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給水工程技術交底表(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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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831746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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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 術 交 底 記 錄 年 月 日 建51工程名稱分部工程給排水分項工程名稱:室內給水工程交底內容:交底內容 1、建筑給水工程施工現場應具有必要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實現施工全過程質量控制。2、建筑給水工程的施工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修改設計需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3、建筑給水工程的施工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4、建筑給的分項工程,應按系統、區域、施工段或樓層等劃分。分項工程應劃分成若干個檢驗批進行驗收。5、建筑給水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工程質量驗收人員應具備相應技術資格。6、建筑給水工程所使2、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設備必須具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格、型號及性能檢測報告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或設計要求。進場時應做檢查驗收,并經監理工程師核查確認。7、建筑給水工程與相關各專業之間,應進行交接質量檢驗,并形成記錄。8、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經驗收各方檢驗合格后,才能隱蔽,并形成記錄。9、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有管道穿過的,應采取防水措施。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套管。 10、在同一房間內,同類型的采暖設備、下牛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11、明裝管道成排安裝時,直線部分應互相平行。曲線部分:當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時,應與直線部分保護等距;3、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時,彎管部分的彎曲半徑應一致。 12、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置嚴確,埋設應平整寧固。 (2)固定支架與管道接觸應緊密,固定應牢靠。 (3)固定在建筑結構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的安全 。13、給水供應系統的塑料管及復合管垂盲或水平安裝的支架間距應符合下表的規定。采用金屬制作的管道支架,應在管道與支架間加襯非金屬墊或套管。管徑(mm)121416182025324050637590110最大間距m立管0.50.60.70.80.91.01.11.31.61.82.02.22.4水平管冷水管0.40.40.50.50.60.70.80.91.01.14、1.21.351.55熱水管0.20.20.250.30.30.350.40.50.60.70.814、管道穿過墻壁和樓板,應設置金屬或塑料套管。安裝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安裝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底部應與樓板底面相平:安裝在墻壁內的套管其兩端與飾面相平。穿過樓板的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應用阻燃密實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實,端面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設在套管內。15、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16、給水管道必須采用管材相適應的管件。生活給水系統所涉及的材料必須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17、給水塑料管和復合管可采用橡膠圈5、接口、粘接接口、熱熔連接、專用管件連接及法蘭連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復合管與金屬管件、閥門等的連接應使用管件連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絲。18、給水立管和裝有3個或3個以上配水點的支管始端,均應安裝可折卸的連接件。19、冷、熱水管道同時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上下平行安裝時熱水管應在冷水管上方。 (2)垂直平行安裝時熱水管應在冷水管左側。20、室內給水管道的水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各種材質的給水管道系統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21、給水系統交付使用前必須進行通水試驗并做好記錄。 22、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須沖洗和消毒,并經有關部門取樣檢驗6、,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方可使用。 23、室內直埋給水管道應做防腐處理。埋地管道防腐層材質和結構應符合設計要求。 24、給水引入管與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凈距不得小于1m。室內給水與排水管道平行敷設時,兩管間的最小水平凈距不得小于0. 5m:交叉鋪設時,垂直凈距不得小于0.15m給水管應鋪在排水管上面,若給水管必須鋪在排水管的下面時,給水管應加套管,其長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徑的3倍。 25、水表應安裝在便于檢修、不受曝曬、污染和凍結的地方。安裝螺翼式水表,表前與閥門應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徑的直線管段。表外殼距墻表面凈距為1030mm;水平進水口中心標高按設計要求,允許偏差為10mm。 26、PPR給水立管隔層應設伸縮彎。 27、PPR管允許偏差(mm) 水平管道縱橫方向彎曲(每m)1.5 立管垂直度(每m) 2 5米以上不大于8。 技 術負責人交底人接受人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監制 泰安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印制