備,如配備緩沖裝置的全身式安全帶和安全繩。如果以上防護措施無法實施,不得進行高處作業。第八條 高處作業前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確定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第九條 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相關的教育培訓。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嚴重關節炎、手腳殘疾、飲酒或服用嗜睡、興奮等藥物的人員及其他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第三章 消除墜落危害第十條 在作業項目的設計和計劃階段,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高處墜落的可能性,制定設計方案,選擇安全可靠的工程技術措施和作業方式,避免高處作業。第十一條 在設計階段應考慮減少或消除攀爬臨時梯子的風險,確定提供5、永久性樓梯和護欄。在安裝永久性護欄系統時,應盡可能在地面進行。第十二條 在與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凡涉及高處作業,尤其是屋頂作業、大型設備的施工、架設鋼結構等作業,應制定墜落保護計劃。墜落保護計劃指南參見附錄B。第十三條 項目設計人員應能夠識別墜落危害,熟悉墜落預防技術、墜落保護設備的結構和操作規程。安全專業人員應在項目規劃的早期階段,推薦合適的墜落保護措施與設備。第四章 墜落預防第十四條 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墜落危害,應通過改善工作場所的作業環境來預防墜落,如安裝樓梯、護欄、屏障、行程限制系統、逃生裝置等。第十五條 應避免臨邊作業,盡可能在地面預制好裝設纜繩、護欄等設施的固定點,避免在高處進行作業。6、如必須進行臨邊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第十六條 作業前應預先評估,在合適位置預制錨固點、吊繩及安全帶的固定點。第十七條 盡可能采用腳手架、操作平臺和升降機等作為安全作業平臺。高空電纜橋架作業(安裝和放線)應設置作業平臺。第十八條 禁止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禁止在平臺、孔洞邊緣、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蓋板或圍欄。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第十九條 梯子使用前應檢查結構是否牢固。踏步間距不得大于300mm;人字梯應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跨度的拉鏈。禁止踏在梯子頂端工作。用靠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于7、四步,用人字梯時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過6m,應在中間設支撐加固。第二十條 在平滑面上使用梯子時,應采取端部套、綁防滑膠皮等措施。直梯應放置穩定,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在容易滑偏的構件上靠梯時,梯子上端應用繩綁在上方牢固構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設梯子。第五章 墜落控制第二十一條 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預防墜落危害,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的墜落危害,選擇安裝使用墜落保護設備,如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抓繩器、吊繩、錨固點、安全網等。第二十二條 個人墜落保護裝備包括錨固點、連接器、全身式安全帶、吊繩、帶有自鎖鉤的安全繩、抓繩器、緩沖器、緩沖安全繩或其組合。使用前,應對墜落保護裝備的所有附件進行8、檢查,墜落保護系統檢查清單參見附錄C。第二十三條 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應直接連接到安全帶的背部D形環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嚴禁與緩沖安全繩一起使用或與其連接。第二十四條 在屋頂、腳手架、貯罐、塔、容器、人孔等處作業時,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動式梯子及升降平臺等設施時,也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第二十五條 吊繩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安裝和使用。水平吊繩可以充當機動固定點,能夠在水平移動的同時提供防墜落保護。垂直吊繩從頂部獨立的錨固點上延伸出來,使用期間應該保持垂直狀態。安全繩應通過抓繩器裝置固定到垂直吊繩上。第二十六條 全身式安全帶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9、參見附錄D。安全帶應系在施工作業處的上方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如凈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掛方式。禁止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帶。第二十七條 安全網是防止墜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時應按GB5725-2009進行安裝和墜落測試,滿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網每次作業使用前,由現場負責人檢查磨損、損壞和老化情況,掉入安全網的材料、構件和工具應及時予以清除。第六章 其他安全要求第二十八條 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靈便,禁止穿帶釘易滑的鞋。第二十九條 高處作業應使用符合標準規范的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10、圍欄和擋腳板等。作業前,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平臺是否堅固、牢靠。第三十條 高處作業應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第三十一條 高處作業禁止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工具應有防掉繩,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應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應設安全警戒區,應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第三十二條 禁止上下垂直進行高處作業,如需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30m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有相應的通訊裝置。第三十三條 同一架梯子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工作,不準帶人移動梯子。外用電梯、罐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作業人員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桿攀爬。第三十四條 嚴禁在六級11、以上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條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溫、-20及以下寒冷環境下從事高空作業,在30-40的高溫環境下的高空作業應按GB/T4200-2008的要求輪換作業。第七章 高處作業許可證第三十五條 作業負責人應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辦理前應準備如下相關資料:1、高處作業內容詳細說明;2、工作前安全分析結果;3、墜落保護計劃;4、相關安全培訓證明和會議記錄;5、其他。第三十六條 高處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班次。如果在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作業,應根據作業性質、作業風險、作業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超過延期次數的,12、重新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第三十七條 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審批、延期、關閉及分發具體執行Q/SY1240-2009。第三十八條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現場監護人員應及時取消作業,終止相關作業許可證,并通知批準人。若要繼續作業應重新辦理許可證:1、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2、作業內容發生改變;3、高處作業與作業計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4、發現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違章行為;5、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6、事故狀態下。第八章 安全職責第三十九條 作業申請人:1、是現場作業負責人,提出作業申請;2、辦理作業許可證;3、識別作業風險,熟悉作業內容;4、協調落實作業安全措施;5、組織現場安全交底和安全13、培訓;6、組織實施作業;7、對作業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第四十條 作業批準人:1、清楚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2、評估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4、確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5、批準和取消作業。第四十一條 作業人員:1、持有經審批有效的高處作業許可證進行高處作業;2、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嚴格按照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進行作業;3、在安全措施未落實時,有權拒絕作業;4、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身體不適,應告知作業負責人,并迅速撤離現場。第四十二條 作業監護人:1、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處理異常情況;2、核實安14、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措施不完善,暫停作業;3、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4、發生緊急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第九章 附則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錄A 高處作業許可證表 A.1 高處作業許可證編號:作業單位生產單位作業地點作 業 人 員作業內容描述:是否附安全工作方案 是 否是否附救援預案 是 否是否附圖紙 是 否圖紙說明:有效期從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安全措施身體條件符合要求著裝符合工作要求配戴安全帶30m以上作業配備通訊工具其他措施攜帶工具袋設置圍欄、警戒線、夜間警示燈作業點照明充足員工進行了培訓 垂直分層作業中間15、有隔離梯子符合安全要求在非承重物上作業時搭設承重板員工清楚墜落風險 墜落防護設施錨固點:錨固點適當獨立于工作面支撐力每人2268kg錨固點充足高于肩部首次上下保護垂直吊繩:強度2268kg不用來作平衡無刃口接觸側向擺動防護連接/斷開保護水平吊繩:專業人員設計用索人員數量專門的錨固點有初始松弛度無磨損 鋼制滑扣件墜落阻止器:與救生索匹配 有操縱桿在可用狀態 安裝方向正確有自鎖裝置 定期檢查安全繩:不超過1.8m 機械鉤鎖可手動調節 是雙重安全繩有緩沖裝置 彈性救生索:培訓已完成 高于頭部維護檢查計劃 末端正確絞接 表 A.1 (續)鉤鎖:雙鎖式鉤鎖受壓/磨損/變形/彈性檢查制造商認可的方式連接全16、身式安全帶:連接部件齊全完成使用培訓定期檢查承載連接不用尼龍其他事項 墜落凈空有救援方案墜落擺動隱患消除 作業人員和監護人簽名本人已了解該作業內容、工序,存在的危害因素,熟知相應的安全措施,在作業過程中我將嚴格執行。作業人:作業監護人:許可證的審批:本人在工作開始前,已同工作區域負責人討論了該工作及相關的安全計劃,并對工作內容進行了檢查,該工作許可證的安全措施已落實。作業申請人: 年 月 日 時本人已同工作執行單位(人員)討論了該工作及安全計劃,并對工作內容進行了檢查、確認,我對本工作及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同意作業。作業批準人: 年 月 日 時受影響相關方共同簽署:本人確認收到許可證,了解工作17、對本部門的影響,將安排人員對此項工作給與關注,并和相關各方保持聯系。單位: 確認人:單位: 確認人: 許可證的延期:本許可證延期從: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本許可證延期從: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本許可證延期從: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本許可證延期從: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申請人: 相關方: 批準人: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許可證的關閉:工作結束,已經確認現場沒有遺留任何安全隱患,許可證關閉。申請人: 年 月 日 時相關方:年 月 日 時批準人: 年 月 日 時許可證的取消:因以下原因,此許可證取消:提出人: 相關方: 批18、準人: 年 月 日 時附錄B 墜落預防計劃指南墜落預防計劃B.1 為了作業人員能夠確定工作中所存在的墜落危險,并采取有效的墜落預防措施,防止墜落事故發生,應在作業前制定墜落預防計劃。B.2 墜落預防計劃應由作業負責人組織編制并在作業中負責執行。計劃中應針對現存及潛在的危害,制定墜落預防措施。B.3 墜落預防計劃一旦制定,所有作業人員應得到充分培訓,并在作業負責人的指導下實施。員工有責任向作業負責人反映所有可能造成傷害的不安全行為或狀況。B.4 墜落預防計劃的任何變更都應經過批準。墜落預防計劃(示例):作業單位: 作業項目: _1 工作區域的墜落危險有以下類型: 高空升降機; 腳手架、梯子; 高19、空平臺; 深坑、洞口邊緣; 建筑物、設備邊緣; 其他。2 防墜落裝備至少應包括下列物品: 全身式安全帶,配有背上定位的D形環; 單個或兩個帶有自鎖鉚釘掛鉤的緩沖減震安全繩; 掛鉤; 尼龍繩; 抓繩器。3 檢查所有設備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一旦發現有缺陷的墜落防護裝備,應停止使用,并立即銷毀。4 頭部保護在高處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帽。所有可能傷害頭部的危險突出物,均應設置警告標識。5 急救和救援5.1 應根據現場需要,制定急救和救援措施,并事先與預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聯絡,做好救援準備。如果現場發生墜落事故,應根據傷情選擇由兼職醫療救護人員或預定的醫療機構實施救援。5.2 作業單位應20、備有急救箱,急救箱位于作業人員方便獲取的地方,并在作業前上告知所有的作業人員。6 援救人員注意事項如果發生墜落事故,作業人員應能得到及時的救助或者進行自救,以防止懸空時間過長造成窒息傷害。應對援救人員、梯子、高空升降機或其他援救設備的可用性進行評估。附錄C 墜落保護系統檢查清單C.1 錨固點C.1.1 對于需要墜落保護或限位設施的每項任務,作業人員是否知道合適的錨固點? C.1.2 所有錨固點是否能夠支撐至少對于固定到上面的每個人各2268kg的負荷;或者,整體墜落保護設施是否具有至少2.0的安全系數,并經過了合格人員的監督? C.1.3 用于全身安全帶的所有錨固點是否超過位于肩部高度,用于自21、行自動收縮式吊繩系統的錨固點是否超過位于頭頂?C.1.4 錨固點是否獨立于工作表面之外?C.1.5 作業人員是否能從一個位置移動到另一個位置,或者爬上爬下,而不會有墜落機會?C.1.6 如果吊繩、安全繩、或自行自動收縮式吊繩沒有永久性地固定到高空作業工人區域的錨固點上,那么在垂直和水平移動期間第一個向上的人員 或最后一個向下的人員是否能受到保護?C.2 垂直吊繩C.2.1 吊繩是否按期校驗和測試?是否處在有效期內?C.2.2 吊繩是否具有保護磨損、腐蝕或切割邊緣的措施? C.2.3 當作業人員連接到吊繩上或者從它上面脫開時,系統能否提供墜落保護?C.2.4 吊繩是否正確布置,使得作業人員絕對不22、會需要握住它來進行平衡?C.2.5 與水平段綜合在一起的垂直段能否提供連續墜落保護?C.3 水平吊繩C.3.1 整個水平吊繩是否是由合格人員設計和批準的?C.3.2 用于固定吊繩的錨固點是否是專門為水平吊繩而設計的,并接受了評估?C.3.3 用在水平吊繩上的五金件是否由鋼制成?C.3.4 繩子或鋼絲繩是否沒有磨損或腐蝕跡象?C.3.5 繩子或鋼絲繩是否具有要求的初始松馳量?C.3.6 作業人員是否獲得關于潛在墜落危害的警告通知? C.4 抓繩器C.4.1 抓繩器是否能與將要安裝或操作的吊繩相匹配?C.4.2 抓繩器是否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C.4.3 抓繩器是否配備有切換杠桿,這允許它變成吊繩上23、的一個固定錨桿?C.4.4 抓繩器是否配備有鎖定機構;它能防止裝置的意外打開和隨后從吊繩上的脫離?C.4.5 是否合適地標注出抓繩器的“向上”方向,使得設備能夠被正確地固定到線路上?C.4.6 抓繩器是否被包括在常規維護程序中?C.5 安全繩C.5.1 安全繩的長度是否短到符合需要;而且在任何情況下,其長度都不會大于1.8m? C.5.2 當希望能夠收回安全繩的松馳部分時,是否使用了人工可調的安全繩?C.5.3 如果安全繩帶有緩沖器,使用者能否輕易看出緩沖器曾經被伸展過? C.5.4 是否需要雙重安全繩?C.6 自動收縮式救生索C.6.1 工人是否受過合適的培訓,能正確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C24、.6.2 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是否處于常規維護和檢驗程序之下?C.6.3 繩子端部是否合適地穿繩眼?(套環眼墊、回復編織環眼、和楔緊裝配套環?)C.7 彈簧鉤C.7.1 是否已經使用了雙重鎖定彈簧鉤?C.7.2 彈簧鉤是否按照彈簧鉤制造商批準的方式固定到D形環、吊環螺栓、或其他五金件上?C.7.3 是否定期檢驗彈簧鉤有無應力、磨損、扭曲和彈簧故障?C.7.4 彈簧鉤布置是否正確,保證它們絕對不會互相連接在一起?(不得將它們互相連接在一起)。C.8 全身式安全帶C.8.1 為具體作業而選擇的全身式安全帶是否配備有所有必要的附著點(用于墜落保護、工作定位、下降控制、營救或梯子墜落保護系統)?C.8.225、 是否定期檢查全身式安全帶,有無磨損、磨蝕、斷裂、縫合?C.8.3 作業人員是否接受過關于全身式安全帶安全帶使用和保管的培訓?附錄D (資料性附錄)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見表 D.1。表 D.1 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編號:作業項目許可證編號檢查人檢查日期部 件檢查內容是否吊帶安全繩被切割或破裂現象摩擦損壞,特別是有金屬件連接的地方過度拉伸由高溫、腐蝕或溶劑引起的損壞由腐爛、發霉和紫外線的照射引起的損壞自動鎖扣鎖或鉤的變形破裂或鍛件卷曲磨損扳扣能自由活動彈簧的斷裂、疲勞、易位污物(如銹蝕)D-環D-環沒有變形和損壞破裂鍛件的搭接是否有問題扣子和調節件扳扣完好螺紋磨損、破損安全繩磨損過度拉伸高溫、腐蝕或溶劑接觸而導致的螺紋損壞發霉和紫外線的照射引起的損壞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