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作業知識培訓課件(53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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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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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種設備安全知識,一、特種設備概述,1.特種設備的概念1.1 特種設備的定義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定義: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擴大到了九大類。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定義,1.2部分特種設備圖例,氧氣瓶 二氧化碳瓶 液氯瓶,液氨瓶 液化石油氣瓶 氧艙,特種設備定義,1.3 特種設備定義要點1.3.1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和設施的總稱。1.3.2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2、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1.3.3安全附件用于控制溫度、壓力、容量、液位等技術參數的測量、控制儀表或裝置,通常指安全閥、爆破片、液(水)位計、溫度計等及其數據采集處理裝置。1.3.4安全保護裝置用于控制位置、速度、防止墜落的裝置,通常指限速器、安全鉗、緩沖器、制動器、限位裝置、安全帶、們鎖及其連鎖裝置等。,特種設備定義,1.4特種設備分類:根據特種設備的結構特征和屬性,通常將特種設備主要分為承壓類和機電類兩大類。1.承壓類特種設備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2.機電類特種設備 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檢總局關于修訂特種設備目錄的公告(2014年3、第11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目錄,經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同時,關于公布的通知(國質檢鍋200431號)和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特201022號)予以廢止。特種設備目錄由質檢總局負責解釋。,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1鍋爐:按照特種設備目錄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4、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為了與相關設備進行區別,使概念更加清晰,增加了“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等內容;進一步明確了容積、蒸汽壓力下限的概念,蒸汽鍋爐(容積30L,且額定蒸汽壓力 0.1MPa)明確了有機熱載體鍋爐的范圍(額定功率0.1MW)。,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2壓力容器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5、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對壓力容器范圍進行了修訂,明確了固定式壓力容器和移動式壓力容器的最小容積和直徑下限,取消了壓力與容積乘積值限制。氣瓶:公稱工作壓力 0.2MPa,壓力與容積的乘積 1.0MPaL,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低于60液體氧艙,1.5.3壓力管道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6、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3壓力管道將部分危險性較小的壓力管道調整出目錄,將壓力管道公稱直徑從“大于25mm”提高至“大于等于50mm”,并將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輸7、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同時,為加強對石油天然氣管道的聯合監管,采納安全監管總局意見,增加了“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的內容。,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5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5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8、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5電梯為了科學、合理利用監管資源,強化對涉及公共安全電梯的監管力度,此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安裝在非公共場所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不涉及公眾安全的電梯不納入監管范圍。為了與現行安全技術規范和國家標準保持統一,充分反映各類電梯在結構和技術性能上的特點與差別,此次修訂將電梯的分類方式調整為以驅動方式區分“類別”、以用途區分“品種”,同時兼顧特殊用途的梯種。,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6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9、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對目錄中起重機械的范圍進行了調整,將部分噸位小、風險小的起重機械調整出目錄,監管范圍由“大于或等于1噸的起重機”調整為“大于或等于3噸的起重機”。取消了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等交叉管理的汽車起重機、隨車起重機等4個品種;取消了部分數量極少、結構特殊、風險較低的塔式皮帶布料機等15個品種;取消了已被淘汰的蒸汽鐵路起重機;取消了事故少、危險性較小的旋臂式起重機、升10、降作業平臺。,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1.5.7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將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中不涉及公共安全、危險性極小、無準確定義的設備調整出監管范圍。根據現行標準,對部分設備名稱進行了修訂。,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關于原目錄之內、新目錄之外的特種設備 自2015年開始,新目錄之外的特種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統計范圍。監督檢查。已經出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未完成整改的,不再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知行政相對人該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監管范圍,提醒其加強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隱患11、的,應向當地安委會或政府報告。分類方式調整及類別、品種名稱變化的特種設備,新目錄施行后,簽發的作業人員證,按照新目錄名稱頒發。新目錄施行前,作業人員已經取得的相應證書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1.5特種設備分類定義,二、特種設備案例,1979年3月28日下午5點多,河南省南陽柴油機廠浴室熱交換器爆炸,死44人,重傷13人;輕傷24人,經濟損失慘重;1979年9月7日13時55分,浙江溫州電化廠液氯工段 5只液氯鋼瓶爆炸,5只液氯鋼瓶被擊穿,造成59人死亡,1179人住院治療,7.35平方公里群眾緊急疏散,直接經濟損失達63萬余元。,三、特種設備法規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頒布實施體現了12、依法治國的戰略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特種設備以安全技術規范為核心的法規體系框架得到完善。法規體系框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引用標準。,二、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現狀,(一)第一層次: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于2013年6月29日通過,2013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公布。分總則,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101條,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二、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現狀,(二)第二層次: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行政法規:特種13、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山東省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二、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現狀,(三)第三層次: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部門規章: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首長簽署部門令予以公布的并經過一定方式向社會公告的“辦法”、“規定”。以“部門令”形式發布的特種設備部門規章,如: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2006年12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令第92號發布)。地方政府規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行政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辦法”、“規定”等,如湖北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辦法等。,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現狀,二、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現狀,(四)第四層次:安全技術規范和強制性國家標準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包括規14、定強制執行的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相應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使用管理規定和檢驗檢測方法,以及許可、考核條件、程序的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包括有關的管理規則、核準規則、考核規則及程序規定和有關的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技術檢驗規則、審查評定細則、人員考核大綱等。安全技術規范分為綜合、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元件)、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場(廠)內機動車輛等九大類。綜合類規范以安全監察管理內容為主,并將適用于各類設備的綜合性規范劃入其中;其他各類設備規范以該類設備的全過程基本安全要求為主,包括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體系的特點是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特種設備法規體15、系現狀,二、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現狀,(五)安全技術規范引用標準:是指一系列與特種設備安全有關的經法規、規章或安全技術規范引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標準一旦被安全技術規范所引用,具有與安全技術規范同等的效力,具有強制屬性,并成為安全技術規范的組成部分。標準是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技術基礎,由標準化組織制定,通常安全監察機構派代表參與標準的制定。目前,與特種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特種設備產品標準、材料標準、性能標準、檢測方法標準等共有1500余項。,特種設備法規體系框架,標準是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標準化法的規定,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的領域實行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特種設備16、是涉及人身安全、危險特性,基本上都是強制性國家、行業標準。特種設備方面標準包括材料標準、設計標準、制造標準、產品標準、安裝標準、試驗標準、運行標準、安全標準等等。以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主,數量龐大,在用的有上千項。,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行政許可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一)行政許可制度,目的:因特種設備危險性較大,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從源頭上從嚴把關。,1、范圍:,生產(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檢驗使用,2、特種設備的行政許可名稱,(一)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二)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四)氣瓶充裝許可證;(五)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六)特種設備作17、業人員證;(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八)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3、使用登記許可,對新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實行注冊登記,發放使用登記證(承壓類)或者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機電類);對在用設備實施定期檢驗,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實施持證上崗制度;開展安全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強化管理,消除事故隱患。,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兩個領域。依據總局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對持證人員在4年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不間斷作業要求和安全、18、節能教育培訓要求,且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發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準予復審合格,并在證書正本上加蓋發證部門復審合格章。,6、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強制檢驗檢測制度。檢驗檢測分為: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三種。都是法定檢驗(強制進行),應由生產使用單位提前申請,不申請或者不檢驗依法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監督檢驗是對特種設備的制造過程和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實施。定期檢驗是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型式試驗是指對特種設備整機(臺)和部件實施實施的型式檢驗工作。,7、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特種設備制造過程監督檢驗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過19、程監督檢驗,8、監督檢驗,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制造過程監督檢驗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維修單位,9、特種設備定期檢驗,1、鍋爐定期檢驗工作包括外部檢驗、內部檢驗和水壓試驗三種:1)外部檢驗是指鍋爐在運行狀態下對鍋爐安全狀況進行的檢驗;2)內部檢驗是指鍋爐在停爐狀態下對鍋爐安全狀況進行的檢驗;3)水壓試驗是指鍋爐以水為介質,以規定的試驗壓力對20、鍋爐受壓部件強度和嚴密性進行的檢驗。2、起重機械一般為2年一次。3、電梯、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周期1年一次。,10、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強制檢驗檢測制度。檢驗檢測分為: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三種。都是法定檢驗(強制進行),應由生產使用單位提前申請,不申請或者不檢驗依法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監督檢驗是對特種設備的制造過程和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實施。定期檢驗是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型式試驗是指對特種設備整機(臺)和部件實施實施的型式檢驗工作。,告知,不是行政許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七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21、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二)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有以下4項主要制度:1、執法檢查制度 2、事故處理制度3、安全責任追究4、安全狀況公布,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監察,(一)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的重要性及基本要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全國80%以上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是發生在使用環節,因此使用環節的安全監察是重點,也是關鍵,特種設備只有通過使用才能發揮他的價值,設計、制造、安裝是先天造就特種設備的品質,檢驗、維修、改造是后天保證特種設備的功22、能,只有使用才實現其內在品質的功能。,使用管理的安全監察主要方式:,1、企業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制度;2、對特種設備實現使用登記制度;3、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現考核發證制度;4、對使用單位實施以“三落實、兩有證”為主要內容的監督檢查制度;5、對新安裝、改造、修理特種設備實行監督檢驗,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定期檢驗制度;6、要求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7、對違法違規行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8、建立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機制。,(二)使用單位實施使用管理的總體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要點就是“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和“正確使用、精心維護”1、“三落實”內容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23、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落實定期檢驗。2、“兩有證”特種設備憑證使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3、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4、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6、特種設備的停用、轉移、過戶、報廢必須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三)使用管理中的具體要求,1、施工告知2、安裝監督檢驗(或驗收檢驗)3、使用登記4、定期檢驗5、移裝、過戶、停用、報廢 6、特種設備使用年限7、使用單位義務,使用單位義務,1)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2)使用符合要求的特種設備;3)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確定管理人員;4)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5)投入使用前辦理告知、檢驗、登記;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7)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8)設備定期檢驗;9)精心維護、正確使用(檢查、維護、校驗、記錄)10)發現安全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11)建立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立即上報,及時組織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