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檢查使用及管理檢查培訓課件(56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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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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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使用 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定義:是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物體打擊、塵、毒等危害,保障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什么是安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的分類:絕緣安全工器具:基本絕緣工器具 輔助安全工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安全圍欄(網),基本絕緣工器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接觸或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屬于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驗電器、絕緣桿、絕緣隔板、絕緣罩、攜帶型短路接地線。,1、驗電器是檢驗高壓電氣設備、線路是否帶有運行電壓的裝置。驗電器一般由接觸電極、驗電指示器、連接桿、絕緣桿和護守環等組成。,2、絕緣桿是用于短時間對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或測量的絕緣工2、具,如接通或斷開高壓隔離開關、跌開式熔斷器等。絕緣桿由合成材料制成,結構一般分為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手握部分。3、絕緣隔板是由絕緣材料制成,用于隔離帶電部位、限制工作人員活動范圍的絕緣平板。,4、絕緣罩是由絕緣材料制成,用于遮蔽帶電導體或非帶電導體的保護罩。5、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是用于防止設備、線路突然來電,消除感應電壓,放盡剩余電荷的臨時接地裝置。6、核相器用于檢別待連接設備、電氣回路是否相位相同的裝置。,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3、觸高壓設備帶電部分。屬于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膠墊。,1、絕緣手套是由特種橡膠制成的,起電氣絕緣作用的手套。2、絕緣靴是由特種橡膠制成的,用于人體與地面絕緣的靴子。3、絕緣膠墊是由特種橡膠制成的,用于加強工作人員對地絕緣的橡膠板。,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一般防護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生事故的工器具,屬于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安全帽、安全帶、安全自鎖器、速差自控器、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SF6氣體檢漏儀。,1、安全帽是一種用來保護工作人員頭部免受外力沖擊傷害的帽子。2、安全帶是預防高處作業人員墜落傷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腰帶、圍欄帶、金屬配件等組成。安全繩是4、安全帶上面的保護人體不墜落的系繩。3、速差自控器是一種裝有一定長度繩索的器件,作業時可均勻地拉出繩索,當速度驟然變化時即可將拉出繩索的長度鎖定。,4、過濾式防毒面具是用于有氧環境中使用的呼吸器。5、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是用于無氧環境中的呼吸器。6、SF6氣體檢漏儀是用于絕緣電器的制造以及現場維護、測量SF6氣體含量的專用儀器。7、腳扣用鋼或合金材料制作的攀登電桿的工具。8、梯子由木料、竹料、絕緣材料、鋁合金等材料制作的登高作業工具。,安全圍欄(網)安全圍欄(網)用于區分作業區與非作業區。,各類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及使用要求,一、絕緣手套的檢查及使用:(一)絕緣手套外觀檢查不應有漏氣、發粘、發脆、老5、化、裂紋、染料濺污等,試驗標識齊全,并在檢驗有效期內;,(二)下列操作應帶絕緣手套:1高壓驗電;2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時,進入室內故障點4m以內,室外故障點8m以內范圍的人員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3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時;4裝拆接地線時;5裝拆高壓熔斷器時;6在轉動著的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進行工作時。,(三)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內。,二、絕緣桿的檢查及使用:(一)絕緣桿外觀檢查表面不應有連續性的磨損痕跡,不應潮濕,不得有油污,末端桿及首端桿堵頭不應破損,試驗合格證齊全,并在檢驗有效期內;(二)應按電壓等級選用有效絕緣長度的6、絕緣桿;(三)雨天進行戶外倒閘操作,絕緣桿應有防雨罩,防雨罩與絕緣部分應無滲漏現象;(四)使用前將絕緣桿擦拭干凈,使用時應戴絕緣手套,人體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三、絕緣靴的檢查及使用:(一)絕緣靴外觀檢查不應有外傷、潮濕和污物,試驗合格證齊全,并在檢驗有效期內。凡有破損、靴底防滑齒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絕緣層或預防性試驗不合格時,均不得再做絕緣靴使用;(二)穿用絕緣靴應避免接觸銳器,防止機械損傷,同時還應避免接觸高溫、油、酸、堿和腐蝕性物質;(三)不得穿絕緣靴做電氣操作以外的工作;,(四)雷雨天氣或接地網電阻不合格的任何天氣進行的戶外變電設備巡視及操作應穿絕緣靴;(五)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故7、障時,進入室內故障點4m以內,室外故障點8m以內范圍時應穿絕緣靴。,四、驗電器的檢查及使用:(一)驗電器的絕緣桿外觀檢查與第三十六條(一)要求相同;(二)驗電器使用前應核對工作電壓與被測設備電壓是否相同,用試驗按鈕試驗聲光報警是否正常;,(三)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聲光正確。無法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時,可用高壓發生器等驗證,如在木桿、木梯或木架上驗電,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經值班負責人或工作負責人同意后,可在驗電器絕緣桿尾部接上地線;,(四)使用驗電器應將絕緣桿完全拉開,操作人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靴),手握在護環下側握柄部分,人身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雨雪天氣不得使用非雨雪型8、驗電器進行室外直接驗電。,五、安全帽的檢查及使用:(一)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計算。植物枝條編織帽不超過兩年,塑料帽、紙膠帽不超過兩年半,玻璃鋼(維綸鋼)、橡膠帽不超過三年半;(二)使用安全帽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帽殼完整、無裂紋或損傷,無明顯變形,帽襯組件(包括帽箍、頂襯、后箍、下顎帶等)齊全牢固,帽殼與頂襯緩沖空間在25 mm50mm;,(三)安全帽戴好后應將后箍調整到合適位置,下顎帶應適度緊系于下顎,防止工作中前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四)高壓近電報警安全帽,使用前應檢查其音響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為無電的依據。,(五)安全帽使用中要保持清潔,不要隨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將安全帽當9、板凳坐。(六)不能隨意在安全帽上拆卸或添加附件,不能隨意調節帽襯的尺寸,不能在安全帽上打孔,以免影響其原有的防護性能。,六、安全帶的檢查及使用:(一)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年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二)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如下外觀檢查:1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耐磨性;2組體完整,無短缺、傷殘、破損;3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4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5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6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7試驗合格證齊全,并在檢驗有效期內。,三)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m以上的應加緩沖器。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隨意拆掉10、,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四)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不得系在棱角鋒利處,系好后應檢查扣環是否扣牢;,(五)在桿塔上工作時,應將安全帶后備保護繩系在安全牢固的構件上(帶電作業根據具體任務條件決定是否系后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后備保護;(六)不準將安全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上。,七、安全網的檢查及使用:(一)每張安全網應在兩個不同的位置上牢固地附上用紡織品、塑料或軟鋁板等制成的標牌,上面應包括:產品標志、材料規格、制造廠、制造批號、編號、日期、網繩斷裂強度(干態、濕態)、負載高度、有效期限、許可證編號等永久性標志;(二)安全網上11、所有繩結或節點必須牢固完整,無損壞,網四邊長不大于10cm,網繩、邊繩、系繩無斷裂,邊繩與網體連接牢固,無斷裂損壞;,(三)安裝前必須對網及支撐物(架)進行下列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安裝:1網的標牌與所要求選用的網相同;2網的外觀質量無任何影響使用的疵病;3支撐物(架)有足夠的強度、剛性和穩定性,且系網處無撐角及尖銳邊緣。,(四)安裝安全網時應注意:1安裝時在每個系結點上邊繩應與支撐物(架)靠緊,并用一根獨立的系繩連接,系結點沿網邊均勻分布,其距離不得大于75cm,系結點應符合打結方便、連接牢固而又容易解開、受力后不會散脫的原則;2有筋網安裝時應把筋繩連接在支撐物(架)上;3多張網連接使用時,相12、鄰部分應緊靠重疊連接繩,材料與網相同,強力不得低于其網強力;4當在輸電線路(高壓電器設備)附近安裝網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可靠的防觸電安全措施;5網安裝后應經專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五)使用安全網時應避免發生下列現象:1把網拖過粗糙的表面或銳邊;2在網內或網下方堆積物品;3人跳進或把物品投入網內;4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網內;5網周圍有嚴重的酸堿煙霧。,(六)對使用中的安全網每星期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當受到較大沖擊后應及時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是否有嚴重的變形和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位松脫等現象,如有以上缺陷應立即更換或修理,否則嚴禁使用。,八、接地線的檢查及使用:(一)接地線應用13、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滿足裝設地點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長度應滿足工作現場需要,接地線應有厚度大于1mm的透明外護層;(二)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一次系統接線的實際情況,配置不同截面、線夾、接地端的地線,保證接地線與導體和接地裝置接觸良好;,(三)接地線應定期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線鼻處斷股嚴重絞線松股、夾具斷裂松動、護套破損嚴重時應及時更換,線鼻重新壓接后應進行接觸電阻的測量;(四)接地線應統一編號,設備檢修時模擬盤上所掛地線的數量、位置和地線編號應與現場所裝設的地線一致,并設登記記錄;(五)拆除接地線后應將線夾及接地端螺絲旋緊,避免損壞及丟失;,(六)裝拆接地線應使用絕緣棒、戴絕緣手14、套,由兩人進行,不得攀爬設備構架;(七)裝設接地線應先裝設接地端,驗電證實無電后應立即裝設導體端,并保證接觸良好,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裝設相反。接地線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裝設;(八)裝設接地線時,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末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九、絕緣隔板和絕緣罩的檢查及使用:(一)絕緣隔板只允許在35kV及以下電壓的電氣設備上使用,并應有足夠的絕緣和機械強度。用于10kV電壓等級時,絕緣隔板的厚度不應小于3mm;用于35kV電壓等級時不應小于4mm;(二)絕緣隔板和絕緣罩使用前應檢查表面潔凈、端面不得有分層或開裂,絕緣罩還應檢查內外是否整潔,應無裂紋或損傷;,(三)現場帶電安放絕緣擋板及15、絕緣罩時,應戴絕緣手套;(四)絕緣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脫落,必要時可用絕緣繩索將其固定。,十、絕緣膠墊的檢查及使用:(一)應保持完好,出現割裂、破損、厚度減薄,不足以保證絕緣性能等情況時,應及時更換;(二)在使用過程中,應保持絕緣墊干燥、清潔,注意防止與酸、堿及各種油類物質接觸,以免受腐蝕后老化、龜裂或變粘,降低其絕緣性能。,十一、防毒面具的檢查及使用:(一)使用防毒面具時,空氣中氧氣濃度不得低于18%,溫度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閉容器環境;(二)使用者應根據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三)使用前應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佩戴者顏面密合,無明顯壓痛感,(四)使16、用中應注意有無泄漏和濾毒罐失效;(五)防毒面具的過濾劑有一定的使用時間,一般為30 min100min。過濾劑失去過濾作用(面具內有特殊氣味)時,應及時更換。,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檢查及使用(簡稱空氣呼吸器):(一)使用者應根據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二)使用前應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人體面部密合良好,無明顯壓痛感;(三)使用中應注意有無泄漏。,華電福新能源蒙東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系統安全工器具管理,保障員工在電力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確保實現“四17、個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工器具”是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物體打擊、塵、毒等危害,保障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第三條 本規定明確了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職責,規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檢查使用、保管存放、預防性試驗、更換報廢等全過程管理。第四條 公司系統從事電力生產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一線員工均應熟悉,并應嚴格執行本規定。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發電企業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其他非電產業參照執行。,第二章 職責第六條 各分支機構、區域子公司、上市公司、水電流域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單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實施監督和檢查指18、導。第七條 各發電企業應遵照本規定,制定并實施本企業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和發放標準,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編制和實施購置、檢驗計劃,按照產品說明書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安全工器具,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做好對安全工器具的全過程管理。第八條 各級安全監察機構是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并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執行。第九條 企業安全監察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監督工作,負責對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和新購置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及組織驗收,監督本企業安全工器具購置、檢驗、培訓計劃的實施。第十條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依據本規19、定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全過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檢查督促各類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檢驗、報廢計劃的執行,指導開展有關安全工器具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對安全工器具購置、發放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有權制止、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第十一條 各級工會組織應將安全工器具管理納入勞動保護監督的重要內容,及時糾正安全工器具管理中的違法、違章行為。第十二條 車間依照企業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和發放標準,根據生產崗位特點和安全防護需要,以及原有安全工器具損壞、過期、失效、報廢等情況,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訂購、配置、報廢計劃;落實檢查試驗、使用保管、維護責任人;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清冊等,做到帳、冊、物相符;定期組織20、有關教育培訓工作。第十三條 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按照規程和使用規則要求,合理配置、使用安全工器具,對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部門、班組應指定專人負責所屬安全工器具的全過程管理。第十四條 職工在從事電力生產工作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電力安全工器具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有權依法向本單位提出配備所需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有權對安全工器具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章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第三章 配備第十五條 各企業必須根據本企業生產流程作業特點和安全防護要求,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安全工器具,嚴禁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安全工器具,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21、替代應當配備的安全工器具。第十六條 安全工器具的選擇應根據各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強度和安全工器具的防護性能,按照GB 11651-89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規定要求,按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配備,并應滿足實際工作中風險控制要求。第十七條 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從業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如已配備的安全工器具在其他環境(工種)作業不適用時,應另配備或借用所需的安全工器具。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規定,保證安全工器具配備所需經費的投入和使用。第十九條 除生產作業人員之22、外,生產管理、保衛、安全檢查及實習、外來參觀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入的生產作業區域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第二十條 安全工器具顏色、規格、標識等應符合集團公司火力、水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準有關規定。第二十一條 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安全工器具,按照預案中規定的數量、種類配備,妥善保管,確保滿足應急需要。,第四章 購置及驗收第二十二條 安全工器具必須選用合格產品,并應有設備銘牌和“三證一書一標志”,即產品許可證、出廠試驗合格證、產品鑒定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第二十三條 安全工器具采購合同應明確供貨單位的責任:(一)必須對供貨的安全工器具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二)負責對23、用戶做好其產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三)負責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四)根據用戶需要,向用戶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備品和配件;(五)因產品性能、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貨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其同類產品的推薦資格。第二十四條 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經過企業安全監察部門等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必須退貨,嚴禁使用。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建立安全工器具采購、使用信息反饋機制。對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質量和性能以及廠家的售后服務等情況進行跟蹤,建立合格供應方檔案,發現質量、性能和售后服務等問題,及時向物資和安全監察部門反映,經核實后取消相應供應商或廠家24、同類產品的供貨資格。,第五章 檢查及使用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按照安全工器具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定期組織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訓,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培訓,了解其結構和性能,熟練掌握使用方法,并做到“三會”,即會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會正確維護和保養安全工器具。第二十七條 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DL5009.1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等規定要求使用,嚴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險裝置。第二十八條 安全工器具必須在合格期限內使用,使用前外觀檢查應無缺陷或損壞,各部件組裝嚴密,啟動靈活,確認25、對有害因素防護效能的程度在其性能范圍內,如發現有損壞、變形、故障等異常情況,應禁止使用。,第二十九條 使用中如對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生疑問時,應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十條 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要求:(一)企業每年或依據國家、行業有關檢修周期要求,組織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進行全面檢驗;(二)車間每季度至少一次對所轄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三)班組每月至少一次對安全工器具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四)在使用前,由使用人進行檢查,確保完好。(五)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記錄,并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進行整改。第三十一條 各類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及使用按照檢查要求執行。,第六章 保管26、及存放第三十二條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應根據國家和行業標準及產品說明書要求,設置安全工器具專用存放柜,分類編號,定置擺放。第三十三條 安全工器具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和維護,各種檢驗記錄、試驗報告、出廠說明及有關技術資料均應妥善保存。第三十四條 安全工器具保管及運輸的管理要求:(一)安全工器具保管及運輸有廠家說明書的,應按說明書要求進行。(二)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工器具清冊和檔案,清冊內容包括安全工器具名稱、編號、規格型號、制造廠、出廠日期、檢定日期、檢定結果、下次檢定日期、保管單位及負責人等。檔案應包括安全工器具臺帳、試驗報告、三證一書一標志及供應方資料等內容;(三)工器具編號應具有唯一性、永久性27、,標識部位應醒目、不易脫落。第三十五條 部分安全工器具保管和存放要求按華電法典中要求執行。,第七章 預防性試驗第三十六條 在有效使用期內的安全工器具或出現質量問題的安全工器具、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必需的專用試驗、檢測器材,培訓試驗人員,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工作。第三十七條 本企業不具備試驗條件的,可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或具有試驗能力的其他企業進行試驗,并取得試驗報告。第三十八條 用于安全工器具試驗的試驗、檢測設備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維護保養,其中試驗設備的關鍵部件如:傳感器、儀表等計量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檢定。28、第三十九條 各類安全工器具的試驗周期、標準及要求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 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后,應由試驗人員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格式見附錄8),并粘貼“試驗合格證”(規格應符合集團公司火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準要求)標簽,注明工器具名稱、編號、試驗人、試驗日期及下次試驗日期,并注意以下事項:(一)試驗合格證粘貼部位,應遵循醒目、不易脫落、不影響使用性能的原則;(二)試驗合格證出現脫落、損壞、字跡不清等情況時,應及時聯系試驗人員重新補發試驗合格證。,第八章 報廢第四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安全工器具,應予以報廢:(一)新購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二)新購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經預防性試驗不合格或達不到相關技術標準及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功能指標;(三)在使用或保管儲存期內遭到損壞或超過有效使用期,經檢驗未達到原規定的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四)外觀檢查已嚴重損壞、不能修復或修復后驗收仍不合格的。第四十二條 已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應由試驗人員及時清理并銷毀,出具報廢證明,報安監部門備案。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經試驗不合格報廢的,應立即退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